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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chapter39 路上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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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行人行色匆匆,启司漫无目的散着步。在夜晚街道两侧的路灯亮起后,一颗小石子从远处滚到他的脚旁。
他抬头向远处看去,往远方延伸的走道没有来人。路边的小店亮着昏黄的吊灯,店铺老板一边刷着手机一边吃着晚饭。
炸酱面的香味弥漫在店内,启司透过橱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想也没想的进入店内,走向那人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尚博?”
那人一激灵,回头看见启司,长舒一口气。
“是你啊,吓死我了。”
启司瞅了眼尚博手中拿着的书,“买书就买书,怎么和做贼一样的?”
“你小点声!”尚博摆了摆手,“用我妈的话来说,这种课外读物,不会对成绩有任何帮助,只会让成绩往下跌。”
启司回头看了两眼,“你妈在哪?”
“不在这儿,但我总觉得自己被监视了。”尚博自顾自的又开始在书架上挑选。
“哟!绿野,你也看这个啊?”启司瞧见尚博怀里抱着的几本书里夹着自己眼熟的封面,便指了指问他,“最新话看了吗?”
尚博低头看向怀中抱着的书,“我当然看了。家里网被我妈断了,一回家就收我手机,根本没法追更。你瞧,这不都逼得我来买纸质版了。”尚博说着,将自己手中的书一股脑全扔给启司,随后又从架子上拿了几本习题册,“兄弟,你愿意为了朋友牺牲一下自我吗?”
“你要干嘛?”启司撇撇嘴,“拿练习册装样子给你妈看啊?”
尚博摇摇头,“非也。”他抱着一摞书走向付款柜台,支付完成后,他说,“这几本绿野你帮我先带回你家呗,周一上课你再带给我。”
启司挑眉, “搞这么麻烦?要不我借你一部手机得了。”
尚博摇摇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要和组织保持长久联系与信任,你这样搞万一真给我一锅端了咋整。”
“行,你主意多。”
启司提着购物袋朝外走,在店门口的一处长椅上顺势而坐。
“休息会儿,累了。”启司拍了拍长椅的空位置,笑了笑。
“怎么,这才走几步,虚了?”尚博调侃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启司摆了摆手,“我和你说个正事。”
尚博一听,严肃起来。
“什么正事?”
启司抿了抿唇,“你还记得我们夜探图书馆那晚发生的事情吗?”
“想不记得都难。”尚博道,“怎么了,汤雯找到了?”
启司想了想,还是同尚博说:“齐愿,这个名字你听过吗?”
尚博眨了眨眼,不可思议的看向启司。
“怎么了?”
“你真失忆了?”尚博问,“现在演戏演的这么好。”
启司长舒一口气,电子屏幕再次弹出。
[玩家是否确认提取记忆。]
启司看向屏幕,点击确认。四周的时间瞬间静止,一大段记忆涌入启司脑中,天旋地转时,他仿佛又听见栗湜也对自己说的话:
要是熬不下去了,就捏碎珠子。
第七号,你明明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学生,他们为什么选择你。
汗水布满额头,启司握着拳只觉得头疼欲裂。他试着深呼吸来让痛感不那么明显,但这并没有什么用。不知过了多久之后,他感觉到痛感渐渐减轻,皱着的眉头微微放松。
暖黄色的路灯投射在他身上,启司弓着背坐在长椅上,路上是稀稀疏疏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
尚博回过神,打了个哈欠道:“怎么回事,我刚才说到哪了?”
“齐愿。”
尚博看向启司,“你怎么了?满头的汗?”
启司摆了摆手,“我没事。”
“哎呦!”尚博道,“我想起来了!不是哥们你不和我说,你是装失忆的吗?”
启司勉强的笑了声,“是啊。”
“那你刚刚......”尚博一拍手,“我知道了!你是怕周围有他们的眼线。”
启司叹气,“尚博。”他说,“我要成为你担的私生粉了。”
“男的女的?”
启司回答,“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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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中学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最初是只有一栋修葺简陋的教学楼。随着周边的建设开发,长春中学除了政府的扶持还受到了多方投资,其中最大的投资者是以秋水书院为代表的何良海和矢津。
何良海,早年下海经商,发家后转做慈善和教育事业。秋水书院便是其一手创办,书院自创立起便秉持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但近些年,随着问题学生的增多,进入秋水书院改造的学生也随之增加,其中不乏问题少年、早恋屡教不改、心理扭曲和心理精神病等。
而这些被送去秋水书院改造的学生多数来自长春中学。
周一下午,长春中学组织进行法治进校园活动。礼堂里座无虚席,未检检察官田莱和她的同事在台上灵活演绎和讲述本次普法活动的内容。
屏幕上的PPT显示:普法小课堂
“最近,一则关于13岁男童涉嫌□□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田莱说,“作为普法使者,我觉得有必要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法律意识和青少年教育的重视。”
她切换PPT页面:案件概述
台上,田莱的两位同事开始剧情演绎。
而她在一旁说道:“据悉,这名13岁的男童在与同伴玩耍时,对一名同龄女孩进行了不轨行为。事后,女孩的家人报警,男童被警方带走调查。”
二人夸张的剧情演绎让台下的同学大笑。田莱笑了笑,问:“大家觉得,这名男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瞬间,台下议论纷纷。嘈杂的议论声里出现一声极为肯定且突兀的回答,那人说:未满14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田莱听见了那句回答,笑着道:“我已经听见了有一名同学的正确答案。虽然男童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行为可以被忽视。根据我国的法律,未成年人犯罪同样需要接受相应的矫治和教育。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方位的,包括身体、心理等多个方面。”
“下面,我将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田莱微笑着继续讲解,“这部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其中,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她看向台下的学生们,语重心长地说:“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同学们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希望大家明白,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老师,那要是被人欺负,自己的能力不够反抗也跑不掉,该怎么办?”
瞬间,礼堂内寂静无声,田莱看向提问的同学,她站起身来在众人之间尤为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