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一本写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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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钧穿成了炮灰工具人,系统告诉他成功阻止反派言浩玉谋反即可回家。
反派言浩玉在三年后大军围京,血洗皇城,以哥儿身夺权后阴鸷残暴,大肆虐杀汉子权贵,一支东厂鹰爪让无数人噤若寒蝉。
而此时的反派,刚逢家族惨变,从万人倾慕的绝代少将军沦落为低贱罪奴哥儿,被南疆村乡恶霸磋磨,昔日握笔动枪的手因干活生出冻疮,与犬同舍夺食,还要被主家恶霸强占身子。
庞钧一睁眼,烛火盈微,红纱幔中,一位腰如拂柳风姿绰约的美人瑟瑟发抖,可怜垂泪。
再之后,他发现自己……恶霸痴肥臃肿,心狠手辣,满脑酒色。
娇花插在猪粪上?
庞钧在系统监督下,认认真真做起了任务。
“宿主,你要在今夜强占反派,对其极尽羞辱,让其高烧三天三夜。”
庞钧当即冷着脸,一把拎住反派衣领旱地拔葱般将人提离床边,冷言:“今晚,罚你站着,面壁思过。”
言浩玉如小狼警惕的眼神一滞:……(默默地收回袖子里的锋利碎瓷片)
“宿主,是占不是站!堂堂一个大总裁,怎么连这都不懂?”
庞钧:“哦,你没做过背调吗?我文盲,刚从大山出来,被富豪亲爹认回豪门的。”
庞家村都传遍了一件事,庞家那个恶霸完全变了模样,竟从油腻肥猪变成了貌比潘安的英俊汉子,他对买回来的罪奴哥儿更是宠得前所未有,不仅请名医为其调养身体,平日里锦衣罗缎天天不重样,县城酒楼招牌菜肴更是顿顿不落下,甚至还要重新明媒正娶将其抬为正夫郎!
这世道,谁会对哥儿这种卑贱之人上那么大的心,还是个罪奴之身!
正当大家伙都羡慕嫉妒恨,感叹这罪奴实在命好时,人却在临成婚的时候拿着新鲜出炉的放良契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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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浩玉从床底暗格拎出早已收拾好的包袱,深夜逃离,却在离村口三里外的树林里撞见了自己的夫君,那道目光沉沉朝他压来,字如千钧重:“明日我们便要成婚,夫郎,你要去何处?”
“我……对不起,我们不是一路人。”
言浩玉以为从此便与那人再无瓜葛,那短暂的三年恨与怨、利用与欺骗、温馨与爱护,尽数都在那个晚上深埋。
可他没想到,天下动乱,皇权更迭,他携玄甲军围京,与叛军首领也是新朝皇帝相见,却看到了自己阔别多日心生愧疚的……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