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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毒蛇 ...


  •   车里的真皮座椅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皮革味道,混合着陆正明身上古龙水的冷调香气。

      秘书在副驾驶,他从后视镜里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正明的脸色,手里的平板屏幕上密密麻麻地列着待处理的公务。

      车窗外的街灯一盏接一盏地往后退,陆正明靠在后座上,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

      他心情并不差。被白夜顶撞了几句,不过是一个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伤不到他的筋骨。

      “主任,”感觉上司与平常无异,秘书沉吟着开口,“施家那边最近没动静。施小姐可能真是个人行为,不是施家授意的。”

      陆正明冷笑了一声。

      “我就知道。一个女娃娃,翻不出什么风浪。”他看向车窗外快速倒退的街景,“祝行简死了,赵氏的专利到手,施家那边——大势已去。”

      “那白夜那边……要不要再安排人接触?”

      “不急。”陆正明摆了摆手,“年轻人,撞了南墙就知道回头了。”他眯起眼睛,忽然想起刚才白夜看他时那个眼神,又冷又利。他又摇了摇头,“但这孩子,倒真不像我。我年轻时要这么轴,也走不到现在这个位置。”

      秘书适时地接话,语气恰到好处地敬服:“主任您那是真本事。从大山里考出来,凭自己稳扎稳打走到现在,全蓝国找不出第二个人。”

      陆正明笑了。他靠进座椅里,看向窗外。窗外的城市在夜幕下流光溢彩,这是他的城市,他的领域,他的棋盘。那些灯光把夜空照得发红,像一片永远望不到边的钢铁森林。秘书回过头继续处理公务,车里安静下来。

      他盯着自己的倒影,慢慢沉入了另一片更深的水域。

      稳扎稳打。他咀嚼着这几个字。

      当然是稳扎稳打。

      他坐了三天三夜的绿皮火车,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他就知道自己每一步都要稳。

      校园里梧桐成荫,那些穿白衬衫的学生三三两两地从他身边走过,有的在讨论下周末去哪家酒店聚餐,有的在抱怨老爸说好的新车还没到货。没有人注意到他。一个山里来的男孩,身上还带着绿皮火车上泡面的味道。

      他把行李放进宿舍,在走廊里站了很久,看着那些和他同龄的人进进出出,第一次感觉到,原来人与人的差距,真的能如天堑。

      从那开始,他就暗下决心,他一定要出人头地。

      到学校的第一个月,他把所有人的底细都摸了一遍。谁家老爷子在国会,谁家亲戚是大律所合伙人,谁和谁联姻能打通政商两界。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了十几页,每个人的名字后面都跟着一长串备注。

      然后他开始行动。但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根本不把他当回事,面上客客气气,转头就笑他是“山里来的”。他在社团招新会上主动上前握手,对方扫了一眼他的鞋,说“不好意思我们名额满了”,留他窘迫得不知道说什么。

      那些娇小姐倒是好说话,他追过几个,家里从政的、经商的,他写的情书能背成诗集。但这些女人一看他档案,直接连正眼都不给了。

      最后他盯上了白雨晴。她家不算顶级,但好歹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在本地有点人脉。最重要的是,她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太好哄了,他暗自得意。

      但就算他把白雨晴哄上了天,她爸妈还是看不上他。

      他心里暗恨,但更知道,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他一咬牙,回了趟老家。

      山里的雾很厚,站在村口往上看,什么远方都看不见。

      他在母亲的坟前跪了三天三夜,膝盖磕在碎石上,磕出了血。他对着墓碑说痛哭自己不孝,要给人当上门女婿。

      但等那两个老东西都死了,白家就什么都是他的了。

      后来就顺利多了,他如愿和白雨晴结婚,生子。他被白家安排进高中教语文,很无聊,他以为日子就这样了,一眼能望到头。

      谁能想到,苏曼出现了。

      州议员的女儿,情场失意,到处散心。他受了那么多年白眼,太知道她的身份意味着什么了。

      权力啊!哪个男人会拒绝权力的诱惑?

      他摸清了她喜欢什么——诗歌、艺术、“有灵魂的男人”。他把自己包装成她想要的样子。

      苏曼果然上钩了。

      可白雨晴不肯离婚。她发现了,闹了,吵了,死活不放手。他本来没想做得那么绝的......谁让她逼他。

      他顺利进了苏家。但他发现,在苏家人眼里,他依然什么都不是。

      苏家把他扔进市政厅宣传科,一个写稿子的闲差。每天写那些四平八稳的新闻通稿,他写了三年,没人记住他的名字。

      有天他带着怨气敲了一篇稿子,没用官样文章的套路,直接以民众的口吻质问这个社会,结果竟然有百万阅读量。他看着那几万条评论,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一呼百应。

      他上瘾了。

      《寒门子弟为何无路可走》《他们凭什么占据一切》《你以为的公平,不过是精英的游戏》......每一篇都被疯狂转载。

      他终于被上面的人注意到了。

      他升职了,比之前那个闲职好一些,但还不够。没关系,他知道机会会来的。

      不久后,狼派那位参议员下基层调研。他为他写了一篇讲话稿,让他在台上对着几百个基层选民声情并茂地朗读,读哭了台下许多人。

      参议员十分满意,他趁热打铁,给这位参议员写了一本传记,他把他写成一个从贫民窟里走出来的理想主义者,每一章都有金句,民选支持率在三个月内涨了一大截。

      参议员感动了,拿着传记连连拍他的肩,狼派终于看到了他。

      他们需要一个人帮他们在舆论上反制鹰派,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谁比他更了解群众的嘴脸?急躁、冲动、善变、狭隘、短视、非黑即白。他们不关心真相,只关心看起来像真的东西。给他们一个敌人,他们就毫不犹豫跟着你冲锋;给他们一句口号,他们就尖叫着唯命是从。只要略微义愤填膺、真情流露地说几句看起来有模有样的话,他们就能像信徒般狂热、奴隶般顺从。

      他笃信自己跟对了人。

      鹰派那群蠢货,以为讲道理观众就会听。真是一群理想主义的傻瓜。观众才不会看那些长篇大论,他们只会把自己朴素的不满投射到第一个被指出来的人身上。

      只有他了解真相,人心的真相、世界的真相、规则的真相。

      至于施家、盛家、祝家这些权贵之家......哼,不过是一帮命好一些的蠢货。

      含着金钥匙出生,一辈子不知道什么叫绝望。

      他们靠祖荫,他靠自己。一个从小走钢丝走过来的人,比那些生在天花板上的蠢货,更知道怎么把对手从钢丝上推下去。

      “老天爷都在帮我。”陆正明心中得意,嘴角重新浮起一丝弧度。他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看着自己摊开的掌心,然后慢慢收拢,像是已经把什么东西握在了手里。“我会把你们全都……踩在脚下。”

      “对了,主任。”秘书从前排探过头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说。”

      “杨特顾那边,那个小姑娘说出国的那个项目,经费批多少?”

      “杨至诚要多少?”

      “杨特顾说按最高标准走,大概需要三百万。包含学费、生活费、项目运作费。”

      陆正明没有犹豫。“这姑娘是大功臣,批足一些。该给的给,收得干净点儿。”

      “好的,我这就去办。”秘书在平板上快速记下几个字,然后转过身去。

      车子缓缓驶离。街灯一盏接一盏地掠过车窗,把陆正明的脸照得忽明忽暗。他靠在后座上,嘴角噙着一丝得意的笑。

      窗外是霓虹闪烁的A市夜景,高楼的轮廓被灯光勾勒得锋利而冰冷。他眯起眼睛,一瞬间觉得恍若隔世。

      几十年前那个穷小子想都不敢想这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但现在?

      整个蓝国,早晚都会匍匐在他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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