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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林厌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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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厌迟——紫色桔梗
样貌特点
林厌迟的长相是第一眼就会让人记住的那种。不是因为多惊艳,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与周围所有人都不一样的、疏离的、清冷的气质。他的五官线条偏瘦,不是那种饱满的、圆润的少年感,而是骨感分明的、像被刀削过的锋利。眉骨高而平,眉形细长,微微上挑,眉尾收得很干净,像一笔写就的瘦金体。眉下的眼睛是整张脸上最重的一笔,瞳色是极深的黑,深到像两口不会反光的井,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自己在往下坠。他的眼型偏长,眼尾微微上挑,不笑的时候带着一种天然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睫毛很长,不是翘的那种,是直直地往下垂,像一排细密的竹帘,把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遮在后面。他很少与人对视,不是不敢,是不需要。他的眼睛不需要看别人,别人看不看他,他也不在乎。
鼻梁高而窄,从眉心到鼻尖是一条几乎没有任何起伏的直线,像用尺子量过的,侧面看过去像一座陡峭的山脊。鼻头尖而小巧,鼻翼窄,整张脸的线条都收得很紧,没有一丝多余的肉感。嘴唇很薄,上下唇几乎一样薄,唇色偏淡,不涂唇膏的时候是浅浅的粉白色,像冬天被冻过的花瓣。唇形抿着的时候是一条细长的线,几乎看不出弧度。他很少笑,即使笑也只是嘴角那个极淡极淡的微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他的下巴尖而窄,下颌线清晰得像刀刻的,整张脸从颧骨到下巴是流畅的V形线条。颧骨微高,但不突兀,刚好撑起了面中部的轮廓,让他不至于显得过于消瘦。
皮肤是冷调的白,不是白里透红的那种健康的白,而是白到近乎透明的白,阳光下能看到太阳穴下面青色的血管纹路,像一张薄纸上画着细细的河流。他的这种白不是晒不黑,是不晒太阳。他不喜欢太阳,不喜欢热,不喜欢一切会让他的皮肤感知到温度的东西。他常年穿长袖,夏天也是,把自己裹在深色的衣料里,像一株被养在室内的植物,不需要阳光。
他的头发是纯黑的,不是那种染出来的黑,是天然的、沉沉的、不带任何杂色的黑。发质偏软,细而直,垂下来的时候会服帖地贴在脸侧。他的头发长得很快,刘海常常遮住半边额头,他也不去剪,任由它垂着。有时候风把刘海吹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那两道细长的眉,会让人忽然意识到这张脸其实很好看,只是平时被头发遮住了大半。他的耳朵很小,耳廓薄而白,阳光下几乎是透明的。耳垂很薄,没有打过耳洞,干干净净的,像两片没有被任何颜料污染的白纸。
身形清瘦,但不是那种不健康的瘦,是他的骨架本身就偏小,挂不住多少肉。他的肩窄,肩膀的线条是往下走的,撑不起宽松的衣服。校服穿在他身上总是显得空荡,领口往下滑,露出一截细瘦的锁骨。锁骨很突出,像一道被刻在皮肤上的月牙。他站着的时候喜欢把重心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微微点地,整个人像一竿被风吹弯了的竹子。走路的时候没有声音,步子轻而快,像猫。
他的手是白霁尘最喜欢看的地方。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甲床是好看的椭圆形,泛着淡淡的粉色。这是他的手上最温柔的地方,和他这个人完全不一样。他的手很凉,不是冬天才凉,是一年四季都凉,像一块被放在冰箱里的玉。他的指腹上有薄薄的茧,是长年写字留下的。指尖曾经有很多细小的伤口,是织手套时被棒针戳的,是做饭时被刀切的,是不小心被纸划的。那些伤口后来都愈合了,但留下了极淡极淡的白色纹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他的手是这具清冷身体上最有故事的地方,每一道疤都记着一个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夜晚。
声音清冽,像冬天里流过石头的泉水。不是冷的,是凉的,凉到刚好能让人清醒。他的音量很低,低到像在自言自语,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不会吞音,不会连读,像一粒一粒的冰珠落在瓷盘上。他很少说长句子,能用两个字就不用三个字,能用一个字就不用两个字。“嗯”“好”“没”“安”——这些是他最常用的词。不是因为他词汇量少,是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说更多。话够用就行,剩下的咽下去。咽下去的那些,有时候变成便利贴贴在墙上,有时候变成信纸折好收进抽屉,有时候变成照片存在手机里,有时候什么都不变,就是咽下去了,沉在胃里,沉了很久也不消化。
情绪和气质
林厌迟的气质是冷的,但不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是那种你不敢靠近、但靠近了会发现其实没有那么冷的冷。他的冷是一层壳,不是天生的,是后天长出来的。壳的里面是一个很柔软的人,那个人的柔软他不知道怎么表达,所以他把柔软藏在冷淡后面,藏在沉默后面,藏在那些几乎不存在的表情变化后面。他很少笑,不是因为他没有开心的事,而是因为他不会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只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那个弧度是他全部的高兴,很小,小到几乎不存在,但那是他能给出的全部。
他很少哭,不是因为他没有难过的事,而是因为他把眼泪咽回去了。咽了很多年,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咽,咽到后来忘了怎么哭。但他会在一些很奇怪的时候哭——看到白霁尘站在楼下仰头看他窗户的时候,收到那封信的时候,听到白霁尘说“林厌迟,你不是过客,你是归人”的时候。那些时候他的眼泪会不听话地涌出来,不是无声的流泪,是真正的、控制不住的、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的哭。他哭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掉。他不会用手擦,也不会用纸巾,只是让它们流。
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不是那种“你不回我消息我会担心”的缺乏,是那种“你会不会突然消失”的恐惧。这种恐惧不是白霁尘给他的,是生活给他的。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一个道理——你拥有的东西随时都可能失去。妈妈会在你出生的那天离开,外公外婆的家会在你刚习惯的时候被迫离开,爸爸会在你相信他会变好的时候变本加厉地伤害你。他拥有过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失去了,所以他不敢再拥有了。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白霁尘,不敢承认自己需要白霁尘,不敢承认自己离不开白霁尘。他怕承认了就会失去。但他还是承认了,在那个天台上,在月光下,在他哭着说出那些他藏了很多年的话的时候。
他的爱是克制的,但克制不是不爱,是太爱了。爱到怕自己的爱会成为一种负担。他不敢说“我想你”,怕让白霁尘觉得他太粘人。他不敢说“我爱你”,怕让白霁尘觉得他太沉重。他不敢说“你别走”,怕让白霁尘觉得他太自私。他把这些话都吞下去,换成“嗯”“好”“安”“没”。每个字都压着他的感情,压得像石头一样重。白霁尘是唯一一个愿意把这些石头搬开的人。
他的爱又是疯狂的。疯狂在他会记住白霁尘所有的细节——他喜欢喝芋圆波波,去冰三分糖加脆波波;他冬天不戴手套,手指会冻红;他考试前会在草稿纸上写“林厌迟”三个字;他跑完一千五百米会弯着腰喘很久;他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卧蚕会鼓出来。这些细节他记了很多年,从高中记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忘。他的疯狂在他会拍三千多张白霁尘的照片,从高一到大一,从云城到上海。他躲在暗处,举着相机,镜头对准那个他不敢靠近的人。快门声很轻很轻,轻到他自己都听不到。他拍了很多很多,多到手机内存满了,删了一些别的,但白霁尘的那些一张都没有删。他的疯狂在他会设计一场偶遇,在哥大的礼堂门口,在十月的阳光里,他穿着深灰色风衣,围着黑色围巾,站在石柱旁边等了很久。等白霁尘走出来,等阳光落在他脸上,等他说出那个词——“好久不见”。这四个字他准备了很多年,写了很多遍,删了很多遍,最后定稿的时候手心全是汗。
自律到近乎自虐。他对自己狠,狠到不允许自己犯错。考试一定要考第一,错题一定要当天弄懂,计划表上的任务一定要完成。他每天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学习、几点睡觉,精确到分钟,从来不偏差。这种自律不是天生的,是后天长出来的。他觉得如果自己不够好,就不配被人爱。所以他拼命地让自己变得更好,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不被抛弃。这种想法很偏执,他自己也知道,但他改不掉。他需要一个人告诉他,“你不用更好,你已经很好了”。白霁尘就是那个人。
白霁尘说过很多这样的话——“你瘦了”“粥煮得很好吃”“你养的花还活着”。这些话很小,小到别人可能随口就说出来了。但林厌迟每一次听到都会愣一下,然后低头,然后耳朵慢慢地红。他不知道怎么回应,只能说“嗯”或“好”或“知道了”,但他在心里说——“你也是。”每一句“嗯”背后,都藏着一句“你也是”。
孤独感是与生俱来的,像长在他骨头里的。他很小的时候就习惯了独处,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一个人在院子里发呆,一个人在深夜失眠。他不觉得孤独是痛苦的事,他觉得孤独是常态。不需要别人陪,不需要别人懂,不需要别人在意。他习惯了,习惯到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了。白霁尘出现之后他才发现,不是不需要,是没遇到。遇到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到那个不需要人的状态了。他开始想要一个人陪,想要一个人懂,想要一个人在意。他变得贪心了。他讨厌自己的贪心,因为他觉得贪心会让人变得脆弱,脆弱就会受伤。但他控制不住自己。他想要白霁尘,想得发疯。
和白霁尘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壳会慢慢裂开,露出里面那个柔软的人。那个人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笑一下,会在他说“你瘦了”的时候心头一紧,会在他说“我会等你”的时候眼眶发酸。那个人很脆弱,很敏感,很怕受伤。那个人被壳包了太久太久,快不记得外面的阳光是什么样子了。白霁尘把壳撬开了一条缝,那个人开始试探性地往外看。阳光很亮,亮得他睁不开眼睛,但很暖,暖得他不想再把壳合上了。
和沈屿、顾衍之在一起的时候,他话还是很少,但他会听。沈屿讲的那些无聊的笑话,他会在心里觉得好笑,但不会笑出来。沈屿涮的毛肚,他会吃掉,不会说“好吃”,但会吃光。顾衍之倒的酸梅汤,他会喝完,不会说“谢谢”,但会把杯子递回去。他不会表达,但他会用行动说——“我在听”“我喜欢吃”“我收到了”。这些行动很小,小到别人可能不会注意,但沈屿和顾衍之会。他们从不拆穿他,只是默默地继续给他涮毛肚、倒酸梅汤,用同样的方式回应他——“我们知道你在听,我们知道你喜欢吃,我们知道你收到了。”
紫色桔梗的隐喻
紫色桔梗的花语是“无望的爱”“永恒的爱”“真诚不变”。这和林厌迟这个人是刻在骨头里的契合。
无望的爱——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该爱白霁尘。他们之间隔着太多东西,家庭、距离、未来,每一个都是跨不过去的坎。但他还是爱了,像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会受伤,还是会往火里扑。他把这种“无望”咽下去,变成一杯杯匿名奶茶和一副袖套和一条歪歪扭扭的围巾。他不敢说“我爱你”,但他可以用别的方式说——你看,我给你买了你爱喝的奶茶,我给你织了手套,我给我们的花换了水。这些都是他的“我爱你”,只是他不会说。
永恒的爱——他不会变,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从云城到纽约,从少年到青年。他喜欢白霁尘这件事,从来没有变过。时间没有冲淡,距离没有拉远,那些“嗯”和“好”和“安”里藏着的感情,一分都没有少。他像一棵种在土里的树,根扎得很深,深到拔不出来了。
真诚不变——林厌迟爱一个人的方式很笨拙。他不会说漂亮话,不会做浪漫的事。他的爱是沉默的,是笨拙的,是那种你明明看到了也可能会忽略的。但他不会用别的方式,因为他学不会。他能给出的就是这样了,不多,不少,刚好是他自己的全部。他把这个“全部”捧到白霁尘面前,没有包装,没有丝带,没有漂亮的盒子。就是那样赤裸裸地捧出来,像一颗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种子,上面还沾着泥巴。白霁尘没有嫌弃,他把种子接过去,种在土里,每天浇水,每天施肥,每天跟它说话。种子发芽了,长大了,开花了。紫色的,五瓣的,形状像一颗星星。那朵花叫爱。不是无望的爱,是有了回应的爱。
紫色桔梗开在最冷的冬天。林厌迟也是。在最冷的日子里,在最没有人爱的日子里,他把自己种在土里,等着有人来浇水。等了很多年,等到泥土都干了,等到叶子都黄了,等到他以为自己不会开了。白霁尘来了,带着水壶和花肥,蹲下来,在他身边待了很久。他没有说话,只是待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林厌迟的花开了,紫色的,在冬天。很冷,但他觉得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