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5、渡口 , ...

  •   第五十五章渡口

      哥大的毕业典礼在五月的第三个星期三。晨边高地的阳光很好,照在Low Memorial Library的圆顶上,将那些古老的石砖染成了蜂蜜的颜色。草坪上摆满了白色的椅子,坐满了穿黑色袍子的毕业生和他们的家人。有人在笑,有人在哭,有人在拥抱,有人在拍照。白霁尘坐在人群中,手里攥着那张毕业证书,橙色的绶带搭在脖子上,阳光照在上面,亮得有点刺眼。他找了一圈,在人群中看到了傅知意和白正源。傅知意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裙子,头发盘在脑后,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她站在草坪边缘,手里举着手机,正在拍他。白正源站在她旁边,穿着那件深灰色的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双手背在身后,表情很严肃。但白霁尘看到他的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他从看台上走下来,穿过人群,走到父母面前。傅知意放下手机看着他,眼眶红了,没有哭,忍住了。

      白霁尘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白正源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力气很大,大到白霁尘的肩胛骨硌得疼。“毕业了。”白正源说。三个字,语气很平,和他说“吃饭了”“走了”“到了”时一模一样。但白霁尘听到了那三个字下面的东西——不是“恭喜”,不是“你真棒”,是“你长大了”。你不再是那个五岁时躲在被子里等油烟散的小孩了,不再是那个七岁时站在白氏庄园客厅楼梯上不懂大人在做什么的少年了。你是哥大的硕士了,你长大了。

      傅知意走过来帮他把绶带理了理,动作很慢很慢,和他小时候每次出门前一模一样。她的手很小,手指很细,指甲涂着淡粉色的甲油。“你爸爸订了餐厅,晚上一起吃饭。”白霁尘点了点头说好。傅知意看着他,看了几秒钟,忽然伸出手帮他把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带林厌迟一起来。”白霁尘愣了一下,傅知意没有等他回答,转身挽着白正源的胳膊走了。她走得很慢,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白霁尘站在那里看着父母的背影,傅知意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不是以前那种“几根银丝”,是鬓角全白了。白正源的背也没有以前那么直了,微微佝偻着,像一棵被风吹弯了腰的老树。白霁尘忽然想到一件事——他很久没有回家了。从上海到纽约,从硕士到毕业,他在这条路上走了太远,远到他以为家永远在那里,不会变,不会老,不会走。家会老的,傅知意的头发白了;家会弯的,白正源的背驼了;家会走的,他已经在路上了。但家还在那里,在白氏庄园那间有天花板裂缝的房间里,在那扇傅知意会站在后面看他的窗户前面。

      白霁尘掏出手机,给林厌迟发了一条消息。“晚上和我爸妈一起吃饭。我妈说,带你一起来。”

      对面沉默了很久,久到白霁尘以为他不想回了。然后消息来了。“好。”一个字——不是“嗯”,不是“好”,是“好”。白霁尘盯着这个字看了很久。

      纽约大学的毕业典礼在华盛顿广场公园,比哥大的晚一周。那天又下雨了,不是很大,细细密密的,像雾又像雨。白霁尘撑着伞,站在拱门下面等林厌迟。广场上挤满了穿紫色袍子的毕业生,他们在雨中笑着闹着拍照,袍子湿了,头发湿了,但没有人躲。因为这是他们的毕业典礼,雨再大也是他们的。白霁尘在人群中找林厌迟,找了一圈没找到。他个子高,白霁尘觉得应该很容易看到,但紫袍子太多了,而且每个人的帽子都很大,遮住了大半张脸。

      白霁尘正要给他打电话,一只手忽然从背后伸过来,握住了他撑伞的手。他转过身,林厌迟站在他身后,穿着紫色袍子,橙色绶带,帽子歪歪地戴在头上。雨水顺着帽檐淌下来。他没有撑伞,头发湿了,袍子湿了,眼镜片上全是水珠。白霁尘看着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他把伞举高了一些,把林厌迟罩在伞下面。

      “你怎么不打伞?”

      “忘了。”

      白霁尘不信,但没有追问。他把林厌迟拉近了一些,两个人的肩膀碰在一起。那把伞不大,遮不住两个人。他的右肩湿了,林厌迟的左肩湿了,但他们的头是干的,心脏是干的,在一起就不怕淋湿。仪式开始了,校长讲话,学生代表发言,颁发证书。白霁尘听不懂那些英文,他的注意力全在林厌迟身上——他站在他旁边,手在袍子下面握着白霁尘的手,握得很紧很紧,紧到他的脉搏在白霁尘的掌心里跳动。

      雨越下越大了,白霁尘的右肩全湿了,林厌迟的左肩也全湿了,但他们没有松开手。一只撑伞的手,一只藏在袍子下面偷偷交握的手。林厌迟的名字被念到的时候,白霁尘松开了他的手。他从人群中走出去,走上台,从校长手里接过毕业证书。他没有戴帽子,头发湿透了,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

      他转过身,面对着台下。紫色的袍子,橙色的绶带,湿透的头发,沉静的黑眼睛。他在人群中找白霁尘,找到了。白霁尘站在拱门下面,举着相机在拍他。他透过镜头看着林厌迟,看到他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

      白霁尘按下快门。快门声被雨声盖住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拍清楚,但他知道那张照片会很好看。因为林厌迟的眼睛里有光,不是闪光灯的光,是雨水的光,是纽约的光,是这四年的光。

      那天晚上,白霁尘和林厌迟去了那家火锅店,在法拉盛,他们第一次去的那家。锅底还是鸳鸯锅,一半红油,一半清汤。菜还是那些菜,羊肉、肥牛、虾滑、毛肚、藕片、土豆。白霁尘涮了一片毛肚,七上八下,放在林厌迟碗里。林厌迟吃了,拿纸巾擦了擦嘴角。

      “毕业了。”白霁尘说。

      林厌迟看着他。“嗯。”

      白霁尘又说,“以后不用上学了。”

      林厌迟说,“嗯。”

      白霁尘又道,“以后要上班了。”

      林厌迟说,“嗯。”

      白霁尘又涮了一片毛肚放在林厌迟碗里。锅里的红油翻滚着,白汽模糊了两个人之间的空气,火锅店很吵,隔壁桌在过生日,有人在唱生日歌,有人在拍手,有人在笑。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某种温暖的、嘈杂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交响曲。白霁尘隔着白汽看着林厌迟,他的脸被蒸汽蒸得微微泛红,额前的碎发被打湿了,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

      白霁尘看着他,忽然想到四年前在云城,第一次在林厌迟家吃饭。那时候他坐在林厌迟对面,宋怀槿做了四菜一汤。他吃到了自己包的那个被林厌迟修好的饺子,觉得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饺子。因为那张皮上沾着林厌迟手指的温度,那温度在沸水中没有消散,它留了下来,等着被白霁尘咬开,释放。白霁尘咬开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都烫嘴,每一次都舍不得吐。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