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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异乡 , ...

  •   第四十七章异乡

      飞机降落的时候,纽约在下雨。不是那种铺天盖地的倾盆大雨,而是细细密密的、像雾又像雨的冬雨,落在舷窗上,拉出一道一道细长的水痕。窗外的世界被这些水痕扭曲了,跑道上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的橘色,像融化了的糖果。白霁尘透过那些水痕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心跳得很快。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这是林厌迟生活了三年的地方。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每一棵树,都曾在他不在的时候陪伴过林厌迟,看过他走路的样子,听过他呼吸的声音,淋过他落下的眼泪。

      林厌迟坐在靠窗的位置,白霁尘走在他右边,两个人之间没有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了。那个距离在昨夜被彻底抹去了,像橡皮擦掉铅笔的痕迹,只剩下浅浅的凹痕,摸得到,看不到。

      他们跟着人群走出航站楼,潮湿的冷空气扑面而来。白霁尘打了个寒颤,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围巾是深灰色的,羊毛的,林厌迟织的那条。旧了,起球了,边角磨毛了,但它还在,还暖。林厌迟的脖子上围着另一条——白霁尘织的那条,歪歪扭扭的,针脚松紧不一,两端的流苏长短不齐。白霁尘每次看到这条围巾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实在太丑了。但林厌迟从来不觉得它丑。他戴了三年,从云城戴到美国,从美国戴回上海,从上海戴到纽约。旧了,起球了,边角磨毛了,但他在戴。因为这是白霁尘送的,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收到的第一份来自别人的、用心做的、不是为了讨好他而是因为想让他暖的礼物。

      来接他们的是一个中年女人,穿着米色的大衣,头发盘在脑后,笑起来眼角有细细的皱纹。她是林厌迟的房东,姓陈,从台湾来的,在美国住了二十多年。她在电话里对林厌迟说“你回来啦?房间还给你留着呢,每天都有打扫”。白霁尘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了一下。不是因为他多愁善感,是因为他想象那个画面——一间空房间,没有人住,但有人每天去打扫。擦桌子,拖地,开窗通风,给窗台上的花浇水。那盆花是林厌迟走之前留下的,他说“帮我养着,我还会回来的”。陈太太答应了,养了三年。花还活着,开着,紫色的桔梗,和白霁尘窗台上那支一模一样。不是同一个品种,是同一份等待。

      陈太太的车是一辆灰色的本田,很旧了,座椅上铺着毛绒垫子,方向盘上套着一个毛绒套。车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柠檬味的。白霁尘坐在后座,林厌迟坐在他旁边,两个人的手在座椅上握着,被背包挡住了,陈太太看不到。窗外的纽约在冬雨中显得灰蒙蒙的,高楼、广告牌、红绿灯、行人,一切都比他想象的要普通。

      林厌迟住的地方在皇后区,一条安静的街道,两旁种着枫树。冬天了,树叶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交错着伸向灰蒙蒙的天空。白霁尘看着那些枫树,想到阳光花园门口那棵槐树。它今年也没有开花,但它还活着,还绿着,还在等春天。树不着急,树很有耐心。树可以等十年,等二十年,等一百年。只要根还在土里,它就会一直等下去。等到合适的温度,等到合适的雨水,等到合适的风把花粉从远方带来。然后它就会开花,把自己攒了很多年的力气全部用在开花上。开很多很多花,开到枝头压弯,开到花瓣落满地面。

      陈太太把车停在一栋三层小楼前面,转头对他们笑了笑。“到了。三楼,还是那间。”

      林厌迟的房间在三楼,朝南,窗户对着后院。后院有一棵很大的枫树,夏天的时候叶子很密,冬天就只剩光秃秃的枝干了。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书桌上放着一盏台灯,灯罩是浅蓝色的,边角有些褪色。窗台上放着一盆花——桔梗,紫色的,开着,开得很好,比白霁尘想象的要好得多。花瓣薄薄的,透透的,在冬日的阴光下显得格外安静。

      白霁尘站在窗前,背对着林厌迟,看着那盆花,看了很久。他的手指在窗台的边沿上轻轻地划着,一下一下的。

      “你走的时候,跟它说了什么?”

      林厌迟没有回答。白霁尘转过身,林厌迟站在门边,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和他在上海时一模一样,和他在云城时一模一样。白霁尘走了过去,在他面前停下来,伸出手,把他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

      “你说了什么?”

      林厌迟垂下眼睛,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怕惊碎了什么。

      “我说,帮我陪着他。我回不来了,你替我陪着他。”

      白霁尘的眼泪涌了上来,没有落下去。他看着林厌迟微微颤动的睫毛,看着他微微抿着的嘴唇,看着他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伸出手,把他拉进了怀里。林厌迟的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呼吸很重很重。

      “林厌迟,你听好了。你不是回不来了。你回来了。你带着我回来了。那盆花不用替我陪你了,因为它不用了。我来了,我替你浇水、剪根、说话。你对它说过的那些话,现在可以对我说了。”

      林厌迟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不是无声的流泪,不是隐忍的哽咽,而是真正的、控制不住的、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来的哭。他哭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滴在白霁尘的衣领上,滚烫的,像岩浆,像火焰,像他压抑了三年、藏了三年、写了三年、拍了三千多张照片也没有释放完的那些东西,全部从眼泪里流了出来。

      那天晚上,白霁尘和林厌迟去见了林厌迟在美国的朋友。说是朋友,其实是同学。林厌迟在美国读了两年高中,一年大学,认识的人不多,能称得上“朋友”的更少。他不是一个容易交朋友的人,因为他不会主动,不会表达,不会在别人示好的时候给出对等的回应。他会把别人的好意记在心里,然后在某个恰当的时候用一个恰当的方式还回去。那个方式很小,小到当事人可能根本注意不到。但他在做,一直在做。用他的方式,他的节奏,他的缓慢而笨拙的温柔。

      同学是一个叫Jason的华裔,父母从广东来的,他在美国出生,说一口流利的中文,但带着广东话的口音。Jason很热情,看到林厌迟就冲过来抱住他,用力地拍他的背。白霁尘注意到林厌迟的身体在被抱住的那一刻明显僵了一下。不是不喜欢,是不习惯。他不习惯被人抱,不习惯被人用力地拍背,不习惯有人在见到他的时候露出“我好想你”的表情。他习惯了安静,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心底。

      Jason看到白霁尘,眼睛亮了一下。“你是白霁尘吧?林厌迟跟我提过你。”

      白霁尘愣了一下。他看向林厌迟,林厌迟没有看他,目光落在窗外的枫树上。

      “他说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他说他的围巾是你织的。他说你织得很丑,但他很喜欢。他说他养了一盆花,是你送的。他说那盆花他很喜欢,养了很多年,从中国带到美国,从美国带回中国,又从中国带回来了。”

      白霁尘站在那里,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林厌迟跟他的朋友说这些,在那些白霁尘不在的、隔着太平洋的、时差十二个小时的孤独夜晚里。他会跟Jason说起白霁尘,说起他的围巾,说起他的花,说起他的好。他不会直接说“我想他”,但他会说“他织的围巾很丑但我很喜欢”,会说“他送的花我养了很多年”。他把“我想他”藏在“围巾很丑”里,藏在“花还活着”里,藏在“他是一个很好的人”里。

      白霁尘伸出手,握住了林厌迟放在膝盖上的手。林厌迟没有挣开。Jason带他们去了一家火锅店,在法拉盛,店里人很多,很吵,全是中国人,说着各地的方言。锅底端上来的时候,白汽弥漫,模糊了对面的人脸。白霁尘隔着白汽看着林厌迟,他被白汽蒸得脸微微泛红,额前的碎发被蒸汽打湿了,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他正在往锅里涮羊肉,很认真很认真,一片一片的,数着秒。

      白霁尘看着他涮羊肉的样子,想到高中时他们在食堂吃饭。林厌迟也是这样,把不喜欢的菜推到盘子边上,把喜欢的菜留到最后吃。他吃饭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白霁尘以前以为他是在品尝味道,后来才知道他是在拖延时间。想和他在同一张桌子上多待一会儿,想听他说“你瘦了”“你也是”“路上小心”,那些他永远不会说出口的话他用吃饭的速度说——吃得很慢,走得更慢。因为他知道,吃完了这顿饭,下一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涮完了这片羊肉,下一片不知道要等多久。

      白霁尘夹起一片林厌迟涮好的羊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很嫩,很滑。比他自己夹的好吃,因为这是林厌迟涮的,是林厌迟数着秒、算着时间、在它最好的那一瞬间捞起来放进他碗里的。这片羊肉里有一切——有林厌迟三年里所有没说出口的“我想你”,有他所有没寄出去的信,有他所有没发出去的“晚安”。它们都在这里,在这片薄薄的、被涮了八秒钟的、入口即化的羊肉里。

      白霁尘咽下去的时候,喉咙有点紧。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酸梅汤,酸的,涩的,带着一点点的甜。和在上海时喝到的一模一样。

      “林厌迟,”白霁尘叫他。

      林厌迟抬起头来看他。

      “以后我陪你涮。每一片都陪你涮。”

      林厌迟看着白霁尘,那团火又烧起来了。不是疯狂的、失控的、把自己烧成灰也要扑向你的火,而是安静的、温暖的、壁炉里的火。不会烧到外面来,但足够温暖整个房间。那团火从林厌迟的眼睛里涌出来,将白霁尘包围了,白霁尘被那团火烤着,浑身都暖。不是灼伤的那种烫,是冬天里把手伸到壁炉前的那种暖。暖到手指尖微微发麻,暖到想打瞌睡,暖到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寒冷都不值得害怕了。

      从火锅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雨停了,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冷冷的、洗过之后干干净净的味道。白霁尘仰起头看着天空,没有星星,云层太厚了,把所有的光都挡住了。但街灯很亮,橘黄色的,照在湿漉漉的柏油路面上,反射出一片一片碎碎的光。那些光在他脚下铺开,像一条发光的河,流向远方。

      白霁尘牵着林厌迟的手,走在河边。他们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哪一个是他的、哪一个是林厌迟的。

      走着走着,白霁尘忽然停下来,看着林厌迟。“你以后,不用再一个人了。不用一个人坐飞机,不用一个人涮羊肉,不用一个人养花,不用一个人写信,不用一个人拍照片。这些事,以后我都陪你。”

      林厌迟低下头,看着两个人交握的手,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白霁尘。那双沉静的黑眼睛里有光,不是灯光,不是月光,是从他身体深处烧出来的、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的、让他从里到外都在发烫的光。

      “白霁尘,”林厌迟的声音很轻很轻,“你知道吗。你是我这辈子,唯一不想松手的东西。”

      白霁尘的眼泪涌了上来,没有落下去。他伸出手,把林厌迟拉进怀里,抱住了他。夜风从他们身边吹过,凉凉的,带着雨后泥土的腥气和秋天落叶的枯香。街灯一盏一盏地亮着。影子在地上交叠着。白霁尘把脸埋在林厌迟的颈窝里,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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