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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晚风 , ...

  •   第二十二章晚风

      白霁尘开始习惯在每天晚上十点零三分给林厌迟发“晚安”。

      十点零三分这个时间不是随便选的。第一次发的时候是十点零三分,后来就不想改了。像一个仪式,像一棵树把根扎进土壤,不是扎不下去,是不想换地方。十点零三分,白霁尘洗完澡,头发还没干,水珠顺着发梢滴在手机屏幕上,他用手背擦一下,打下“晚安”两个字,发出去。然后等。等多久不一定。有时候三秒,有时候三十秒,有时候三分钟。但一定会等来一个“安”字。

      “安。”不是“晚安”,是“安”。少了一个字。但白霁尘觉得,这个“安”字比“晚安”更好听。因为“晚安”是这个世界通用的,是所有人都在用的,是超市收银员会对顾客说、餐馆服务员会对客人说、陌生人之间也可以说的。而“安”不是。“安”是林厌迟自己的。是他把“晚安”切掉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像一枚被磨圆了的硬币,揣在口袋里,每次掏出来都带着他的体温。

      白霁尘躺在自己那间大得空旷的卧室里,举着手机,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把天花板映出一小片淡蓝色的光晕。窗外有虫鸣,细细密密的,像谁在很远的地方拉着一把永远拉不完的小提琴。他盯着那个“安”字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他又点亮,又熄灭,又点亮。像一个孩子反复按着一个会发光的开关,不是无聊,是怕有一天按下去的时候,灯不亮了。

      六月的第一天,儿童节。学校没有放假,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不属于高中生的轻松。有人在课桌下偷偷传糖果,有人在课本的空白处画气球,有人在走廊里哼着小时候的儿歌。沈屿在课间的时候忽然拍了一下白霁尘的肩膀,笑嘻嘻地说:“儿童节快乐,小朋友。”然后把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他桌上。

      白霁尘看着那颗糖,笑了。他把糖放进校服口袋里,没有吃。他知道这颗糖最后会去哪里。它会在今天放学后,被放进一个信封里,和一张写了字的纸条一起,寄往三百公里外的一座城市,被一双瘦削的、苍白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手拆开,取出来,放在桌上,看很久,然后吃掉。不是因为他想对林厌迟好,而是因为他想让林厌迟知道——在这个所有人都祝你“儿童节快乐”的日子里,有一个人不祝你快乐。他祝你甜。只是一点点甜。像大白兔奶糖融化在舌尖上的那种甜,不浓,不腻,若有若无,像清晨的雾气,像黄昏的风,像所有刚好能感觉到又刚好不会腻的东西。

      白霁尘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信纸。不是上次那种白色的、方方正正的信纸,而是一张浅蓝色的,边角印着小小的云朵图案。他在文具店挑了很久,最后选中了这一本。因为蓝色让他想到天空,想到林厌迟名字里的“厌”字——厌不是讨厌,是满足。这是白霁尘查过字典之后才知道的。厌,满足。林厌迟,林中的满足。他妈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没有生下他,还不知道自己会死。她只是希望这个孩子像森林一样沉静、丰富、自足。她给他取名“厌迟”——满足来得慢一点没关系,只要最后是满足的就行。

      白霁尘握着笔,想了很久。他想写很多——想写今天学校里的趣事,想写沈屿又闹了什么笑话,想写顾衍之帮他记的笔记又多又全,想写窗外的梧桐树叶子越来越密了,想写他昨晚梦到了林厌迟。但他没有写这些。他写了另一行字。

      “今天有人给了我一颗大白兔奶糖。我没有吃。我寄给你。儿童节快乐。不,不是快乐,是甜。一点点甜。”

      他把信纸折好,和那颗奶糖一起装进信封。信封是浅蓝色的,和信纸一套。他在信封上写下林厌迟的地址和名字,字迹飞扬跋扈,像他的人一样。林厌迟。三个字,每一笔都带着他的体温,像一个无声的拥抱。他贴上邮票,把信封举到嘴边,轻轻地亲了一下。嘴唇触到纸面的感觉凉凉的,糙糙的,像林厌迟手上那些已经变成浅白色的疤痕。

      中午的时候,白霁尘把信投进了学校门口的邮筒。邮筒是绿色的,漆已经斑驳了,投信口的铁皮上有一层薄薄的锈。信封落进去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响,咚的一声,像一个句号,又像一个冒号。他站在那里,伸手摸了摸邮筒冰冷的铁皮,六月的阳光照在他手背上,暖洋洋的。他想,这封信要走过三百公里的路,要经过无数双手,要穿过白天和黑夜,才能到达那个人手里。但他不着急。因为他知道,等待也是过程的一部分。是他愿意为那个人付出的、小小的、心甘情愿的代价。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白霁尘没有打球,他坐在操场边的那棵梧桐树下,仰着头看着那些越来越密的叶子。五月的梧桐叶还是嫩绿色的,薄薄的,透透的,阳光透过叶片照下来,在地上投下一片一片碎碎的光斑。风一吹,光斑就晃动起来,像一群金色的蝴蝶在地上扑着翅膀。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林厌迟发了一条消息。

      “今天的梧桐叶很好看。”

      过了大概一分钟,林厌迟回复了。不是“嗯”,不是“好”,不是任何一个白霁尘已经习惯了的单字。而是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窗外的一棵树,不是梧桐,是槐树。就是阳光花园门口那棵今年没有开花的槐树。照片的角度是从上往下拍的,说明林厌迟站在三楼的窗口,探出半个身子,把手机举得高高的,才拍到了树冠的全貌。照片里的槐树枝叶茂密,绿得发黑,但没有一朵白色的花。

      白霁尘看着这张照片,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不疼,是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从胸口蔓延到手指尖,让他的指尖微微发烫。林厌迟没有说任何话,但他发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棵不开花的树。这就是他的话。他的意思是——你看,这棵树和我一样,今年没有开花。但你看到了,它还在,它还绿着,它还在努力地活着。不开花也没关系。活着就好。

      白霁尘把那张照片保存下来,设成了自己和林厌迟的聊天背景。以前的背景是系统默认的灰色,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像一条没有人走过的路。现在这条路的两旁多了一棵树。一棵不开花的、但枝叶茂密的、绿得发黑的树。有了这棵树,这条路就不一样了。它不再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而是一条通往那棵树的、有方向的、有目的的、有终点的路。

      白霁尘打完球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走在云锦华庭那条种满红枫的车道上,五月的枫叶是绿色的,在暮色中显得有些暗淡。远处的天空从橘色渐变成紫色,像一块被水晕开的调色板。几颗星星已经迫不及待地亮了起来,细细碎碎的,像谁在天上撒了一把盐。他低着头走路,球鞋踩在细碎的石子上,发出沙沙的声响。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是林厌迟。不是回复他下午那条消息,是一条新的消息。只有三个字。

      “奶糖。甜。”

      白霁尘站住了。

      他站在车道的正中间,两边是青绿色的枫树,头顶是深紫色的天空,脚下是细碎的石子。他举着手机,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将他的眼睛照得亮晶晶的。他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熄灭,他又点亮,又熄灭,又点亮。奶糖。甜。三个字。不是“奶糖收到了”,不是“很甜”,不是任何一个完整的句子。而是三个被拆散了的、像珍珠一样散落在沙滩上的字。他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捡起来,穿在一起,挂在心上。

      白霁尘把手机贴在胸口,仰起头看着天空。第一颗星星已经亮得很有精神了,在深紫色的天幕上像一颗小小的、发光的纽扣,把天空和大地扣在一起。他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青草的气味,有红枫叶子微微发苦的清香,有一切属于夏天的、正在生长的、让人想要活下去的气息。

      他低下头,继续走。走得很慢,很慢。慢到风都比他快,慢到影子都拖在他身后等不及地往前窜。他不想走快。他想把这条路走得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路的尽头不是家,是手机屏幕上那三个字。奶糖。甜。林厌迟觉得甜。那颗他舍不得吃、寄出去了的大白兔奶糖,在三百公里外被一个人拆开,放进嘴里,慢慢地融化。奶香味在舌尖上散开,甜味一点一点地渗进味蕾里。那个人抿着嘴,抿了很久,不舍得咽下去。不是因为没有吃过糖,是因为这颗糖是有人寄给他的。是有人在儿童节这天,把属于自己的那颗糖,装进信封,贴上邮票,走了三百公里的路,送到他手里。

      那个人觉得甜。

      白霁尘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马上进去。他站在门口,靠着门框,仰起头看着门廊上那盏感应灯。灯是亮的,因为他走过来了。光从灯罩里洒下来,照在他身上,暖黄色的,像一只巨大的、温柔的、不会说话的手掌。他掏出手机,又看了一遍那三个字。奶糖。甜。然后他打了一行字,发过去。

      “我还要寄。寄很多。把你的抽屉塞满。把你的人生塞满。把你心里的那个洞,一点一点地,用奶糖填满。不,不是填满。是把那个洞变成糖的形状。以后你疼的时候,流出来的不是血,是融化的糖浆。”

      消息发出去之后,白霁尘觉得太肉麻了。他红着耳朵把手机塞进口袋,推开门,走进家里。玄关的灯亮着,客厅的灯也亮着,傅知意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脸怎么这么红?”傅知意问。

      “热的,”白霁尘说,“打球了。”

      傅知意没有追问。她只是看着他,看了两秒钟,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轻很淡,和白霁尘笑起来的样子一模一样,和林厌迟姨妈笑起来的样子一模一样,和所有温柔的、不动声色的、把所有的话都藏在笑容里的人一模一样。白霁尘被她看得有些心虚,低下头换鞋,耳朵更红了。

      他快步走上楼梯,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觉得整个房间都在震。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屏幕亮着,林厌迟回复了。只有两个字,但白霁尘觉得那是他收到过的最长的消息。

      “你也是。”

      白霁尘看着这三个字——奶糖、甜、你也是。他把这三条消息连在一起读了一遍:奶糖。甜。你也是。意思是——你是奶糖,你是甜的,你也是。不是我一个人觉得甜,是我也希望你觉得甜。不是我一个人被填满,是我也希望你的洞变成糖的形状。不是我一个人幸福,是我也希望你幸福。林厌迟不会说“我爱你”,不会说“我想你”,不会说“你也甜”。他只会说“你也是”。两个字,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像他的人一样。但这两个字里装着的东西,比“我爱你”三个字还要重。因为“我爱你”是“我”在说“爱”你,主语是“我”,谓语是“爱”,宾语是“你”。而“你也是”不是。没有主语,没有谓语,只有一个宾语和一个副词。像一棵被风吹弯了腰的草,站不稳,但它在那里。一直在那里。

      白霁尘抱着手机,倒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是软的,凉的,带着洗衣液的清香。他把脸在枕头里蹭了蹭,蹭到鼻尖发红,蹭到眼眶发热。他没有哭。他是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到楼下傅知意喊“霁尘你没事吧”,他喊“没事”,然后把声音压下去,压在枕头里,压在被子底下,压在胸腔最深的地方。那些笑声闷闷的,沉沉的,像从很深很深的地下传来的回音。那是快乐的声音。是那种被压抑了太久、终于找到出口的、不顾一切的、像洪水一样涌出来的快乐。

      他笑着笑着,翻了个身,举起手机,对着天花板拍了一张照片。天花板上有一条裂缝,弯弯曲曲的,从灯座延伸到墙角。他以前觉得这条裂缝像一条干涸的河流,现在他觉得它像一条路。一条弯弯曲曲的、不知道通向哪里的、但总会有尽头的路。路的尽头站着一个人。那个人很瘦,很白,不爱说话,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只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那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那个人觉得他是奶糖。那个人觉得他甜。

      白霁尘把天花板裂缝的照片发给了林厌迟。配了一行字:“我房间的天花板上有一条裂缝。以前我觉得它像一条干枯的河。现在我觉得它像一条路。通向你的路。”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没有等回复。他把手机放在床头,关了灯,躺平,闭上眼睛。黑暗中,他看到那条裂缝在天花板上微微发着光。不是真的在发光,是他的眼睛习惯了黑暗之后,那条白色的石灰裂缝在黑暗中显得格外亮,像一条细细的、发光的河流,从灯座流向墙角,从墙角流向门的方向,从门的方向流向楼梯,从楼梯流向楼下,从楼下流向门口,从门口流向街道,从街道流向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流向阳光花园三楼那个窗户敞开的房间,流向那盆挤挤挨挨的桔梗,流向窗台上那盆干枯的满天星,流向林厌迟微微弯起的嘴角。

      那条裂缝没有尽头。或者说,它的尽头是林厌迟。

      白霁尘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蜷起了身体。被子是凉的,但很快就被他的体温捂热了。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轻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不是对任何人说的,是对自己说的。是他对自己这一天、这一周、这几个月、这整个故事的总结。三个字。很轻很轻,轻到像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时发出的呜呜声。

      “值了。”

      他沉入了梦乡。那个晚上他没有做梦,或者说他做了梦但醒来之后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梦里有一棵树。不是梧桐,不是槐树,不是枫树,而是一棵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树。树干很粗,要两个人才抱得住。枝叶很密,密到阳光只能从缝隙里漏下来,碎碎的,闪闪的,像碎金子。树下站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深蓝色的校服,很瘦,很白,不爱说话。白霁尘朝他走过去,走得很慢,因为他不想让那个人听到脚步声后抬起头来。他想多看一眼那个人低着头的、安静的、被碎金般的阳光照着的、像一幅褪了色的画一样的脸。

      但他还是被发现了。那个人抬起头来,看着他,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不是笑,但比笑更珍贵。

      白霁尘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很凉,但比上一次暖了一些。他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胸口上,让那个人感觉到他的心跳。砰,砰,砰。一下一下的,很稳很有力,像在说——

      我在。

      我在。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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