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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第 56 章 56 ...

  •   裴凌在那面被火烧过的墙前面站了整整半个小时。赵岩在车里等得不耐烦了,按了两下喇叭,他没动。赵岩又按了两下,他还是没动。赵岩只好下了车,走到他旁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除了黑乎乎的烟熏痕迹什么都没看到。“你到底在看什么?”赵岩的声音带着困惑和一丝不耐烦。裴凌没有回答,他的眼睛一直在那面墙上扫来扫去,像一台精密的扫描仪,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他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手电筒,照着墙根。手电筒的光在灰暗的墙根处切出一小片明亮的光斑,光斑里是粗糙的水泥地面,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他看得很仔细,一寸一寸地看,从左边看到右边,从右边看到左边。赵岩在他身后站着,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也不敢再催了。他见过裴凌这种状态太多次了,每次他露出这种表情,就意味着他发现了什么别人没发现的东西。

      然后他看到了。墙根的地面上有一个很小的印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那印记被灰尘盖住了大半,只露出一个边缘,但边缘的花纹很清晰,是某种运动鞋的鞋底花纹。裴凌的眼睛猛地亮了,他把手电筒的光对准那个印记,身体几乎趴到了地上。赵岩凑过来看了一眼,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但裴凌已经拿出了尺子,开始测量鞋印的长度。

      二十六厘米。四十二码。他把这个数据记在了本子上,然后站起来,沿着鞋印的方向往前走。鞋印断断续续的,有些地方被踩掉了,有些地方被新的灰尘盖住了,但他还是能辨认出来。那些印记像是黑暗中的路标,一个接一个地指引着他前进的方向。那个人从网吧门口走过来,走过了几米宽的街道,走到了街对面,然后站在那里。裴凌站在那个人站过的位置上,转过身,看着网吧的门口。从这个角度,他能看到整面墙,能看到卷帘门,能看到二楼的窗户。那个人站在这里,看着火从他亲手点燃的地方烧起来,看着火舌舔舐着卷帘门,看着黑烟升上天空。他站在那里看了多久?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裴凌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个人一定看了很久,因为他需要看到火烧起来的样子,需要看到火按照他预想的方式蔓延,需要看到人们惊慌失措地从里面跑出来。那是他快感的核心部分,没有那个,放火就没有意义。

      裴凌蹲下来,在那个位置上又找到了一枚鞋印。这枚比之前的更清晰,整个鞋底的花纹都能看清。花纹很特别,不是那种常见的大路货,而是一种有规律的几何图案,像是某个品牌独有的设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证物袋,小心翼翼地把鞋印周围的那块灰尘连同鞋印一起收了进去。赵岩在旁边看着他做这些,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大概觉得裴凌疯了,在墙上找痕迹,在地上找鞋印,像一个考古学家在挖掘一座几千年前的坟墓。但他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知道裴凌每次这样“发疯”,最后都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东西。

      回到车上,裴凌把那个证物袋递给赵岩。“回去给技术队,让他们比对鞋印的花纹,看看是什么牌子的运动鞋。”赵岩接过去看了看,还是什么也没看出来,但他还是点了点头,把证物袋小心地放进了手套箱里。车子往回开,裴凌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全是那枚鞋印,二十六厘米,四十二码,运动鞋,花纹很特别。他见过那种花纹,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了。他拼命地想,想得头疼,但那个画面像是被一层雾遮住了,怎么都看不清。

      回到分局,裴凌直接去了技术队。老李正在吃盒饭,筷子夹着一块红烧肉,看到裴凌进来,把肉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又有什么东西要查”。裴凌把那个证物袋递过去,老李接过去看了看,眉头皱了起来。“鞋印?哪来的?”裴凌把网吧纵火案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老李听完点了点头,拿起证物袋走进了实验室。裴凌在外面等着,在走廊上来回走了不知道多少圈。等了大概半个小时,老李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照片上是鞋印的花纹放大后的样子,每一个纹路都清清楚楚,像是用笔画出来的一样。

      “这个花纹很特别,不是普通运动鞋的鞋底花纹。”老李把照片递给裴凌,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在照片背面写了几行字,“我查了一下,这是一种小众品牌,叫‘犀牛’,主打户外运动鞋,价格不便宜。一双鞋要八九百块,一般人在商场里买不到,只能网购或者去专门的户外用品店。这个牌子的鞋底花纹是专利设计,每个款式都不一样,你这个花纹对应的是他们的经典款‘犀牛登山者’。”

      裴凌接过照片,盯着那个花纹看了很久。犀牛,户外运动鞋,价格不便宜,八九百块一双。一个在凌晨放火的人,穿着一双价格不便宜的户外运动鞋。这个人不是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也不是那种缺钱花的小混混。他有一定的经济条件,至少买得起几百块一双的鞋。他为什么要放火?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报复,那他是为了什么?裴凌把照片装进口袋里,脑子里那个问题转来转去,像一颗卡在齿轮里的石子,怎么都吐不出来。

      他出了技术队,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犀牛”运动鞋,找到了那个品牌的官网。官网页面的设计很简洁,白色的背景上是一张一张的鞋子照片,每一双都拍得很精致,像是艺术品。他把每一种款式的鞋底花纹都看了一遍,找到了跟照片上最相似的一款。那款鞋叫“犀牛登山者”,主打防滑耐磨,适合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鞋底的花纹很深,纹路复杂,一看就是为户外运动设计的。价格不便宜,一双要八百九十九块。裴凌把这款鞋的图片保存下来,打印出来,贴在了办公桌前面的墙上。

      他盯着那张图片看了很久。这个人穿着一双八百九十九块的登山鞋,在凌晨的街道上放火。他不是因为穷,不是因为没有出路,不是因为被生活逼到了墙角。他是自己选的,自己决定要放火,自己决定要在这个网吧门口倒上汽油,自己决定要点燃那根火柴。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也不需要任何人的理解,他只需要被找到,被抓住,被关进那扇铁门后面。裴凌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天。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把整条街照成了暖黄色。他看着那片暖黄色的光,心里那团火在烧,烧得他坐立不安。

      窗外的天又黑了。裴凌在办公室里待了一整天,眼睛盯着屏幕,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眼睛又酸又涩,眨一下都疼,但他不敢停。那个人还在外面,也许正在吃饭,也许正在看电视,也许正在计划下一次放火。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夜景。城市的灯火在黑暗中闪烁,每一盏灯下面都有人在生活。有人刚下班,有人刚吃完饭,有人正在哄孩子睡觉,有人已经进入了梦乡。他不知道那个穿犀牛登山鞋的人在哪一盏灯的下面,不知道他此刻正在做什么,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在看着同一片夜空。但他知道他会找到他的,不管花多长时间,不管走多远的路,不管要穿过多少条黑暗的巷子。

      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看,是系统提示。

      【任务“网吧黑影”进度:线索收集完成度百分之十七。】

      【系统提示:鞋印是重要的线索,请宿主继续追踪。嫌疑人可能经常出入户外运动场所,建议从周边户外用品店的销售记录入手。】

      裴凌看着那行字,把手机揣回了兜里。户外用品店,销售记录。他转身走回了工位,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下城西周边的户外用品店。不多,只有三四家,都在商业区,离那条老街不远。他把地址抄了下来,写在便签纸上,贴在了电脑屏幕的边框上。然后他又查了一下“犀牛登山者”这款鞋的销售渠道,发现这个品牌在城西只有一家授权经销商,就在最大的那个商场里。裴凌把那个商场的地址也记了下来,准备明天一家一家地去问。

      第二天一早,裴凌和赵岩去了城西。第一家户外用品店在一条商业街上,门面不大,夹在一家奶茶店和一家服装店之间,招牌被旁边的霓虹灯遮住了大半。但里面很深,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户外装备,帐篷、睡袋、登山鞋、冲锋衣,应有尽有。裴凌亮了一下工作证,说明了来意。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胖胖的,圆脸,看起来很和气,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他接过裴凌递过来的照片,看了看,摇了摇头。“这个牌子我们没卖过,太贵了,在这边不好卖。你要不去别的店问问?”

      第二家店在商场里,是个大品牌,装修得很气派,灯光打得亮堂堂的。店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头发,化着妆,穿着黑色的工作服,看起来很干练。她看了看照片,想了想,说:“这个牌子我们以前卖过,但销量不好,去年就下架了。不过我们还有销售记录,可以帮你查查。”她打开电脑,纤细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屏幕上跳出一行一行的数据。她查了一会儿,抬起头看着裴凌。“去年一共卖出去二十三双,大部分是网上订单,到店自提的。有几个人是现场买的,我帮你把他们的会员信息打印出来。”

      打印机发出吱吱的声音,一张一张的纸从里面吐出来。裴凌接过那几张打印纸,上面有七八个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他把这些信息记在了本子上,谢过了店长,出了商场。站在商场门口,他看着本子上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念。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陌生的名字,陌生的脸,陌生的声音。他不知道哪个是那个放火的人。也许是他,也许是他,也许都不是。但他会逐一核实,一个一个地排除,直到找到那个人。这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需要很多时间,很多耐心。但他没有别的办法,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裴凌上了车,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全是那些名字,转来转去,像一群没有方向的鸟。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开始一个一个地拨打那些号码。第一个打不通,第二个没人接,第三个接了说不是本人。他一个一个地打,一个一个地排除,打到第七个的时候,他的手停了一下。这个号码的主人姓孙,男,三十二岁,住在城西,离那条老街不远,走路大概二十分钟。他的电话能打通,但每次都没人接。裴凌打了七八次,一次都没接。这不正常。一个正常的人,不会七八次都不接电话,除非他看到了来电显示,知道是警察在找他,故意不接。

      裴凌把孙某的信息打印出来,去找了林队。林队看了看,眉头皱了起来。“三十二岁,单身,独居,没有固定职业。这个人很符合纵火犯的心理画像。”裴凌点了点头,他也这么觉得。独居,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社交,没有人在意他是不是存在。这种人最容易走极端,因为他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也没有什么可在乎的。他放火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报复,是为了让自己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能做点什么,还能让这个世界因为他而发生一点变化。

      裴凌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天。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把整条街照成了暖黄色。他看着那片暖黄色的光,心里那团火在烧,烧得比之前更旺了。他知道自己离那个人越来越近了,近到也许明天就能看到他的脸。那双穿着犀牛登山鞋的脚,那双手在凌晨倒过汽油的手,那张在火光中被照亮又被黑暗吞没的脸。他要把那个人从黑暗中拽出来,让他站在阳光下,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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