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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钟表 ...


  •   大人有大量,谭启明自然不会因为“不客气”三个字就生气。郑陶当然也不会意识到谭启明有可能生气,他只是发现自己已经连续喝了一周的药膳了,这是之前都没有的事情。

      郑陶痛苦,郑陶懊恼,郑陶不知道怎么办。

      “不客气”三个字换来了一套全新的待遇。

      医生变成了公馆的常客,每周三次,郑陶被按着打针。公馆不比医院,能按住他的储备人才变得更多,几双手牢牢地钳制住他的四肢,针头顺利地扎了进去。

      郑陶晚上也睡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骨头缝里钻,又酸又疼,两条腿怎么摆都不对。他对床也生了气,在上面翻来覆去,床单被蹭得皱成一团,等早上起来消气了又把它捋平。

      在这样吃得饱穿得暖,身体仍然不舒服的糟糕环境里,公馆迎来了新的客人。

      那是一个周六,郑陶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听到后院两只狗在激动地叫。小黑和大黑一向被训得好,不会无缘无故大叫,尤其是一大早上。

      他很好奇地探出头,郑陶的房间窗户被装了防盗窗,头不能完全伸出去,狗的窝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树遮挡了大部分的视线。

      郑陶飞快地套上衣服,他每天晚上睡前会把衣服铺在地板上,上衣从外到里的顺序摆放,和裤子拼凑出一个人形,鞋子就放在脚的位置,这样早上就能很快穿上衣服,以免耽误早饭。

      他最近骨头疼得厉害,比以往都要严重一些,晚上被疼醒的次数变多。有次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等到天亮微微亮才睡着,等醒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早饭,幸好那天是周末,不然错过上课就更糟了。

      当然,他也不会有机会错过上课,公馆的佣人远比他上心。在周内的时间,如果没有看到人,是一定会去叫他的。只是谭启明不喜欢这样,在他看来,下至几岁的小孩,上至大几十岁的老人,都要拥有极强的自我管理意识,如果郑陶不是自己起床,晚上还要再加课。

      郑陶不喜欢晚上的加课。

      可怜的小孩,还不知道世界上有闹钟这种东西,他只是把走廊尽头的落地钟搬到了自己的卧室,那钟又高又沉,需要两个人合力才能抬动。

      打扫的佣人早上起来发现钟没了,吓了一大跳,沿着木地板上拖行的痕迹来到了郑陶的卧室门口,里面正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

      公馆里有暖气,郑陶只需要穿好毛衣和裤子,又大又蓬松的外套统一放在门口的衣柜里。郑陶今天穿的上衣是衬衫配毛衣马甲,刚到冬天的时候,郑陶总是把衣服穿得乱七八糟,马甲有三个洞,哪个洞都可以伸头进去,所以他很为难,冬天的衣服远比夏天更复杂。

      郑陶穿好衣服推开门,被门口的佣人吓了一跳,佣人也被突然开门惊了一下,视线进入打开的卧室门,看到了床对面的那座庞然大物。

      ……

      “小郑少爷,那钟……是你……搬过来的吗?”佣人缓缓问道。

      郑陶点了点头。

      “你自己?”

      郑陶又点头。

      “你可能要把它再搬回去……”佣人说。

      郑陶不置可否,关上门走了。

      一个周过去了,钟还是好好呆在他的卧室,只是有工人来修复了地板,拖行的痕迹被打磨干净了。

      这个钟体型太过庞大,房间又不是很宽敞,郑陶仔细思索过要把钟放在哪里。放在床对面会挡住书桌,放在左侧面会妨碍他摆衣服,放在右侧面会挡住卫生间的入口。

      郑陶很为难,思来想去,最终他决定把钟放在门口,落地钟挡住门,只露出一个门把手。门是外开的,他个头不大,留一条缝就能钻出去,但是打扫的佣人进得艰难。

      最后这个钟还是被收走了,因为他的卧室实在放不下。

      郑陶很难过。

      公馆里没有小体型的钟,稍微小一点的挂在很高的地方他又够不到。

      “我想要一个表。”郑陶某天对谭启明说。

      谭启明不知道郑陶在心里琢磨什么,郑陶的想法跟正常人不太一样。但是关于郑陶的大致动向谭启明是很清楚的,他知道郑陶想要一个钟表,在郑陶自行搬运的时候他也不阻止,其实那天晚上他是知道的。

      因为他就住在那条走廊的上面。

      半夜三点的时候,地板下忽然传来低沉的拖行声,不刺耳,但很难忽视。

      谭启明就站在楼梯口往下看着,郑陶专心致志地拖着,钟很重,他没有注意到有人在看他。落地钟是靠着墙摆放的,他一开始拉着钟下面凸起的装饰,费劲地往外拉,等拉出一点和墙的距离时,他就钻进后面开始推,整个身体都在用力,手脚并用,不一会就冒出了一头汗。

      幸好这座钟上轻下重,底盘很稳,不然轰隆一声推倒在地上,怕是会惊醒公馆里的所有人。

      郑陶推着推着忽然听到了骨碌碌的滚动声,他停下来绕到前面看了看,发现是他刚刚拽过的一个凸起装饰掉了,随着钟的前进在滚动。

      郑陶抬头观察了一下最上面的表盘,完好无损,他一脚踢开那个掉落的装饰,继续费劲地推行。

      谭启明看着滚到楼梯口的那个装饰物,这座落地钟是民国时期留下来的,一直保存得很好,在今天之前。

      郑陶中途还下楼喝了水,为了省力坐的是电梯,于是没有发现在楼梯上方的谭启明。

      郑陶忙活到四点多才完工,谭启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去了。

      郑陶把钟顺利推进房门后,瘫倒在床上,想了想又出门去找那个被他踢飞的装饰品,已经不见了,那个装饰是一对,他干脆回去把另一个也揪下来扔掉了。

      “我想要一个表。”郑陶声音大些说道。

      “嗯。”谭启明应了一声,眼皮都没抬。

      “小一点的。”郑陶又补了一句。

      谭启明抬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不知为何郑陶竟有些心虚,不过他还不了解心虚为何物,只是单纯的觉得谭启明一肚子坏水,又在想办法整治他,所以他感到发毛。这种莫名其妙的“发毛感”之所以会出现,不过是因为他敏锐的第六感在工作。

      第六感这个词汇是数学老师教他的,因为数学老师经常说他靠第六感答题,完全不用脑子,说着还想点点他的脑袋,郑陶躲得快,没有被他碰到。

      后来他问生物老师第六感是什么,生物老师说第六感就是人的神奇预感,人人都可能有,但是出现的机会不多。

      郑陶就知道了,他有第六感是好事,而且他是经常有第六感的人,是很厉害的人。

      郑陶吃完早饭去遛狗,狗在后院疯跑了一圈,他也跟着跑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粘着一身狗毛,被佣人拦在门口清理干净。紧接着郑陶就要去上课,等到他中午吃完饭回到房间,发现床对面的墙上已经挂好了一个小巧的、圆形的钟表。

      和防盗窗的感觉很类似,都是银色的,和这个房间格格不入。

      郑陶看了看时间,安心入睡了。

      这天早上,郑陶被狗叫吵醒,他先看向表,才六点半。穿好衣服、洗漱整理,一共不过花了三分钟,比平时更快,因为他想去看看狗怎么了。

      郑陶刚一下楼就发现谭启明也在楼下坐着,谭启明昨天不在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早上好。”郑陶主动问候道。

      谭启明点了点头,他正在看新闻。

      “狗在叫。”郑陶犹豫了一下说,往常他吃完早饭才会出去,今天有些不对,他想先去看看狗。

      谭启明嗯了一声,大概是理解了他的意图。

      郑陶匆忙的脚步慢了下来,老老实实在门口穿上外套,推门出去后才撒腿跑起来,狗还在叫,一声接着一声,不像是受惊了,像是兴奋,他急切地想去看看。

      郑陶奔跑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他已经看到了两只狗的身影,还有一个人在那里抛球,大黑和小黑很激动地追着球跑,大黑抢到之后又把球送回去,那人不动了,只是抛着手里的球,大黑汪汪叫了几声,催促他赶快。

      那是一个男孩,一个很高的男孩。

      他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服,头发也是红色的,用发胶打理过,很有型。在郑陶的眼睛里,那是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是他需要躲着走的危险对象,头发奇怪地竖着,不管是身上的颜色和头发的颜色都让他感到新奇而危险。

      谭启明也是个强壮的男人,但是他的强壮是包裹在衣服下面的,是沉稳的强壮,内敛的强壮,不会让人第一时间感到危险。而这个人的强壮是外放的,甚至是具有危险性的。

      郑陶觉得自己的第六感正在发挥作用。

      小黑注意到郑陶,狗看看球又看看人,最终放弃丢球游戏向郑陶跑了过来,冬天狗的毛很厚,小黑身上的毛发摇摆着,扑到郑陶身上,郑陶的白色羽绒服出现了两个黑脚印。

      郑陶抱住小黑,揉了揉他的脑袋。

      大黑还在盯着球,显然球对他更有吸引力。

      那人也注意到了郑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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