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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风沙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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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拿起画笔的年龄,已经不能确定了,只记得在母亲的房里的墙上看到一幅睡莲,那种柔和的淡紫的色彩刺激了我,我也要画,要画得比那更好。于是就有了我的第一幅画,不是孩子式的蜡笔涂鸦,而是需要有些底子的水彩画。墙上还有另外一幅画,是彩色的沙漠,可在那时候,脑子里印象中沙漠只有金黄色的,有不解的地方,所以没有去画它。
我母亲见到的时候,平静的脸上有些许动容,是轻微的皱眉,我无法把那表情理解为赞赏,因为我画的跟墙上的那幅对比下来几可乱真。她不会去质疑那是不是真的出自我手,因为那就是出自我手,毋庸置疑。墙上的画是出自她的手笔,而墙下的是出自她儿子的手笔。
从那以后她开始陆续告诉我,什么是AQUAERLLE(水彩) ,用三分之二的颜色粉和三分之一的阿拉伯胶组成的绘画。颜色要用自己的手去调配,画由心生,手画我心。情绪不佳的时候最好不要碰画笔,画笔是心灵的走廊,不是用来发泄的工具。水彩的特点色彩明亮,有透明美感,不使用白色,通过在纸上保留部分不画,起留白的作用。它跟GOUACHE(水粉画)相反,水粉则是由三分之一的色粉和三分之二的阿拉伯胶组成的画。虽然同样是适用水来稀释颜色,却绝对不同于水彩,它的颜色是透明的,为了提亮,颜料中加入了白颜色。初学者一开始就画水彩太过了些,建议先熟悉水粉,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再画水彩,感觉会很不一样。
那时觉得能画画是最幸福的事情,画画带给我的快乐无法形容,只知道作画的时候很愉快,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的美好,世上所有的事物都有它们自己颜色,而画笔这件神奇的小东西能把这万千世界的色彩都囊括其中,而跃于纸上跳动的色彩是属于自己的。
后来听母亲说起了沙漠,在她孤身一人在各个沙漠流浪的时候,遇上了我父亲,路上的沙子就开始有五彩的颜色,他们所经的沙漠就有了红、橙、黄、绿、青、蓝、紫,至于具体是怎么样的,她没有说。
几年过去了,我已经能嗅到自己的艺术天分,强烈的感觉到要对自己的天分负责,有了去皇家美术学院学习的念头,我很开心的向她提出,始料未及,她很坚决的否定了。我很不高兴,很不高兴。她给了我很多的家教,我都一一想办法把他们赶走。只是想走自己想走的路而已,就这么单纯的念头。
就这么单纯她却拒绝了,这拒绝对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冷战,我跟她进行了很长时间的冷战。直到我们家搬到神奈川,她在离开日本前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起当时拒绝的原因:不让你去是因为人们不能原谅你那么有才华。
那一年,我的父亲在MONET的睡莲里沉睡了;那一年,我的母亲乘着七月的风去了美国;那一年,我手中固执的笔不出现肖像画。
我母亲的那样的说法并不能平息我的愤怒。直到那位被留下来的美术教授对我说:画家——不是上帝的宠儿。
《THE LITTLE PRINCE》确实是世上最感人的童话之一,能打动我的从来就不是经过加工润色的童话,而说到SAINT EXUPERY这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作者,我更喜欢他写的TERRE DES HOMMES,于是现在我来到了他去过的地方之一,现在的沙漠城以南,把自己放逐在一个含水量只有百分之十八的利比亚沙漠,在撒哈拉尚有百分之四十的相对湿度,而这里就真的是不折不扣的不毛之地,没有沙漠之舟,没有沙漠里的忍者,甚至听不到生命那生动的呼吸节奏。
沙丘在风的改造之下不时的变换着面具,沙子的金黄和头顶的纯蓝,泾渭分明的冷和暖的两种色调,在这里看不到如海平线般的直线,沙子的曲线美占领了一切。风热得令人呼吸困难,看着这个不毛之地永恒的另一半——湛蓝的天空,显得格外忧郁,莫名就有点伤感,这样纯净的蓝色太过于锋利,划过心里,提起画笔,开始作画。
在夜晚来临之前黄昏的沙漠呈现出迷人的蔷薇粉红,能不把它尽收笔下么?画完了之后,夜已经放下帷幕,躺在沙漠上感觉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满天璀璨的星星就是取之不尽的珠宝,似乎唾手可得却是遥不可及,这些没有实质意义的财富不能给我温暖。
晨曦是美妙的,带点沙漠独有的珍稀华丽,蓦地想起了那个小人儿,每天看着这样冷漠的珍稀华丽,又没有自己的那朵玫瑰花,那该有多寂寞。不过最后他如愿以偿的获得了蛇的礼物,终于解放了自己。
我坐在梅维斯沙发上,看着矮几上的淡紫色信函:两年。两年是我给你去玩的。
呵呵,猜都不用猜,我那母亲无所不能。多完整的计划人生,身处马德里,还是没有自由,那点有限的自由算什么,算什么……
不二记得邮箱收到了不少积压已久的信件,多是请他翻译原文书的,小海带提到的那事暂时放一放,有十来本书得尽快翻译出来,何况稿费丰厚,没有理由拒绝。小海带一再怂恿我去打球,问题是我不记得我会打球。
幸村在电话里说,只要把球打到对方场地,对方又无法成功回球就行了。让我尽管开打,不用考虑太多,海带头不会怎么样的。
哎,这海带的英文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手上拿到的资料很多,需要帮手来分类,所以我要求海带头恶补英文。把他的人生哲理改为:英文才是硬道理。
他红着眼对我说:能不能不学英文,我愿意三餐都吃芥末全餐?
我微笑回答:家里的芥末都被你吃完了,以后你不用吃芥末,专心啃单词吧。
切原这时,受不了啦,吃芥末不算还要去学我最痛恨的英文,啊,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