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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生 沈念苏黎世 ...

  •   苏黎世的冬天来得比江城早。

      沈念抵达这座城市的时候是八月,机场大厅里挂着一面巨大的瑞士国旗,白色十字在红色底布上安静地展开。她拖着那只二十寸的行李箱走出到达大厅,迎面而来的风带着阿尔卑斯山的气息,清冽而陌生。她没有接机的朋友,没有安排好的住处,只有一个在出发前通过学校论坛联系上的、愿意合租的学姐发来的地址。她把地址输进手机地图,在火车站买了票,坐上了开往市区的列车。

      列车驶过利马特河的时候,她看到了苏黎世大教堂的双塔,绿色的塔尖在阳光下泛着铜锈的光泽,河面上有白色的天鹅在游,翅膀划过水面,荡开一圈圈细碎的涟漪。她靠在车窗上,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从眼前掠过,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不是平静,而是一种麻木,像一层厚厚的茧,把她和这个世界隔开了。她能看到美,能感受到温度,能听到声音,但那些东西都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模模糊糊的,触碰不到她的心。

      合租的学姐叫林晚,是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计算机系的博士生,比沈念大四岁,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帮沈念把行李箱搬上四楼,打开公寓门的时候,沈念看到了一间不大的客厅,一张灰色的布艺沙发,一个摆满了书的书架,厨房的灶台上放着一口锅,锅盖半掩着,露出里面煮了一半的意面。

      “你就住这间,”林晚推开朝南的那扇门,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窗户对着一条安静的街道,能看到对面楼顶上的鸽子,“房租一个月四百五瑞郎,水电暖全包,你没问题吧?”

      沈念点了点头,把行李箱拖进房间,关上门的瞬间,整个人靠在门板上慢慢地滑坐到地上。她看着这间空荡荡的、只有四件家具的房间,忽然觉得很好笑——她用了三年的时间,从一个空荡荡的房间,搬进了另一个空荡荡的房间。什么都没有改变,除了她现在没有鞭伤,没有冰水,没有温以宁的笑声,没有傅司珩冰冷的目光。

      她坐在地板上,把手覆在空荡荡的小腹上。那个动作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她已经不需要思考就会做的动作,像一个被写进肌肉记忆里的程序。她的手指在小腹上停了几秒,然后收回来,撑着地板站起来,开始收拾行李。

      她把衣服叠好放进衣柜,把书摆在书桌上,把父亲的照片放在床头柜上,把手机充电器插上。做完这一切,她站在房间中央,环顾四周,对自己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在自言自语:“沈念,你活下来了。”

      是的,她活下来了。从那个雨夜的医院走廊,到傅司珩的别墅,到温以宁的刁难,到储物间的黑暗,到太阳下的罚站,到冰桶里的寒冷,到手术台上的失去。她活下来了,带着一身的伤疤和一颗千疮百孔的心,来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城市。

      她在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读MBA,这是她本科学的商科之后最顺理成章的选择。申请的时候她还在傅司珩的别墅里,每天晚上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就打开电脑,一遍一遍地修改申请文书。她没有找中介,没有找推荐人,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人完成的。录取通知书来的那天,她一个人坐在三楼的房间里,看着屏幕上那封写着“Congratulations”的邮件,哭了很久。

      那是她在那栋别墅里最后一次哭。

      MBA的课程比她想象的要重得多。她的英语不算差,但德语完全不会,虽然课程是英文授课,但在苏黎世生活,不会德语处处不便。开学第一周,她在超市里站在货架前看了十分钟,也没搞清楚那几盒长得差不多的酸奶有什么区别,最后还是旁边一个老太太看她太可怜了,用带着德语口音的英语帮她找到了原味的那一款。

      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坐电车去学校,上课到中午,在食堂随便吃点什么,下午泡在图书馆里,晚上回家继续看案例到十一二点。她不敢停下来,因为一停下来,那些她拼命想要忘记的画面就会涌上来——傅司珩站在书房里拿着鞭子的样子,温以宁靠在钢琴边笑着说“你没有心”的样子,手术台上那盏刺眼的无影灯,护士说“胚胎已经没有胎心了”的声音。她用学习把自己填满,填到没有空隙去想那些事,填到每天回到公寓的时候累得连澡都不想洗,直接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林晚说她疯了。“你每天睡五个小时,你是在读MBA还是在拼命?”沈念笑了笑,没有回答。她不知道怎么跟林晚解释,她必须这样,因为一旦停下来,那些东西就会追上她,而她没有把握能再承受一次。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秋天来了。苏黎世的秋天很美,利马特河两岸的树叶变成了金黄色,风一吹就簌簌地落下来,铺满了整条街道。沈念每天早上踩着落叶去坐电车,书包里装着一本厚厚的公司财务,耳机里放着德语听力。她已经能听懂超市收银员问的“要袋子吗”了,也能在面包店里用手指着橱窗说出“这个”的德语单词。她开始习惯这座城市的节奏——慢的,安静的,有秩序的,没有人会突然闯进你的生活,也没有人会突然把你关进储物间。

      她瘦了很多,但不再是那种病态的消瘦。规律的作息和简单的饮食让她的身体慢慢地恢复了过来,背上的伤疤已经长好了,只剩下几道浅浅的白痕,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她的脸色不再苍白,嘴唇有了血色,眼睛下面的乌青也淡了。她照镜子的时候,偶尔会觉得自己像一个正常人了。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还不是。她还会在深夜突然惊醒,浑身冷汗,以为自己还在那间储物间里,黑暗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她喘不过气。她还会在听到有人叫“念念”的时候条件反射地回头,然后在看到一张陌生的脸时愣住,心脏砰砰地跳很久。她还会在做梦的时候梦到那个小小的、从未见过面的生命,梦到它在她怀里哭着喊妈妈,然后她伸手去抱,却什么都抱不到。

      她把这些都藏在心里,像藏一个永远不会打开的盒子。盒子里面装着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的东西,装着她还没有消化完的痛苦和悲伤,装着她对那个男人的恨——不,不是恨,是一种比恨更复杂的东西,是失望,是心寒,是“我曾经把心掏出来给你,你把它捏碎了还给我”的那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觉。

      十一月的时候,苏黎世开始下雪了。

      第一场雪来得猝不及防。沈念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看到漫天的雪花从灰白色的天空中飘落下来,落在校园的石板路上,落在教堂的尖顶上,落在利马特河的水面上,一碰到水就消失了。她站在图书馆门口,仰起头看着那些雪,雪花落在她的脸上,凉凉的,很快就化了。

      她忽然想起江城,想起傅司珩别墅花园里的那丛玫瑰,想起球球一瘸一拐地在草坪上跑的样子,想起张妈在厨房里煮粥的香味,想起傅司珩端着冰美式站在落地窗前喝的样子。那些记忆已经变得很远很远了,像隔着一层厚厚的毛玻璃,模糊不清,但她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像一些沉在心底的、永远不会真正消失的碎片。

      她深吸了一口冷空气,把围巾往上拉了拉,走进了雪里。

      那个改变她后半生的聚会,发生在十二月的第二个周六。

      林晚的一个同学过生日,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包了场,叫了一堆人过去。沈念本来不想去,她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不喜欢嘈杂的音乐和酒精的味道,更不喜欢和一群不认识的人寒暄。但林晚说她来苏黎世快四个月了,除了上课就是回家,连一个朋友都没交到,“你这样下去会抑郁的”。沈念想了想,觉得林晚说得有道理,换了一件干净的毛衣,跟着她出了门。

      酒吧不大,暖黄色的灯光,木质的桌椅,角落里有一架老旧的点唱机,正在放一首沈念不认识的英文歌。人已经来了不少,大部分是苏黎世联邦理工的学生,也有一些外面的人。沈念端着一杯果汁,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听林晚和她的朋友们聊天,偶尔插一两句,大部分时间安静地坐着,目光漫无目的地扫过房间里的人。

      她注意到角落里坐着一个男人。

      他穿着深灰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长裤,手腕上戴着一只低调到几乎看不出品牌的腕表。他坐在那里,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微微晃动。他没有和身边的人说话,只是安静地坐着,目光偶尔扫过房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疏离的、像是在看一场与他无关的表演的神情。

      沈念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她见过太多这样的男人了——有钱的,好看的,习惯了被注视的,对周围的一切都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不耐烦。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对这种人有任何感觉了。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男人的目光,在她移开视线的下一秒,就落在了她的身上。

      他叫陆司年。

      陆氏集团的名字在东南亚和欧洲的华人商圈里,是一个不需要任何介绍的存在。从航运起家,到地产、酒店、金融,陆家的版图横跨三大洲,资产规模以百亿计。陆司年是陆家第二代独子,五年前父亲因病去世后,他从哈佛商学院辍学回国接手家业,用三年时间把集团从内斗和债务的泥潭里拉了出来,又用两年时间将业务扩展到了欧洲。今年他三十二岁,未婚,没有公开的女友,是各大财经杂志封面上的常客,也是无数名媛贵女想嫁的头号目标。

      但这些沈念都不知道。她不看财经杂志,不关心富豪榜,不刷社交媒体。她只知道这个男人叫陆司年,是林晚同学的朋友,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在了今天这个普通的生日聚会上,坐在角落里,像一头误闯了羊群的狮子,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聚会的后半段,有人提议玩一个叫“两个真相一个谎言”的游戏,每个人说三句话,两句真话一句假话,让别人猜哪句是假的。轮到沈念的时候,她想了很久,说:“第一,我来自江城。第二,我养过一只猫。第三,我跑过马拉松。”

      大家猜什么的都有,最后揭晓答案是第二句——她没养过猫。有人说你看起来就像养猫的人啊,安静,温柔,不吵不闹。沈念笑了笑,没有解释。她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这些人,她在傅家的三年里,连养自己都养不好,怎么可能养猫。

      轮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转了过去。他似乎并不习惯成为焦点,微微皱了皱眉,然后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说:“第一,我在找一个人。第二,我找了十二年。第三,我快放弃了。”

      酒吧里安静了一瞬,但那安静不是冷场的尴尬,而是一种微妙的、带着某种心照不宣的沉默。坐在陆司年旁边的几个男人——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多年的兄弟——交换了一个眼神,那眼神里有心疼,有无奈,也有一种“又来了”的习以为常。

      “得了吧你,”坐在他左边的一个男人率先打破了沉默,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随意得像在开玩笑,但眼底的认真骗不了人,“你哪次聚会不说这话?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另一个兄弟端起酒杯,朝他举了举:“司年,不是我说你,你找的那个姑娘,万一已经结婚了呢?万一已经生娃了呢?万一人家根本不记得你了呢?”

      “那我也得找到她,”陆司年端起威士忌,和那个兄弟碰了一下杯,琥珀色的酒液微微晃动,映出他眼底的执着,“找到了再说。”

      几个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他们认识陆司年太多年了,从大学到现在,看着他满世界地找一个连全名都不确定的女人,看着他钱夹里那张褪色的山茶花布贴从崭新磨到发白,看着他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回一趟那个小镇,在那个早就被翻修过的祠堂里站上半天。他们劝过他,骂过他,给他介绍过无数名媛贵女,但谁也改变不了他的主意。

      “行行行,你找,你找,”第三个兄弟笑着摇了摇头,举起酒杯,“来,为你那不知道在哪儿的白月光,干一杯。”

      几个人碰了杯,笑声重新响了起来。有人起哄说“司年你那个山茶花布贴能不能给我看看,我帮你找人鉴定鉴定”,有人说“鉴定什么呀,那就是人家小姑娘小时候绣着玩的,又不是什么古董”,大家笑成一团,气氛又热闹了起来。

      陆司年端着酒杯,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他没有参与他们的哄闹,目光穿过人群,落在吧台边那个围着山茶花围巾的女孩身上。她正低着头喝果汁,暖黄色的灯光落在她的侧脸上,安静而温柔,像一幅他等了太久的画。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伸进口袋,摸到了钱夹里那枚磨毛了边的布贴。粗糙的针脚硌着他的指尖,像一个等了十二年的承诺,终于在这一刻,有了回响。

      沈念抬头看着那个男人,他正侧过头去和朋友说着什么,他的侧脸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柔和而疲惫,嘴角微微抿着,像是在咀嚼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东西。

      她忽然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扯了一下。不是心动,而是一种共鸣——她也在找一个人,找了很久,但那个人永远不会回来了。那不是爱情,而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还没有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小生命。她也快放弃了,不是放弃寻找,而是放弃相信那个人还会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聚会散了以后,沈念站在酒吧门口等林晚去洗手间。雪还在下,比傍晚的时候更大了,路灯的光在雪幕中变得朦胧而温柔。她把围巾裹紧,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凝结成一小团雾。

      “你的围巾很好看。”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沈念转过头,看到那个男人站在她身后,大衣搭在臂弯里,手里拿着车钥匙。他的目光落在她的围巾上,更准确地说,是落在围巾的边缘——那里有一个手工缝制的小小的刺绣,一朵白色的山茶花,针脚粗糙而笨拙,和她身上其他所有精致的东西都格格不入。

      “谢谢,”沈念说,“我自己绣的。”

      “你自己绣的?”他的声音微微提高了半度,目光从围巾上移到她的脸上,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动,像是在确认什么,“你绣东西一直这么……有辨识度吗?”

      沈念愣了一下,不知道他是在夸还是在损。她确实绣东西不好看,这朵山茶花她绣了好几天,歪歪扭扭的,花瓣的大小都不一样,但她喜欢,因为这是她亲手做的,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

      “我知道不好看,”她说,“但我觉得丑东西也有丑东西的价值。”

      那个男人看着她,目光里多了一种沈念看不懂的东西。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说了一句:“不,它很好看。”

      林晚从洗手间出来了,拉着沈念说要走了。沈念朝那个男人点了点头,说了声“再见”,转身跟着林晚走进了雪里。她没有回头,所以她不知道那个男人站在酒吧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雪幕中,一动不动地站了很久,久到雪花落满了他的肩膀,久到他的头发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白。

      她也不知道,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冷,而是一种从骨髓里涌上来的、无法控制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灵魂的颤抖。

      他看到了那朵山茶花。

      不,他看到了那朵歪歪扭扭的、花瓣大小不一的山茶花,和他记忆中的那朵一模一样。十二年前,一个七岁的男孩躲在一座破旧祠堂的供桌下面,浑身是伤,缩成一团,像一只被遗弃的、快要死去的幼兽。他不敢回家,不敢回那个被继母占据了的地方,不敢面对父亲冷漠的目光。他从那个叫做“家”的大房子里跑了出来,跑了很久,跑到了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地方,躲进了那座没有人来的祠堂。

      他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

      然后她来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手里拿着一把野花。她走进祠堂的时候,男孩躲在供桌下面,屏住呼吸,希望她不要发现自己。但她还是发现了——她蹲下来,歪着头看着供桌下面的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害怕,没有嫌弃,只有一种和她的年龄完全不符的、认真的、专注的神情。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问。

      男孩没有说话。他的嘴唇上全是干裂的血痕,脸上有被打过的淤青,手臂上全是抓痕,看起来像一个从战场上逃出来的小兵。

      小女孩看了他几秒,然后把手里的野花塞进了他的手里。“这个给你,”她说,“我妈妈说,看到花就会开心的。”

      她妈妈说的没有错。男孩看着手里那把乱七八糟的野花,有黄色的蒲公英,有白色的雏菊,有紫色的不知名的小花,花瓣上还沾着露水。他盯着那把花看了很久,忽然觉得胸口那个又闷又疼的地方,好像没有那么闷了。

      小女孩没有走。她在祠堂里陪他坐了一整个下午,给他讲她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说她画画得了小红花,说她爸爸答应她如果期末考试考得好就带她去游乐园。她说话的时候,两只手不停地比划着,像一只小小的、停不下来的蝴蝶。男孩坐在她旁边,听着她说,一个字都没有漏掉。

      天快黑的时候,小女孩的妈妈来找她了。小女孩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递给他——一个手缝的、歪歪扭扭的、花瓣大小不一的山茶花布贴。“这个送给你,”她说,“我自己绣的,绣得不好看,但我妈妈说,自己做的礼物最珍贵。”

      男孩接过那个山茶花布贴,手指在粗糙的针脚上轻轻摩挲了一下。他看着那个花瓣大小不一的、歪歪扭扭的山茶花,忽然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小女孩歪着头看着他,笑了。她的笑容在傍晚的光线中显得格外明亮,像一盏小小的灯,在那个昏暗的祠堂里,照亮了男孩的世界。

      “我叫念念,”她说,“沈念。”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

      第二天他被他父亲的人找到,带回了那个他不想回去的家。后来他被送出了国,去了英国,去了美国,辗转了十几个城市,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小镇。他长大了,继承了家业,成了一个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人,但那个山茶花布贴他一直留着,放在他随身携带的钱夹里,旧了,磨毛了边,花瓣的颜色都褪了,但他从来没有丢过。

      他找了她十二年。他让人去那个小镇找过,但沈念一家在她八岁那年就搬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他查过户籍系统,叫“沈念”的人太多了,在全国有上万个,他一个个地排除,一个个地确认,始终没有找到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碎花裙子、手心里握着一把野花的小女孩。

      他几乎要放弃了。

      然后他坐在苏黎世一个不起眼的酒吧里,看到了一个女孩,围着一条边缘绣着歪歪扭扭的山茶花的围巾。那个针脚,那个粗糙的、笨拙的、花瓣大小不一的针脚,和他钱夹里那个布贴上的针脚一模一样。那是同一个人绣的,同一个人的手,同一个人的笨拙,同一个人的真心。

      他站在酒吧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雪中,手在发抖,眼眶发酸。

      他找到她了。

      陆司年花了三天时间确认沈念的身份。

      他查到了她的名字——沈念,二十六岁,江城人,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MBA一年级学生。他查到了她的背景——父亲早逝,母亲不详,三年前被傅氏集团录用,担任董事长秘书,今年五月离职,随后来到苏黎世。他甚至查到了她在傅家的那段关系,但他没有去深挖,因为他觉得那些事情与她无关,与他无关。他要找的不是“傅司珩的前女友”或者“某个人的替身”,他要找的是那个在祠堂里给他一把野花的小女孩。

      他不需要知道她这些年经历了什么。他只需要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三天后,他在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图书馆里“偶遇”了她。

      沈念正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面前摊着一本厚厚的《Corporate Finance》,手里拿着一支荧光笔,在书上画重点。她的头发比在酒吧那晚长了一些,披散在肩上,穿着一件奶白色的毛衣,整个人在午后的阳光里显得柔软而安静。

      陆司年在书架后面站了很久,看着她。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侧脸上,她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她的嘴唇微微抿着,眉心有一个小小的“川”字,是在专注时会出现的习惯性表情。他看着那个“川”字,忽然很想伸手把它抚平。

      他深吸一口气,拿着一本书走到了她旁边的座位。“这里有人吗?”他问,声音尽量保持平静。

      沈念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她认出了他——酒吧里那个说“找了十二年”的男人。她微微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陆司年坐了下来。他把书摊开在桌上,是一本他根本不需要看的市场营销教材,但他的目光没有落在书上,而是落在了旁边那个女孩的侧脸上。他想说很多话,想说“你还记得我吗”,想说“十二年前在祠堂里你给过我一把野花”,想说“我等了你十二年”。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不想吓到她。他已经等了十二年,不差这几天。

      “你是苏黎世联邦理工的学生?”他问。

      “MBA一年级的,”沈念说,目光还落在书上,“你呢?”

      “我不是学生,”陆司年说,“我……算是来旁听的。有些课程对我有用,我就来听听。”

      这是假话。他是陆氏集团的董事长,他的时间按分钟计价,他没有任何理由来旁听一门本科生的市场营销课。但他需要一个理由出现在她身边,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不突兀的一个。

      沈念“哦”了一声,没有多问,继续看书。她不是一个喜欢和陌生人聊天的人,尤其是在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她对所有人都保持着一种礼貌而疏离的距离感。她不想再靠近任何人了,因为靠近意味着可能被伤害,而她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再承受一次。

      陆司年没有急于靠近。他坐在她旁边,安静地看书——或者假装看书——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把她的样子一点一点地收进眼底,收进心里。她看书的时候会咬笔帽,想不通的时候会把眉毛拧成一个结,看懂的时候会微微点头,嘴角有一个极小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他记下了这些小动作,像一个收藏家在收集珍稀的藏品,每一件都小心翼翼,舍不得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那天下午,他们在图书馆里坐了四个小时。沈念离开的时候,陆司年“正好”也要走,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图书馆的大门。外面在下雪,比前几天更大,地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白。沈念站在门口,把围巾往上拉了拉,低头找伞,翻遍了包才发现自己忘了带。

      “我送你。”陆司年撑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站在她身边,伞面倾斜,大部分朝她的方向偏了过去。

      沈念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雪太大了,从这里到电车站要走十分钟,没有伞的话到站的时候整个人都会湿透。

      两个人走在雪中,伞下很安静,只有踩在雪地上的咯吱声和远处电车的叮当声。陆司年走在她左边,伞始终倾向她那边,自己的右肩上落了一层雪,白色的雪花在深色的大衣上格外明显。沈念注意到了,想说“你伞往你那边打一点”,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了——不是因为她有用,不是因为她像某个人,只是因为有人想要对她好。

      电车站在街角,红色的电车正从远处驶来,在雪幕中像一团移动的火。沈念转过身,对陆司年说:“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陆司年把伞收起来,看着她,“明天你还去图书馆吗?”

      沈念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那明天见。”

      电车到了,沈念上了车,在靠窗的位置坐下。电车开动的时候,她透过车窗看到陆司年还站在站台上,雪花落满了他的肩膀,他没有拍掉,只是站在那里,看着电车远去的方向。

      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笑了一下。很轻的笑,轻到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从那天开始,陆司年成了沈念在图书馆里的固定“同桌”。

      他每天下午都会出现在那里,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面前摊着那本他已经翻了一个星期但一页都没有往前翻的市场营销教材。沈念有时候会想,这个人到底是来旁听什么的,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需要学习这些基础知识的学生——他说话的方式、用词的精准、对商业问题的理解深度,都远远超过了一个旁听生的水平。但她没有问,因为她不习惯打探别人的隐私,也不习惯让别人打探自己的。

      他们之间的对话,从最开始的“这里有人吗”和“没有”,慢慢地扩展到了更多的话题。

      “你在看什么案例?”陆司年问。

      “一个关于航空公司并购的案例,”沈念揉了揉眼睛,把案例报告推到他面前,“你能帮我看看这部分的分析吗?我觉得我的逻辑有问题。”

      陆司年接过报告,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他的目光在纸面上快速移动,读得很快,但很仔细。读完以后,他抬起头看着沈念,指出了一个她完全没有想到的角度——关于并购后的文化整合对估值的影响。沈念听完以后,愣了一下,然后拿起笔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飞快地记了下来。

      “你怎么想到这个的?”她问。

      陆司年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淡,但很真:“因为我做过。”

      沈念以为他在开玩笑,也跟着笑了一下。她不知道,陆司年确实做过——三年前他主导了陆氏集团对一家法国酒店集团的收购,交易金额超过四十亿欧元,文化整合是那场并购中最棘手的部分,他花了整整半年时间才把两个完全不同文化背景的团队捏合到一起。

      但沈念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坐在她旁边的这个“旁听生”是福布斯榜上的人物,不知道他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在百忙之中挤出的时间,不知道他从苏黎世湖边的别墅开车到学校要四十分钟,不知道他推掉了多少个会议和应酬,只是为了坐在她旁边,看她咬笔帽的样子。

      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个人很聪明,很有耐心,说话的时候会看着她的眼睛,笑的时候眼角有细细的纹路,每次她遇到难题的时候都会“恰好”出现,给她一个她完全没有想到的答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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