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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 现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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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1956年冬。
我找到父亲的日记的时候,北平的雪已经下了整整三天。
不对——应该叫北京了。一九五六年,这座城市已经改了名字好些年了,可父亲在日记里始终写“北平”。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旦认定了什么,便不会再改口。就像他认定了一桩案子里的真相,任凭旁人怎么说,他都只信自己的眼睛。
日记是在阁楼角落的皮箱中找到的,上面一捆发黄的《人民日报》。阁楼很冷,我的手指碰到皮箱铜扣的时候,金属几乎冻在皮肤上。这只箱子我认得,是父亲当年从上海带来北平的,德国货,皮面已经龟裂,但铜扣依旧锃亮——有人经常打开它。
可是父亲已经失踪了五年。
皮箱里整齐地码着十几本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还有一沓用橡皮筋扎着的信件、几张褪色的老照片,以及一只怀表。怀表停了,指针凝固在十点十二分。我拧开表盖,表壳内侧刻着一行小字:“沈澜存,民国三十七年秋。”
沈澜。我的父亲。
我曾经以为这世上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一九四八年,北平的报纸都叫他“神探”,说他长了一双能看见真相的眼睛。可就是这双眼睛,在一九五一年冬天的某个傍晚,看见了什么东西,让他连一句交代都没有就消失在了街头。
我拿起最上面那本笔记本,封面上用钢笔写着编号“柒”,下面是一行小字——“常福巷画家死亡案,民国三十七年冬”。
民国三十七年,那是一九四八年。父亲失踪的前三年。
我翻过这一页,雪光从阁楼的天窗照进来,落在泛黄的纸页上。父亲的字迹在光线中微微凸起,像是某种浮雕。我开始读。
我翻开笔记本,纸张已经脆了,边角微微卷起。父亲的笔迹一如既往地工整、冷峻,每一个字都像是刀刻上去的。他从来不在日记里写废话,哪怕是记录自己的心情。
日记的第一页,不是从案件开始的。而是这样一段话:
“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三十日。九月的天气本不该如此寒冷,我坐在东城分局的审讯室里,面对着一个我无论如何也不愿相信的结果。这个案子破了,但我的心却像是被人用钝刀子割开了一道口子。我决定把整个案件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不是为了发表,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提醒自己——真相有时候比谎言更残忍,但侦探没有权利因为残忍就转过头去。”
“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九四八年秋天,地点是北平东城区常福巷十七号。死者名叫沈鹤鸣,四十一岁,职业是画家。死因是缢死,但法医报告显示,死者在被吊上房梁之前,体内已被注入大量镇静剂,且颈部两处不同形态的勒痕。一处宽而浅,一处窄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