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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蝉鸣未歇时,我把喜欢你说给你听 高三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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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下学期的百日誓师刚过,上海就进入了连绵的梅雨季。
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来的时候,窗外的雨正下得瓢泼,豆大的雨点砸在教学楼的玻璃上,噼里啪啦的响,混着教室里收拾书本的哗啦声,搅得苏婉清心里乱糟糟的。
她慢吞吞地把书本塞进书包,指尖捏着那张满是红叉的数学模考卷,指节都泛了白。这三个月,她的成绩像坐了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妈妈的批评、高考的压力,还有那个刻意疏远她的人,像三座大山压在她心上,让她连呼吸都觉得累。
教室里的人渐渐走光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走到教学楼门口,看着外面倾盆的雨,没带伞,只能抱着书包站在屋檐下,鼻尖酸酸的。
这三个月,林逸辰像彻底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不再每天早上等她一起上学,不再放学在梧桐树下等她,不再绕远路从文科班的走廊经过,甚至在学校里迎面撞上,他都会立刻转过头,和身边的沈瑶说说笑笑,连一个眼神都不肯给她。
所有人都说,林逸辰和沈瑶在一起了。他们是理科班的金童玉女,一起冲清华,门当户对,天生一对。
苏婉清每次听到这些话,都像被针扎了一样疼。她无数次想问他,当年高考前那句没说完的“小碗,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想问他,那些年一起走过的路,一起熬过的夜,到底算什么。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只能逼着自己也转过身,装作毫不在意。
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苏婉清深吸一口气,把书包顶在头上,正准备冲进雨里,一把黑色的伞突然撑在了她的头顶,挡住了所有的风雨。
她猛地回头,撞进了一双熟悉的眼眸里。
林逸辰站在她身后,穿着黑色的校服外套,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额前的碎发沾了雨水,眼底带着她熟悉的、藏了很多年的在意,还有点不易察觉的慌乱。
三个月了,这是他们冷战以来,第一次离得这么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彼此。
苏婉清的心脏猛地一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垂下眼睫,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你怎么还没走?不用去送沈瑶吗?”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语气里的酸意,连她自己都听得清清楚楚。
林逸辰愣了一下,握着伞柄的手指紧了紧,喉结滚了滚,原本到了嘴边的“我送你回家”,被她这句话堵得变了味。他憋了三个月的话,在这一刻,突然就忍不住了。
“我为什么要送她?”他的声音很低,带着点沙哑,伞又往她这边倾了倾,自己的半边肩膀瞬间就被雨水打湿了,“苏婉清,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苏婉清抬起头,看着他湿了一半的肩膀,鼻尖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不然呢?这三个月,你天天跟她走在一起,所有人都说你们在一起了,林逸辰,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积攒了三个月的委屈,在这一刻,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出来:“你想疏远我,想让我好好学习,大可以直接跟我说,不用用这种方式,不用找别的女生来演这出戏!你知不知道,我……”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后半句话,她哽咽着,没说出口。
林逸辰看着她红了的眼眶,心里像被狠狠揪了一下,疼得厉害。他以为自己的疏远是为了她好,以为这样能让她安安心心备考,却没想到,反而让她受了这么多委屈。
他扔掉手里的伞,任由大雨浇在自己身上,伸手扶住她的肩膀,眼神里满是愧疚和慌乱,还有藏了十几年的、再也藏不住的爱意。
“对不起,小碗,对不起。”他的声音带着雨里的湿意,抖得厉害,“是我混蛋,是我用错了方式。我妈跟我说,我们走得太近会影响你的学习,我怕我耽误你考复旦,怕我的喜欢害了你,才故意跟你疏远,故意跟沈瑶走得近,就是想让你收收心,好好考试。”
“我跟沈瑶什么都没有,从来都没有。我这辈子,除了你,从来没对任何女生动过心。”
雨还在下,哗啦啦的,可苏婉清的世界里,好像只剩下了他的声音,一句一句,砸在她的心上,把那些积攒了无数个日夜的误会和委屈,一点点地敲碎了。
她看着他被雨水浇透的脸,看着他左手手腕上,那个她四年级织的、洗得发白的护腕,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湿漉漉的地面上。
“那你之前,给我打了十七通电话,为什么我回过去,你已经停机了?”她哽咽着问,“你去美国交换,为什么不告而别?”
“我打了十七遍你的电话,一直没人接,我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不想见我。”林逸辰伸手,小心翼翼地擦去她脸上的眼泪,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她一样,“我去美国的名额,早就推掉了。我从来没想过要去美国,我放弃清华,填复旦,从来都不是巧合,小碗,我就是为了你。”
“从一年级开学那天,你站在教室门口,背着兔子书包,怯生生地看着我,我就想,这个小姑娘,我要护一辈子。”
“从你漏风念着自己的名字,把婉清念成碗清,我给你取外号小碗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不是取笑你,是我觉得,你软乎乎的,像个小碗一样,可爱得要命。”
“我给你捂了一个冬天的手,给你攒了半个月的糖,给你织了没送出去的围巾,放弃了清华来了复旦,全都是因为你,苏婉清。我喜欢你,喜欢了十几年,从六岁,到现在,从来没变过。”
他一口气把藏了十几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像卸下了扛了十几年的重担,心脏跳得飞快,紧张地看着她,等着她的回应,像个等待宣判的犯人。
苏婉清站在雨里,听着他的话,眼泪掉得更凶了,心里又酸又甜,像咬了一口裹着糖的山楂,酸得她掉眼泪,却又甜到了骨子里。
十几年的暗恋,十几年的小心翼翼,十几年的口是心非,原来从来都不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她抬起手,狠狠捶了一下他的胸口,哭着说:“林逸辰,你这个大笨蛋!你为什么不早点说!你知不知道我难过了多久!”
林逸辰任由她捶着,伸手把她紧紧抱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带着哭腔,又带着失而复得的狂喜:“是我笨,是我胆小,是我对不起你。小碗,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大雨还在下,可被他抱在怀里,苏婉清却觉得,浑身都暖烘烘的,再也没有了半分寒意。她伸手环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湿透的校服外套里,闷闷地说:“林逸辰,我也喜欢你,喜欢了很久很久了。”
那天,他们在雨里站了很久,把十几年没说出口的话,全都告诉了对方。那些误会,那些酸涩,那些错过的时光,在彼此的心意里,都化作了绕指的温柔。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林逸辰重新捡起伞,撑在两个人头顶,牵着她的手,往家属院的方向走。
他的手暖暖的,紧紧地攥着她的手,像四年级那个冬天,把她的手揣进自己口袋里捂着一样,坚定又温柔。
走到家属院楼下的秋千旁,他们停了下来。秋千上还沾着雨水,林逸辰用袖子仔仔细细地擦干净,才让她坐下,自己蹲在她面前,仰头看着她,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眼睛亮晶晶的,全是她的身影。
“小碗,等高考结束,我们就去游乐园,好不好?”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小学毕业那年欠你的,我加倍补给你。过山车、旋转木马、冰淇淋,你想玩什么,我们都玩个遍。”
苏婉清看着他,笑着点了点头,眼泪还挂在睫毛上,眼睛却弯成了月牙:“好。”
“还有,高考志愿,我们一起填复旦,好不好?”他又说,语气带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我物理系,你中文系,都在邯郸校区,不用隔着二十公里,我天天都能陪你上课,陪你去图书馆,陪你吃遍学校门口的所有好吃的。”
“好。”苏婉清又点了点头,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像揉一只听话的大狗狗,“林逸辰,你去哪,我就去哪。”
林逸辰看着她的笑脸,心脏像被泡在了蜜罐里,甜得快要化了。他站起身,坐在她身边的秋千上,牵着她的手,两个人晃着腿,看着夕阳从云层里钻出来,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像他们小时候无数个一起度过的傍晚一样。
只是这一次,他们再也不用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再也不用口是心非,再也不用把心意藏在草稿纸的缝隙里。
他们牵着手,把藏了十几年的喜欢,光明正大地,握在了手心里。
高考前的最后三个月,成了他们高中三年里,最安稳也最甜的日子。
林逸辰还是每天早上准时敲开她家的门,喊她“小碗,快点,要迟到了”,手里永远拿着她喜欢的豆浆油条,还有一颗橘子味的糖;放学还是会等她一起回家,晚自习结束,会给她带一杯热牛奶,看着她喝完,才放心。
他依旧给她补数学,把每一个知识点都拆解得清清楚楚,再也不会隔着阳台,只能用纸条给她讲题;她也依旧给他补语文,把他写错的字一个个圈出来,给他整理作文素材,再也不会把改好的作文,偷偷夹在他的作业本里。
门对门的两盏灯,还是会一起亮到半夜,只是这一次,他们会隔着阳台,给对方比一个加油的手势,会在困了的时候,给对方发一句“别熬太晚,早点睡”,会在第二天早上,笑着问对方,昨晚的题有没有弄懂。
高考那天,天气很好,蝉鸣拖得长长的,像小时候无数个夏天一样。他们一起走进考场,进考场前,林逸辰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别紧张,正常发挥就好,我相信你。考完,我在门口等你。”
苏婉清笑着点头,踮起脚,轻轻抱了他一下:“你也是,加油。”
周围的同学都惊呆了,起哄声一片,可他们谁都不在意,只是看着彼此,眼里满是笑意和笃定。
高考结束的那天,林逸辰兑现了他的承诺,带着苏婉清去了游乐园。他们坐了过山车,苏婉清吓得全程攥着他的手,尖叫着埋在他怀里;他们坐了旋转木马,他拿着相机,给她拍了好多好多照片,每一张里,她都笑得眉眼弯弯;他们在摩天轮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接了吻,晚风温柔,烟花在夜空中炸开,他抱着她,在她耳边一遍遍地说“小碗,我喜欢你”。
填志愿那天,他们坐在电脑前,一起敲下了复旦大学的名字,她填了中文系,他填了物理系,第一志愿,一模一样。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们坐在楼下的秋千上,看着两张一模一样的录取通知书,笑得像两个傻子。林逸辰把她织的那个护腕,小心翼翼地取下来,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虽然有点大,却刚好能卡住。
“苏婉清同学,”他看着她,眼神认真又温柔,“从六岁那年,你用这个护腕,套住了我的心,套了十几年。现在,我想用它,套你一辈子,你愿意吗?”
苏婉清看着他,眼泪掉了下来,却用力点了点头,笑着说:“我愿意,林逸辰,我愿意。”
大学四年,他们在复旦的校园里,把年少时错过的时光,全都补了回来。
他去物理系上课,会提前绕到文科楼,送她去教室;她去书法社练字,他会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看她写一下午的字,给她磨墨,给她换纸;他打篮球赛,她永远是场边第一个给他递水递毛巾的人,他会在进球之后,第一时间看向她的方向,比一个胜利的手势;她办书法展,他是第一个观众,也是最忠实的粉丝,把她的每一幅作品,都宝贝得不行。
他们一起泡图书馆,一起熬夜赶论文,一起走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一起回了老家的家属院,看那棵老梧桐树,坐那个旧秋千,吃小卖部里的绿豆冰。
大学毕业那年,林逸辰在黄浦江的游轮上,跟苏婉清求婚了。他没有用钻戒,而是用一枚定制的铂金戒指,内侧刻着两个字:小碗。
他单膝跪地,看着她,像十八岁那年在雨里一样,认真地说:“小碗,从六岁到二十二岁,十六年的时光,我的人生里,全是你。往后的一辈子,你愿意让我陪着你,继续走下去吗?”
苏婉清哭着点头,伸出手,让他把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他们的婚礼,在老家的家属院办的。楼下的秋千被重新刷了漆,门口的小卖部还在,他们请了所有的小学和高中同学,看着这对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终于修成了正果,所有人都笑着说,早就知道他们俩会在一起。
婚礼上,林逸辰牵着穿着婚纱的苏婉清,在所有人的祝福里,低头吻了她,在她耳边轻声说:“小碗,这辈子,我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了。”
后来的日子,他们一起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小名叫小汤圆,还有一个女儿,小名叫小碗,跟她妈妈小时候一模一样,软乎乎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林逸辰把女儿宠上了天,却还是只喊自己的老婆“小碗”,跟孩子们说,“小碗”是爸爸对妈妈的专属称呼,谁都不能抢。
他们老了之后,搬回了老家的家属院,还是住在门对门的老房子里,不对,是把两套房子打通了,成了一个大大的家。楼下的秋千还在,他们每天傍晚,都会坐在秋千上,一人一根绿豆冰,晃着腿,像小时候那样,说说话,看看夕阳。
林逸辰的头发全白了,却还是会牵着苏婉清的手,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捂着,嘴硬地说“你的手怎么还是这么冰,跟冰块似的”,却攥得紧紧的,再也不肯松开。
苏婉清的头发也白了,却还是会笑着嗔怪他,都一把年纪了,还喊她小碗,被孩子们听到了笑话。可每次他喊她小碗,她的眼睛,还是会像十八岁那年一样,弯成月牙。
又是一个夏天的傍晚,蝉鸣声声,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他们坐在秋千上,林逸辰咬了一口手里的绿豆冰,又递到苏婉清嘴边,看着她咬了一口,笑得一脸褶子,却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眼睛亮晶晶的。
“小碗,”他握着她的手,轻声说,“这辈子,幸好没错过你。”
苏婉清靠在他的肩膀上,笑着点头,眼里满是温柔:“嗯,幸好,你当年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风一吹,梧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像回到了1999年的那个夏末,檐角的风吹过两个紧紧挨着的小书包,他喊了她第一声“小碗”,故事的开头,就注定了一辈子的圆满。
蝉鸣未歇,爱意不散,他们的故事,再也没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