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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Chapter35 当我一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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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说我是个不惧高、不畏高的人,我一点都不怕高,但一旦站在楼顶,我依然会战战兢兢,牙齿和牙齿打架,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指挥,这可真是要了我的命。
我不害怕高处,但我担心脚下的楼顶突然坍塌,我会掉进楼下臭水沟里,脏水的颜色也许被蓝色或绿色的燃料染过,我从脏水里爬出来后就不再是我了,我光是想一想,就忧愁得要命。
摊主的左手抓起一只蓝色的男式橡胶拖鞋,把鞋子的鞋底对着我们摆了摆,像是魔术师让观众确定一个帽子里没有事先放有鸽子、丝巾和其他机关时会做的那样。
他是个幽默的家伙,我的好奇心被他吊得高高的,要是效果不尽如人意,我就用那把小刀切他的脖子。
摊主的皮肤被太阳晒成古铜色,松弛,衰老,面上有数不清的老年斑,大大小小都有,还有几个小肉瘤,手臂上生着疮,牙齿发黄,肯定是个一天要抽二十支以上香烟的老烟民。
我已经学会从这些或显性或隐形的小细节,来观察一个人的日常习惯了。
他一年有多少日子在头顶烈日推销产品?一没心情,我就会想些不着边际的事情。要是某一天他流了一公升的汗,可是得不偿失,他连一支鞋油鞋胶都没卖出去,那他该有多失望啊?我怀疑他一天挣的钱入不敷出,不够用来买烟抽的。
想到他一天到晚地忙碌,喊到喉咙沙哑也改变不了白忙活一场的事实,没挣到一份进货的钱时,心里该会有多难受,我的心就一样难过。
要是想让自己好受点,最好对别人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好在当代人都有这么一种自私自利的智慧,我也要学着和大家一样安然度日。
右手举着一把锋芒毕露的刀子,在鞋底上切了一道,和我幻想中用那把刀割他脖子的手法如出一辙。
鞋底立马裂开一道大口,像整块花泥砖被我的手掰出一道裂口,又像干旱的地面皲裂开来。
这时候主角登场了,影视剧和小说里主角总是自带光环的,这次也不例外,他拧开盖子,把胶水挤到鞋子的裂口处。
摊主把那支鼓囊囊的胶水放下,涂抹好胶水后不必多费时间等胶水风干,因为那是一支专为修补鞋子研发的一款强力胶水,效果立竿见影。
中等身材、两鬓斑白的摊主,把鞋子从裂口处一扳,不管用多大劲,都没法从原来的裂口处,把鞋子沿着中间的切口扯开了,那只鞋子又变成了一只新的鞋子。
除了震惊和震撼,再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这个强而有力的效果着实让我有点打怵,要是这世上有种神奇的胶水,轻易就能把人破碎的心缝缝补补就好了。
用新鞋子实验不能直观说明鞋胶好不好用,平常穿了几个月的鞋子,鞋底早就污秽不清,有的脏东西是清洗不干净的,有刮不干净的杂质粘在裂缝处,必定会影响胶水的实际使用效果,用新鞋子就是唬人,我曾经用502胶水粘鞋子,一点用也没有,我不信那支鞋胶能比502胶水管用。
依我看,就洗发水的“因人而异”来的真诚,现在的商家大都出尔反尔,用以招摇撞骗的宣传语写得天花乱坠,无所不用其极,力求吸引到更多的客人前来购买,从而忽略了广告的真实性。
譬如说书本腰封上的瞎扯,什么“有史以来最励志的小说”,什么“激励了百万人的心”,非要把那本书写成是稀世珍宝,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夺目的夜明珠。
想听实话嘛,那很好,我就来说一说,人有不同的健忘性,这个病治不了,老是会反复发作。一本被描绘得神乎其神的书,可能真的囊括了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写到了现实生活中的难处,戳到了人们的痛处,并且详细写出攻克难关的方法……刚读完这本宝书的人那叫一个心潮起伏啊,觉得自己有能力改变整个世界,而这股力量全是一本书带给他的,一本一把火就可以烧掉的书。
可是我不想也清楚人们的挣扎和犹豫,到了第二天,他又不能不向现实低头哈腰,继续以往平淡如水的人生,待到书中震撼人心的力量衰弱下去,他把书中的情节和内容忘得差不多了,那我就有好戏看了。
你的热血呢,你的激情呢,都到哪儿去了呢,你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全归还给老师了,你在书中获得的新生终究也死去了吗?
我们语文老师说大话,他说:看过一本书,也许会很快忘掉,但那本书传递到你心灵深处,就会变成一个烙印、一个符咒,沉睡在你的心里,或许你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可它一直睡在那里,躺在那个冰凉阴冷的地方,一动不动,等到有必要的时刻,一支燃烧的火把,就能将睡梦中的它给唤醒,它会载着你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展翅翱翔。
真的,语文老师说的话还没有童话故事动听。我把他的结局稍微删改,不是火种将它唤醒的,睡美人在等待复苏,睡美人在等待一个骑白马的王子前来唤醒她,因为他是她的真命天子,所有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呸呸呸,倒霉的想法,骗骗小女孩还行。
看了一本课外书,当然能从中获得知识、毅力、力量和一笔财富,人的一生中能遇见成千上万的人——把擦肩而过、看到了一眼、没记住长相的人也算进去,到头来能记住的不到两百人,关切、问候过的不到五十人,最终熟悉的不到二十个人,携手到老的只有一个或者零个,时间是一场毁灭性打击,到头来,成千上万的人都会失散,这就是物是人非,知识会被时间锐减,毅力会被时间销毁,勇气会被时间消退,积累的财富会被时间挥霍一空,而我会被时间剔骨剜心。
这种魔术一般的促销活动看了一遍,我就没有兴趣再看下去,看来看去都一样的,不管看多少遍亦是如此。
拨开人群往别处走去,忽然感觉一天好漫长,可这天刚开始,我就想着如何结束了。
围观的人络绎不绝,要是我像小时候一样喜欢和妈妈购物,妈妈现在就站在我身边,她是一次性非买上十支胶水不可的,她管这叫做未雨绸缪。
不要说起那时候了,提到过去我就头痛欲裂,我的身高充其量只能够到妈妈的腰腹,一天到晚只会拽着她的衣袖瞎嚷嚷。
现在我都比她高了,她从我出生到长大,一如既往是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矮子,我想不通她以前怎么这么高大。
懒惰能够通过基因遗传,这点我相信,我从小就是只大懒虫,这绝不是我有样学样,我决不会主动承担我的责任,都是血脉觉醒的缘故。
和妈妈一起去逛街,她一口气买好几袋东西,同时拎起那些东西的时候双脚发抖,孱弱得好像连站都站不稳。
我是个狼心狗肺的人,甚至不会主动提出帮她提一个西瓜——一般小孩子打小不用人教,都会主动体谅妈妈的辛苦劳累,分担她的家务活。
可是我居然认为那是个坏主意,我不能打这种该死的算盘,所以我才会无动于衷,什么都不想拿,妈妈也不舍得让我提重物。
妈妈终日操劳,身体终于吃不消,她累垮了,又因为我的调皮捣蛋不服管教急火攻心,终于昏迷过去,送到医院打点滴。
那天晚上,我爸爸像个小孩子,抹了一整夜眼泪。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基因多么强大,因为我就是个小孩子。我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失去了才会试着挽回和珍惜。
我是个老小孩,爸爸难不成就是个没长大的老男孩?我以为妈妈出了意外,爸爸就会改变他的做法的,妈妈住院的那几天,爸爸确实有在帮着做家务,但多数情况下,还是爷爷打扫的。妈妈一出院,爸爸就活蹦乱跳了,又把我们扔在家里,他到公司去指点江山,顺其自然地放开手,不管家里的事了。
我就说改变一个男人没那么简单,女人就好多了,女人有菩萨心肠,只要让女人生孩子当妈妈,激发其原始的母性,她就变得截然不同啦!
你看,某些不懂得疼爱女人的男人多卑鄙,总是把公司事务当成借口挂在嘴边。
我不想结婚,那样我一定会祸害一个女人的,我真的懒惰成性,这不能怨我,堕落是从上一代开始的,我是下一代,只要我没有下一代,我就不是个祸害,孤独终老那也是我活该。
当创业的想法在我心里碌碡般滚动,我越来越发觉那套“妒女症”的理论是正确的了,男人不能生孩子,于是乎全身心投入到开创事业的版图上,打拼事业养家的基本上全是男人,在古代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女人是男人的宠物,嫉妒心重的宠物们势如水火,有财力娶了多少女人,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准。
当今世上会弹键盘的手比会弹钢琴的手多多了,钢琴问世了长达几个世纪,而计算机的发展不过区区几十年。
每当网上的键盘手们为男性女性的优劣,我就会想,做了成年人时间都花在讨论这种无聊的事上,我以后也会活得这么没劲吗?
我口渴了,我想起买给老爷爷的那瓶冷冰冰的水,杯子上凝着好多水珠呢,本来老爷爷笨拙地举着瓶子,呆呆地望着我,只喝了一小口,好像他的胃部容量只有那么大。
当我藏在树干后面时,他意识到没有危险了,幼稚的老爷爷马上把水瓶触到嘴边,双唇滑稽地卷住瓶口,脖子上拖拖拉拉的褶子晃动着。
可是就在他大快朵颐、食道因冰凉的水急遽收紧时,两眼依然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充满仇恨,脸上沁出了痛苦和惊恐的汗珠,那布满皱纹的面孔显得十分严峻。
老爷爷苦大仇深地注视着我这个外来人口,阳光从头顶下照射下来,给他凸出的颧骨上了一层明亮的颜色,模糊的眼睛、凹陷的双颊等部位,全都笼罩在诡秘的阴影中。
你能看出来不想看出来的东西,老爷爷活着似乎没什么可依恋的了,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想把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被孤寡老人这么打量,要进入心神衰竭的最后阶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