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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   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但秦宇依然记得,那天天气很差,他的心情却一点不差。
      那时候,秦父秦母因为公司事务出差,连着好几天都不在家里,只好拜托秦父的妹妹秦晴帮忙照看一下秦宇跟秦佑两兄弟。
      但他们的下课时间不太一样,秦佑是高年级,为了避免道路拥堵,他们会下课早一些,所以秦晴都会先接了秦佑回家。
      秦晴是个有些粗心大意又容易忘事的人,那天外面下着暴雨,在秦宇下课的时间段,正和小姐妹电话聊天聊得高兴,忘记了要接秦宇这件事。
      秦宇跟秦佑上学从来不带电子设备,因为下雨,学校的老师都早早走完了,他联系不了任何人,在学校门口的躲雨棚下等了又等。
      虽然没有等来小姑,但是等来了经常很晚才被父母接回家的林梓。
      林梓的父母都是医生,常常因为给病人看病而在下课的点无法准时来接林梓回家,他总是最后回家的。
      “哎呀,那个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也还没回家。”林母正准备上车,转头就看到了门口的秦宇,惊讶道。
      秦宇那时候是学校里长相出众、成绩也名列前茅的孩子,所以不管是谁,不管高年级还是低年级,没有什么人是没听说过他的。
      而林梓,长得帅又擅长与人交流,整个人就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年级里就没有他没印象的人,更别说秦宇这样说得上是风云人物一样的同学了。
      “噢,是我们年级的同学,”林梓顺着林母的视线看去,“好奇怪,他怎么还没回家,妈妈,我去问问吧。”
      就这样,秦宇看着面前撑着一把只能盖住一个半人雨伞、朝自己走过来的林梓,他眼里带了些疑惑。
      “你家里人还没来接你吗?要不要先跟我回家,我妈妈会做好多好吃的!”林梓眼睛亮亮的看着他,同样吸引到他的,还有林梓鼻尖上的痣,不大不小,却也足以让人发现。
      秦宇对林梓有所印象,虽然想拒绝,但是,看着林梓的样子,总感觉他身后有一条小尾巴在摇,所以他答应了。
      于是,就这么轻易的,林母暂时将秦宇领回家,等着秦晴来认领。
      在林梓家里,秦宇好像被火苗包裹着的冰块,林梓拉着他说话、玩游戏,即使是平时一直保持180度平角的嘴角,此刻都会因为林梓讲的笑话和生动的表情而频频翘起。
      在秦宇的眼里,他好像看见了一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的小狗,这整个世界就是属于它的巨大又宽阔的草坪,在其中,它可以肆意的奔跑、撒欢、打滚,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
      林梓还趁这个机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写给了秦宇,“呐,回去要同意我的申请,不然明天,放学别走。”他俏皮一样的说。
      那天之后,林梓的自来熟让两人很快就熟悉了起来
      林梓似乎很喜欢跟秦宇呆在一起,不仅找他玩,还会问他做不出来的题目,秦宇对林梓第一印象好,并没有拒绝他的靠近。
      那段时间,两个人简直“如胶似漆”。
      为了能和秦宇读一所高中,林梓在初三那年更是发奋图强,最后成功的抓着分数线的尾巴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重点高中。
      高中三年,两个人的关系愈发亲密,是互相在学校里最知己的存在。
      “哎?秦宇,你看到林梓了吗,说好今天去打球的,这小子不见了。”
      正把自己埋没在题海中的秦宇听到一半抬起头来,“他在老师那里,应该快好了,但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你们去吧。”
      没错,当同学们找不到他们之中的一个人的时候,就一定会问能找到的另一个人,即使两个人的班级隔了一层楼。
      整整三年,两个人也因为这样亲密的关系和联系,传出了不少的绯闻,秦宇没有理会,而林梓也没有很严肃地纠正,所以大家每次说起来也都只是笑笑过去。
      高考完,同学之间的重头戏当然是毕业晚会啦。
      “阿宇~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和我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毕业那天,在晚会醉酒后,林梓抱着秦宇将自己藏了三四年的心事宣之于口,即使内心忐忑,即使不确定,但他真的希望,可以换一种关系,更近的关系。
      秦宇闻着林梓身上浓烈的酒香,两个人靠的极近,鼻腔喷出的气息直接洒在彼此的脸上,气氛正好。
      秦宇双手克制地抱着他,凑上前用唇碰了碰他鼻尖上的那颗痣,轻轻嗯了一声,“那你醒来了不要后悔。”
      林梓没有后悔,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很郑重地回答自己问题的人,有一瞬的恍惚。
      “阿宇,”林梓扑上去抱着秦宇,“你确定,你真的确定。”
      “确定,你每天都可以跟我确定,好吗?”秦宇温柔的拍拍他的后背,给他打了一针又一针定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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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没有躲躲藏藏,没有平平淡淡,每一天都很快乐,因为林梓真的是一个非常活泼爱热闹的小太阳。
      林梓受父母的影响,学医、考研、最后做医生,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拿下了一项又一项医学证书,这一路走的艰难、痛苦,但好在,每一步都有秦宇在背后给他垫背。
      “阿宇~学医怎么这么难,好累好累。”
      秦宇将人抱在怀里亲亲,温柔地给他捏着发酸的手脚,“那就休息好了再继续学,我在这里,累了就抱抱我,我接住你。”
      后来,林梓每次忙完累完一整天,回家就会窝在秦宇的怀里,用脑袋在他的怀里拱啊拱,委屈巴巴地说着自己今天又被什么事情难到了,或是又遇到什么很难办的事情了、还有被什么人惹不开心了。
      “哎,真的好累哦。”林梓拉着秦宇的手,捏捏他的手指,比比两个人手掌的大小。
      秦宇就安静的听着,看着他的小动作,用空出来的手捏捏他的耳垂,一下又一下的啄他的鼻尖,无声地安抚着这只情绪低落的小狗。
      “为什么你总喜欢吻我的鼻尖。”林梓抬头问他。
      “这里有颗痣,很漂亮。”秦宇低声回答,用食指轻轻戳了戳那颗痣。
      一颗痣有什么好亲的。林梓一直想不明白,但他喜欢秦宇这样,好像一种很特殊的互动,会让他感觉开心,显得他在秦宇这里很特别。
      和林梓高调的在一起,秦父秦母不能够理解,因此跟他闹过不小的矛盾,所以秦宇在大学就自己搬了出来。
      他跟林梓同居,因为林梓不会做饭,平时总爱吃外卖,秦宇就学做菜;林梓是南方人,不能吃辣和重口,秦宇就为他改变自己的口味,学做的每一道菜都不是重口味,都是林梓爱吃的。
      所以为什么秦宇明明是北方人,却做得一手南方好菜。
      他们在自己的交际圈里大肆的炫耀着对方,在这段的关系中,没有反对、没有异议。
      但即使世俗有偏见,他们依然会用时间和行动,证明了他们就是非常相爱、契合的一对。
      那天的聚会,是秦佑正式接管公司的宣告会,下午秦宇因为临时有事被拖住了脚,碰巧去聚会的途中下起了大雨,路上很拥堵,也很湿滑。
      下雨让空气里充满湿冷,但秦宇开了很足的暖气,不会冷。
      因为着急,又被大雨遮住了视线,没注意看两边,还是出了车祸,一个司机酒后开车,因为车速过快,刹不住车了,从右边的路口冲出来,直至冲向秦宇的副驾驶车位。
      那时林梓正盖着小毯子在副驾驶座上安静地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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