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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十九岁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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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九岁爱上一个男孩,那时候我们还不能称作彼此叫做女人或是男人。我们太年轻,怀抱一颗纯真热烈的心靠近彼此,但是我们低估了未来对我们所产生的恶意。从当地名校毕业后,报纸上刊登了他结婚的消息,盛大婚礼,纯白礼服,灿然迎接新婚生活的微笑。新娘是与他家世相当的漂亮姑娘,同样的银色头发,碧蓝眼睛,教养得体,两人站在一起天造地设。
我们就此断了联系,我一意孤行封锁内心,希望过上无忧无虑、自由轻快的独居生活。
喝茶、写作、阅读,是我生活的主旋律。没有人,只有我自己。清晨六点起床,整理床铺,给自己泡一杯浓茶,开始阅读,午饭后休息,再继续工作直至深夜。
我以为我忘记过去。
有一天,在春天的一个温柔夜晚,暮色天空有稀明星辰,我在街角再次与他重逢。
他叫住我,他叫的声音不大不小。贝弗莉,贝弗莉。
“小贝。”
他又叫了一声,我瞧见他的眼睛,碧蓝如海。
“我离婚了。”他说。
当时我正买了心仪的面包,打算做晚餐简单填一填肚子。没有化妆,素面朝天,那一堆购置完备的化妆用品整齐排列在妆奁里。我脑海里忽然闪现了一句话——突然遇见老情人的时候,最怕自己没作任何打扮,给对方比了下去。
卢修斯就是如此人物。他光是站在那里,就足以匹配形容男性的俊美词汇。尽管没有刻意约好时间重逢,他依然周身气度非凡,英俊且迷人。
我听说此事,只得对他说些朋友间惋惜的客套话,告知他听闻这件事,我深表遗憾,大家都明白他与那位前妻,多么般配。
他面容紧了紧。
我们顺道走着,经过花店,绕开一批看完电影兴高采烈发表言论的青年学生。他突然拉住我,在街边路灯下,我看见暖黄的路灯照亮了他那双有点发银的蓝色眼睛,他说,“小贝,我有三个月假期,有个地方我想带你去看看。”
那地方在海边。要开车走环山公路。
我凝神注视他的脸,与十六岁的模样重合。
鬼使神差,我从包里掏出一张淡黄便签和铅笔,低头写了些字递给他。
他接过,瞧了会,用力捏捏我的手指,跟我告别。我转身往街道前方走,在等待绿灯时回头望去,那人已闪身越过马路,朝对面街道的车辆走去。
我回到公寓,去洗手间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看清镜子中的自己,苍白的脸,没有红晕,因近期不重饮食而脸颊消瘦,两片嘴唇有些发青,穿一件连衣裙,衣领上方松开两颗纽扣。
抬手用毛巾擦拭水珠,屋内恢复沉寂。客厅没有开灯,扶手椅搭了一件刚脱下的外套,桌面还有没看完的书,没写完的手稿,半盏茶。
打开窗户,夜风吹进房间,楼下街道人来人往。我重新泡了一杯热茶,端着茶杯观察路过的人们,还有不时经过的低矮灰暗的出租车、私家车。有车停靠路边,车头偏向路边商铺,在熟悉的商铺门口买热食、冷饮,通过车窗进行交易。招牌亮起灯,鳞次栉比的商铺橱窗,晃荡起红绿蓝黄的光。
刚搬到这片住宅区时,我对周围街道一无所知。那时住宅区刚装修完毕,要买冷冻食品或者水果、饮料,还需要驱车前往两公里外的大超市。现在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小区住户越来越多,人流聚集起来,商贩便至。
就在我刚搬到这个公寓时,他结婚了。
他有一辆黑色的车,停在公寓大门旁的便利店前。清晨有些寒冷,他没呆在车内取暖,站姿英挺。
他看见我从公寓下来,对我笑了笑。
“吃过早餐吗?”
“没有。”
“我带了两杯咖啡,四个三明治。可以路上吃。”
我绕到车辆末尾,注意到车辆品牌型号,将行李放在车辆后备箱,拒绝他的帮助。上车时并未坐副驾驶,而是在后排坐下。卢修斯发动汽车,车内播放一段钢琴曲,声调优美。他递给我一杯咖啡,一个三明治,手帕放在后排夹层,随意取用。
车辆驶往大路,一路空无一人,很是空寂。
“卢修斯,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一刻钟而已。”
我坐在后面看卢修斯。他的头发更长了,银色长发用丝绒带束起,靠在车座前,注视前方车道,灰色外套搭在副驾驶位,隐约传来一阵似有若无的香。那是一款经典香水,混合杜松、威士忌、雪松、琥珀还有红茶香调,深邃而沉稳。一种不被风吹散的气息。
咖啡是用一只四百毫升的保温杯装着,非常浓郁,只加了一点点糖,是我的口味。我把咖啡一饮而尽。还是沉默。事实上,我不知道还要谈论什么。十年以来,卢修斯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富裕得要命,各式各样交际晚会,什么样的东西只要想要,哪里又得不到。
反观我的生活,光是应付日常工作以支付车险、房租,购买茶叶、书籍、衣物等,每月结余恐怕不足他花销的零头。除却这些经济差距,是我们彼此生活经历的不同。我不清楚,经过漫长的岁月,我们还能从彼此身上找到从前的模样吗。
“你还好吗?”
他没有回头,但当车辆进入隧道时,我感觉到他的目光有时会落在我身上。
天越来越亮。晴空万里无云,路上滚滚烟尘,空气中有阳光爆裂的热气,我把车窗开了一点缝隙。中午十一点半,车辆停在一间餐厅门口。
“请下车,小姐。”他微笑,替我拉开车门,一只手挽着我走进餐厅。
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后,身体就分开了。我点了一份鸡排、薯条,一杯浓茶。卢修斯点了烤牛肉、土豆,还向侍者要了一份时令蔬菜。那份蔬菜放在我们正餐中间,示意我多尝尝。
“希望你好胃口。”
我道谢。
他装作不经意开口,“毕业后,我听闻你在市中心做了三年律师,后来忽然离职了。”
“有次我因公需要,去过你的办公室,一排会客室落地窗明亮洁净,墙上挂着律师的职业照。但我没有看见你。”
“觉得不开心,没再继续下去。”
“为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职业。”
我对卢修斯笑,“因为我胆小如鼠,我整天都在为案子发愁。”
卢修斯盯着我看,“可我不这么认为。”
“我是说,你不是胆怯的人。”
我没再接下去,换了个话题,“还要多久到目的地?我屁股快要坐痛了。”
他脸上浮现微笑,“晚餐一定赶得上。”
尽管午饭没吃多少,饭后依然让我觉得困倦。卢修斯邀请我在餐厅外的小花园逛逛。阳光非常好,可以晒一晒脊背。我感觉内心的阴郁被一点点晒干,但走了一会不肯再走了。回到车上仍照旧窝在后排车座,蜷曲双腿,盯着弯曲膝盖上那一丝一缕被气流腾起的微尘。
卢修斯返回驾驶位,预备启动车辆时,有电话打来。他应答几声,停顿了后,挂断电话。
“对不起。”
他顿了会,继续说,“我要回去一趟,有点公事需要我本人处理,他们需要我的协助。”他回过头来,语气恳切,那银蓝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
我没有不答应的理由,我告诉卢修斯我一定在附近的旅馆等待他。
他送我下车用力环抱我,双臂如刀一般捆紧,压得我肩膀、肋骨阵阵疼痛。风吹来了沙尘的味道,扬起他银色的发丝,我低头嗅闻他的胸膛,引得他发痒笑起来,放开了我。
“我很快回来,要等我。”
等待,又是一阵等待。
我习惯等待,并且不在等待中放置希望。
视线中,他很快倒车,驶入道路消失不见。
读书时卢修斯已经身兼数职,平日要在学校应付课时,力求每门课程达到最高绩点,课后几乎每个闲暇时间用来参加社会活动。他在名流圈子如鱼得水,有一个好名声。
而我大多数时间,不是在图书馆借书阅读,就是闷头在宿舍床上、书桌上,写一些我爱写的文章。有时我觉得床垫很软,便经常在床上读书,写字。
卢修斯深夜忙完,会偷偷躲过女宿舍长的例行检查,钻进我的宿舍里。他脱下衬衫,饶有兴致翻开那些半成品手稿,再从身后抱住我,吻住我的耳尖咕哝着说些混账话。
可当我为他拿了一杯热牛奶时,他已经衣衫不整倒在我的床上睡着了。
我们很少约会。忙起来偶尔在学校餐厅一起吃饭,说些话,光是看着他聊着他的理想和目标,就很好。
我在公路不远处的一家旅馆开了一间大床房,可以住到第二天早上。拿着房卡进套间时,才发觉两手空空——行李箱还在卢修斯那辆车的后备箱里。
没出汗,衣服还算干洁。我很快换下衣服,进淋浴间冲洗。出来时打开桌上的留声机,留声机播放我不知道名字的歌曲,曲调轻柔,歌曲有女声,后面还伴随缓慢的钢琴与小喇叭声。我往床上躺下,休息半小时就睡不下去,穿好鞋往旅馆一楼去。
经营旅馆生意的是一位老板娘。她非常年轻,二十来岁,生了三个子女,小的还窝在她怀里呵呵傻笑,嘴巴布满亮晶晶的口水。
她告诉我旅馆后面一条街连通了不远处的小镇,如果没事可以闲逛。
我接过她递给我的一瓶温开水出门。
现在是三月。三月是春天的季节。在很多城市,三月还在下雪。就在不久前,我还在熟悉的城市来回兜兜转转,有时开车到市区与曾经的好友见面喝茶,有时什么也不做,在一楼的咖啡店点一杯热拿铁看人们脸上的表情。现在,却出现在城市的另一边,远离熟悉的生活,轨迹已经开始偏离。我不知道未来会走向何处。
时代不同了。镇上很多年轻人工作日出来和朋友闲逛,从这个街区,走到另一个街区,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年轻的热情,为了什么高兴,也许一点微小的事情都没有,但就是因为闲逛这事本身,而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快乐。有个男人跨越街道,走到另一边的公交站台搭车;有个女人,急匆匆把车停在路边,跑到对面的商店买茶叶。
时间仿佛慢下来。好像什么事情都很有趣。这一定是午后阳光的缘故,阳光比惨淡的清晨更能激起我为数不多生命的热情。
卢修斯找到我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不凑巧下雨,他赶回车内,随后顶着一件秋季风衣揽着我往车的方向赶路。两双鞋,四只脚,在灰黑地面践踏起亮晶晶的连缀的水珠,如同一场默契的无声的双人舞。
他送我上车辆后排座位,随后将湿衣服叠好置于副驾驶,坐在我的身侧。车辆内的感应灯灭了。我感觉到雨珠顺着头发滑下,带着湿淋淋的感觉,他的呼吸,夹带热气。一冷一热,倒使我产生了些羞恼,我别过头不去看卢修斯,才发觉街边路灯在雨夜里模糊成不规则色块,散发毛茸茸的暖色光晕。耳边响起卢修斯悉悉索索的声响,突然间,他紧实的大腿紧贴着我,整个人靠了过来,将我挤压在后排左侧,我的左肩已抵在车窗,退无可退。周身于是浸满了他的味道,那样熟悉的,能够扰乱理性、我的所有精神防卫的味道。
我一直依赖嗅觉给我带来安全感。通过鼻子嗅闻到的味道,成为通往我记忆王国的钥匙。这样一个湿淋淋的雨夜,卢修斯环抱住我的臂膀,双目紧紧锁着我,不放过我任何举动。我明白,他也和我一样,从多年后的此时此刻,一瞬间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抓住了我们曾经留在过去的情感印记,那种深刻的、独一无二的、难以磨灭的独特印记,是我们被时间冲刷过后得以进入喘息的心灵安全区域。
读到高年级时,卢修斯被私下称为老派贵族,身上恪守着一些他引以为傲的精神品质。在言行举止方面,他足以令人折服。衬衣丝滑不容褶皱,看场合穿衣服,周旋种种人群,善人际交往,极为重视礼仪与着装规范,无法接受丝毫错漏的完美主义。在青年时期,他接受过父亲的军事化训练,长时间体力训练,吃粗茶淡饭,硬板床里不塞任何软床垫。因此,他也深受老父亲影响,爱重家庭,有强烈家族责任感。
彼时学院内很多仰慕卢修斯的女孩们,情人节时那些表白信件如雪花一样送到他宿舍。他找我借了一个空箱子,用来装爱慕者的信件,还有些不贵重的小礼物。那些事物整齐摆放在纸箱里,从未拆封过。他不爱那些女生们,但尊重他人的情感。
我从未过问。
初入学校,我们只是同一个学院的学生,修读同样的专业课。一学年下来,同院学生面熟,有时在图书馆拐角遇见他,会彼此点头示意。后来我们经常在学校图书馆、礼堂、学校树林碰面。某天课后,他拦住我,对我说,贝弗莉,下个月的舞会,你当我的舞伴吧。
后来,他不再满足于挽着手,我们从点头示意的关系,转变成了十指紧扣。
我对味道极为敏感,送过他一支香水作圣诞礼物。搭公交车在市中心的柜台买的。当时我没有多余的钱,为了一只香水,写了一些我不喜欢的文章获取稿费。那几笔稿费换取了一瓶高奢香水,以街区编号命名,和他匹配。
杜松、威士忌、雪松。时至如今,更适合他。
思绪又兜转回来,我想不出他离婚的原因。他离我很近,但怎么样看,都仿佛不属于我。卢修斯,我感觉我就在海水深处,我无法自救。
卢修斯依旧没说话,他宽厚的手掌握住我半边脸,掌心纹路厮磨我的肌肤,擦去残留的雨珠,于唇间轻轻留下一个极缓慢的吻,带着他的潮气、热气,将我托起。
你可知道,贝弗莉,我很想你。他望着我,几乎是无声的。
我摇了摇头,想以笑容遮掩我的心绪,但脸颊僵硬,使我面容扭曲。
十年,我们之间隔着太多的人、事、物,你想说一句爱,就想把所有都摆平吗。
卢修斯,让我看看你的诚意达到何种地步吧。我心里默念,轻柔地将手放进他的胸膛,而后推开。
黑夜中,车辆驶往海边。
卢修斯有一座海边小别墅,小别墅原先并没有多大,对于家族继承人来说这样一座小房子的价值并没有多少。结婚前他与那位妻子签订协议,约定好彼此各项财产归属,以及未来家庭开支。离婚后,自然这座别墅所有权归属于他,双方对此没有争议。继承父亲的财产、地位、权力后,他又来到此处,花了些价钱将别墅周围三公里外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买下,全部铲平,花了些心思填充别墅内大片土地,并将土地分为不同功能的区域。当卢修斯驾车带我抵达时,别墅院门自动感应开启,我不禁诧异,这无异于又是一个新的庄园。
暮色沉沉,雨稀疏零落,潮湿的冷意从车窗渗进。卢修斯驶入内部林荫小道,把车停入地下车库。我环顾四周,车库里还有一辆崭新的银色越野车。
车子缓缓停了下来。他在驾驶位熄灭车子,回头看着我的脸,什么也没说,下了车。
行李已经让佣人放进卧室。吃过简餐后,我上楼洗澡刷牙。淅淅沥沥水声中,听得有人上楼来的脚步,走进卧室,拉动窗帘的声响。我的浴室已锁上门,不去理会,自顾弯下腰,任由热水漫天浇灌。
一刻钟后,我外搭了件外套走出浴室。清洁完毕的身体洁净,令我心里平静。拉开衣柜门,发现衣物已经分类挂在柜子里,桌面摆放了我带的便携护肤用品,还有几本书籍、便签、笔。空行李箱置于柜子内侧,行李箱四个钢芯轴承轮被擦拭过,没有泥点。
对于细节,我和卢修斯有着一样的执着。这样的认识始于朝夕相处的学生时代。
那时候,我们都需要上早课,专业课排满一个上午。当上午最后一节课终于结束时,我们都已饥肠辘辘。大家自觉排好队拿餐盘,交头接耳讨论午餐菜品。
“又是沙拉!”
“噢,还有奶油蘑菇汤!”
我选修了一门外语,下午还需要接着上课,不想吃得过撑,以免坐立难安。食堂人满为患,我刚把餐盘放下,没多久卢修斯端着餐盘过来,问我能否坐在空位上,我点头。
这是我们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好,不是早上好,而是“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小姐。”
他坐下后,拿出口袋里的手帕反复擦拭接触过餐盘的手指,打开自带的餐具就餐。
令人无言轻笑。
我的内心茫然,走到窗边眺望远方,庄园内的路灯此刻已经熄灭了,只可辨析大门处昏黄的一点灯光。在一片昏暗的外景中,有海浪声此起彼伏。
还真是一座货真价实的海边别墅。
我忽然有些口干,套上一双保暖袜下楼。
卢修斯在大厅前扶手椅坐着看些文件,离壁炉不远。壁炉内没有生火,瞧起来有丝寒冷。听见声响,他没有回头,不经意问我,“怎么了?”
“没什么,喝口水而已。”
走进厨房,我打开橱柜拿出两个瓷杯,调节水壶的温度。少顷,将其中一杯温开水放置在他旁边的圆桌上。
“谢谢。”
“不客气。”
声音消下去,沉静在我们之间流淌。我坐在圆桌另一侧,盯着不曾燃起火花的壁炉,想起学院的壁炉一直都闪烁红色火光,每天下课后,都有不同年级学生聚集在休息室里烤火,喝茶看报,或是什么也不做闲聊。壁炉曾是温暖的象征。
他翻过一片纸页,声音沉定,“你对我不满。”
你有气在心中不曾抒发。
卢修斯说完把文件合起,放在桌上。他双手交叠置于大腿,圆桌前的蜡烛无端闪了一下。
我叹了口气,“抱歉,我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你,你明白,我不曾擅长过表达自己的情绪。”
你也应该知晓,我的生活,大部分时间,全都是一个人度过。偶尔,我会在电台或是报纸上,获得你的近况。更多的时候,我把自己放在独处的荒野,不让自己表露出更多的情绪。
“那时候木已成舟,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垂下眼看他,径自上楼回到卧室。
自学校毕业后步入社会,我觉着自己已不再是一个相当单纯的角色。因经常神经紧绷,思虑过多而变得异常冰冷。写作之于我,随着年龄增长日益艰难阻塞。我没有卢修斯那般家世显赫,也绝非圆滑世故之徒,仅应付白日一份谋生的日常工作已捉襟见肘,夜晚尝试再度写作,竟没有当初心境。罢笔良久。
我是一个对自己相当失望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没有更多的期望。可你不止于此,卢修斯。你什么都有。
望着昏暗的天花板,辗转反侧无法入睡。窗帘外的景色令自己异常陌生,恍然不知自己为何到达此处,模糊了时间与方位。卢修斯的卧室仅隔了一道走廊,离我的房间很近。
已经夜深,或许舟车劳顿,他已熟睡。
屋外雨已经停了。我拿了件外套,换上一条速干裤下楼。在一楼门口的收纳架拿下那只银色车钥匙。
我驱车驶出别墅,在环海公路上兜风。路上一辆赶夜路的车都没有,我的速度越来越快,但车速没有超过七十公里每小时。
海边涛声依旧。在海的一边,是乌黑的原野、灌木丛。
半小时后,我在一片海域边停下。穿上外套,把车钥匙放进口袋,在靠近潮水的石滩上坐下。
石滩里很多被海浪击打圆润的石头,还有一些碎贝壳,边缘润泽,拿起来不会划伤。有一丝月光,从层叠云后裂开,洒在暗沉的海面上,使得海面如银灰色的流动的丝绸。黑夜里有风,浪打在沙滩上,激起白色的裙边。
学校最后一年,我受邀去卢修斯父亲家里吃饭。老父亲威严强势,但很有礼。他带我逛了自己打理的温室花园,在花园内长椅上并排喝了咖啡。老人关切儿子的未来,他说他看出卢修斯对我的态度,他很高兴卢修斯拥有一段健康的恋情,但希望我不要把所剩无几的欢愉酿成生命的苦酒。那虚幻的感觉无法持续一生。他的道路是继承家族重任,良好的人际关系、名声、财富,是他最好的背书。
老人知晓我的内心。他没有恶意。只是他把话说出来而已。
十年之后的今天,我没发表更多文章。出于一种逃避的心态,我憎恨挖掘自己的内心情绪,拒绝感受生活中细微的变化,也不再热衷于观察体味文字的韵味。我一度视之如洪水猛兽,每每提笔,想起的就是他的容颜,最后一幕,隔着人群的,他冷峻的、冰凉的眼神。
昏暗中,我把头枕在膝盖上,有车从后背的公路驶过。
却是没有听到再多声响。
有一抹橙红色的火光由远及近,而后是一阵熟悉的,令人震颤的脚步声,令我心脏有一丝疼痛,挑开面具的裂痕。
卢修斯提一盏煤油灯走过来。
我低头看腕表,出门没到一小时。也就是我刚停车时,他就已经发觉我不在别墅内了。
“冷吗?”
不待回答,他给我披上一条毛毯,揽过我使我靠着他。
我听见自己在说话。我说,我真的有点发困,我想睡下去,做一个很美的梦。我感觉疲惫,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我睡不着,对不起,让你担心。
每逢困难,我都希望你陪在我的身边。卢修斯,我不愿意听闻你的婚讯,我不愿意别人站在你的身边。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卢修斯鼻尖抵了抵我的侧脸,他的手臂滑向我的膝盖。
“贝弗莉,你从来不知道我爱你。你从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不敢承认其实是你抛弃了我,你怀疑我无法负担我们的未来。”
我感觉身体凝滞了,有些可笑,好像有些事又发生了一遍,这使我身体不自觉抖颤。卢修斯愈发抱紧了。我又闻到他身上熟悉的香气,可我感觉模糊,我感觉我仍受到女巫的魔咒蛊惑,截至目前为止,我仍除了卢修斯外,看不见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我曾经希望我永远在你心中自在流淌。如今我们再次相逢,身上遍布生活的伤痕。
然而,有一股火焰从彼此对于生活的失望里迸发出来,那种火焰,是邪火之中滋生的,复杂的,矛盾的生的光芒,令人沉溺于内心茫然又强烈的快乐和痛苦中,让人无法拒绝、无法分辨。
我忽然记起,他曾如何抚摸自己的头发,如何温柔地亲吻,总对人温柔,偶尔也会焦虑地粗暴。我不讨厌,但此刻却愈发分明起来——如果没有爱,我们何以为生。如果没有你,我会怎么样。
我转过脸看卢修斯,他银色的发已散开,有一缕头发被夜风吹至额前。
“我想回去了。”
我们步行到停车处。到家时他交代佣人一早去将银车开回来。我握住他的手腕,跟随他走进卧室里,待要走到窗前将半扇窗户合上时,远方的月亮已变得浅白,悬挂在苍白的天边,海面由灰色一点点翻出蓝来,竟有些刺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