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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女孩可以得到好心人的馈赠 “艾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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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维斯。”
她躲开了。
卢修斯——不,此刻顶着卢修斯面容的布鲁斯?韦恩,看着这个女孩像受惊的麻雀一样缩了一下,目光终于从窗外收回来,落在他身上,又穿过他,落在他身后的某个地方。
她根本没在看他。
也没在看任何人。
她只是在看罗宾消失的方向。
布鲁斯伸出手,又收回。
第二次了。
“我们该走了,艾维斯。”
“好的,福克斯先生。”
她应得很快,声音很稳,脚步却慢了一拍。
她回头又看了一眼窗框,目光在碎玻璃上停了一瞬,像在确认什么东西还在不在。
然后她跟着他往下走。
楼梯间的灯惨白,照得她的脸像纸。
她低头看台阶,一步,两步,三步,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数数。右手按在西装口袋上——怀表的位置,秒针隔着布料和肋骨一起跳。
她不知道自己刚才差点掉下去。
布鲁斯走在她前面半步的位置,用余光看着她。领口有灰,膝盖的裤管上有蹭破的痕迹,工牌歪了。
目光始终盯着脚下的台阶,像在走一条很长的路,不能分心。
但她刚才分心了,为了罗宾。
她眼中很漂亮的知更鸟。
耳麦里很安静。
没有人说话,但布鲁斯知道他们都在听。
直到他们走出大楼,冷风灌进来,艾维斯打了个寒颤,终于抬起头。她看着对面的楼顶,那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我猜艾维斯现在最喜欢的义警是罗宾。”
迪克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带着一种他努力压抑却完全没压住的笑意。
“她看他的眼神,”迪克继续说,“就像——怎么说呢——就像她终于找到了一只足够特殊的鸟。
她估计想喂罗宾,就是不知道我这个老罗宾她愿不愿意要。”
通讯频道里安静了一会儿。
“恶,迪克,我觉得你不该对家人下手。”
“嘿!开个玩笑,这是个冷笑话!”
……
他们都很了解她。
16岁的艾维斯?韦恩。
“你这个比喻有问题。”提姆的声音插进来,语气平淡,“她不喂人。”
“你没看到她的表情。”迪克坚持。
“我看到了。”提姆说,“她在做笔记。”
“……什么?”
“她在做笔记,用笔记本,在爆炸现场。”提姆顿了顿,“她可能真的只是在观察鸟类。”
“她把罗宾当鸟。”达米安的声音突然冒出来,冷得像刀锋,“她脑子有问题。”
通讯频道又安静了。
这次安静的时间更长。
“艾维把你当小鸟?”斯蒂芬妮的声音带着一种即将失控的兴奋,“达米安,她叫你——你被她归类了——你被她当成——哈哈哈哈——”
“闭嘴。”
“她把你和麻雀、鸽子、窗台上那些面包屑爱好者放在同一个分类里了,”斯蒂芬妮笑得喘不上气,“在哥谭,能有人把达米安·韦恩不当人看——这值得一个勋章——”
“她说我是鸟,”达米安的声音更冷了,“不是不当人看。是不当人看。”
“……这两个有区别吗?”
“有。”
“什么区别?”
达米安没有回答。
但他确实在回想艾维斯的目光。
她从碎玻璃后面看他的样子,歪着头,眯着眼,在确认一只鸟的品种。
不是看一个人的方式,不是看义警的方式,甚至不是看敌人的方式。
是看鸟的方式。
那种“我知道你是什么,但我还要再确认一遍”的眼神。
她说他是一只很漂亮的知更鸟。
对,她说出来了,而他听到了。
达米安把勾爪枪收回腰间,蹲在楼顶的边缘。
楼下,艾维斯正跟着“卢修斯·福克斯”走向撤离点,脚步终于稳了,背也挺直了。
她经过一辆被炸毁的汽车时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很快移开目光,把包抱在胸前。
那个公文包鼓鼓囊囊的,塞着笔记本。
里面夹着一根不是羽毛的羽毛。
“她确实脑子有问题。”达米安说。
但他没有移开视线。
*
艾维斯·韦恩?
这是个刚来哥谭的十二岁小女孩。
彼时十岁的达米安正被塔利亚“送”到韦恩庄园门口,提姆还穿着那件红黑相间的制服,享受着他最后的罗宾时光。
而杰森——杰森还在复活赛的漫长赛道上,不知何时才能撞线。
这位漂亮的小姑娘偷偷从家族里跑出来,一个人来到了哥谭这个陌生的城市。
但那个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她。
尽管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得到了来自哥谭人民的“热情欢迎”——
当然,我指的不是打劫这件事。
艾维斯数着从那位打劫手法相当不专业的女士口袋里搜出来的105.82美元,纸币边角皱巴巴的,混着几枚沾了咖啡渍的硬币。
“你可真热情。”她这么说,语调平平的,像在念一句与自己无关的旁白。
女士眼中的惊恐浓得几乎要溢出来。
她显然没预料到剧情会这样反转。她只是照例“欢迎”一下来哥谭的外乡人,却没想到会被外地来的“感谢”。
艾维斯把那点对她来说微不足道的小钱放进背包的侧袋里,动作慢条斯理,一点点把拉链仔细地拉好,又拍了拍。
“下回换把真枪,”小姑娘真诚地建议道,歪着头打量那把不知道从哪个地摊淘来的仿真道具,“这一看就是假的。”
女士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这其实是真枪——但当她将枪口对准这个外地来的恶魔时,她扣不动扳机。
艾维斯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并不存在的灰,在哥谭十一月的冷风里裹紧了那件单薄的外套。
她没有回头。身后那位劫匪女士跌跌撞撞地跑进巷子深处,鞋跟敲击地面的声响急促又慌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野猫。
她走到街角,仰头看了一眼霓虹灯牌——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廉价餐馆,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油烟,里面透出昏黄的光。
背包里那点钱够她吃一顿热饭,再找个便宜旅店对付一晚。
她推开餐馆的门,风铃叮当响了一声。店里只有一个趴在柜台打瞌睡的老头,和一个在角落里啃三明治的夜班工人。
艾维斯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菜单的边角卷曲着,指甲盖大小的油渍晕染在煎蛋的图片旁边。
她忽然想起庄园里的长餐桌,雪白的桌布,三副刀叉按照她永远记不住的顺序摆好。管家先生会从右后方把汤碗轻轻放下,银器碰撞的声音清脆得像一声极轻的叹息。
算了。
她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烤奶酪三明治和一杯热可可。
热可可端上来的时候,她双手捧着杯子,指尖一点一点暖过来。窗外有蝙蝠形状的探照灯划过云层,短暂地照亮了半边天际,又暗下去。
艾维斯盯着那道光消失的方向看了很久,然后低头咬了一口三明治,奶酪拉出长长的丝。
“蝙蝠侠,”她小声说,像是在练习这两个字的发音,又像是在确认什么。
谁也没有听见。
那个时候,哥谭的夜空下,蝙蝠侠正带着他的新罗宾在哥谭市的某栋楼顶处理一桩人质劫持案。
阿福在蝙蝠洞里盯着监控屏幕,手里端着伯爵茶的茶杯。
没有人注意到哥谭多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没有人注意到她姓韦恩,虽然不是哥谭的Wayne。
可她是Wain。
可怜的12岁小女孩可以得到好心人馈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