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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狗跑了 狗狗历险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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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原本是宋新好给自己晒的。
早起去学宫后山锻炼,看着不显,但身上总归沾了些尘土。
她爱洁,想着晒好水给自己擦擦身子。
现在水给狗用了,宋新好只好再晒一盆。
她拎着木盆走远,院子里只剩下裹着宋新好旧衣服的陆祺,在阳光下瑟瑟发抖。
罗香迈进门,先被院子里这个活物一惊。
“!”
“!”
陆祺也吓了一跳。
他按照宋新好的指示,蹲在院子里趁日头好晒毛,见门口多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衣着素净,梳着利落的圆髻,此刻正用一种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
两人大眼瞪小眼。
陆祺做贼心虚似地往后缩了缩——他现在是条来路不明的狗,对面气势太足,他想叫又不敢。
罗香走近两步,弯下腰来拿起它身上披的衣服细细端详。
目光在他身上逡巡几个来回后,她眉头骤然拧起,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
陆祺:“?”
他动了动耳朵,更加庆幸自己刚才没乱叫,这人肯定不是做贼的,果然,罗香的脸色严厉起来,直起身来,扬声喊道,
“新好!宋新好!”
“来了。”
宋新好端着一盆水从后院出来,瞧见罗香面色不善地盯着狗,平静地叫了声“娘”,顺手把木盆搁在地上。
罗香指着那团白球,下意识压低了声音,“这狗哪来的?”
宋新好低头看了一眼。
陆祺尴尬得恨不得找个洞把自己埋进去,他试图把刚才罗香扒掉的衣服重新披回自己身上,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捡的。”宋新好微微移开眼神。
“捡的?”罗香的声音拔高了几分,“你知道这是什么狗吗?拂菻狮子犬!京城里那些贵妇人手里捧着、怀里揣着的金疙瘩,你说捡就捡着了?”
宋新好没吭声。
陆祺听得心里一紧——他不了解拂菻犬的行情,但听着“金疙瘩”这几个字,总觉得心里发毛,下意识朝宋新好脚边靠了靠。
“新好,你打小就聪明,娘知道你心里有数。这狗要是谁家走丢的,养得起它的人家,非富即贵。你一个姑娘,犯不着沾惹这些。要我说——”
罗香看着女儿的眼睛,放软了语气,斟酌着开口:
“不如寻个妥当的牙行,把它卖了。拂菻狗在京城紧俏,品相好的能换不少银子。有了这笔钱,你年底肄业之后……”
“娘。”宋新好打断了她。
罗香住了嘴。
宋新好走过来,弯腰把狗从地上捞起来。
陆祺被她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四条腿本能地扒住她的手臂,湿漉漉的鼻子蹭过她的袖口,她把他端在胸前,低头看了一眼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才转向罗香。
“您说得对,养得起这种狗的人家,非富即贵。”
她语气平静,条理分明:
“既是贵人养的,那狗丢了,贵人自然着急。咱们与其送去牙行,卖个仨瓜俩枣的银子,还不如找到它的主人,光明正大领一笔钱。”
罗香一愣。
宋新好继续说:“送去牙行,人家压价不说,万一转了几道手,中间出点什么岔子,反倒说不清楚。倒不如咱们自己打听,哪家在寻狗,直接送回去,既得了实惠,又结个善缘。”
罗香最终还是妥协了。
不为钱,而是因为宋新好喜欢。
知女莫如母,宋新好嘴上不说,抱着那个白团子都舍不得撒手。
那只拂菻狗也实在很漂亮,奶白色的毛发像蓬松的苇草,黑葡萄似的一对眼,心形的耳朵柔顺地贴在脑袋两边,细看竟有几分娇俏。
“算了,又不是养不起,”罗香又拿起手中的绣绷子,语气里带了些怅惘,“喜欢就随她去做吧。”
无论是念书,还是养狗。
她自顾自说着闲话,而此刻,被母亲念叨的宋新好,正在房间里奋笔疾书。休沐三天,今日她给自己布置的课业是练字。
陆祺有点后怕,不敢去凑到罗香面前,又怕宋新好改了主意真要卖掉他,于是乖巧地蹲在桌旁,等她写完。
她写了一张又一张,他看得都累了,拿着笔的人竟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等得无聊,看到旁边堆成一摞的书册,第一页写着她的名字——宋新好。
陆祺眨了眨狗眼,宋新好、宋新好……
想起来了。
是连续拿了三年学宫头名,把郁胥都压得抬不起头的宋新好!
陆祺能记住她,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的好哥们冯雨泽,总要在他耳边念叨,
“宋新好这次季考又拿了头名!”
“宋新好今天好像不舒服,我是不是该去关心关心她?”
“宋新好怎么又在看郁胥,我是不是没戏了……”
陆祺记得自己当时“啧”了一声:
“你冯雨泽比那个姓郁的差哪了?好歹是我陆祺的朋友,别天天一幅丧气样!”
冯雨泽则真心实意地感慨:
“真想像你这么厚脸皮地活一次。”
陆祺根本没听清他在嘟囔什么,摆摆手:
“不用谢,小爷只是看不惯郁胥那个装货。”
如今,陆祺直愣愣盯着她的背影。
学宫里关于她的传言很多,但他先前从未留意过,只隐约记得她父亲早逝,读书格外用功。
明德学宫只向官家子女开放,宋新好应当是在入学后不久就没了父亲,所谓“官家子女”都是些什么德性,没人比陆祺更清楚了。
他垂下脑袋,自己从前就听说过,甚至也遥遥见过那个如青竹般的背影,却从未在意、关注过她。
如果那时……自己也去关心一下呢?
直到宋新好收拾东西,准备吃饭,陆祺依旧蔫蔫的,完全提不起精神。
“难道是天气太热了?狗也会中暑?”
宋新好揉揉他如云朵般的白毛,
“是不是毛太长了?”
陆祺生怕她又想一出是一出,把自己的毛都给剪掉,连忙打了个滚爬起来,朝她晃了晃尾巴,示意自己没事。
宋新好这才领着他去了厨房。
晚饭比早饭丰盛不少,有几道卖相很好的素菜,罗母还给宋新好熬了鸡汤。
这下陆祺才放心——如果宋新好真是家里揭不开锅了还得养他,那他才真是无地自容没脸见人了 。
晚饭过后,宋新好拿晒好的水擦了擦身子,转头就看见用屁股对着她的狗,伸手就把它捞了起来。
陆祺浑身一僵。
“你今晚跟我睡。”宋新好抱着它往床边走,语气理所当然,“刚洗完澡,别又弄脏了。”
跟、她、睡?
陆祺脑子里“嗡”的一声。
他疯狂蹬腿,但爪子悬在半空,根本使不上力。
宋新好把他往被窝里一塞,自己也跟着钻了进来,顺手把被子一裹——
陆祺被夹在她怀中,动弹不得。
淡淡的皂角味钻进鼻子里,混着墨香,还有她身上特有的、一丝丝清苦的气息。
他僵硬得像一根棍子,四只爪子绷得笔直,连尾巴都不敢动一下,呼吸都下意识放轻。
宋新好倒是自在得很,把他往怀里拢了拢,下巴搁在他头顶,含含糊糊地说了句“好软”,就没了声音。
陆祺等了一会儿。
她的呼吸渐渐变得绵长而均匀,手臂依旧松松地搭在他身上,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她睡着了。
陆祺在黑暗中瞪着眼睛。
他是镇国大将军独子。
从小到大,除了他娘,他还没跟任何女子同床共枕过。
而现在,他被宋新好搂在怀里当狗形抱枕。
陆祺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好香。
不是,他是说皂角,皂角味很香。
陆祺僵着身子离她更远些。
不行。
再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变成一只真正的、没有尊严的哈巴狗。就算宋新好对他很好,他也可以在变回人后报答她,而不是给她当狗养!
他左思右想,决定明日趁宋新好去上学,偷偷溜出去,至少先回陆府看看自己的身体是不是被什么妖邪给侵占了。
翌日,天光未亮,宋新好便起身了。
陆祺维持着趴在她枕边的姿势,装作浑然不觉,听她轻手轻脚地穿衣、洗漱,拎起书囊出了门。
他又等了半盏茶,确定宋新好不会再回来才跳下床。
院里很安静,宋家没有仆从,罗香还没起床。
陆祺深吸一口气,迈着小短腿朝院门跑去。
院门是木头的,底下有一道不太宽的缝隙,陆祺努力收紧肚皮,勉勉强强钻了出来。
只脑袋上的毛卡掉几撮,问题不大。
他乐观地想。
眼前的巷子很窄,两侧是灰扑扑的土墙。
陆祺辨别了一下方向——陆府在城东,而明德学宫在城北偏西的位置,宋家既然是学宫附近,那应该是往东走。
巷子尽头是一条稍宽的街,街上已经有了早起的行人和摊贩,卖菜的、卖布的、卖糖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只狗在这里不显眼。
但他现在是一只干净漂亮,一看就很金贵的狮子狗。
陆祺完全没有这个自觉,他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头顶传来一声,
“哎呀,好可爱!”
陆祺抬头,一个穿着桃红衫子、约莫十岁的孩子蹲下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你是谁家的小狗?”
她说着伸出手,想要摸他的头。
陆祺下意识往后缩了一步。
“别怕呀,”少女咯咯笑了两声,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糕点,“饿不饿?给你吃。”
糕点的香气钻进鼻子里,他走了快一个时辰,早已饥肠辘辘。少女很有耐心,把糕点掰成小块,放在手心里,安安静静地等着。
陆祺的警惕心微微放下,这只是个孩子罢了。
他就吃一口,吃完就走。
他刚低头去够那块糕点,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揪住了他的后颈皮!
陆祺被凌空提起,四条腿在空中乱蹬。他惊恐地回头,看见一张中年男人的脸——方脸、小眼、颊边一颗带毛的黑痣。
他不认识这个人。
“可算找着你了!”男人粗声粗气地说,语气里带着刻意的不耐烦,“让你别乱跑,一转眼就没了,害我找半天!”
桃红衫子的少女愣住了:“这是您的狗?”
“可不是,”男人颠了颠手中巴掌大的小狗,“家里养了三年,金贵着呢。”
陆祺疯狂挣扎,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不是!他不是这个人的狗!这是个狗贩子!他在说谎!
但他说不出人话,只能发出狗叫声。
少女看看男人,又看看狗,有些犹豫:“可是它刚才……”
“狗嘛,傻得很,见着吃的就走不动道。”男人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行了,别耽误我时间。”
他说完转身就走,脚步很快。
陆祺急疯了,他拼命扭动身体,张嘴就去咬男人的手掌。
男人“嘶”了一声,手上力道一松,陆祺“啪”地摔在地上。
他顾不上疼,撒腿就跑。
“还敢跑!”男人怒骂了一声,大步追上来。
陆祺的小短腿根本跑不快,眼看那只大手又要落下来——
一只手从侧面伸出来,稳稳地架住了男人的手腕。
陆祺抬头,愣住了。
眼前的人……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