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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学堂 ...

  •   金意听到杨盼娘的打算后,忙自告奋勇道:“耶,阿娘真好!要带我和哥哥去镇里下馆子咯!那我这就去学堂找哥哥!”

      说完她便一溜烟的冲出了门。

      陈氏学堂是县守令周围八村共建的,位置在八村居中,离金家村稍近些,走路近半个时辰便可到达,途中无山路无水路,只有林间大道。

      所以杨盼娘并未阻止,只是嘱咐她:“哎,你这孩子,慢点儿,别摔了!”

      “知道了!”

      年轻妇人站在“泥土气息版四合院”中,望着自家女儿离去的身影,有些怅然。

      八岁的金意头上顶着两抖动的总角,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满身孩童气,可唯有她的双眼时不时会泻出一丝不属于她年龄段的成人般的精明。

      为了不显出异样,其实这三年来金意时刻都注意着,尽量在人前保持着属于她孩童的稚气和语气,但成人再怎么模仿,始终也做不到真正的小孩儿,何况还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儿。

      杨盼娘因为丈夫金盛突然被征了兵,一个女人彷然间就举起了这一家子的重担,整天奔走于生计和吃食间,疏于关心。

      而且她想着再过两三年,金玺就该说亲事了,金意的身体弱弱小小的长得太慢,得给她尽快攒一笔银子瞧瞧,她自然没有那么多精力全全花在金意的平常表现上,所以杨盼娘一直还没发现什么异样。

      当然除了金意溺水醒来后爱粘着金玺这一点儿外。

      杨盼娘烦心的事情多了,便积极暗示自己:金意是上次落水被吓坏了,刚好又是金玺去救她,给了她一种“可靠的安全感”,所以小孩子心存依恋,爱粘人些,也实属正常。

      但整日与金意接触的金玺注意到了她的不同,他总觉得自那日金意醒来后,她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甚至说得上是微妙和诡异,后来她虽有所收敛,但偶尔的对视,却仍旧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种能把他看穿的、不属于小女孩儿心性的压抑感,瘆人得紧!

      他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当是自己想多了。

      何况自那次后,金意就突的变成了一个“小狗皮膏药”样,总爱粘着自己,甩都甩不开,以至于后来她越靠近他,他便越疏远她。

      这不,每日一大早,天刚微微发亮,金玺就自觉躲进了学堂抄书,这一是不让杨盼娘“厌离”自己,二是为了躲开那“瘆人”的丫头片子,三是自他十岁起便能写出令夫子都夸奖的好字,抄书学习专研的同时,还可以帮着夫子将抄写的复刻本卖给镇里的书贩,以补贴家用和学费。

      当然书贩为何要收买复刻本,乃是因为天下学子,寒门居多,自然不是人人都能买的起新书的,这写得好的复刻本便有了销用之处。

      金玺的这一计三用,再好不过!却总是被金意时不时献殷勤的一声声“哥哥~”打断。

      这不,又来了。

      “哥哥~,今天咱不学了,给夫子告个假,我们回家去!阿娘今天说要带我们去镇上下馆子哩!”突然从窗台冒出的一颗圆滚滚的小脑袋用甜腻腻发嗲的声音喊他。

      “下馆子?”金玺执笔的手顿了一瞬,墨水悄然醮到了干净的黄麻纸上,他蹙眉,赶紧用桌边备着的帕子轻轻按在那团墨水上,吸干,防止它再扩散污染更多纸张,弄完这些,他才不紧不慢的说道:“今日是你生辰?”

      金意故作兴奋:“是啊,过了今天,我就八岁了!可以和哥哥一起进入书阁给夫子抄书了!”

      学堂的书阁,夫子戒讯:学子需满八岁,验百字,过关,方可入内借读和抄习。

      陈夫子定下此戒讯的初衷也是觉得:字如其人,字写的好的人自然对书册有他的领悟,必会爱之惜之,他并不吝啬,反而鼓励后生积极向学,潜心苦习,这样才不会糟蹋他这些年来走南闯北积攒下的珍藏。

      可十年来,能入书阁抄书研习者,才寥寥几人……

      其实陈国男女只要年满六岁者,皆可入学堂念书习文,只是女子比男子多了一项规矩:女子不得参加科举,入仕为官。

      所以陈国在大夏境内,国内一半人几乎都能识得些简单的文字,算是国人知识文化水平较高的一方。

      “你想进书阁?”金玺初显的俊脸露出一丝诧异。

      金意露出右侧的小虎牙,脸上堆起梨涡笑,漫不经心答他:“当然想进了,因为这样就可以时时刻刻陪伴在哥哥左右了!”

      “你会写字吗?”金玺怪异。

      金意斩钉截铁:“会!而且写得极好!”

      “……”金玺看着她那张对自己愈发谄媚的小红脸,一时无语,索性收好东西,直接一个利落的翻窗,拎着她的后衣领走了。

      一高一矮的两人形成鲜明对比,他们穿过学堂里的吊桥,来到夫子的书房,未进门叨扰,在闭着的房门外,金玺恭恭敬敬的给陈夫子告了假,才又拎着金意离开。

      离开学堂,金玺忍不住抽开手抱怨道:“金意,你多久没洗澡了!怎么弄的我手一股子汗味!啊,臭死了!”

      “哥哥,你竟然嫌弃我?这么爱干净,是不是在学堂里有喜欢的姑娘了?”金意扮鬼脸问他。

      “少给我岔开话题!”金玺把已经显现的少年纤长的手指、在金意的粗布麻衣摆上擦了擦,面露嫌意。

      “我这不是为了哥哥能跟着阿娘到镇里吃上午饭嘛,赶路跑的呗!现在这么热,出点儿汗正常!再说,哥哥难道就不想吃红烧肉、粉蒸排骨和卤猪肘子?这些佳肴过了午饭点,镇里酒楼可就不售卖了哦!”金意扭捏着边躲边说。

      金玺闻言笑了:“怕不是你想吃吧?”

      说完他便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剩下金意在后面死劲儿的追。

      死腿,真短!

      金意气死了,偏偏人家腿长啊,虽说自金盛走后,家里生活条件那是一日不如一日,可以说是直线下降,最开始还能三五天的吃一顿肉,到后来十天半月,一个月,三个月……

      确实,算起来她们快三个月没吃过肉了,一大两小都饿得全身紧巴巴的。

      可最气人的是,金玺再怎么没吃荤腥,人家随着年纪的增长,就是越来越高,跟个瘦竹杆一样,“腾腾”往天上窜,估计再过个三年,得一米八五了!

      什么基因啊!

      唯独她,金意,跟个凳子一样,始终不长,到现在都还跟村里五岁半的孩子差不到多少。

      说什么这顿去酒楼的大餐,她一定要吃的胃满肠满!

      思及此,金意叹气,别人穿越都是凭借超前认知过的风生水起,而她还在这里为吃上一顿肉而沾沾自喜?!

      并不是她不想带领金家走上吃香的喝辣的的“康庄大道”,只是每次她一提超出这个世界范畴的东西时,话还没完全出口就会被反噬,头痛又上吐下泻,痛的她不敢再随意提了。

      索性她安慰自己,年纪还小暂时不急,而且现在最重要的事是“感化”少年金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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