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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三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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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这么炫的称号我一直想自己用来着。
他不仅用了,还恩将仇报捅我一刀,在大婚之夜剜出我的心脏。
为了做这件事,他找了我三世。
第一世,我是来自江南的富家千金,爹娘都在上京做买卖,赚得盆满钵满。及笄那年回乡探亲,路上遇见悍匪将我们一行队伍洗劫,还要了爹娘性命,扶桑及时出现,但还是没能救下我。
扶桑:“你这样说,显得本神很没能力。分明是我救了你,事后你觉得生无可恋,自行了断了。”
第二世,我是个孤儿,吃不饱穿不乱,还遇上纷乱的世道。当朝者昏庸无能、沉迷美色,我空有推翻暴政的野心,奈何身子却是一个弱女子,于是只好为这没开眼的世间做点力所能及的。
扶桑:“你所谓的力所能及,就是把好不容易得来的馒头让给其他小可爱,然后自己饿死了。”
第三世,我……
扶桑:“我看不下去了,你好好活着吧。”
他不想再和我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于是在我出生伊始便开了我的灵智,将过往种种徐徐道来——
“你是天命之女,掌万物生灭,控星辰规则。上至三十六重天、下至阎王地府对你都莫敢不从。但你千年前惩罚了祖神刑天,被他的心占领了躯体,从此有了七情六欲。你心软留下了最后一个神,因处理不公而被迫入轮回历练,待一个契机方能重归天命之位……”
他一上来就劈头盖脸给我输入了一堆,幸亏我聪明,抓到重点:“该不会我心软留下的那个神,就是你吧。”假笑.jpg。
他轻咳一声,不敢看我,立刻我理所当然地挺起胸脯,宣布他从此沦为我的奴隶。
不能得到“世间最后一个神”这么炫酷的称号,“最后一个神是我的奴隶”这个称号也蛮不错的。
自此,扶桑开始了被我奴役的日子。他不仅开了我灵智,让我可以修习法术,延年益寿。他还给我找来了驻颜珠,可包容貌万年不衰。
百年来,他做我的小厮、账房、打手、金库……
我以为,他就跟戏本子里写的一般,早就在经年累月的相处中爱上了我。谁知道他陪在我身边,处心积虑,只是为了让我对他卸下防备,剜我的心。因没了心的我能重归天命,找回力量,打开神界大门,唤醒那些他曾经逝去的亲人。
刑天:???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亲人?你可真是我的亲人。
想当年,刑天精心埋下伏笔。舍心给我,就是为了让我受七情六欲所扰,失去御下的能力,而后那群以神界为尊的九重天还有发挥的空间,说不定能利用他最后的神元将他唤醒。
殊知扶桑却千方百计想让我找回力量……
他凭什么觉得,找回力量的我,会帮他打开神界呢?刑天的棺材板快按不住了,这最后一个神看起来脑子不太灵。
“而且,如果这颗心那么好剜,你家祖神干嘛吃饱了撑的,大费周章放我体内?”我撑着脑袋,横卧在榻沿慵懒道。
扶桑终于觉得哪里不对劲,可他手心里的小玩意已经像有自主意识般,自己飘回了我的胸膛。霎时,伤口快速愈合,我依然是毫发无损的模样。
“怎么、怎会……”扶桑明显不愿相信这个事实,跌跌撞撞跑了出去。
“喂!”我在背后叫,“礼都成了,要不、灵修一个?!”
他跑得更快了,头也不回。
我曾阅览上古古籍,看见过心占之术,必须要被占者心甘情愿方能成就解术的第一步。至于第二步,被人撕了一页,我也不得而知。
可显然,第一步我便不甘愿。
好不容易摆脱了石头的身份能体验红尘,还没谈一场生离死别的旷古奇恋呢,想要我回去?没门儿!
不过说来奇怪。
刑天的心七窍玲珑,按道理,我的情丝早该觉醒。可几世过去了,它毫无动静。
我曾将情丝觉醒的希望寄托于扶桑身上,因他是伴我最久、离我最近的男子。
为此,我虽知他目的不纯,但也乐得自己入瓮,全了这场婚事,任他靠至最近的距离,见骨剜心。我以为,能在他的背叛里尝到心痛的感觉。
岂料,只感受到了肉痛。
“说到底,还是身边男子不够多。”我在月下饮酒,院子里的花精多起了嘴舌,“像我,从不担心自己的美貌不得赏。”因周遭都是衬她的绿叶,一摞叠一摞。
当即我摔了酒杯,“来人啊!”
闻声,一队春山城卫武装齐全冲了进来,向我称臣,耳提面命地,“圣女有何指示?”
“帮我找人。”
为首的侍卫愣了一愣,“圣女可有那人的画像?或是记得什么特征?”
我点点头开始描述,“男的。很好看。未婚。家财万贯。”
春山城卫:……
月圆夜。
“就这?”
春山城卫信心满满将一个男人带到我跟前。
借着满堂明晃晃的烛火,我仔细打量。男子眼尾狭长、并非典型的龙眉凤目,但三庭饱满,整幅五官看上去雍容清雅,身姿若琼林、比玉树。周身的黑金云锦更彰示着他身份的不凡。云锦一般仅供皇家做龙凤袍,普通人想看看都痴心妄想,何况还是如此复杂的双色织染,寸锦寸金已不足形容。
男的,好看,富贵……
“办得不错。”我说,“如果不是一具尸体,就更不错了。”
除了我描述的那些,此人最大的特点便是刚经历过打斗,好好的一身云锦有割裂痕迹,上勾的眼尾处有零零散散的血色。他闭着眼,死前的神情有些痛苦,似乎承受了比表皮伤口更撕心的折磨。
“禀圣女,他好像还没死……”春山城卫头头大着胆子说。
“我知道,可这奄奄一息的模样送入洞房,也不好吧?”
春山城卫头头拱手提议,“有没有一种可能……救活再入?”
顿时我就失了兴趣。
算了吧,千年前,我救了一棵树,而今,他却想挖我的心。
见我神色不悦,春山城卫头头赶紧解释,“我等在附近的芦苇丛发现此人,见他一切特征都如圣女所示,还有微弱呼吸,这便带了回来,以为是圣女要找的人……”
“也罢。”我说,“那就快速给他沐个浴,扔进新房。万一回光返照,还能入一次洞房。”
春山城卫们以为自己听错了,个个面面相觑。
我比他们的眼神更无辜,摊手问:“愣着干什么?”
一群愣头青们虽不懂,看我的眼神也写上了“禽兽”两个字,但他们的手脚比意识更听话,麻溜地便将人抬进了温泉池,下手还极重,巨大的‘噗通’一声,我在主殿都听得一清二楚。
看得出是真想他回光返照。
不怪春山城卫们对我如此效命。谁叫我是他们的圣女呢?
百年前,我灵智开,自此和扶桑相依为命。之后的岁月,他以为是这样的——
我因失去了绝大部分力量而心生消极,甚至转换性别隐藏天女的身份,找个绝对隐蔽的小镇隐居。
可实际上的版本是,我不仅没有隐藏性别,还让扶桑不断给我变金银财宝,满足我穿漂亮衣、尝山珍海味的愿望。
吃苦?不存在的,那玩意儿吃不了一点。
万万年风吹日晒只尝雨露的日子难道还不够苦吗!于是我怎么舒服怎么来。
唯一不解的是,岁月倏忽过,我的情丝跟枯了一般,也没遇见个正儿八经能发展的男子,导致戏本里的情节我是又向往又好奇。起初我以为自己不够漂亮,于是怎么美丽怎么装扮,恨不得在脸上刻一行字:我很美,也很温柔,快来当我的舔狗。
就这样,我带着舔狗一号扶桑、哦不,带着我们世间最后一位神灵,开始了流浪。
我们没有目的地,只想寻一座有缘的城市定居。神嘛,特点就是神神道道,凡事爱讲究个缘。
四十年前,我和扶桑途经此地。那时这儿还不叫春山城,叫磨牙窟。也不知道谁取的名字,听听就招人恨。原因是这里地处两国交界,时常短兵相接,百姓受苦受难。我俩经过的时候,恰巧遇见一场硬仗。两边打得有来有回,号角震天,不一会儿便尸山血海。
扶桑说,那日我身着白衣、头顶帽围,旁若无人地穿行在兵刃和呐喊中央。周遭喷薄而出的血溅到我身上,不多久,白衣上点点猩红,可我只伸手惮了惮,血色便似尘埃消散。他说,那一刻,他切实感受到了来自天命的压迫,哪怕他是一个神灵。那种自带的冷情感,任何兵戈与肉身在我面前都如蝼蚁,只能卑微匍匐。
尤其,当他以为我会伸手管管这场屠杀,可已知身为天女的我,颇有些装x成分地绷着脸回:“万物皆有自己的命运。团圆是命运,英年早逝是命运、战死沙场亦是。命运无好坏,皆是前生因果,即便神也不能贸然干预。刑天就是太看得起自己,妄想打破他和姑媱无法相守的命运,才害得整个神界陨落。”
在人间的日子,我已然吊儿郎当惯了,突然正经,扶桑被震得不知如何是好。
唰。骤然,我挨了一刀。
痛感来得很迟钝。因为我没想到,这些个凡夫俗子,竟然敢对天命动手!
扶桑:“他们不知道你是谁……”在这群士兵眼里,我不过是个不知道远离战场的傻子。
而自命不凡的我觉得,我堂堂天命,凭什么要走!走的应该是他们!
于是没等我开口,扶桑便心领神会地出手。不仅帮磨牙窟将敌寇驱逐出境,还我坐享其成,被城主迎回去奉为圣女,地位在他之上。
虽然目前的我没什么实力。但我能驱使有实力的神,这便是最大的实力。
而后我感激地对扶桑说,“你回本体去,思过三个月吧。”
扶桑表示震惊,我则表示:“我是一个赏罚分明的天女。”他贸然插手了两座城的命运,确实该罚呀。
“是你说他们该走的。”他不甘心。
我将不要脸发挥到极致,“我只说应该,又没叫你出手。我叫了吗?我没有。”
扶桑:“……”
男子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好好、你赏罚分明。你特么倒是,先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