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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人生如朝露 用接吻来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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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一共有三种:肺腺癌、肺鳞癌,以及小细胞癌。
根据治疗难度,病友们总结出一句俗语:肺腺癌积极治疗、肺鳞癌静候天命,小细胞没有奇迹。
小细胞癌增殖快、扩散性极强。就像一块摔在沙地的豆腐脑,哪怕最顶尖的医生,也不可能再把豆腐脑完整干净地分离出来,装回碗里。
说是没有奇迹,但从玉珍确诊后,只靠服用靶向药就坚持了两年,在晚期小细胞癌化免疗法五年内生存率都只有10%的情况下,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可就算是奇迹,有升起,亦有落下。
玉珍的病还是走向了末期。
癌症的终末期,通常表现为器官衰竭、代谢紊乱,以及最重要的——疼痛。而疼痛的主要来源,大部分来自肿瘤侵犯了感觉神经丰富的器官,像是骨、胸膜,脑膜,如果不幸转移到了这些地方,说不好听一点,死亡都会变成一种求而不得、日思夜想的渴望。
而玉珍在病症晚期,并没有出现这种疼痛,或许是一种最大的慰籍。
但不疼不代表良性。她最剧烈的反应是呕吐。
有时是吐还没消化的食物,有时是酸水,有时是胆汁,有时是像痰的粘液,有时是血,虽然不是大片大片的那种呕血,但依旧触目惊心。每次吐完后就开始低烧,低烧反反复复,夹带咳嗽,一直也不见好。玉珍在家平时喜欢看看书、看看手机存的小说,但视力随着病情断崖式下降,也变得渐渐看不清了。
有些年级比较大的牧民看不得大闺女遭罪,忙说,快去医院吧!坐上越野,最近的县一天就能到了。
但她拒绝了。
她感谢大家的好意,也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现在去医院,大把金钱投入进去,又能延续多少寿命呢,一周?一个月?每天一睁眼,只能听见医疗器械冰冷的噪音,靠口中插管呼吸,排泄都不能自理,在终日不见阳光、充斥着消毒水味的抢救室,这样没有尊严地拼死求生,却还是眼睁睁感受生命往下坠落的感觉,比死亡更加可怕。她不愿这样。
玉珍从不避讳,从确诊这个病开始就在铺垫自己的死亡。
把要命的绝症当成玩笑一样,和妹妹提起,和身边的人谈论,和小狗聊天也会说:很快就不能再陪你了,你会感到寂寞吗。她很早就为这一刻做好了准备。
大家无奈,也尊重她的决定,并打起来十二分精神,更卖力地去筹备婚礼。为了不让她留下遗憾。
曲珍停了训练。她没有那个闲心,也没有力气了。
她现在每天只有一件事,就是陪在姐姐身边。
白玛也是,除了不方便的护理,几乎没有再离开房间。他终归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尝试积极面对。
加布虽然不是年龄最小的,但心智最不成熟,也是最孩子气的。
他装作最不在意的样子,可真到了那一刻,比谁都接受不了。于是补上了曲珍的空位,一人带着霍水去骑马、射箭,以此疏解这种焦躁。虽然霍水现在也没这个心思了,但也只好陪他闹,每当看着加布在马上缄默不语,日落西山,风吹过长辫的样子,他总是想起那个在佛像前低头颔首的少年。
今天两人也陪在她的身边。
玉珍只能吃下流食,曲珍不厌其烦吹凉,一口一口喂给她,哪怕她吃得很慢,还接不住,弄脏了被子,曲珍都没有一句怨言,只会笑着自嘲自己从小就这么笨手笨脚。
玉珍看不清书,虽然软件也有听书功能,但AI的声音终归不近人情,怎么能用来阅读饱含感情的文字,于是曲珍担起大梁,毅然决然说:姐,我来给你念!玉珍坏笑着,指名了一本没看完的书。
“书架第一层第三本,你帮我念吧。”
曲珍摸索着打开阅读软件,一看,傻眼了。这可不是什么正经书,是小说,还是一本口味地道的耽美——《高岭之花学霸被黑〇〇大佬包〇了》
曲珍面露难色,甩去一记眼刀。但人家现在视力模糊的很,根本不吃伤害。
脆皮鸭小说而已!曲珍咽了咽口水,她平时也爱看,而且姐妹俩还会就不同口味进行深刻的学术探讨和意见交换,但是念出来,念出来……这也太羞耻了吧。
玉珍闭着眼,虚弱地哼着小曲。不断催促着,快读啊。
房中另一个人,尴尬地咳了两声,起身说:“快晚上了,那我先去煮饭吧。”
“坐下,一起听。”
白玛眨眨眼,跟曲珍互相委屈地对视,只好乖乖听话坐下。跟一个病人能争什么呢。
曲珍抱着必死的决心,清好了嗓子,极其富感情地从第二十六章开始阅读。
“他趁他还没缓过来,又上前一步,卡在他的脚与脚之间,隔了一个呼吸的距离。”
“他用尽浑身力气挣扎起身,两条汗涔涔的胳膊剥开被子,抱住他,生怕他跑开。”
“温暾的喘息掠过他的颈边,沉重又暧昧,这比他所有午夜时分幻想过彼此在床上的可能性,更令人遐想。”
一个人听的面红耳赤,一个人读得慷慨激昂。
玉珍心满意足,脸上浮现出红扑扑的血色。
果然,人生乐趣不外乎有三——不良嗜好、垃圾食品,以及欺负弟弟妹妹。
屋内一脸祥和,众宾欢也。
霍水站在门外,根本不敢吭声。
刚才牧民给了他一罐蜂蜜,本来他过来是想分给玉珍些,让白玛做了,大家一起喝个酥蜜粥,结果刚走到门口,就被吓得不敢进去。
就这样,霍水在门外战战兢兢站了一会儿,一开始觉得有点尴尬,犹豫要不要进,后来房内热闹了起来,读书的声音戛然而止,不知道谁先开了头,三人聚在一起,讨论起了小时候的事:玉珍在草原当小霸王的事、白玛摔掉牙齿的事、加布被羊咬掉裤子的事,曲珍刚出生哭声就招来了狼的故事,千奇百怪的糗事形形色色,各式各样。
大家互相聊着,笑着,如果只在外面听声音,根本发现不了其中有一个病人。
在玉珍几乎病危的这几天,这还是第一次。
霍水站在门外,拍拍袍上的雪,决定不进去打扰他们。
他又靠在墙上,偷偷听了一会儿,也跟着痴痴笑,但是笑完了,感觉心中的沉痛还是太重了,根本没法被短暂的欢乐洗去。一句话兀得浮现在他的脑海。
——人生如朝露啊。
霍水第一次读到这句话,并不是在高中课本的《短歌行》,还要更早,大概在初中。那时班里疯传了一本都市异能战斗的小说,情节爽快,拳拳到肉,男生们看疯了,到霍水手里时,封面都已经掉了。
事到如今,书名忘了,情节忘了,当时恨不得穿越进去替男主打一拳反派的激动也忘了。但霍水依旧记得一个情节,男主的父亲得了重病,情节急转直下,花了大把篇幅,去描写父子的感情。
直到父亲去世,男主这个写在人设的面瘫,也没什么太大情绪波动。只点了根烟,趴在阳台,过了很久,淡淡说了句。
“人生如朝露啊。”
“老爸,一路走好。”
这段情节很多人跳过了,小男生看不来这么磨叽的感情,书唰唰翻篇,只想看热血的战斗。因此关于这个篇章的页脚,经了数十人的脏手,还在泛着崭新的白。
霍水看了,不仅看了,还看得眼泪鼻涕稀里哗啦。但他明白自己哭并不是因为感悟到了什么,或是学到了什么生命的教育,他只是纯粹比较感性,容易被煽动。
理由就是直到十几年后的现在,依旧没法像当时的男主一样帅气说出这句台词。人生如朝露不行,老爸走好也不行。
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多么残忍。
霍水想着,愈加心绪难平,他很难受,又觉得无比烦躁。在分离面前,人真的没有任何可以还手的余地。
他靠在那,听房里仿佛是在做死别的欢笑,一时也忘了动作。许久,从束腰里掏出了一根烟,一个火机。
这也是牧民给的。不对,应该说是他眼尖,问人家要的。
霍水苦笑,帅气的台词没学会,坏习惯倒是学得一出溜啊。怪不得小时候老头总教他不要和坏孩子一起玩。
咔哒。火燃起来,他磕了磕灰,咬住烟嘴。
抖下的灰还亮着,如一颗流星坠入雪地。人多愁善感的时候,看什么都有诗意,看一根亮莹莹的烟棍子都触景生情。
他知道啊,知道人命危浅缘分难系,如露水易碎、如白雪易融、如落日将坠,然而,然而。
霍水深吸一口,热的混着凉的,焦油的香味紧摄肺部,把不知道是烟还是哈气的白雾,连同迷茫的魂魄一同吐了出来,迷得他什么都看不见,身子成了空壳。空壳好,空壳不会悲伤、不会愤怒、也不会开心,这就是尼古丁的魅力。
当烟雾散去后,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霍水睁大眼,微微愣了神,看清楚来人后,笑着问,“你怎么出来了。”
白玛抬手挥散面前的烟雾,咳了几声,皱着眉。
“你怎么在这抽烟,哪来的。”
霍水随意答:“问牧民要的。”
白玛似乎不太开心,但也没多说什么,只跺了跺脚边的雪,提醒道:“对身体不好。”
“对心情好啊。”霍水回。
“你没抽过烟吗。”
白玛摇头,“没有。”
霍水喝酒容易醉,抽烟也一下就上头,开始变得晕晕乎乎,举手投足间展现出了一股平时绝对不会有的姿态。懒懒抬起眼,睫毛打弯,歪头笑了一下,呵出一声暧昧不清的潮气,对面前的人勾勾手,蛊惑着说。
“过来,我教你。”
天快黑了,白玛暗下眼,朝着面前的忽明忽暗的一点火光走去。
其实刚说完,霍水就有些后悔了。他怎么可以带坏小孩呢,抽烟又不是什么值得学的事。大概是最近神经有些太紧绷,两个人都需要好好松懈一下,他才下意识开了这种玩笑。
雪地嘎吱嘎吱响。日月来到更替之时。
白玛走过来,霍水当然不会真把烟递给他。只深吸了一下,“呼——”得一下,在他脸上喷了一口烟,把人呛着了,才轻笑着抖掉烟灰,打趣道:
“开玩笑的,闻闻味就行了。”
说罢,他又抽了一口,有一搭没一搭自言自语,“如果你不抽的话,我是不是也该——”
“戒了”两个字被拦腰折断。
缭绕的烟雾还没散尽,他的腰就被面前的人一手圈住。还没还得作出反应,掐烟的右手也被捏住腕子,高举起来,摁在了墙上。
霍水一愣,手松了,烟跌入雪地。倒栽葱砸下去熄灭了。
白玛亲了上来。吻他的唇,连同嘴中的烟。
这还是两人确认关系以来白玛第一次这么粗暴。他吻得很重,极具侵略性,也异常焦躁,恨不得把面前的人整个生拆吃入腹。霍水下意识要退,立马被箍住下巴拧了回来,更用力地压在墙上,在湿热的吻中人无处可逃,烟无处躲藏,融化成了苦焦油,黏在彼此的舌苔。苦、涩、麻,油腻的酸味熏烧着两人的理智,甫一分开,烟散出一些,冷气又进去一点,然后又亲在一起不分彼此地交融。不久,谁的嘴皮不知道先给磕破了,口腔弥散出血的味道,这个味道让白玛更加兴奋了,吻得愈深愈急,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将霍水高举的手放开,换成了十指相扣的姿势,连握得都这么紧,骨头几乎在咯吱作响。他仿佛是在吸食氧气,一停下就会死亡。
霍水很快就察觉到这并不是单纯的一个吻。于是欣然接纳了对方情绪,任由他发泄。
天好冷啊,霍水十指都冻僵了,可是白玛好热,快要把他点着了。
霍水在这个吻中感受到了爱、悲伤,还有恐惧。
白玛亲红了眼,亲到后面已经不像是吻了,像野兽失去理智的撕咬、啃噬。他根本没法停下来。情绪一旦开闸便无法再次回流,如果不是有霍水在,他会崩溃,可如果再放任不好的东西这样累积下去,他也会崩溃。于是霍水捧住他的脸,抢回主导权。他引导着节奏一点点慢下来,温柔划过他的上颚,适时分开,再好整以暇点上去,有时只是轻碰,有时则是深入,他用这种方式告诉白玛自己正接受着他的一切。亲吻变成了真正的亲吻。
激烈的缠吻把焦油都要舔舐淡化了,白玛才依依不舍松开了霍水。
霍水拇指擦了一下嘴唇,擦出一道红,盯了一会儿,无奈开口,“你是狗吗。”
白玛低下头,难得没有第一时间道歉,只说:“你骗我啊。”
“什么。”霍水一愣。
“吸完没有感觉让心情变好。”
霍水脱口而出道:“因为你吸的是二手烟啊。”
窒息的热吻让他脑细胞死了不少,都没意识到这么讲万一孩子真去学吸一手烟怎么办!
好在他也转过了弯,捡起蜂蜜,漫不经心踢掉脚边的雪,找补道:
“你都把我亲成这样了,还说心情没变好,让我很没面子诶。”
白玛一愣,才切换到乖巧模式,担心问:“对不起,弄疼你了吗。”
霍水不跟他客气,“弄疼我了。”
“抱歉。”
“没诚意。”
白玛想了想,半弯腰凑了过去,“那你也咬我一下吧。”
霍水笑着把那张实在让人心动的脸一把推开,“得了吧,还么没亲够,这是惩罚还是奖励啊。”
白玛好看的眼睛眨了眨,大方承认,“奖励。”
霍水叹气,他以前不是脸皮挺薄一个小男生吗,怎么成这样了,谁教的!
这么一闹,白玛的心情肉眼可见明朗起来。霍水想,这是不是也有自己一份功劳,如果有,那真是太好了。
于是话题又回到了最初,“话说,你出来干嘛,你们不是正聊着天吗。”
“你偷听啊。”白玛抓住了他的马脚。
“哎呀,不是。”霍水语塞,惨了,他好像还真是在偷听,还自己抖落了出来,“我是来送这个的,你看,蜂蜜。就是刚才时机不太好嘛,我看你们,哈哈,念小说念的挺开心的,怎么好意思进去打扰。”
白玛侧目,对霍水明知自己正处于水深火热中却见死不救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我是来找你的,姐夫一大早就去最近的县里买了鸡,正准备回来炖着吃呢,她说叫上你和加布一起来。”
“鸡?跑大老远去买鸡啊,很费事吧。”
白玛无奈,“没办法,病人说想吃嘛。”
霍水笑笑,“要不我算了吧,刚抽了烟,现在浑身都是臭味,给病人闻了不好,现在进去是要被赶出来的。”
白玛牵住他的手,“我陪你走一走,散散味。”
霍水像是想到什么,趴到他的羊绒衣领前,小狗一样嗅了嗅。
“哇,果然也一股臭味。”
“很明显吗?”
霍水脸上不知道被吹红的,还是羞红。毕竟刚才那个吻实在太激烈、太热情,他还是第一次接那种下一秒好像就要滚到床上、交付出自己身体的吻,冷静下来很难不让人回味。他咬了咬嘴唇的伤口,一丝疼带着酥酥麻麻的感觉,他好像……有点喜欢这种。
但是某人强装镇定,“是啊,刚才你贴太近了,沾上不少。”
白玛没觉得有什么,“没事啊,那就多走几圈,我正好也散一散。”
“好吧。”霍水妥协。
“先去找加布吧,他在哪。”白玛问。
“还在骑马吧,刚才我走的时候就一直没下来。”
“他。”白玛想说什么,千言万语如鲠在喉,还是咽了下去,“那一起去找他吧。”
“嗯。”
两人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如同孩提时代最好的朋友一般,一边走着,一边丝毫不顾形象地玩闹,往对方衣领灌雪。
“话说,婚礼是什么时候啊,这几天一直陪着加布,都没认真看日子。”
“明天啊。”
“明天!那玉珍姐她……”
“没事,今天精神已经好了很多,她说自己就算爬着去都要念完结婚誓词。”
“不愧是姐姐。”
“是啊。”
“啊,那比赛也在明天了啊,这几天都没有好好练,不知道能不能赢。”
“霍水,你有什么愿望可以直接跟我说啊,没必要非要执着什么比赛。”
“那不行!自己赢来的叫战利品,这才有仪式感。”
“我能提前知道你赢了会许什么愿吗。”
“这怎么能提前说!哪有你这么套话的。”
“怎么不行,我就可以提前说啊,如果我赢了,你就学猫叫给我听。”
“你,你这。能不能有点志向!”
“该你说了。”
“我可没说要说。”
“搞得这么神秘啊。”
霍水笑了笑,自信地说。
“你就等着我赢吧,我才不像你那么随便呢,我的愿望一定会是世界上最浪漫的愿望。”
“怎么像女生一样。”
“切,你这个直男,懂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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