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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婆的师兄 黄绛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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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绛从郊外带回来一个男人。
他说他叫小美。
这实在是一个很敷衍的名字,黄绛也知道男人在说谎。可黄绛还是把小美带回来了。
此刻,落难小美在屋内洗澡,穷书生黄绛在认命地烧热水。
冤大头!
黄绛咬了咬牙,怨愤地想。
思绪漫无边界,于是脑海里闪出一双漂亮的眼。
夜深雨急,山路上到处都是泥水坑。
黄绛白日时分还感叹今日好天气,把书晒在院子里便上山还愿——他前段时间中了秀才。
可所谓祸福相依,到了晚上,黄绛不得不为了自己的书做一回落汤鸡。
他走得急,小美穿得衣服颜色也深,还刚好倒在了山路中间,黄绛差点踩到这人。
黄绛蹲下身,看到一张漂亮的脸。
小美皮肤白,淋过雨后就变成了纸一样的苍白。鼻梁高挑,眉毛修长,眼睛带一点上挑的意味。
有点像小猫。
黄绛想。
可这人睁开眼完全就是一副毒蛇样了。唇珠倒是很圆润,特别是气色恢复过后,看起来红得通透诱人;但嘴唇看起来很薄,听说这种人总是寡情寡义。
眼睛就更不像好人了,小美的瞳孔有点细,眼珠子黑到发绿,邪里邪气的。
“臭书生,发什么呆,我要换水。”小美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完全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做派。
黄绛无奈喊道:“来了。”
梳洗完毕后,黄绛找来了自己的旧衣服给大少爷换上。他忽略小美嫌弃的脸色,问道:“大少爷,您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小美冷哼一声,说道:“看我心情。”
这大概是我考上秀才的报应。
黄绛没招了。
半夜时分,小雨淅淅沥沥,小美开始发热。
“小美?醒醒。小美?”
黄绛尝试唤醒他的意识,可小美却一动也不动。他的脸靠在黄绛宽大的手上,脸颊通红,时不时还蹭一两下。
赤脚大夫处理完伤口道:“哎呀,你们两个小伙子,真是不小心哟!伤口都发炎了!”
黄绛讪笑赔罪,送大夫出门了。
唤醒小美的是苦涩的药味。
此刻已至下午,雨过天晴。黄绛向邻居借了小药炉,在门外给小美熬药。味道就是从窗户飘进来的。
“书生。”
黄绛感到光线暗了下来,一抬头,便看到小美披着自己的旧衣服站下旁边。
他看起来仍有些虚弱。或许是由于高热未退,脸上还余下一丝病态的红。
人面桃花。
“发什么呆呢!”
小美没好气地说。
“哦......哦!”黄绛回过神来,“你醒啦,等我一下,药马上就好了。”
他赶忙站起来,侧身挡住风口,把小美推进屋子。
木桌上,摆着一碗白粥,两个鸡蛋,还有一叠小菜。
黄绛把碗放在小美面前,道:“你莫要嫌弃,大病未愈,还是先吃点清淡的。等你好透了,我去买点肉,给你补补身体。”
小美垂着眸子,抿了抿白粥,说:“书生,我没有衣服穿,你的衣服太大了。”
这声音又细又小,模样也像是在娇嗔。
黄绛脸有点红,手足无措地抓了抓衣服:“我......我再......再找找......”
说着说着,头便垂了下去。
小美不看他:“你怎么找,去哪里找?我隐约听见你和大夫说话,你连钱都给不起。”
“等几天,”黄绛委屈道,“我替人抄着书呢,过几天就有钱给你买衣服了。”
说来说去,小美还是只能穿黄绛的旧衣服。
“这是我前些年穿的,那时候身量小,你穿着刚好合身。”
黄绛抓着小美的头发,替他慢慢打理:“你这几天,就先和我一块睡好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只有一间小破屋子。
夜里,小美被犬吠声吵醒,他摸了摸旁边的被褥,发现尚有余温,可黄绛人却不见了。
“怎么啦?”
门被从外面打开,黄绛迈了进来:“今晚夜色不错,对吧?”
确实不错。层层叠叠的月光从窗户飘进来,给屋子罩了层白纱,望着黄绛的微笑,小美点了点头。
只有关山今夜月,千里外,素光同。(谢逸《江神子·杏花村馆酒旗风》)
黄绛出门替人抄书去了,小美闲得无聊,只好出门走走。
邻居家是一名老妇人,平日里就坐在门口的槐树下,靠替人补衣服谋生。
她年纪大了,却还能认出人:“小伙子,你是谁呀?”
小美坐在她旁边,笑了笑:“我是黄绛的表弟,姓金,来他这边打几天秋风。”
老妇人了然,手上仍不停歇:“小黄啊,小黄。有人陪就行。他这孩子,一直孤孤单单的,我还以为他家里没人了,有人就好。”
小美一边帮老妇人理线,一边不经意问道:“表哥没提过别人吗?”
老妇人避而不谈,反而说道:“小黄是个好孩子。刚来的时候,看着冷冰冰的,也不搭理人。可那天老婆子摔断了脚,还是他照顾我......”
还是黄绛回来,才结束了这场谈话。
黄绛的手指环绕着小美的头发,另一只手与小美牵着,两人并肩而卧:“小美,你下午有和大娘聊什么吗?”
小美不理他,他就松开头发,慢慢拖起小美的脸。鼻尖挨着:“告诉我嘛,小美。”
小美张了张嘴,刚要说话,黄绛的手就捂住了他。
“嘘。”
夜半人静,门外却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黄绛拉着小美的手,扶着小美的腰,慢慢贴了过去。
黄绛的师傅是江湖上有名的剑客,他的剑讲究快准狠。也因此,黄绛总把剑磨的闪闪发亮,仿佛手指碰上去,血就会涌出来。
今天是有月的,甚至比前几天的月亮都要亮都要圆。
黄绛的剑在月亮下划出一道银光,潜进来的小偷就已经人首分离了。
“会害怕吗,娇娇?”
黄绛抹去溅到脸上的鲜血。
金成骄不害怕,但是他有点气炸了。
所以当金逸开口询问“你前几天去干嘛了”时,他只是在看起来饶有兴致地逗鹦鹉,并不想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金逸无所谓,直接坐在了金成骄脚边的地上,握住他的脚踝揉来揉去:“让我猜猜。半个月前我告诉你,我刷新了一个新的支线任务,结果第二天你就不见了。”
金成骄不满地踢掉脚踝上乱动的手。
于是金逸肯定道:“你去见黄绛了。”
他继续猜下去:“若是你对这任务感兴趣,倒也解释得通。可你很生气,回来之后也没有采取什么报复性行为,那只能说,是黄绛这个人让你感兴趣,他是你的熟人吗?”
娇娇并没有什么大变化。
黄绛如是想到。
今日阳光正好,他向邻居阿婆借了衣架,把新买的衣服放在院子里打理。
衣服是玄色交领襦裙,领口和袖口则是深红色的,上面用金线绣了祥云纹;腰封有金玉点缀,由牛革制成。整件衣服看起来内敛厚重,摸起来却轻盈顺滑,在衣架上如流水般垂落。
总之,看起来有点像黄绛与金成骄第一次见面时,对方穿的那件衣服。
金逸楼楼主爱怜幼子体弱多病,便为他请来了川鹜剑丁叮响,也就是黄绛的师傅,来为金成骄教学。
所以细细说起来,两人算一个师傅。
“但我们并不像别的师兄弟那样和谐。黄云青此人极爱月下舞剑,我们又住在一起。所以我们见面才一个星期,我就把他关外面关了三次。”
金成骄无奈地解释道。
金逸漫不经心地用手去摸金成骄的头发,看上去有点像是在给小动物顺毛,他阴阳怪气:“哟,师兄弟呀~住在一起啊~还月下舞剑,怎么对他这么了解呀?”
啪的一声,金成骄的乌木扇子狠狠拍在金逸手上:“不会说话就别说,你到底要干嘛。”
“我要做任务。哎,别动!”金逸一把扣住金成骄的腰,“不准动!别跑!你肯定还会再找他的,我要和你一起去。”
金逸楼位于江州,此地交通便利,商业繁华,离黄绛所在的华州却有段距离。上次相见,也是金成骄替人贺寿回来顺路所为。
金成骄与金逸奔波一天,在路边的驿站歇下。等待酒菜上桌时,此处又来了一伙江湖人,就坐在两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