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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1 ...

  •   公元1898年,亚历山德里娜·伊丽莎白·夏奇羊二世女王殿下在位第十三年,时值《物种联合宪章》签署百年,伦敦的雾气似乎比之前任何一天都要浓稠、粘腻。

      火车拖着沉重而悠远的汽笛长鸣声,缓缓驶入了站台旁,终于在她盯着还未停止向后行走的地面数到第101秒的时候,这辆冗长的,具有跨时代意义的蛇形喷气怪物终于压住了轮轴,停住了脚步。

      灰白的浊气排向天空,巨大的声响震得她耳根发疼,但是她依旧没有舍得挪开自己的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视野里的一切事物。直到身后的其他乘客三三两两地从座位上站起,直到靠近月台一侧的大中小号三扇列车门全都同时缓慢开启,直到身后有动物不耐烦地推搡着让她往前走时,她还是没有忍住自己的惊叹声。

      “这就是……伦敦。”

      她迈出脚掌,脚掌触碰到月台的那一瞬间,这个喧闹又嘈杂的新世界一瞬间包裹住了她。

      她抱着自己寒酸的行李,跳上站台,没忍住转了个圈,四周的景色也跟着转起了圈。独属于伦敦的热浪与气味激活了身上每一个好奇的细胞,她深呼吸了一口空气,却在下一秒被呛到咳嗽。弯下腰剧烈地咳完后,抹掉眼角沁出的生理盐水。

      1898年3月4日,“和谐之蹄”女王的恩惠普照着这座被称为“世界中心”的大英帝国刚满13年。

      来自爱尔兰的棉尾灰兔,朱迪斯·拉维恩·霍普斯怀揣着自己远大的梦想,在这座人人向往的迷雾之城开始了她的故事。

      “嘿,小姐,生面孔!”

      朱迪两手合力,将破旧的行李箱拎至身体前方,跟在队伍的末尾,眼睛却忍不住向四周打量。这里和她的家乡没有半点相似。站在车站内,头顶上铸铁的拱顶骨架支撑着透明的玻璃,堆叠美观的红色砖头之下记录着这座蒸汽之城的历史。

      不知走了走远后,当朱迪踮起脚也看不到铁轨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车站,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站立于这片每一粒尘土都标榜着“大英”名号的中心广场。

      广场上的动物熙来攘往,马车川流不息。这里的马车大多漂亮精致,车身外涂了一层要比她家乡的高端上不少。就连负责在前面拉扯的马夫都穿着统一的制服,头上顶着短檐礼帽。朱迪好奇地观察着他们,眼睛却在他们看过来的时候不自觉地撇开。

      也许是她看得太出神,目光在面前这匹骏马整洁的制服与锃亮的马具上流连太久,对方以为遇见了潜在的雇主,便抬起前蹄抬了抬帽檐:“小姐,您要用车吗?我看您在这站好久了。”

      “呃,抱歉!”朱迪赶紧放下行李,向面前这位和蔼的马夫先生道了个歉,她有些紧张,艰难地开口道,“我刚到这儿不久,从车站刚出来。”她转头想要指她刚走出来的出口。

      马夫却“哈哈”笑起来,他爽朗的笑声一下子驱散了朱迪的无所适从:“我当然知道小姐您是从车站出来的!这块地方我们拉车的就算闭眼也能走完,需要我带您四处转转吗?”

      “可以吗?”朱迪有些不好意思。或许是伦敦的空气与爱尔兰的太不一样,让她就连说话方式都改变不少。

      “当然可以!我就是干这个的嘛!15分钟8便士,除了老鼠的缝儿车子挤不进,除此之外,我能载你去任何地方!”

      朱迪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装着她的钱包和警官证。其实马车的价格有些超出了她的预算,但是或许这地方的价格都是这样偏高。第一天来到大城市的她,没必要对自己那么苛刻。

      所以她欣然接受了这个价格。

      “先上车吧小姐,行李会有伙计来帮你拿!”笑意攀上马夫先生的眼角,他招呼着朱迪。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拎上去。”朱迪也只带了一个箱子而已。

      “那你可让那些小伙计赚不到钱啦!”

      马夫先生的笑声过于爽朗,有几秒时间朱迪甚至听不到其他路人的吵闹声。她的脸上挂着礼貌又体面的笑容,余光瞥见他们身后那辆马车也刚揽到了生意。一对河马夫妻,又或者是情侣,女士头上带着顶插着根羽毛的长檐帽,帽檐低垂至她的肩膀,这似乎是一种流行趋势,朱迪从下火车开始,就不停路过那些头顶长檐帽的女士,而帽顶的装饰更是千奇百怪,在来这里之前,朱迪从未想过苹果香蕉这种水果居然也能被用作装饰。

      河马先生则戴着中规中矩的礼帽,但是微微露出的礼貌内衬还是比他父亲那顶新多了。

      女士上车的时候,男士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稳稳地牵着她,让后者保持身体的平衡,样子颇显绅士风度。等到男士摘下帽子上了车后,朱迪才把目光收回来。

      她对自己发了许久的呆感到抱歉。

      “别放在心上,小姐,第一次来这儿对所有东西感到好奇是正常的。我可见到太多远道而来的客人了。”马夫看出了她的窘迫,说道,“现在让我们赶紧出发吧。”

      “豪斯,你又在骗我们远道而来的客人了!”

      戏谑的带着笑意的声音,从朱迪的身后传来。朱迪转头,视野里出现了一位狐狸伙计。他的赤色皮毛在迷雾的遮盖下显得有些暗沉失色,但是他的精气神却是好得不得了,那股活力仿佛能冲出屏障之外。

      朱迪不禁上下打量起他,对方正熟练地玩弄着一枚硬币。银色的金属在他指缝间流淌,一会儿站立于他爪尖的角质之上,一会儿又在他的关节骨上旋转,像一个小小的陀螺。最后被他向上一抛,又被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小小的一枚硬币,竟被他玩出那么多花样。

      兴许是意识到面前这位兔子小姐的打量,狐狸先生有礼貌地举爪抬起头上老旧的布帽,向这位外来客献上自己最真挚的欢迎。那顶帽子压低了他的眉眼,只有在脱帽的短短几秒内,朱迪才得以窥见他隐蔽在宽大帽子下的狐狸耳朵。

      狐狸先生带着温和又逗趣的笑容,友善地问:“你想去哪,美丽的兔子小姐,我敢打赌这一圈没人比我更熟,能否让我有幸做你的向导呢?”

      他上身穿着灰黄的棉纺衬衫,胸口的位置打了个格格不入的补丁,下身却着已经看不出蓝色的背带裤,胸前与腿部都添满了口袋,裤脚处沾染着各种颜色污渍。朱迪不禁推测起污渍的成分,或许有煤灰,又或许有油污。

      看起来是很淳朴的本地人。

      “可是我刚才答应这位先生……”坐他的马车。

      朱迪还未说完,面前这位狐狸便凑近了。他半蹲着弯腰,使嘴巴与她的耳根齐平。

      “那家伙黑得很,8便士你甚至能包下半天的马车。15分钟?别开玩笑了。”

      低沉的带有磁性的嗓音震着她的耳膜,朱迪不禁向后退半步,使她和狐狸之间的距离保持在一个合适的位置。

      “oh,实在抱歉,我习惯凑近别人讲话了。”狐狸说。

      “没事,”朱迪说,“我只是……不习惯和其他动物靠得太近。”

      “那你后面的日子可得习惯一下了小姐!”狐狸说,他抬起他的手臂,做出一个展示的动作,“这地方的动物可比村子里多多了,有的时候走在街上总会撞到那么一两只动物!”

      “你怎么知道我从……”

      “就比如现在……!”他一下子把朱迪拉近,两人距离那辆黑心马车有一段距离后,狐狸带着她转身跑走。朱迪听到方才温和和她搭话的马夫此刻正气急败坏地喊着“王尔德”,她微微偏过头,狐狸便与她对视上。

      他眨了下眼:“看来豪斯帮我做了自我介绍。”

      “王尔德先生,你有些过于热情了。”朱迪说。

      “芬尼克·王尔德,我的名字。”这只姓王尔德的狐狸打断她,纠正道,“不过你叫我芬尼克就行,让我猜猜,你是要去哪家旅店歇脚?”

      王尔德先生带她抄了小路,从小巷子里出来,马路两边是各式各样的招牌与商店。逐渐从新环境里回过神的朱迪找回了属于自己的步调。她挣脱开王尔德对她爪子的禁锢,奔跑的速度反而超过了他。

      “穿山甲公寓!”朱迪兴奋地叫道。“你知道在哪吗?”

      王尔德转了转眼睛,说:“公寓吗?那听上去不适合短住。”

      “我不是游客,我是来伦敦工作的。”话匣子打开后,朱迪的话变多了,而方才禁锢在拘谨之下的礼貌一下子被抛到脑后。

      她想从口袋掏出自己的警官证,向这位热情的狐狸先生展示她奋斗许久才努力得到的理想工作——苏格兰场的见习警员。她的爪尖刚触碰到裤子的胯部,王尔德突然伸出手拉住了她。

      “小心点。”

      她被迫停住了脚步。面前一辆马车奔驰而过,她的鼻尖差点就要装上冰冷坚硬的车身。

      “这里的大马路可比你们那儿危险多了。”王尔德在她的身后说。“你永远想不到马车会从哪儿窜出来,所以还是看路比较好。”

      “谢谢你。”朱迪感到惊讶,“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从村子里来的?”

      她并不记得自己提到过这一点。但是王尔德只是用自己绿色的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朱迪,露出了一个变幻莫测的笑容。

      “那是我的秘密,兔子小姐。”

      “我叫朱迪,朱迪·霍普斯。”朱迪向他伸出手,得来一个友好的握手。“来自爱尔兰的兔窝镇。”

      “我刚刚介绍过自己了。芬尼克,为您效劳,霍普斯小姐。”

      “芬尼克,你说那是你的秘密?”朱迪好奇道。

      “只需要一点好视力而已,再说这地方的兔子本就不多。”王尔德继续为他带路,“好视力是我用来吃饭的家伙。我很想再和远道而来的客人聊更多,但是我们到了,霍普斯小姐。”

      朱迪闻言抬起头,便发现他们停在一幢古老的建筑面前,墙面上贴着已经看不出字样的“穿山甲公寓”,王尔德先生一手叉腰,作出一副“完成任务”的轻松模样。

      “快上去吧,估计等会又要下雨了。”他招招手。

      朱迪再次与他握了手。

      “谢谢你芬尼克,这地方的人可真是热情。”

      “我也很期待再次见到你,小姐。”王尔德将行李还给她,脱帽向他致意。

      他目送着朱迪进门的背影,直到她把门轻轻关上后,才在看不见的角落露出他尖利的牙。

      他没有立刻说话。

      但是他的口袋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物件,他垂眼看了一眼手上的东西,一个破旧的零钱包,正面缝着一只针脚很密的兔子头,灰线与白线交替相行,像是自己缝的。

      他攥着刚刚到手的猎物。

      “得手了没有,王尔德?”

      方才突然冲出来的马车在他的背后停下,马车内的帘子被一只耳廓狐拉开。他的眼睛里闪过狡黠与凶狠的光,不耐烦地拉开车门,跳下车。

      “从乡下来的小兔妞。”王尔德的眼睛里已经褪去了方才佯装出的热情与活力,剩下的只有慵懒与不屑,他嘴角的笑容也早已变了意味。“蠢得简直是个光面。”

      [光面(扒手黑话):指容易得手、警惕性低的受害者(皮毛光滑、举止优雅的动物)。]

      耳廓狐向前走了几步,满不在乎地朝他伸出手:“别藏,我刚在车里看到你拿着她钱包了。”

      “这点钱可不好分。”赤狐眯起眼睛低头看着他,“倒不如下午再干一票大的。”

      耳廓狐没有说话,只是警惕地看着这个狡猾的体格稍微比他大一点的狐狸。尽管已经搭档行窃多年,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完全融洽。但是芬尼克也不逞多让,毕竟少拿一分,就代表要多饿一晚肚子。手里的零钱虽然碎,但是必要时他也会拼尽全力得到。

      “你刚刚还报了我的名字。”真正的芬尼克——小耳廓狐说,“别以为我不知道,尼古拉斯。”

      “芬尼克·王尔德,嗯?你不觉得这名字不错吗?”

      被人揭穿的尼克·王尔德又笑起来,他拿下帽子,将它调转了一个方向,又戴在头上,说道:“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姓氏?”

      “那也别把你那该死的姓扣在我头上。”

      “也许你说的对。”尼克的爪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似乎真的在思考关于这句抗议,“听上去就像你是我的儿子一样。”

      “……我只该死地当你头上的那个。”

      “那没办法了。”尼克了然地转身,芬尼克愤怒地跟在他身后,不多时尼克朝他抛出了一只绣着兔子头的零钱包,芬尼克跳起来接住了。

      芬尼克挑了挑眉:“就这么点?”

      “拜托,老兄,那妞的屁兜里你以为能放多少东西。”尼克翻了个白眼,“说真的,要不是我没怎么在这儿见过兔子,平日里这种浆果我简直懒得摘。”

      [摘浆果(扒手黑话):从外套口袋或裙袋中偷窃(动作轻柔,像采摘)。]

      “你最好是。”芬尼克狐疑地瞥了他一眼,不过他也打算见好就收。“下午去哪?”

      “回窝吧。”

      尼克丢下这句话后,芬尼克拦了辆去东区的马车。一路颠簸,芬尼克反复翻看着那只土了吧唧的兔子钱包,尼克的爪子一直放在口袋里,把玩着一个硬不拉几的小玩意。

      他还是第一次偷到条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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