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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宝 ...

  •   “老婆?”崇笛安语气里带着丝慵懒,睡眼惺忪,一只手绕上丹彻的后腰,手指勾住裤子上的裤袢,向上提了提,丹彻被卡裆,不适地踮起脚。

      “不系腰带,跑两步裤子就会掉的,”崇笛安手一松,牛仔裤再次落回丹彻的胯上,崇笛安捏了捏丹彻大腿外侧,“如果别人发现你的刺青腿环,他们该骂我变态了。”

      丹彻大脑一团乱麻,他躲开崇笛安揩油的手掌,嘴唇颤抖,脸色发白,鼓起勇气:“崇笛安,我想出去走走。”

      崇笛安抬起丹彻的下巴,让丹彻被迫与他对视:“当然可以了,不过,谁让你叫我名字的?”

      他说话慢悠悠的,每一个字都缠绕着平稳的电流声。这句话把丹彻好不容易聚集的勇气吓漏了,他拉紧裤子,扭头避开崇笛安的视线。

      余光里仍旧是崇笛安的微笑。

      丹彻认怂:“对不起……”

      崇笛安挑眉:“为什么对不起呀?”

      丹彻皱起眉头,竭力抑制住颤抖的欲望:“我不该叫你名字的。”

      崇笛安满意地在他耳边轻笑:“真乖,以后就叫我宝吧。”

      叫什么?

      丹彻不可置信,眼珠子转到一旁偷偷打量他,却又被崇笛安捕捉到,心虚地闭上眼。

      “叫一句听听。”崇笛安声音凑得很近。

      “宝……宝?”丹彻的油漆都褪色了。

      崇笛安喜笑颜开,温柔在脸上一圈一圈地荡开:“真可爱啊老婆。”

      丹彻松了一口气。

      “谁让你叫我宝宝的?”

      丹彻大气不敢喘,险些憋死。

      “叫我宝。”崇笛安笑说。

      “宝。”丹彻又哑声了。

      如果逃出去,第一件事就是换一个车铃。

      他卯足劲,再次张嘴大喊:“宝!”

      崇笛安满意地放开他,三两下扒掉丹彻的衣服,把他拉到沙发上,拿起那件单薄的吊带睡裙。

      丹彻很有眼色,颤颤巍巍接过,迅速套到身上。

      这场惊心动魄的逃亡宣告结束。丹彻没有解释,崇笛安也没有追究,他依然浑浑噩噩在崇笛安家里扮演他的人类老婆,偶尔要被他扣摸大腿上的刺青,吃大量油腻的食物。

      或者崇笛安双腿跨坐在他的后腰上,将手臂向后抻,然后握紧他的双手。

      第五天了,日日如此,这个人类是不是有病啊。

      第五天,摆渡人没有出现,而邻居也没有回来。崇笛安在书房居家办公,丹彻趁着崇笛安不注意,慢慢挪到家门口,眼睛凑近猫眼。

      因为离得近,他还能看到自己睫毛的阴影。

      楼道空旷,正对面就是邻居家门,而侧面是电梯,楼道口大概率在视线盲区。丹彻上次被崇笛安吓出了阴影,此刻不敢再乱靠什么东西。

      他脑袋一格一格扭向后面,书房门大开,崇笛安依旧在办公室敲键盘。

      一辆共享单车从三楼冲下去,成功逃跑的概率有多大?

      “老婆?”

      丹彻甩了甩头,绕着视野盲区,贴墙钻进餐厅,然后疑惑地回了一声:“我在餐厅。”

      书房里悠悠传来:“那我的监控怎么告诉我你在门口呢?”

      丹彻寒毛竖起,扭扭自己的车把,寻找摄像头的位置。

      “骗你的,没有监控。”崇笛安声音慵懒,夹杂着滋滋电流。

      神经病,这个没有运维员的废铜烂铁,如果崇笛安也是一辆车子,他要把他的车链子剪断,用链条抽打他的车座!

      丹彻继续练习走路,矫正方向,他的刹车坏了,很难自行停止,所以只能撞到墙上。他走到阳台,扒着窗户。

      窗外满是绿意,他打开窗户,纱窗和防盗栏杆将他的视野分割成破碎的肉糜。初夏的晚风清凉舒适,丹彻最喜欢换季时的温度,不冷不热,他不会热得发烫,不会冻得发僵,不会挨人类不讲理的抱怨。

      身后响起平缓的脚步声,是崇笛安处理完工作。

      服务意识嘛,这是共享单车的底层代码,他生来就是要讨好人类的。

      丹彻自觉转回身,一个胳膊在眼角闪过,几秒过后,窗户执手响起清脆的咔咔声,崇笛安把窗户关上了。

      “外面危险,你还不长记性吗,老婆?”

      一只手撩起丹彻的裙子,手指在他的后腰轻轻摩挲,崇笛安脸色阴暗:“这里有二维码,谁给你印的?”

      丹彻遍体生寒,崇笛安嘴里的二维码,是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印上的情色广告,他的车座已经暴露出海绵,但还是有人在他面积很小的平坦皮革上,盖上罪恶的广告。

      “不认识。”丹彻很委屈,他太倒霉了,除了被销毁的命运,一辆共享单车能经历的所有困苦,他都遇到过。

      被涂掉用来提供服务的二维码,被踹倒,被垃圾砸,被扎破轮胎,被锁到车库里据为己有……

      太多了,如今,他化成人形,还要穿裙子,被迫做一个男人的老婆。

      为什么共享单车不能在一瞬间内提速到八百迈,他要把眼前这个危险的男人轧死!

      崇笛安往常明亮的眸子也黯淡下来,像一潭死水,漂浮上的瘴气直直地飘出来,钻进丹彻的眼睛里,将他脑子里的危险想法全数揪出。

      “老婆,”崇笛安把他抱住,整个胸膛温热坚硬,“别难过,你是我买回来的,我会很爱你的。”

      丹彻缓缓抬起脑袋,一脸木然,他又被人私有了。

      第一次被人据为己有的时候,他的车身已经破旧不堪,后轮绕上坚硬冰冷的铁链,锁在仓库里。

      主人是一个老大爷,很强硬,瘦瘦高高,他用砖头砸坏了他的开锁装置,丹彻叫得撕心裂肺,他第一次发出那么强烈的警报声,但是紧随而来,他的播报零件也挨了一砖头。

      老虎钳扭住他的不算太粗的车管,老大爷用力一拧,他结实的车管承受住这巨大的压力,虽未折断,但车管弯曲,那是他的脊梁骨。

      老大爷一开始是想把他的零件拆下来安到仓库旁边的一辆破损自行车上,但他干瘪的屁股在他后背上一坐,蹬着脚蹬子来回骑了两圈,他便没有把他大卸八块。

      至此,他的生活只有这一个干枯的老大爷,他见不到赶地铁的年轻白领,见不到播放着有声小说悠闲买菜的大姨,见不到去当家教的大学生,他的车生,从此只有这个油尽灯枯的老人。

      如今,他换了个主人。

      崇笛安暂时没有对他进行拆卸的操作,但是这种自由的禁锢,令他再次陷入恐惧中。他全身发抖,低头侧目望着窗外的黄昏,做了一个决定。

      无论如何,他今晚都要离开。

      崇笛安不知道为什么,今晚有些精神不振,在睡觉前,他打了个电话。这次没有回避丹彻,眼睛落在他身上,却并不是对着他讲话。

      “嗯,举手之劳,毕竟他的伤很严重。”

      丹彻低着脑袋,竖起耳朵偷偷听。

      “之后发现情况,还会告诉你的。”

      “他说他恐同……别的就没什么要注意了。”

      车铃大作。丹彻双腿发软,死气沉沉沉浸被子里,正对阳台,盯着窗帘下被遮得严严实实的缝隙。

      不一会儿崇笛安就放下手机,他今天没怎么笑,尤其是今晚,冷着一张脸,手臂钻到丹彻的小腹前,把他捞进怀里。

      “晚安老婆。”崇笛安恹恹地说。

      腹部的手臂不知何时被崇笛安缩了回去,丹彻等着他睡熟,自己也闭着眼睛假寐。

      过了很久,久到丹彻觉得自己都能计算超时费了。他手指拈起被角,背对着崇笛安,缓缓起身。

      他不敢穿拖鞋,脚掌接触到地板就开始慢慢启动齿轮,他一步一步地轻轻迈着,房间里响起脚掌离开地板的细微的声音,意料之内的电流滋滋声今天没有再出现,丹彻来不及思考原因,手放到门把手上的时候,他心虚地顿了顿,向后看去。

      如果崇笛安醒着,他就借口说自己去厕所。

      丹彻深深吸气,转动眼珠。

      床上平坦,根本就没有人影!

      丹彻又把脑袋摆正,直勾勾地盯着眼下的门把手。

      难不成,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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