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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德 罪案与罪案 ...

  •   多年养老刑警经验的我,一眼就知道这不是普通的失火案。
      两处起火点,一在尸体上,二在老式煤气灶上。
      尸体烧焦程度看,最起码比灶台先着火5分钟。后续打开煤气灶伪造现场。
      这是一桩蓄意纵火谋杀案。

      财杀,情杀,仇杀,还是随机杀人?
      登记在册的住房人员有两个。
      丈夫陈世凯,49岁,会兴街道常委会副会长,从村干部直升上来的。
      妻子陈常娥,55岁,无业游民。

      我皱眉。
      客厅处的尸骨,头身相差过大。不像陈世凯的头身比。但肉眼可见肩膀双腿胫骨不像一个88斤女性的骨架。
      我迅速推测这是一具由一个女性头骨和男性身骨拼接出来的尸体。

      房子是单位分配,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逼仄贫穷的条件加之残忍分尸手法,房间桌柜抽屉全部关着,没有翻找痕迹。排除财杀。
      情杀或有可能,但概率太小。
      一个情人小三,要如何做到被毫无防备地放进房间,并杀害夫妻两人?或有可能情人不止一个?但团伙作案,更不可能。夫妻两人会把各自的情人带进家里吗?
      随机激情杀人更不成立。
      五楼中间门,强闯强杀不好逃脱,顺着窗外潜入秘密杀人?那需要一瞬间毙命夫妻两人。不然放出一个都会被发现。

      半分钟内,我基本确认是仇杀。

      为了筛查社会关系网,我迅速翻看两人登记在册的籍贯地址。
      XXX省XXX市XXX区XXXXX组富裕建设村。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个村。
      因为这个村的改建通路以及警署下派,都是从我手里过的。
      在这一切之前,它叫陈家村。

      我刚入警队的时候,知道的第一个大案子,就是陈家村的失火案。
      隆冬失火的可能性不大,土地庄稼也没什么损失,本来称不上大案件。
      之所以上升高度,是因为村长说烧死了村里的好男人壮丁和媳妇。

      这真奇了怪了。
      但以群众需求为先,村长和村民闹了半天,说要政府赔偿。
      说是天火。扯不扯淡。但没办法。
      那时候没有尸检,经过医院勘察,确实都是烧死的,而且是火油和□□。

      当时警方确实警惕了。
      警惕陈家村是不是私自开矿隐瞒不报。

      同样的纵火,同样的籍贯,同样的人。
      距离到现场一分钟,我确定这是一个跟曾经陈家村纵火案密不可分的仇杀案。

      死者身份有待确定,初步怀疑是夫妻两个。
      但转身我刚下楼,就看见一个中老年女性推着三轮车的摊位缓缓走来。
      五官和家里那张玻璃下面的结婚照上一模一样。
      但身材不像有88斤,更薄。按理来说,这样的条件下,这位妻子不具备杀人分尸纵火的能力。

      但我觉得不对劲。特意招呼新来的警队实习生。
      “哎,小刘,跟我一块做个走访笔录。”

      小刘拿着小本小笔,连帮队里买煎饼果子里边夹酥脆还是果子都得记。
      正好我没带录音笔。

      女人对答如流,语气恰到好处地迷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其它细节也确实印证了我的直觉有多准。

      女人手上积年累月的冻疮,但中指食指第一个直接有笔茧。
      身上穿着里三层外三层的棉服,脚上是一双棉鞋,三轮车上还有一顶帽子,偏偏手上毫无防护。
      我点了根烟,这女人闻了下,然后搓了搓手。
      这是老烟枪的习惯。对于我抽的红塔山,我只确定案发现场有一盒没抽完丢了打火机的。

      果不其然。听见出事。她跑上楼。
      她就是陈常娥。说她丈夫杀了她女儿。

      女儿,按照头骨发育形状看,绝对不是小孩。
      夫妻两个年龄来看,女儿大概成年,但没有登记在册。

      死的是陈世凯,另一位却未必是女儿。
      但或许陈常娥确实有一个女儿被陈世凯杀了。
      这就是仇恨的源头。

      如果陈常娥是凶手,那死的另一个人一定是陈世凯的从犯。
      陈家村的老村长在改建前去世,妻子早亡。大儿子子承父业任职村长,二儿子进城务工。
      如果推测头骨是一个女性的。
      让我想起陈家村曾经一个极有话语权的女人,陈家村的二把手媒婆。

      倘若合理,作为媳妇的陈常娥因为女儿的死亡怀恨在心。
      那么能够进行直接间接作案的。
      正好是丈夫陈世凯和媒婆两人。
      所以陈常娥必定由媒婆说媒嫁给陈世凯。

      案发过后半个小时内,在见过这位被生活摧残,年龄刚过半百却已显得风烛残年的,被害者妻子嫌疑犯后。
      我已经确定,这场火和当年陈家村的那场火,是同一场火。纵火的人,是同一个人。

      我是警察,不是法官。
      我只负责执法,不负责审判。
      然而我也即将踏入半百,对于许多案件许多人情不免多了些许触动。或对爱,或对恨,或对许多人只一念之差踏入歧途。我靠着逃避行走至今,庆幸自己并不用负责去承担这些人往后余生的一锤子罪名。可我虽然可以了却愁云,靠一根红塔山敷衍过去其他人身上的罚罪。但这一天终究会因为千万缘由跟我挂上千丝万缕,然后逼着我做出职业生涯里最沉重的一次判决。
      我没有办法蒙昧双眼,也没办法罔顾信仰。我既没办法宣告李红的精神分裂和分尸是正当防卫,也没办法宣告陈常娥的一生是被欺骗的,罪无可恕的一生。
      这一桩冷案,铁案,废案。

      “哎,陈队,又来看师母啊。”实习生匆忙从旁边路过,不忘给我打招呼。
      我看他一眼,点头打招呼。
      天边雷云滚滚,我看着墓碑,卷着潮湿的气走出墓园。

      你相信我说的所有了吗?

      不,我确实是在案发半小时就推测知道了所有。

      我没有撒谎。

      我说的所有都是真的。

      只不过我选了一些没有说。
      比如,我知道陈家村涉及拐卖妇女案,所以笃定陈常娥是被媒婆拐进陈家村,后加之杀女案才对陈世凯和媒婆痛下杀手。
      我也知道现在的陈常娥是当年下乡的李红知青。
      但却不是靠卷宗。而是靠双眼。

      对,你发现了。
      我也姓陈。

      我是谁?
      我在前面的话中已经告诉你了。

      不,我一生都走在这条属于正义属于警署的锈迹斑斑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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