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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到的回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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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漫过照相馆的玻璃窗时,程小时正趴在堆满旧照片的办公桌上打盹。相机的金属外壳反射着细碎的光,与桌角陆光的咖啡杯氤氲出的热气缠在一起,在空气中织成一层朦胧的网。“九点了。”陆光的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指尖在平板电脑上轻轻一点,屏幕上弹出一张泛黄的老照片——照片里是穿白衬衫的少年,站在九十年代的校园槐树下,嘴角挂着没心没肺的笑,背后的黑板写着“毕业快乐”。程小时猛地惊醒,揉着眼睛凑过去,指尖刚触碰到屏幕,一股熟悉的电流便顺着指尖蔓延开来。“又来活儿了?”他挑眉,眼底还带着未褪尽的睡意,语气却藏不住兴奋,“这次的委托人,想找什么?”陆光推了推眼镜,调出委托人的留言,声音依旧平静:“林先生,三十五岁,想知道照片里的少年当年没说出口的话。照片拍摄于1998年6月15日,他的同桌兼暗恋对象,毕业后便举家搬迁,断了联系。”工作室的挂钟滴答作响,时针恰好指向九点零三分。程小时拿起桌上的相机,镜头在晨光中转动,折射出细碎的光斑。“1998年啊……”他喃喃自语,指尖摩挲着相机的皮质握柄,“行,那我就去替这位林先生,赴一场迟到二十五年的约定。”陆光将一杯温好的牛奶推到他面前,眼神里藏着不易察觉的叮嘱:“时限十二小时,别乱改剧情,记得记录关键节点。”程小时仰头喝完牛奶,抹了把嘴,举起相机对准自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放心,你家小时哥办事,靠谱!” “嗯。” “准备——出发。”下一秒,办公桌上的旧照片里,穿白衬衫的少年忽然眨了眨眼,嘴角的笑容,与程小时方才的模样,重合在了一起。白光褪去的瞬间,蝉鸣便铺天盖地涌来。程小时眨了眨眼,鼻尖萦绕着槐花香与粉笔灰混合的味道,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缝隙落在肩头,烫得真实。他低头,看见自己身上套着洗得发白的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指尖还残留着钢笔墨水的淡蓝色痕迹——这是照片里少年的身体,属于1998年6月15日的林墨。“林墨!发什么呆呢?”一只手猛地拍在他后背,程小时踉跄着回头,撞进一张带着雀斑的笑脸,“快走吧,毕业典礼要开始了,再晚就坐不到前排了!”是同班同学张强,记忆碎片顺着触碰的瞬间涌入脑海——这是林墨最好的哥们,当年就是他帮林墨拍下了那张毕业照。程小时压下心头的陌生感,学着记忆里林墨的样子咧嘴一笑:“来了来了,这不是在看槐树嘛,以后说不定就见不到了。” 话音刚落,身后传来阵轻柔的脚步声,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程小时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转头便看见穿着白色衬衫的男孩站在不远处,手里抱着一摞写满祝福的同学录,正是林墨暗恋了三年的同桌,陆晓。陆晓也看到了他,眼睛弯成月牙,抬手挥了挥:“林墨,你的同学录我填好啦,等下给你。”阳光落在她脸上,绒毛清晰可见,程小时忽然懂了委托人林先生二十五年的执念。他攥了攥手心,感受着这具身体里残留的羞涩与悸动,笑着点头:“好啊,我等你。”张强凑到他耳边挤眉弄眼:“行啊你,总算敢跟陆晓说话了?毕业前不表白,难道要等他去南方了才后悔?
程小时心里一动——这正是关键节点。他抬头望向陆晓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远处教学楼前渐渐聚集的人群,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钢笔,忽然听见陆光的声音透过意识传来,平静依旧:“距离时限结束还有十小时,重点关注下午三
点后的毕业聚会,林墨当年就是在那时错过了表白的机会。”蝉鸣更甚,风卷着槐花瓣落在肩头。程小时深吸一口气,跟着张强往教学楼走去,眼底闪过一丝笃定——这一次,他要帮林先生,把没说出口的话,好好说给他听。毕业典礼的钟声在午后三点准时敲响时,程小时正坐在教室后排,指尖反复摩挲着苏晚刚递来的同学录。扉页上是她清秀的字迹,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太阳,旁边写着:“愿我们都能奔赴想去的远方。”“走了走了,聚会去!”张强拽着他的胳膊起身,教室里的同学早已三三两两往外走,喧闹的笑声撞在墙壁上,又弹回来,混着窗外的蝉鸣,织成一张名为“离别”的网。程小时跟着人群下楼,口袋里的钢笔硌着掌心——那是林墨准备了半个月的表白信物,笔帽上刻着小小的“晓”字,当年却没能送出去。聚会定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几张圆桌拼在一起,啤酒瓶和饮料罐堆了半桌。程小时刚坐下,就看见陆晓被几个男生围着说话,他偶尔低头笑,睫毛在灯光下投下浅浅的影子。张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撞了撞他的肩膀:“趁现在没人注意,快去啊!”程小时攥紧了钢笔,刚要起身,邻桌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男生举着啤酒瓶站起来,大声喊:“陆晓,听说你要去广州了?以后可就见不到了,敬你一杯!”话音落下,好几个人跟着起哄,陆晓被推到中间,手里被迫塞了一杯饮料。程小时心里咯噔一下——记忆碎片涌来,当年就是这场起哄,让原本就胆怯的林墨退缩了。他看着苏晚被人群围住,想上前却被不断递来的酒杯挡住,指尖的钢笔几乎要被捏变形。“别急。”陆光的声音忽然在意识里响起,“三点四十分,陆晓会去走廊透气,这是唯一的机会。”程小时盯着手表,秒针一圈圈转动。终于,他看见苏晚借着去洗手间的名义,悄悄溜出了包间。他立刻起身,不顾张强诧异的目光,快步跟了上去。走廊里光线昏暗,只有尽头的窗户透进一点夕阳。陆晓正靠在窗边吹风,手里还捏着那杯没喝完的饮料。听到脚步声,他回头,看见是林墨,有些意外:“林墨?你怎么出来了?”程小时的心跳得飞快,林墨的羞涩与他的笃定在身体里交织。他深吸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钢笔,递到她面前,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异常清晰:“陆晓,这个……送给你。”陆晓愣住了,低头看着那支刻着字的钢笔,眼底闪过一丝惊讶。程小时不敢看她的眼睛,盯着地面,把林墨藏了三年的话一字一句说出来:“我喜欢你,从高一第一次坐同桌,你借我橡皮开始。我就知道了你要去南方,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了,但我不想后悔。”走廊里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陆晓沉默了几秒,忽然笑了,接过钢笔,指尖轻轻摩挲着笔帽上的字:“其实……我也挺舍不得你的。”程小时猛地抬头,撞进他含笑的眼睛里,那里面有惊讶,有羞涩,还有一丝他没读懂的温柔。就在这时,他的指尖忽然传来一阵熟悉的电流感——手表上的指针指向四点整,时限到了。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陆晓的笑容渐渐淡去,耳边的喧闹声也越来越远。程小时最后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钢笔,意识被卷入一片白光中。再次睁开眼,他已经回到了辰时工作室。阳光依旧漫在桌面上,陆光坐在对面,手里拿着平板电脑,屏幕上是委托人林先生的消息。“搞定了?”程小时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问道。陆光抬了抬眼镜,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刚收到消息,林先生收到了一封迟到二十五年的回信——陆晓在广州定居,上个月整理旧物时发现了那支钢笔,通过同学录找到了他。”程小时拿起桌上的相机,镜头里映出自己的笑脸。窗外的阳光正好,辰时的风穿过窗户,带着属于时光的温柔。他忽然觉得,每一次穿越,都是在帮别人弥补遗憾,也在见证那些藏在时光里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