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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掷果盈车 掷果盈车嘛 ...

  •   两只灰雀在木窗旁呶呶不休,搅浑了霍昭晦暗不明的梦。

      霍昭艰难地把头从双臂的束缚中挣脱,僵直的脖颈疼得他半晌不敢抬头。他抬起手臂,将盘在一起早已发麻的腿捋直,撑着矮桌,一点一点将身体支楞起来。

      如同一根干枯弯曲的树枝被强行掰直,骨节间的龃龉差点没让他立即辞别这万丈软红尘。

      霍昭试着往前走了两步,似乎踢到了什么软乎乎的东西,宿醉之故让他没能站稳,踉跄着跌到了窗边,手肘撞开了紧闭的窗扇。

      那一瞬,柔媚的春阳倾泻而入,耀得他满眼清白,一时竟睁不开眼。

      霍昭透过指缝看向窗外——极目而望,檐脊更迭,车水马龙的街市上行人匆匆,车马声、叫卖声、欢笑声......诸般嘈杂如潮水般涌进耳朵,楼下的包子铺里,一个小孩正踮着脚尖揭盖,蒸笼打开的一瞬,裹挟着香味的蒸气撒了欢似地往天上冲......

      嗯,蟹黄馅儿的。

      这一丝熟悉的味道如同及时雨,让霍昭从枯枝的状态慢慢生发成了一株缓缓吐芽的树,四肢随着五感的恢复逐渐拥有知觉。霍昭回头看向屋内,地上正躺着两个四仰八叉、鼾声如雷的少年。

      这两人是谁?他脑子里还是一片稀里糊涂,一时没能想明白。

      不过这并不重要,在他过往纨绔的生涯里,多少次宿醉后的清晨,他甚至都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至于昨晚陪自己笙歌的同行人是谁,不外乎就是那几个常混在一起的狐朋狗友,等酒醒后脑袋不那么疼了,总会想起的。

      霍昭绕开散在地上的一众残羹冷炙,走到衣架旁,扒开层层叠叠的衣服,拿过藏在最里面的外衫,无奈狗鼻子又灵巧地捕捉到了那堆衣服上残留的酒糟味、胭脂味......以及一些不便描述的味道。霍昭眉头紧皱,忽觉屋内浑臭不堪、浊气逼人。

      房门被他轻轻推开,发出吱呀声响,惊醒了睡熟中的少年,黄伯辰从地上爬起,揉着眼擦着哈喇子,伸出一只手半悬在空中:“必魁兄,你去哪儿?”

      十日前,霍昭随父第一次踏入京城。霍丛山勤勤恳恳做了大半辈子的地方官,总算在四十多岁的年纪升任工部郎中,而霍昭作为他的独子,必然是要近身管束的。于是霍昭不情不愿地辞别了一众红颜蓝颜,离开了醉生梦死的杭州,苦大仇深地随父北上。

      不过抵达京城后,霍昭才发现此地更比杭州热闹繁华,一点不似先前所想那般枯燥肃杀。以他没事也要找事儿做的性子,没过两天便结识了一批同样游手好闲的官宦子弟,就像一条浪里来潮里去的鱼儿突然被人抓进竹篓,本以为要被禁锢在一方水池,结果却被放进了另一片海域,他这才明白: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玩儿罢了!

      而那批官宦子弟中最与霍昭合得来的两人,一为眼前流着哈喇子的黄伯辰,一为此刻仍躺在地上不知春秋的张天俸。

      “疯也疯了七日了,咱们各自打道回府吧。”霍昭抬脚就要走。

      “别啊必魁兄,”黄伯辰赶忙起身拉住他的手臂,凑上去说道,“这琉璃馆的‘镇馆之宝’你还没见着呢!天俸兄昨儿个亲自吩咐了,说是今天无论如何都要让青棠姑娘来见见咱们!”

      霍昭眼睁睁地看着黄伯辰那双沾着哈喇子的手攀上自己的素白的外衫,恨不得立刻一巴掌打在那细皮嫩肉的蹄子上,但骨子里“不与人交恶”的品行让他堪堪忍住了冲动,将无比嫌弃的眼神藏了个严严实实,换上一副无可挑剔的惋惜面具:“我说伯辰兄,咱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厮混了这么多时日,什么花样套路都玩尽了,也该鸣金收兵了,不然我爹恐怕要到处找人削我脑袋了。”

      尽管心中已十分厌烦,但霍昭从小八面玲珑,很会管理脸色,清俊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厌恶。

      “必魁兄又在哄我们了,听闻年初工部忙得要死,官员吃住都在衙门里面,令尊还有闲心管这些事?”张天俸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跪在矮桌旁喝昨夜的冷茶,他啧啧嘴,又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急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等见了青棠姑娘一面再走也不迟。”

      “对啊对啊,青棠姑娘弹的古琴曲最妙了!”黄伯辰拍手附和道,“这样吧,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请她过来!”说着便喜笑颜开地挤出房门。

      待走到连廊转角处,黄伯辰又回过头问霍昭:“必魁兄,帮你叫小倌还是姑娘?”

      霍昭本以为自己配得上“纨绔”二字,可没想到和眼前这两人比起来,自己还得甘拜下风,心道首善之地不仅官高半级,连当选纨绔的门槛都要高那么一丈,只得疲倦地摆摆手:“谢谢你的好心,鄙人实在是吃不消了。”

      古琴声清澈悠远,仿似风流云散,没有半点缠绵暧昧之意。一曲终了后,青棠又唱起了如临清远之境的秦淮小调,一下抓住了霍昭的耳朵。

      经过这七日以来的奉承和聒噪,此刻的声音宛如天籁,霍昭缓缓看向这位叫做青棠的年轻姑娘,脑海却浮现出儿时母亲在他耳边哼唱的曲调——那时,他随母亲住在南京,那里才是他出生的地方,是他真正的家乡,而父亲每每得了空便会回来与他们母子团聚,一家三口共享天伦——那是他记忆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不过自母亲离世后,他便离开了家乡,随父去了杭州,仿佛一瞬之间,霍昭便和自己的无忧无虑的童年割裂开来,一夜之间便成了一个半大的少年,以至于他必须学着在父亲无暇他顾的官场生涯里,扳着指头,数着时间向霍丛山索要一点父子之间的温情。

      自此之后,他再也不是那个能肆意撒娇的孩童,也再没听过秦淮小调。

      思及此处,霍昭不免伤感起来,耳边忽然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锣鼓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又不是逢年过节的,这是干什么?

      霍昭走到窗户前,见楼下的街口传来骚动,中心的人群开始往两边让路,人群的议论声传到楼上——“新科进士放榜啦!听说皇上点的一甲们正骑马从左门外走过来勒!”

      渐闻嘈杂,青棠止住了哼唱,张天俸和黄伯辰也被热闹吸引,丢下了莺莺燕燕,趴在窗台上往下望去。

      “啧,不知道是哪个好命的中了状元。”张天俸羡艳地搓着手。

      “或许是你们呢。”霍昭调侃起来脸不红心不跳。

      “必魁兄,你这不是寻我们开心呢?”黄伯辰笑道,“再者,你看我们也不像读书那块料啊!倒是必魁兄你......可有功名在身?”

      “没有。”霍昭回复得斩钉截铁,张黄二人点头不疑。

      “......自然是不可能的,”霍昭装模做样地捋了捋衣襟,摸了摸并不存在的山羊胡子,煞有介事地正色道,“两位仁兄,重新认识一下,鄙人霍昭霍秀才是也。”

      霍昭本就是个不着五六的纨绔,前二十一年的人生奉行的准测就是大手大脚花钱才能事无巨细取乐,虽然略显浮夸,但为了维持“饱读诗书”的公子哥儿形象,他还是别有用心地在张扬的外表和跋扈的行事风格上罩上一层“彬彬有礼”的壳子,说是附庸风雅也好,说是装腔做调也罢,总而言之,他在纨绔子弟之间像个满腹经纶的书生,在青灯黄卷的书生之间又像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简单来说,他霍昭从小就立志:要不落窠臼,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势必要在万千凡夫俗子、庸脂俗粉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

      两位损友先是愣了一下,张天俸率先回过神,拍手笑着奉承:“我就说嘛!必魁兄才情如此,若非长久以来烟云供养,怕是成就不了必魁兄这样的旷世奇才!只不过......必魁兄已经迈出了科举的第一步,又为何不乘胜追击,去考个举人?”

      本是开玩笑的自嘲,霍昭却没想到收到了两个毫无功名之人发自内心的羡慕,一时又起了戏耍之心:“两位仁兄也知道,像我这般风流倜傥又天资聪颖之人,哪敢再去考举人啊?可知事事都要留个余地,使得造物不忌,鬼神不损【1】,若我这样的青年才俊再去和那些学子们争科名,锋芒太过,不生内变,恐患外忧啊!”

      此番言论更是惹得黄伯辰捧腹大笑:“果然是必魁兄!不落于俗、不落于俗啊!”

      “蠢货!”张天俸比脑袋空空的黄伯辰多长了一根筋,从霍昭的字里行间品出了一番别有用心,心眼子比针尖还小的他酸溜溜地回道,“人家只是谦虚谦虚而已,你竟还当真了?想必再过三年,蟾宫折桂之人必定是他了啊!”

      霍昭笑着摇摇头,靠着墙根坐在了柔软的竹席上,他的手肘撑着低矮的窗沿,将下巴枕在手背上,慵懒得像是被人抽走了骨头。

      顶着街上沸反盈天的道贺声,霍昭一边虚着眼等待一睹新科进士的尊容,一边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哼唱:“功名于我薄如纸,不及美人半分笑......”

      “来了来了!”街口的人群开始推搡躁动,一时旗鼓开路,欢声雷动,喜炮震天。打头的一个年轻人身着红袍,足跨金鞍朱鬃马,脸上堆着温和谦逊的笑,他手持一把合了大半的折扇,扇柄最末尾处,坠着一块通体莹白的环形玉坠,随着主人不停朝人群回礼作揖的动作,在春风中摇曳。

      “这人便是状元郎了吧?”

      “是啊,看上去好年轻,最多不过二十五,生得也是一副好模样。你看!还一个劲儿地朝咱们挥手呢,多亲和呀。”

      “我也喜欢,特别他是那张圆脸,白乎乎的怪可爱的,一看就是从小家里不差钱的公子哥儿,我给你讲,这种长相特招福气!”

      “你快看,状元郎后面那人,好一副古板的模样,连笑都不笑一下,你看他额头,汗水多得都快冒光了,必然是读书读呆了的。”

      “榜眼能呆到哪儿去?不过就是紧张些罢了。我看他瘦瘦高高的,骑在那马上颠来簸去的,像是没吃饱饭的样子,那脸都瘦凹下去了,像是寒门出来的,这种纯靠自己考上功名的人可了不得,说不定是块宝呢。”

      “可不是,能中一甲的人,无论什么脾性长相,连皇帝都能入眼的人,可不得怎么看怎么是宝?”

      “你快瞧!可别说前二人是宝了,最后的探花才真正是块宝呢!”

      隔壁房间中有两位姑娘,也探出脑袋看热闹,这话恰恰被离得近的霍昭听了去,顺着她们的话,霍昭把目光落在了最后一人身上。

      那是一甲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位,他骑在白马之上,有着常人难见的笔挺脊背,交叠的衣襟之上,一袭鲜红的官袍衬得脖颈白皙如雪,如同一节经霜的傲竹。

      霍昭见他簪花驭马缓缓而过,目不旁视,从容淡定之态仿佛四周的喧嚣与他无关,尽管马背之上的少年故作镇定,但微扬的嘴角还是出卖了他内心抑制不住的欣喜。

      或许是年少成名,少年看向四周的眼神中不免带了些许睥睨,引起了霍昭的注意。

      “可真真模样生得太好了!肌骨风流,我好喜欢!”

      “你呀,又在狂言浪语了,这般人物哪看得上你我?自是有高官择了做婿去。”

      霍昭向来玩心大,最爱捉弄那些不可一世的人,他顺手拾起矮桌上一颗青果,趁着探花郎的马从楼下经过,朝下轻轻一掷。

      只见一个绿色的东西从天上斜飞而落,直直砸在自己马前半尺的地方,胡一庭眉头蹙起,立刻往青果飞来的方向望去,霍昭不偏不倚地笑脸相迎,连累了在他身后看热闹的黄伯辰。

      黄伯辰立刻抬手用袖子挡脸,小声埋怨道:“必魁兄,你干嘛?”

      “掷果盈车嘛!谁叫他长那么好看?”霍昭愈发慵懒,干脆将两只手抄在一起压在窗沿上,半个右臂都朝外支着,春风穿过袖口,将素白的袖袋微微隆起。

      他丝毫不闪躲地迎上胡一庭的眼神,微弯的眼角带出浅浅的卧蚕。

      谁料青果正好滚到了街边一个看热闹的小儿脚下,他无意识地一踢,正中白马落蹄的地方。马蹄一滑,吓得乱闯乱跳。

      这可苦了游街的三位进士们,被慌乱的马儿们颠得东倒西歪,弓着身子趴在马背上尽量保持着平衡,好不容易被随行的当差稳住,一甲们却个个官帽歪斜,脸红身热,狼狈不堪。护卫捡起那颗闯祸的青果,恶狠狠地看向人群,吼道:“谁扔的?”

      始作俑者的小儿倒是十分实诚,指着对街的楼上:“我看见了,就是琉璃馆二楼靠窗撑着头的那个!”

      官兵们齐刷刷地将目光射向霍昭,张天俸和黄伯辰赶紧架起他的胳膊往后拽。

      “跑!”

      三人跑进偏巷,甩开了官兵,靠着墙角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好一会儿,他们才相视一笑,像是一群得了乐的少年。

      这时,巷子尽头的学堂传来放堂的钟声,几十个学子们抱着书推门而出,他们身着青白襕衫,谈论着今岁放榜的盛况,意气风发地从三人身旁走过。

      此处明明是暗处的偏巷,阳光拐个弯儿也照不进来,但不知为何,霍昭觉得他们的背影甚是耀眼。

      “必魁兄?”见霍昭恍神,黄伯辰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霍昭忙收敛起神色,转头又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走,陪我去办件要紧的事。”

      【1】事事都要留个余地,使得造物不忌,鬼神不损。——《菜根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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