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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丰年留客足鸡豚 有缘千里成 ...

  •   我16岁了。今年。我好无聊。去年,母亲死了。有一队客人杀了她,然后用她的骨,制成了破雾的伞撑,打着她进了迷雾之中。我母亲到的地方,烟雾尽皆退散。但那些人依旧,在我在悬崖边上时喊出我的名字,然后悲哀的去死。应该是去死吧。
      我的手上长出了一些小小的水泡,我每长大一岁都是这样。这些水泡对我们倒是没有什么害处,如果发现及时的话。但是如果发现晚了,它会长满一身,然后腐蚀掉。我奶奶就是因为这个离去的。她并没有死。但她成为了骷髅。活着的会动会说话的骷髅。然后她就走进了迷雾之中。进入迷雾后的她,竟有了似是干尸一般的皮与肉。村长说他要进入坟墓。
      据我的学识而言,村里的坟墓从来就是死人才会去。但村长说不是。他说,只有活着的死人才能进入坟墓。从来就没有死人之说。
      “那您的儿子是什么?”
      “他吗?我觉得他的缘分足以使他成为我们的客人。”
      “当我们的客人是好事吗?我觉得他们好像都没有活下来。”
      “难道他们是被迫来的吗?”
      “……好像不是哦。”
      “那不就对了。那些人。丰年留客足鸡豚。”
      “?”
      “估计又要有人来喽。囡囡去通知李婆杀鸡好吗?”
      李婆家里有很多鸡。我记得好像是十二只。她经常杀鸡宴请客人。不过她一直都是有12只鸡。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知道奶奶故事的人。
      奶奶死的那天风很大。如果她可以算得上是死的话。
      “那是我们村雪最大的一天。”李婆说。但我好像并不知道我们村下过雪。
      不过说到雪,我倒是见到那种煽情的文章,在达西给我的书里。达西给我的书很好看,只是很多字都缺几笔。那些字中间横插着竖行的弯弯绕绕,达西管那叫英语。他在村中住的那几天有试图教过我。我学的很好。我基本上能朗读那一本书了,用那种叫英语的语言。
      那本书里面写:“奶奶死了,那是河南雪最大的那一天。她似乎一直很高,但那天石碑的凉终只达到了我的腰部。河南的风太大,吹散了我的童年。”
      书里的文字一点也不简练,不过倒是还挺好看的,虽然我并不觉得那本书感人。其实有时候我会有些好奇河南是哪里。我问过达西,他说那就是一个离我们有点远的地方,唐朝的首都就在那里。
      我用银针挑完水泡,通知完李婆杀鸡,然后就继续静静的坐在悬崖上等着。下面的那一堆人不会听到我母亲唱歌了。我才不会唱童谣给他们听。
      这次上来的这堆人走得倒比之前那些人稳些。有一个金黄头发的人好像是领头,旁边还跟着一个黑色长发的男生。哦,那个金黄头发的也是长发,好像也是男生。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是男生,哪怕他们有长发。我讨厌那些叫我小姑娘的人。
      那队客人陆陆续续全都登上了山顶。那个金黄头发的人让他们休整一下跟上。然后他走了过来。
      “小弟弟?”
      这是我今年来感觉唯一一个有点开心的事。开心吗?应该是开心的事吧。毕竟我想了那么多年有人认出来我是男生。
      于是我抬起眼睛看着他。
      “你在干什么?”他的声音很温柔。但是听起来很像我母亲想管我的时候。
      于是我低下了眼睛。
      “你们村里有坟墓吗?”他问道。好吧,我就知道他要问这个。这种毫无意义的东西。但我有点想告诉他不要找了,因为那是没有意义的。不过他想找就找吧,关我什么事呢?
      “你们村长家在哪儿啊?”那个黑头发的过来问我,他看起来跟我们很像,估计不是达西口中的那个什么外国人……foreigner。嗯,对,好像是这个。但我依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种毫无意义的问题。知道村长家在哪儿,难道对他们很重要吗?我已经连续不知道多少年15岁了,我也想了那么多年,我却依旧不知道他们找的东西有什么意义。但关我什么事呢?他们能接受自己的死。那我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是他们该。
      “我叫诺森。”那个黑头发的人看我没有回答,于是主动向我介绍了自己,“他叫阿特柔斯.布朗特,是我们的领队。”
      我不太想理他。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我说:“哦。”
      不过他竟然没有问我叫什么,之前基本上所有人都会问一句的,然后我会像回答所有人一样回答他们,说我没有名字,然后等着他们给我起一个。但他们没有问我。于是我无话可说,然后指给了他们向村长家的路。我已经挑完了手,也已经坐得很累了。但我不想给他们带路。所以我就一直坐着。
      “小弟弟跟我们一起过去吧。在这里坐着多无聊。待会不会来客人了。”阿特柔斯对我说道,然后诺森拽了一下我的手。我挺不想动的,但那人手劲还挺大的。所以我就被他拽着,给他们戴路,跟他们一起去村长家了。
      等他们到村长家的时候,李婆已经把杀好的鸡腌上了。村长家的锅里正煮着排骨,汤浓浓白白的,闻起来很香。虽然喝起来也没有味道,但我个人还是觉得它很好喝。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炖排骨汤给客人,我觉得炖汤耗时费力,而且那些客人大多都不想喝。这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不过这么算起来,那养猪也没有意义,还不如炖了吃了。但我们村子里的鸡和猪从来没有多或者少过。
      我看见那个叫诺森的人在进村长家门前把眼光一直放在门角处,然后在进去时才移开。所以在他进去之后,我仔细看了看那块地方。我看到了一幅好像是画的东西。那是用一种灰色的东西画的,画着一个头发稀疏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的喉结非常突出,鼻子则是很高的形状。达西给我的书里面管那种鼻子叫鹰钩鼻。那幅画画在门角边的墙上,在似乎是粉过的白墙边,留下了几道刻痕。那几道刻痕很淡,但又非常明显。好像是墙,想把那个人铭记住。那可能是斯画的吧,也可能是别的客人。有时候深究这种东西也非常无聊,而且几乎毫无意义。所以我移开了眼睛,然后向我自己的家走去。
      我的家是我们村唯一一个只住一个人的家,不过家里住几个人有什么区别呢?——也只有那些客人会觉得我有点可怜。但说实话,其实我更可怜他们。毕竟他们马上就要死了。但活着又有什么很明显的意义?所以我也可怜我自己。于是我不可怜任何人。所以那些客人觉得我有点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丰年留客足鸡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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