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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涩之恋 ...

  •   “巴西、西班牙、德国、英格兰,不改了。”马春拍案而起,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
      “你确定?”我心里不厚道的笑了,这倒霉鬼再怎么改还是输,小半生一败涂地,眼看晚节也要保不住了!
      “等等……”
      “你快点,我还有事。”我有些不耐烦,林懿刚才朝我这瞄了两眼,我有些不淡定了。
      “靠,老子不改了,棒子要是能进四强,我就站女厕所拦郑洁告白去!”
      “嘿嘿……行,你说的哈,这次厕所告白不成功,十串烧烤!”
      “女土匪!”
      “贱男春!”
      马春是我的铁哥们,一个大院长大,我和他的亲密程度可以从十年来我们为对方取的上百个外号来衡量,外号起的有多深沉,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沉。

      剑南春,名酒!贱男马春,名人!
      告白名人,屡告屡败,屡败屡告!其倒霉悲催程度可以比照樱木花道,但人樱木告白次数五十,对象各有各的不同,可咱们家春哥告白次数六十,对象仅有一个,文科班才女郑洁。

      公元2002年,正值韩日世界杯总决赛期间,天热的够呛,离高考还剩大约一年的时间。我们这帮拖五班后腿的高危分子正想尽办法自我放逐,对,大伙猜的没错,我们这群‘非良’民在赌球,赌注以烧烤计,不大,怡情、减压,我坐庄并自个下注,这场赌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我统计着各路人马报上来的最后四强排名,蹙眉,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在剩下的六个里选两个,那就是西班牙、德国、土耳其……马春那倒霉鬼最不看好棒子,嗯,那棒子就最有可能进四强,和他反着买,准没错的!我以英语课本做掩护,趴在草纸上涂涂画画,突然,后肩背被人轻轻一拍,说实话,那力道真的很轻,轻的就像羽毛拂过,不用心去感受,根本就感觉不到,我一直是有心之人,特别是对坐在我后座的林懿极度上心之人,不用说这轻如鸿毛的一拍,哪怕是他朝我后背呵一口气,我也能感受到。

      刚才说了,那一拍很轻,与我夸张的反应更是形成了鲜明对比,简而言之就是那毫无感觉的一拍被我整成极限无穷大。

      我‘腾’的一下站起,闭眼,吸气,缓缓转过身子,用尽可能装逼的声音,冷冷道:
      “干嘛?”

      林懿一手还拿着笔在做数学题,我甚至能从他手腕转动的姿势和方向就可以判断出,他最后一个字符写的是π……他不紧不慢地收尾,停笔,抬头,推了推架在鼻梁上那副细黑边眼镜:
      “你在干嘛?”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就是这该死的温柔,害我这两年弥足深陷不知悔改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无怨无悔自甘堕落……是的,我爱惨了这该死的温柔!

      我微微侧回头,不动声色的轻轻吐出一口气,待如雷鼓的心跳渐渐平缓后才开口,声音还是令人蛋疼的冷淡:“做题呢。”
      “做题?数学还是理综?”林懿半撑起身子,想要探过来看我的草稿纸。

      我有些紧张,不是怕被他发现我骗他,而是随着他身子的靠近,我脸越来越烫,不对,是全身都在发烫,身子还忍不住的颤抖,喉咙很干,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是再也吐不出一个字。

      他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为何,往常脸皮厚如城墙的我突然很不情愿让他发现我不务正业。情急之下,我只好用行动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在他的右手将要掀开盖在我桌上草稿纸上的英语课本之时,我扑上前一把摁住了他的手:“数学。”

      “数学?那为何是看着英语课本?”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白皙的脸颊竟泛起淡淡红晕,彼时窗外阳光投射在玻璃窗上,再折射进教室里恰好将我俩包围,衬的他的脸白里透红泛着灿烂金光,我一时看的痴迷,身边一切仿佛静止般,不由自主的从口里念叨出两个字:
      “真帅!”
      他的脸更红了,避开我的目光,略微羞涩的低下了头,但没有抽回手,我也忘了要移开。
      此时离上课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其他同学还没那么早到,林懿的好成绩和他的刻苦是成正比的,总之,他的作息是尽可能的利用一切课余时间学习,而我的作息就是尽可能的找一切机会和他待在一起。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人,马春不知何时溜出了教室,我绝不会承认他是在给我制造机会,这个时间段是郑洁路过我们教室的时间,马春一定是躲楼梯口蹲点去了。

      “我帅还是英语课本帅?”

      我对天起誓,他说了什么内容我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感觉他淡粉的嘴唇在我眼下微微的张合,而随着那一张一合间,我体内的荷尔蒙,不,是费洛蒙正以光速朝身体各处泛滥开去。

      “你……”真帅,后面那两个字没能说出口,我就已经清醒过来,注意,这两个字不是接他的问题,而是接我自己前面的感叹句,再次肯定一遍而已,“你扯哪去了!”

      林懿莞尔,也不在意我说什么,他只是轻轻动了动手腕:“咳……上次借给你订正的数学月考卷子还要用么?”

      “啊?”我有些慌乱,那卷子在我的良好照顾下,正安静地躺在我的百宝箱里,一百五十分的满分卷子哇,我还以为拖的久点,他忘记了,我正好占为己有呢。

      被他一句话搞的手足无措的我低头一看,发现我俩那暧昧的姿势,脸立马滚烫,手像触电一般缩了回来:“我……我,对不起……”特么的,装不下去了,平时好不容易装出来的冰山美人形象被这么一搞,彻底毁了。

      林懿好笑的望着我:“我的意思是,你要是还要用的话那就继续放你那,反正那题我都会,如果不要用,也可以不还我,随你处理了。”

      “啊?”我心内窃喜,面上却不动声色:“呃……我用完了,回头给你找找,好像被我弄丢了,上回就想跟你说来着,若是你还想要,我只好把我那份给你了,反正我已经把错题都抄出来了。”我再次对天发誓,这么些话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林懿却当真了。

      只见他复又抬起头,轻蹙眉:“我突然想起,那卷子有一道选择题是我瞎蒙蒙对的,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呢,我那卷子你真弄丢了?”

      “这个……嗯,丢了。”我有些诧异,但还算机灵,反正撒谎了,再撒一百个一万个也无妨!林懿隽秀的字体、满分卷子的诱惑力实在太有珍藏价值了,我必须守住!
      “那把你的卷子给我吧,一赔一,咱谁也不欠谁。”
      “啥?”
      “卷子,你的,拿来。”林懿很坚持,我的心很乱,怎么感觉像在交换定情信物?
      “哦……”迟疑归迟疑,但我还是浑浑噩噩的照着他的话做了,谁叫我只要面对他就一点免疫力都没呢。当我从书包里掏出皱如腌菜干,分数还不及他一半的数学月考卷子时,脸更烫了。

      他见我畏畏缩缩,怕我反悔般,迅速抢过我手上那张悲催的试卷,待看清那上面的成绩时,我能感觉到他明显倒吸一口凉气的不可置信。

      “这么简单的题你才考这么点?还有多少天就高考了?”他有些恨铁不成钢。
      “四……四百天?”我就说我对他毫无招架力,在他面前,整一傻逼,原本就少的可怜的智商直接降为零。
      “你……”他有些气极败坏。
      “不会是三百天吧?”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形象全毁,他生气的模样真好看,那温吞的家伙,很难有这样一面的,再火上浇点油,让这大火烧的更猛烈些吧。
      “佟晓!拿上你的草稿纸坐过来,我给你补课!”

      好吧,火没烧着我的心上人,却反噬烧回我自己身上了,让林懿给我补课?干脆炖了我给他补身子得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这辈子就只谈一场恋爱,只爱一个人,只被一个人爱。

      自打林懿那次为我补课后,接下来的那次月考我数学考试进步了五分,这彻底将我的狗胆养肥了,接下来一年不用说大小数百场考试的试卷错题都直接找林懿解决,就是哪怕一道简单的一目了然的小题,我也直接兴高采烈的挥舞着稿纸朝他奔去。

      在这教与被教中,我们的感情与日俱增,经历了你猜我猜,大家都来猜等一些列青春蛋疼的狗血波折,终于在高考前一个月一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对林懿告白了。

      记得那天和我生命里无数个夏日夜晚一般平淡,晚自习下课后,我依旧很装的淡定收着书包,待林懿一出教室门,我就尾随着跟出去。在绕过N个巷子,拐过N+1个弯,道路两旁呈现的景物愈来愈熟悉之后,我猛然发现自己竟跟着林懿回了我的家,我和林懿的家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绝不顺路。

      正当我一头雾水,有些迷茫的立于巷口望着前方熟悉的背影停住脚步之时,那背影却突地转身朝我奔来,在跑至我跟前之后,他一句话不说直接拉起我的手,还不待我反应过来,就牵着我朝巷子深处跑去,待跑到了巷子最底端才停下脚步。

      跑的急,我们都有些气喘,他在前头叉腰喘气,我在他身后蹲着吐舌头呼气……

      “佟晓,你……你是不是喜欢我?”
      “啥?”
      “你今天要是不说你喜欢我,那我也不会对你说我喜欢你!”他缓回了气,说话跟打机关枪似的,扫射的我心花怒放。

      我提炼了他话里的精华,他说他喜欢我他说他喜欢我!

      “嗯?你倒是说是不说?”林懿半天等不到我的回应,有些焦急地走到我跟前,也蹲了下来,就那么滴直愣愣滴盯着我,好似我不给他一个答复,他就要自杀再杀了我般。我再再次发誓,当时的我绝对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一时忘了说什么,他这样看着我,我也豁出去了。

      “我喜欢你。”
      “谁喜欢谁?”林懿笑了,露出贝齿般的白牙,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真好看。
      我有些怨念的瞪了他一眼,但月色正好,多适合花前月下,我实在不想破坏这好的气氛,也就再次顺从的讲出了令我这辈子倍觉羞耻的话。
      “佟晓喜欢林懿!”
      “你说什么,我听不到。”林懿这混蛋,比我还能装!
      “佟晓喜欢林懿!”我大声地朝他耳朵喊道,喊完后我觉得我蛋忒疼,如果我有蛋的话,“好了,该你了。”
      “什么?”林懿笑弯了眉眼,轻揽过我的肩膀又开始装。
      “你自己说我要是说喜欢你,你就会对我说你喜欢我的!”我咬牙,我捏拳,我有些后悔喜欢这大尾巴狼。
      “嘿嘿,我没说你一说完我就得说。”
      “林懿!你什么意思?”我气极,‘嚯’地站了起来,指着他鼻子吼道,再次为我冰山美人的形象默哀。

      “三个月后,如果你能拿到X市任何一所大学的通知书到这里,我就对你说。”

      这个欠扁的家伙,这是当时我对他唯一的想法。

      我确实有些生气,他想考X市,我喜欢他,曾经一度将X市作为奋斗目标,但如果‘喜欢’要以此作为条件交换才能说出口,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我是女生,我都对他说我喜欢他了,他就不能对我也说一句吗?他就那担心我考不上?要用此方法激励我?万一我真考不上,他是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对我说?本来只是一点点气,但随着我推了他一把,然后捡起书包往家跑的过程中还被绊了一跤,摔的身体各处生疼,心也不免疼了起来,那一点点的怨气就迅速膨胀爆发,我不顾他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低着头直接一口气奔回了家。

      一进家门,我就将自己关进房间,不知为何,心里特委屈,林懿他哪哪都好,成绩好,人长的又帅,除了家境不怎么滴,他简直就是全校的白马王子,而我,就是那丢在人堆里回望十眼也找不到的平凡女孩,喜欢他本来就是一件小心翼翼的事情,我害怕别人对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指指点点,更害怕林懿看我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说白了,那时青春年少,我很自卑。林懿这或许是善意的举动,但在我眼里看来却是如晴天霹雳照亮了我俩的差距。

      自卑的人往往觉得幸福来到是种奢侈,患得患失,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回到小巷口,我一定不会像那次一样傻叉地断送自己美好的初恋,但爱情没有如果,人生亦是如此。

      那夜以后的一个月,我们都在冷战,在他几次欲对我说话都被我装逼的躲过之后,似乎也恼了,他开始学我装酷,我们俩成为全班最生疏的同学。

      我依旧喜欢林懿,依旧会偷偷躲在暗处看他,依旧会关注他大大小小的生活琐事……可是面上我对他却非常冷淡,而他对我更为冷淡,渐渐的课业有不懂的地方我不再问他,我俩之间的隔阂愈来愈深。

      林懿的同桌也是个年级前五的资优生,当我第一次转身将试卷订错稿纸伸向他同桌之时,我明显感觉到林懿的身子猛的一颤,手下的笔划破了桌上的稿纸,纸裂了一道口子,我的心也似裂了道口子般疼,但我还是将身子探到了同样有些失措的林懿同桌何宣那。

      何宣望了望我和林懿,在愣怔了片刻后拿起笔专心致志的为我讲解,说实话他说了些什么我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因为林懿在何宣开始为我讲解时就已起身离开了座位,我的心也随着他的离开而飘远。

      在高考结束后的一次班级聚会上,其实我已经完全不气了,而且对自己先前幼稚的行为感到羞耻,也下定了决心要在聚会上向林懿摊牌,并做好了不论他如何冷眼待我,我都要死皮赖脸的黏上他的打算,因为这一月以来,没有了林懿的温柔,我觉得我的世界暗淡无光,做什么都没了意义。

      班级聚会选在县城的一家KTV里,这是我们班的聚会,但在聚会上却多了个不是我们班的人,那人出现时,我不由自主的朝身旁的马春望去,他也一脸惊诧的望着门边那人,我有些疑惑,难道这小子成功上垒了?但,当我转头看到她身后的林懿时,我的天塌了,没错,文科班之花郑洁与理科班之草林懿携手现身。

      他俩一现身,整个包厢沸腾了,大伙起哄着围上去问东问西,我将自己彻底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旁观着别人的言情剧,马春没有像我一样孬种,他在呆愣了片刻后,不知从哪掏出了几瓶啤酒,潇洒的用牙齿开盖,大气地将我从角落里揪出,递给了我一瓶:“躲什么躲?”

      我瞪了他一眼,转头望向热闹的人群,大伙热情高涨,手舞足蹈地庆祝班草拿下段花,林懿被围的密不透风,我脖子都扭酸了却连他的一根汗毛都没瞄到,有些泄气地接过马春手里的酒瓶,忘了自己是素有‘三杯倒’之称的破落户,直接和马春吹起瓶来。

      后来,我不知道自己在聚会里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反正事后所有的同学都不敢在我面前提起,只记得好像是喝醉了,能管得了我的就只剩下马春,却哪知他比我更醉。不知是我这颗倒霉的青梅传染了马春,还是悲催的竹马马春传染了我,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聚会,我俩丑态百出,而这次醉酒事件也成为了以后只要开同学会就会被众人调笑的陈年老段子,而两个当事人却什么也不记得了。

      后来的后来,我还是被好心的同学送回了家,那好心的同学是谁我真是没看清楚,但绝不是林懿,那人不是林懿,是谁又何妨?

      我与林懿最后的和好希望就这样破灭了,闹至最后,由那么一点小事引发的情变竟然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直至高考放榜结束,我们谁也没主动和对方说过一句话。

      在交志愿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守在家里的电话机旁等了一夜,只要那时他打一个电话过来对我说一句话,哪怕不出声,让我听到他的呼吸声知道他一直都在也好,我就绝不会赌气将志愿栏里所有X市大学代码都改为N市大学的代码。

      但往往一个小小的污点被无限放大后就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我估计这辈子不能只和一个人谈恋爱了,如果我和林懿的这段算是一场恋爱的话。

      青春不会因为你年少而停留,当我们错过回头之时,它已经随着岁月的长河悄悄溜走。

      无数个前辈告诉过我,初恋都是不靠谱的,它太纯太美太经不起风浪,哪怕是微风,只要根基不稳,都会被吹的无所遁形,即使你们挺过种种狗血的波折,最终依旧逃不过时间这把杀猪刀,坚持到最后走进婚姻的那就是战神,但婚姻对有的人来说是殿堂,对有的人来说却是坟墓。

      我与林懿的爱情还来不及经历更多的狗血情节,还没被时间这把杀猪刀扼杀在坟墓里,就已在摇篮阶段腐化,多少年后想起我这人生第一次动情是为了那么一件小事赌气错过,我依旧唏嘘不已,事件的结尾林懿如愿考上了X大,而我进入了N市一所二流院校,我俩命运的轨迹至此平行。

      还有,虽然郑洁也考上了X大,但听说他俩并没有在一起。更令我意外的是,何宣竟放弃了B大,考进了N大,大二那年的某天我们在N市街头相遇,所有的一切仿佛一场恶作剧,只是不知谁捉弄了谁,这是否会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或者仅仅只是当时年少。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青涩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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