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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二天 此男竟然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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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一声——她是个热情的姑娘,两周的紧密相处足够让我们建立起一段情谊——亲昵地在我肩窝蹭了蹭,声音透着甜蜜:“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

      我侧首看她,露出半只眼睛。

      “我和罗宾谈恋爱了!”斯蒂芬妮白皙的脸颊有两坨淡淡的红晕,有点害羞,更多的是夹杂着幸福的快乐。

      我下意识的替她高兴,紧接着反应过来,眼睛瞪得溜圆。

      等等等等,恋爱?!斯蒂芬妮你才几岁啊?!十来岁,这根本就是早恋吧!而且,罗宾是谁啊???

      哪个野男人勾引未成年???可恶,小白菜被狗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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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气抖冷,将人哄去吃早餐后,立即抄起斯蒂芬妮送的手机搜索罗宾。

      神志不清的我根本没考虑到网上究竟能不能搜索出斯蒂芬妮口中的罗宾,直到按下回车,我才后知后觉到这个问题,出乎意料的,我真搜索到了……

      嗯……
      嗯???
      嗯!!!

      我陷入沉思,蝙蝠侠是什么鬼?好中二,感觉像杀马特年代的东西。说起这个,我记得我以前还看过迪迦来着,就是那个什么超人,每次打怪兽都亮红灯后才放大招的那个。

      ……
      ……
      ……

      我挠挠头,感觉好像有什么不对,又死活想不到有什么不对。

      算了,一定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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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我稍稍宽慰,如果此罗宾是彼罗宾,起码罗宾不是什么抠脚大汉,而是个看起来未成年的少年义警。

      真是奇怪,第一任罗宾就职那么长时间,怎么第二任罗宾那么快就下岗换第三任了?

      是的,虽然网上说罗宾是长不大的皮得·潘,但聪明的我,当然能够发现罗宾的迭代更新[洋洋得意.jpg]

      不过说实话,这些也不关我的事,要不是斯蒂芬妮说自己和罗宾谈恋爱了,我甚至不知道原来我所在的哥谭还有蒙面义警这种存在。

      嘶——夜晚、义警、罪犯……斯蒂芬妮!你一定是义警那边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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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观察着斯蒂芬妮,她正捧着手机冒粉红泡泡,不用脑子想也知道,对面的人肯定就是她的男朋友罗宾。

      我一阵抓心挠肝的好奇,伸出食指戳戳她。

      “嗯?怎么了?”

      我把写好的纸张递给她。

      “你是怎么和罗宾在一起的……”斯蒂芬妮害羞又大方道:“其实半个多月前,就是还不认识你的时候,我有次夜晚出去遇到了他……”

      我顿时脑补了英雄救美的情节。

      “我们打了一架。”

      我:“?”

      我呆滞:这怎么和我想的不一样?而且相差也太大了吧!

      斯蒂芬妮继续说:“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
      我“………………”
      我“………………………………”

      这跟没说有什么区别?少女,你讲故事的水平实在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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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确定斯蒂芬妮到底是真不会讲故事,还是有意不细说,反正我的热情是迅速消退了。

      自打步入社会后,我的八卦之心就没从前那样饥渴贪婪,原来只是对学习这种事情三分钟热度,后来对什么都是如此,生活的苦让我只恨不得压榨休息的每一秒做自己的事情。

      所以,我平静地接受了斯蒂芬妮谈恋爱的事实,不再过多追问,只从容转移话题:“话说,蝙蝠侠是蝙蝠怪吗?”

      我在纸张上画了只Q版的、张嘴露出两排獠牙的蝙蝠。

      斯蒂芬妮怔了怔,忍笑:“当然……不是。”

      她还是没忍住,笑倒在沙发上,“蝙蝠侠其实是人啦!不是什么蝙蝠怪,也不是什么吸血鬼,就只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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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就尴尬了。

      我以为这个外星人遍地走,妖魔鬼怪多如狗的世界,像蝙蝠侠这种有名有姓指向性还那么直白的,定然不是纯种人类。

      谁曾想,他就是。

      我低头不语,只一味地脚抠别墅。

      斯蒂芬妮倒是来了兴致,正拉着我不停科普蝙蝠家族的构成。想着罗宾和她在恋爱,说不定以后有机会见面,要是一问三不知多冒昧啊!

      我捞出听撒比上司废话的耐心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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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蝙蝠家族人数持续增长。
      蝙蝠家族里年轻化严重。
      蝙蝠家族遵循不杀原则。

      另,蝙蝠侠私生饭超多。

      总结了,好像也没总结什么有用的。但起码我知道了,我身处的哥谭,不能说不安全,只能说太不安全了!

      根据斯蒂芬妮从蝙蝠家族引出来的各种例子,我知道了哥谭有知名反派若干。他们的事迹使我这土狗叹为观止,并衷心希望我这辈子都遇不上他们。

      并不考虑当神经病的手下亡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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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忧愁。哥谭的精彩生活让我意识到我根本不合适待在这里,但我身无分文,还欠着斯蒂芬妮的医疗费用。

      最重要的是,我不知道我现在是谁,没有身份证明,也不敢报警。鬼知道原主为什么会凄凄惨惨,万一一出门就撞上仇家了呢?

      好心的斯蒂芬妮也查不出我的身份,她琢磨了下,道:“要不我找罗宾帮忙查一下?”

      我婉拒。根据多年看狗血小说电视的经验,我不太能确定那些表面是正义一方的人真的是正义的。要是那么巧,蝙蝠家族真是表里不一的坏蛋可就完蛋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还是有一技之长的。

      呃,我是不是没说过我以前是干嘛的?通俗易懂来说,我就是个美工。

      所以我会一点点绘画。

      在网络上遨游几天摸清情况,我选择走更为繁复的古典油画路线。

      主要是我没名气,加上这是外国,我理所当然的觉得,还是这个类型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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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托斯蒂芬妮资助买了块便宜的板子,并借来她的旧苹果,我登陆最大的同人网站看了看cp排行榜——

      蝙布
      布蝙
      超蝙

      我“……”

      呃哈哈,这个蝙是我知道的那个蝙吗?

      点进来一看,还真是。

      此男竟然如此烫!

      不过这个布鲁斯·韦恩是何方神圣?哇!花花公子首富!这个超人原来也是外星人,还是是最有名的外星人……嗯?超人?!

      我大脑宕机,超人……不是隔壁特摄剧奥特曼的别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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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释然了。

      也许是巧合,也许不是,但那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是奥特曼还是超人,我都不熟。

      话说我有没有一种可能,是穿越到以什么热血电影为主题的世界里?

      这样的念头一闪而逝,我漠不关心。别管是不是,我还能改变不成?既然不能,那就随遇而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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