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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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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说过自己很喜欢喝酒吗?
没说过?啊,那很好,现在你知道了,本人,玛丽,乡村小镇杂货店店主,除了勤劳勇敢艰苦朴素之外,还有一项技能,那就是——千杯不醉。
这个技能从我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就开始修炼了,据亲爱的妈妈回忆,酒鬼老爸经常给我灌低度白酒,企图将我培养为一代酒侠,成为他坚定的酒友。所以在五岁的时候,我就能面不改色地灌下一大瓶高度烧酒走直线都不带晃的。在那段孤独的岁月里,我喝翻了多少自诩为酒国英雄的大叔大伯啊,那种举着酒杯只求一醉的感觉,你们不会懂的。
还以为今天可以重温醉醺醺的快感,最终还是失望了,络腮胡子大叔和金毛大哥看起来都挺能喝,尤菲小妹不怀好意地和那只唧唧歪歪的玩具猫想把我灌醉套话,现在,他们都成为了我脚下的奠基石。一脚踩在桌子上,我潇洒地昂头灌掉最后一瓶酒,擦掉嘴角漏出来的一点液体,内心无比空虚。
“其他人呢?”
绕过客厅里东倒西歪的“尸体”们,克劳德像是算准了时间一样神奇地出现了,看着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桌子上,还一甩一甩的,脸色异常难看。
“他们?”打了了酒嗝,唔,这酒真带感,我觉得血管里流淌的已经不是红细胞和血小板,而是酒精,“桌子下面呢。”
“……”
他极度无语地走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外面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先离开这里比较好。”
“不要,我不要,最讨厌别人命令我了!”对着他的脸我“哈哈”地吐了几口气,看他满脸嫌恶地皱起眉头,哈哈大笑,“你要我走就得走,多没面子。”
“好重的酒味,究竟喝了多少下去。”他弯腰拿起一个瓶子,“酒精浓度百分之五十七……你也不怕把胃烧穿。”
“才不会呢,因为,我是英雄!HERO!懂不懂,啊哈哈哈哈。啦啦,我是英雄,你是狗熊。”
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我插着腰大声宣布。随即被他拦腰扛起,大步往外面走。愤怒地一把掐住他背上的肌肉,我先是用力掐,然后再使劲咬,太过分了,为什么每次都用这种粗鲁的姿势把人搬来搬去,我又不是面粉口袋。
“晃开唔——”
“别闹了!”他居然狠狠在我的屁股上打了一巴掌,我大怒,本能地想把嘴里那块肉给咬掉。不过这时我们已经来到了外面的小广场上,诡异的天色十分不正常,让我晕晕乎乎的大脑总算是清醒了一点。
“哇,外星人!UFO!”我一把抓住克劳德的脑袋,艰难地直起上半身,指着满是乌云的天空中呈现出漩涡状的气流大叫。
“不,不是,那个,应该……”克劳德显得很警惕,一甩手,那把巨大的刀已经出鞘,然后以单看的话绝对猜想不到的可怕爆发力,纵身一跃,跳上了旁边几十米高的楼房,随即在众多高楼之间越跳跃高,越跳越远。
“呀呼!好刺激!极限运动!”
我兴高采烈地举起双手喝彩,呼啸而来的风带走了脸上的燥热舒服极了,难道这是克劳德专用的醒酒办法?我要郑重申明,我才没喝醉,只是酒精冲头,有点亢奋不好控制行为罢了。
“清醒点,对方是冲着你来的!”
克劳德把我丢在大楼顶上,警惕地盯着半空中成漏斗状的黑色气体,无数黑色的羽毛到处乱飞,有一根还飞到了我的鼻子上,不禁好奇地拿起来端详。
“深渊之谜
是女神的礼物
我们的愿望
便是飞翔
在不断彷徨的心之水面上泛起微弱的波纹
深渊之底
寻找『女神赠物』的三个男人
然而战争拆散了他们
其一成为英雄
其一成为流浪者……”
有谁在念着莫名其妙的诗句,从那黑色的龙卷里飞出来,身后是半个黑色的羽翼,身上穿着红色的大衣。长得倒是挺好看的,可惜那种全身都充满着装13的气息叫人十分不爽。
“……剩下的一人成为被捕的俘虏……”
他的手上居然还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把书“啪”地一下合上,对着克劳德扯动嘴角,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小兵,没想到你竟然还活着。”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才对。”
那个长了半边翅膀的神棍耸耸肩,完全不把克劳德放在眼里:“当年的时光真是幸福啊,不是吗,二等兵。可惜现在不管是扎克斯也好,萨菲罗斯也好,他们都死了。而我,却还活着。”
“你该不是是来找我叙旧的吧,很抱歉,我认为和你不熟。”克劳德举着大刀,语气冷淡。
“别这样啊,好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两也算是兄弟了。”红衣人笑得很虚伪,“废话就不多说了,今天我不想找你麻烦,只要把那个女人交给我就行。”
“做梦,不可能。”
“那么,你是要用武力来解决这个问题了?”他不以为意,“尽管别人都说你是拯救了世界的英雄,还打败了萨菲罗斯。不过就是这一点叫人莫名的不爽。即便那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可以打败他的世界上只有我一个。”
他缓缓地举起一只手,一个翻滚燃烧的火球出现在带着手套的手心:“一直忘了告诉你,我很讨厌你啊,克劳德。”
“彼此彼此。”
楼顶上顿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我被吹得连连后退,一直到扶住楼顶边缘的栏杆才顿住脚步。要是我的逻辑推理能力没有退化的话,那个很装十三的家伙是来抓我的?而克劳德是要保护我不被抓走?事情的急展开来得也太突然了,怎么也没人事先打个招呼就忽然蹦出一个邪恶的BOSS来?
没有人理睬我,自古正邪不两立,两位逆天神人早就各自甩开膀子开始干起架来。要我说,还看什么最新的3D电影啊,看这二位打架就行啦。一个全身蓝光闪烁,一个火球不要钱似的丢。飞来飞去窜老跳去,紧盯了一会儿就恶心想吐受不了。
好歹也算是两个帅哥在为了我的归属打架吧,怎么感觉就那么的怪异呢?没有看小说时骑士公主的桥段,我只觉得是两只狗为了一块不怎么肥美的肉骨头在互相撕咬。话说,好歹我也是一个拥有独立自主公民权的成年人吧,为什么都没有人来问问本人意见。
“等一下,住手。”
噼里啪啦稀里哗啦——
“都说了等一下啦,我有话想说。”
暴风交织着巨大的火球发出可怕的声响,落在距离我半米不到的地方,砸出一个深坑。
“烦死了都说了住手!”
顺手脱下一只鞋,我照准红衣青年丢过去,正好摔在他脸上,糊出一个明显的鞋印。
“你是哪根葱哪头蒜啊?忽然冒出来也不自我介绍一下,即使我和克劳德之间有一点小小的摩擦,那也是我们的内部矛盾,关键时刻是要一致枪口对外的!”
我插着腰,光着一只脚,气势汹汹地说。
红衣青年不怒反笑:“似乎你还没弄懂自己的处境啊,小姐。现在不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弱者只有乖乖服从的命运。”
我了然地点头,示意克劳德帮个忙去把那只鞋子捡回来,开始卷衣袖:“哦,早说我就明白了嘛,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他露出好笑的表情,眼底眉梢的轻蔑即使一百米之外也能看出来:“你,和我,武力?啊哈哈哈,别开玩笑了,即使你是半个古代种,那又怎么样?要不是因为你还有一点点用处,就冲着刚才那种无礼的行为,我早就杀了你。”
我的回答是伸出一根中指,对他摇了摇头。
“玛丽,别来捣乱,自己乖乖一边儿去。”克劳德大概是觉得我脑子被酒精烧坏了,从后面一直拉我,还坚持不懈地要挡在我前面。嘛,其实我有一点感动啦,这种时候还是不忘保护我。
“克劳德,你是个好人。”
拍拍他的肩膀,我认真地说,下一刻,硬是把他的大刀抢到了自己手里。
“所以把武器接我用一下应该也没什么关系把?”
所有他想说的话,在看见我轻松自如地把那和本人差不多高的大刀抡了几圈往地上一顿,打出几十米长的地裂之后,统统收了回去。
“不要小看古代种啊混蛋!虽然我的老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法师,可我死去的老爸却是一个很可怕的狂战士哟!”
把满是汗水的手心在衣服上擦了擦,我拖着大刀冲向红衣骚包男,借着将刀插在地上的力量凌空飞起,一脚揣在他的小肚子上,生生将他踢飞了十几米远。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好了,玛丽,女,十九岁,身份为古代种和狂战士的混血,兼任乡下杂货店老板。也许你会觉得像我这样柔弱的少女却拥有金刚一样的怪力是在作弊,可是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要埋怨的话,就埋怨金手指去吧,骚包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