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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男主第一视角 圣斯白爱夜 ...


  •   一见钟情?
      是疯子才信的神话。

      没遇见夜冰之前,我只当是三流小说硬凑的烂梗,是少年不知愁的矫情。

      一眼万年?
      是弱者的自我催眠。

      可对夜冰,我越过她的眼眸看见了命运的底牌。看见她笑,看见她哭,看见她牵着我的手走过春夏秋冬,看见她老了以后满脸褶子骂我老东西。

      两种玄学同时砸我身上,未免太离谱。

      十六岁那年,情窦初开,我像个没救的、彻头彻尾的傻逼,对着一陌生姑娘的照片像发了病。

      那天雨下得跟天漏了似的,雨水把那张照片浇得稀烂。
      她的脸在纸褶子里变得支离破碎,可邪门了,越是碎,眉眼、巧鼻,双唇,越清晰得像刻进了骨头。

      我不服气。
      凭什么有女孩子有这般大能耐?

      我连她活人都没碰着,就这么连皮带骨地对她一见钟情了。

      所以,哪怕她的声名在校园无处不在,我也咬着牙,像个断了七情六欲的苦行僧,硬憋着没去堵她。

      但我骨子里又贱得很,想让她知晓我的存在。

      我清楚凭这张脸,在女生堆里绝对是吃得开的香饽饽,讨女孩子欢心是顺手的事儿。
      但没用,我觉得至少对那姑娘来说,这点资本远远不够。

      我开始像个疯子一样刷题,逢考必第一。没别的意思,只为把我的名字变成魔音,强行洗脑她的耳朵。
      最好让她不管去哪,都能听见我的大名在炸响。

      整整过了一年,又是六月六号,正赶上升学大考的头阵。
      学校有女生跳楼了,她坐在楼顶风口上,被人泼了一身脏水。

      我心跳飙到一百八,一路火花带闪电杀上天台,终于逮着了那个有天大本事让我中了邪着了魔的真神。

      最先入眼的是道纤细的背影。她左手两指间捻着根细长的烟卷,我歪着脑袋斜眼儿打量。

      妞抽烟的架势太绝了,够烈,够辣。
      整个儿一风情万种,闪闪发光,看得人想使坏。

      视线撞上的一秒,我只能说,她真够牛逼的。因为对着她那张活生生的脸,我又一次一见钟情了。

      这事儿要是漏了风声,招牌不就砸了。

      可我这人天生没骨气,一副春心荡漾的死德行真想好好探探底,她这股子认真劲儿到底能钻多深。

      那天我美滋滋地琢磨,高低混个好友位套套近乎。
      结果这姑奶奶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劈头盖脸问我从天上摔下去爽不爽。

      我闭了嘴,把场子留给她。本以为要听大彻大悟的鸡汤,没成想妞路子野得很,干脆用肉身试法给我上了一课。

      烟灰烫伤肌肤时,皮肉滋滋作响,痛感钻心。我牙关咬死,愣是一声没吭。

      她凑得极近,近得我把她五官的每一小细节描进眼底。

      操,绝了。
      这小疯子,何止让我上头,连魂儿都给她顺走了。

      要么她被我驯服拿下,要么我痛快把自己献祭给她。

      三十天一到,我亲自把这个念头连根拔了。

      妞压根没把我放心上,光兼职就把时间榨干了。

      端盘子手一滑,一碗汤全泼我哥们儿脚上。大几千的限量版,当场报废。
      我第一反应可没想着掏腰包装大爷,反琢磨着就她的死工资,赔完鞋下半月喝什么风。
      我兄弟真没客气,一分没少要,让她赔了个倾家荡产。

      后来她三天两头换兼职,跟走马灯似的。也是神了,她去哪儿打工,哪儿就得出点幺蛾子,还回回让我给逮着。

      去车行,扎爆顾客轮胎。去高档餐厅,把镇店的古董花瓶给砸了。去水族馆,把过滤系统给干炸了。
      眨眼功夫背了一屁股还不清的窟窿。

      但妞心是真大,半点不带慌神的。
      在学校照样横着走,怼天怼地怼空气。吃香喝辣一样没落,小日子过得滋润。
      照样对我一副死活看不上眼的臭脸。

      可我没法淡定了。校外不三不四的个个盯着她流口水,不是送花请客,就是砸礼物砸钱,花样百出。

      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每天像个变态一样暗中摸排那伙混子的底细,生怕哪个瞎了眼的真把人给忽悠瘸了。
      得,我不装了,直接出手。

      说句不打折扣的实话,那天我手心汗淋淋。

      谁乐意跟一素不相识的十七八岁毛头小子同吃同住。
      偏偏她同意了。

      她不扭捏作态,没虚头巴脑的形象包袱。

      成天套着件松垮的居家服,脑袋顶上随便糊弄个朝天丸子头,手上啃着个水蜜桃,冲着沙发上耍游戏的我甩了句:“线面,给我做。”

      纯纯主子使唤奴才的口吻。
      可我贼吃这一套,越看越觉特招人稀罕。

      我爱死她完全不拿我当外人的劲儿,好像打从骨子里就觉得,我是她自个儿的人了,使唤起来天经地义。

      说句掏心窝子的,我一身厨艺全是被她逼出来的。

      特色面啊,水晶包啊、酒酿红豆沙啊,只要这祖宗随口念叨一嘴,我哪怕把厨房炸了也得给她变出来。
      想当初我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油瓶倒了懒得扶的主,现在颠勺比打游戏还溜。

      牛奶浴给她泡了,大牌衣服任她造,钱全让她霍霍光了。

      我寻思着,只要我把心掏干净了供着她,她总能把日子过得舒坦,像个人样。

      直至我头一回撞见她自毁般把自己窒息浴缸内,我整个人傻眼了,手足无措。
      把她一把捞出扛回被窝,用体温焐着给她回暖。

      我终于看透,有的人表面风光无限,内心腐烂透了,流着脓。

      自打那天开始,我对她有求必应,眼里心里满满当当装着她一人。

      我以为我俩的关系能一直这么纯洁地耗到高中散伙。
      谁承想妞先一脚跨过了线。

      初吻是她主动的,嘴唇上沾着雨水的湿气,凉得渗人,像含了一口冰。

      挨了三个钟头的冷雨浇,寒气渗进了关节,浑身上下冻得直打摆子,换来了她这一贴。
      罪没白受,吃得值。

      交情算是馊了,变了味儿,可仔细咂摸,又跟以前没两样。
      妞还是没把我当回事,我依然是个自带干粮的备胎,还得感恩戴德。

      我是个追风狂,跟一帮狐朋狗友去跑山飙四轮玩刺激,疯脱了,在病床上瘫了一礼拜。
      一瘸一拐地回公寓,妞第一句话是“少他妈作死。”

      我太懂她没说完的潜台词了:再这么瞎搞,半夜三更还得我去急诊科捞你。

      妥了,这辈子算是跟机车彻底拜拜了。

      我这人最烦听人念经,讲一句我必怼出花来。但只要是她开口,我立马变成乖宝宝,末了还得赔个笑脸“你说得对”。

      而且我特乐意跟她逗闷子,不争输赢,纯粹图个乐呵。
      她一股子不服输的犟劲儿一上来,真把脑子转冒烟了跟我硬刚。

      等她词穷了,二话不说直接抡拳头。可不是挠痒痒,是实打实的铁拳往我肋骨上砸。
      我被打懵了不带躲的,心直犯嘀咕,哪天她真炸了,我这小身板扛不扛得住她一顿揍。

      这一年,她想怎么没王法就怎么没王法。天天把我当牛做马使唤,我没脾气地随她作威作福。
      一来二去鸡飞狗跳地混着,日子真过出了老夫老妻的腻歪劲儿。

      高三开学,我哥回国了。我妈待他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金贵。
      他私底下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多少有数。我妈发话不许掺和,我干脆当个睁眼瞎,省得惹一身骚。

      可妞跟我交底要弄死我哥时,内心当即咯噔一下,我的机会撞怀里了。

      我跟她摊牌,拿我当刀使,借机让我上位,做你名正言顺的男人。
      妞没兴趣跟我玩纯爱,只图一时爽。

      成啊,爽就完事,反正她迟早是我的,跑不了。

      人的欲望五花八门,爱欲稳坐头把交椅,□□勉强排个倒数第二,垫底的是尊严欲。

      那一年,我跟她翻来覆去折腾了无数次。能试的体.位,能尝的甜头,全被我们毫无底线地解锁、反复咀嚼。

      她不喜欢上面,懒骨头,扭动没两下便没了耐心:“换个姿势,我腰疼”。

      我顺从换,下一回合她又掐我肩颈:“你轻点”。

      我轻了,她又嫌“你是不是不行”。

      得嘞,这小妖精就是专门来讨债我的。

      事后惹火了她,我凑过去赔罪,伸手去抱。她推开,我不死心,再抱。
      推推搡搡了三个来回,第四次她没脾气了,随我搂着。

      妞儿嘴上功夫比我还生猛,虎狼之词一套一套的,张口就来,半点不脸红。
      她随便抛个媚眼,身子骨就特么先软了半边。

      我能认怂吗?
      死都不能。

      为了掩饰我没出息的德行,为了捍卫我可怜的爷们儿的尊严,我只能死死绷着脸,硬挺着装没事人。

      她多贼一人,看穿了我的外强中干,不说破,憋着乐。

      不吹不黑。
      她越硬,我越想掰。她越冷,我越想捂热。她越端着架子,我越想把她逗破功。她越甩臭脸,我越想厚着脸皮贴贴。

      我爱极了刀尖舔蜜的小日子,痛并快乐着的幸福,只因有她在。

      我从不信人心。太软,太善变,太经不起博弈桌上的风吹草动。
      我只信筹码,信利益,信自己能掌控的局。
      单单对她,我把攒了半辈子的底牌全推上了牌桌,赌她会为我动一下的奇迹。

      奇迹不会发生。
      她的双眼盛满了她阿姐的影子,盛满了血淋淋的真相,独独没有装下我。

      为了挖家族的陈年旧账,为了翻她姐被篡改的尸检报告,为了搜集我哥的罪证。
      我不记得被我妈训过多少回,抄烂了多少遍家规,跪了多少天的祖宗祠堂,挨了多少顿带刺的藤条。

      只要她有一步进展,皮肉之苦就受得不虚。

      可我拿半条命换来的,却是永远地弄丢了她。

      明明把心掏出来捧给她了,明明费尽心思想把她留住,明明变着法儿让她感受我的爱了。
      结局还是烂透了。

      海风凛冽,骨灰入水的一刻,我被隔在了三尺之外。
      一句“逝者为大”,成了我和她之间最后的界限。

      她说过,要把自己还给海。
      海是自由的,不像她这一生,被太多东西绑着。

      海风吹干了眼泪,我笑不出来。

      她乘风自由了,我被困住了。

      工作人员递给我一张字条,上面只一行字:「爱上我的代价是永失我」

      我晓得她没开玩笑,是认真的。
      她这辈子就没让我赢过,连死也要强压我一头。
      我偏不如她意。

      三更半夜,趁着四下无人,我纵身跃入了海。
      我向她发过誓,敢惹她流泪,我拿自己赔给她。
      吐个唾沫是个钉,我绝不赖账。

      以前总觉得,我的死法要么是寿终正寝,要么是年少太作把身体搞废了,老了被一身病痛拖死。
      从未设想过会为一姑娘殉情,太俗太扯淡。

      可我就是离了她活不了的俗人,俗得义无反顾。

      闭上眼本是一了百了,最折磨人的是被强行拽回人间,在少了她的世界里孤独地苟活。

      我无数次哄自己,要为了她装模作样偷生,可心不争气。
      时常梦见她,冷着脸连名带姓地刺我:“圣斯白,你这个骗子。”

      梦里有她的温度,我就当个缩头乌龟,死活不肯醒来。

      发小实在看不下去,连着骂了我一周,把我骂回了神。
      我老实了,开始按时吃药,一把一把地吞。

      病好了吗?
      鬼知道。反正她不怎么入我梦了。

      后来,我顺了父母的意,按部就班地去上学,掌管家族企业,披上西装,活成了一个挑不出毛病的正常人。

      大一岁末,我惹上个红透半边天的大腕儿,大我三岁。
      脾气冲,和我的妞有一拼,但不是她。

      追我追得太高调,绯闻吵得沸沸扬扬,把我的名号送上了热搜榜一。

      校园四处是成双入对的小情侣,我偶尔会犯贱地想。
      要是我们一直爱下去,大约也会沦为俗套风景中的一员。

      她断不会陪我腻歪,定是我死皮赖脸缠着她,朋友圈天天打卡刷屏,把这座城市的朝朝暮暮晒个遍。

      日子就这么在我做白日梦、看海和瞎忙活之间,一天天混过去了。

      那三年,唯一的生存之道,是如何用这副空皮囊,去撬动不属于自己的金山银山。

      娱乐公司开张时,我心神没搁上面,全权扔给了潘峰打理。
      这孙子就好一口,三天两头攒局,把公司十八线糊咖与半红不紫的小鲜肉凑一块儿瞎混,美其名曰团建,实则喝酒蹦迪。

      他前前后后call了我八百回,我全给推了,乌烟瘴气的夜场去了纯属找罪受,没劲透了。
      唯独一回脑子抽风去了,撞见了在我世界“死”了整整三年的妞。

      认出她,不需要大脑反应,是融进我血液里的本能。

      哪怕她咬死不认,哪怕她装得像个陌生人,我胸腔里狂跳的心疯狂叫嚣:别装了,你就是我的妞。

      我曾怀疑过她的死亡是一场骗局,可当年的证据链太完美,完美到我自己信了她不在人世。
      无所谓了,旧账一笔勾销,反正人活生生出现在我的世界。

      我拿出了高中时代无赖劲儿,死缠烂打追着她,使尽下三滥的招数,非逼她把伪装扒了不可。

      我拿不准那天我在场是她计划外的意外,还是她故意设的局,顺理成章承认自己是夜冰。

      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的妞终于杀回来了。

      对她的渴望不再藏着掖着,只要一逮着机会,我就往她的生活横冲直撞地刷存在感。
      没法,一碰她整个人就烧起来。

      兜兜转转,我终于见着了跟我神似的野男人。
      一个半老的男人,五官没长歪,论骨相远没我吸睛,更没我有范儿。

      这么一盘算,我的赢面大得吓人。

      妞重度颜控一个,她生得祸国殃民,能压得住她的男人,必须得是个极品中的极品。

      我没把他当盘菜,毕竟他构不成威胁。

      我对他威胁可大了去了,他动我的公司,搞我的家族企业。
      逼得我把二十多年没吃过的苦全给补齐了,累得跟条狗一样。
      苦中藏甜,我享受得很,乐意得不行。

      潘峰看我非要一条道走到黑,苦口婆心地劝:“算了吧,真干不过他的,放手也是条活路。”

      我摇摇头:“她是我的。从里到外,从头到尾,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
      偏偏就是她,别人还真替不了。

      这个观念,从我见她第一眼就定死了,生了根般长在骨子里。

      潘峰盯着我,像看个怪物一样说我疯了。

      我这一生,争过、抢过、赢过、输过,从没为谁疯过。

      她不是吹牛逼的战利品,不是可以拿来炫耀的资本。
      她是我的命,是我活着的指望。

      就像狼护崽,鹰守巢,我守她,天经地义。

      所以,哪怕我名不正言不顺,上赶着当个见不得光的小三。
      但我办事、护人的做派,绝对比占着茅坑的正宫还要像正宫。

      我借了公司她朋友的名头,轻轻松松把她弄回了国。

      那一夜,求仁得仁。
      水乳交融的一瞬,涌上的只有悲凉。

      一千多个日夜,她依然还是两把骨头,瘦削得硌人。

      真想揪着她父母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养闺女的,把自己耗成这副鬼样子。
      一个人扛着遭了多少罪,熬过了多少至暗时刻。

      那晚我折腾这一出,存心是想给老男人上一课,让他睁大眼睛认清楚,谁才是多余的寄生虫,谁才是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

      得,又让我给办成了。

      两人当场吵崩了、闹翻了天。
      虽然我没落着好果子,挨了一通训,好歹她是向着我的,值了。

      狗男人不死心,直接在微博上高调官宣,把我的人摆上了台面。
      他这招够毒的,摆明了是挑拨离间,看我和她狗咬狗。

      真让他得逞了,我们小吵一架。
      我没逼她,给她时间去剥开自己的心。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等期限一到,不管她想没想通,我都绝不会轻易松手。

      在她认清自己心意的节骨眼上,给我砸了个晴天霹雳。

      我哥没死。
      等于告诉我,我妈瞒了我整整二十多年。

      我妈打小一直纵容我,自从我回国上学,栽在一个人身上,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忤逆她,她眼里的光变成了失望,变成了恨铁不成钢的叹息。

      可她疼我的劲儿,一分没打折。

      我随口说句馋了,她照样去厨房给我忙活。我病倒住院,她守着我熬了一宿没合眼。

      她纵我疯,纵我闹,唯独夜冰是她碰不得的逆鳞。
      我理解作为母亲的顾虑。

      可那天我从我哥口中得知真相,得知我父母跟那老男人联手给我下了套,就为了逼我放手。
      那一刻心是真疼,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整个人冻透了。

      我知道我妈心疼我,怕我重蹈覆辙,怕夜冰再毁了我一次,怕我为了她再扒一层皮。
      所以她不惜以决裂为代价,也要替我把念想掐死。

      但真正把我往死里伤的,是我女人。

      我从没想过自己是她精心围猎的猎物。更没想过,她从头到尾是一场骗局。

      明明才刚雨过天晴,明明求婚的戒指刚拿到手,明明日子正向着光亮处生长。
      结果一切是假的,直接把我打回原形。

      我心不甘,又恨又恼,恨不得亲手宰了还惦记着她的傻逼自己。

      她主动找我服软认错,说没触动是扯淡。
      可我当时犯轴,赌气加上死要面子,愣是没松口。

      次日,她订婚的惊雷砸脸上了。
      行啊,她官宣一次,我搞黄一次。她结一次,我毁一次,说到做到。

      朋友急得跳脚:“你再这么轴下去,她可就真成别人老婆了!”

      我扯扯唇角:“从我十六岁喜欢她到现在,心就没偏过。这辈子,我非她不娶,也非她不爱。”
      “她这一生,只能嫁给我。其他男人,想都别想。”

      结局是,我们去了民政局,把名字写在了同一本证上。

      一切是我发疯,是我死皮赖脸,她终究还是没逃出我的手掌心,或者说,我是没逃出她的掌心。

      我从高中就爱她爱得发疯,这份疯劲儿,这辈子都治不好。

      爱一个人就是要当疯子,全世界都说她不好,我就觉得全世界瞎了眼。
      因为有的人,光是站在这儿,就tm碾压了全世界。

      我愿耗尽一生去守候,只做她一个人的天。

      证领了,欠她的风光婚礼还悬着。
      具体细节我没谱,她定调子我跟着。

      总之,一切听从老婆安排,我负责掏钱出力。

      圣斯白爱夜冰,无人不晓,无人不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男主第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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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正文完结。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