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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新旅 两人一鸟的 ...
不过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多久,树杈就开始猛烈地晃动了起来。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肉香味儿飘了过来。
桃仙人端着个铁盆,里面是满满一盆的土豆炖牛肉,他另一只手拿着个大勺子不断地敲击盆边:“吃饭了,还不下来是想什么心思呢!”
说完他直接踹了一下树,震得叶子都掉下来了:“你小子伤心也伤心过了,别装相了,再不下来我就把你吊在树上吊一天。”
怎么说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关心人的方式了。
就是没人喜欢。
昔合被震得脑瓜子都摇匀了,一个俯冲叼他脑壳,桃仙人往后一退,然而昔合预判了他的预判,一个回旋身子一翻精准打击。
桃仙人:“什么飞天老虎钳!”
昔合面对这位师祖可是半分好脸色没有,往日对他的仙风道骨的滤镜全碎了,在她看来这家伙就是个神棍。
桃仙人用手嫌弃地挥了挥:“去去!”
沈燃直接从树上跳了下来,震了半米高的灰。再加上之前踹树掉下来的叶子,这盆牛肉的干净程度也不比洗澡水好多少了。
昔合看得连连摇头,桃仙人养孩子也太糙了,怪不得沈燃这么想回家。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沈燃并没有嫌弃,居然就这么盘腿坐了下来,桃仙人从袖子里跟变戏法似的变出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和一双筷子。
沈燃接过来就开始干饭,看出来是真的饿了。他干饭干到一半,突然两眼一翻直挺挺倒在地上。
“怎么搞的?”桃仙人连忙扑上去试他的鼻息,一点气都没有,他又扒拉他胸口,也是没有一点起伏。
“死了????!”桃仙人不敢置信,他一会看着饭盆一会看着死了有一会儿的沈燃,发现了罪魁祸首——这树叶是有毒的。原本黑黢黢的他没看清,这下完全看出来了,这树是一株毒树,正儿八经林子里都遇不上一颗,恰巧被沈燃碰上了。
这小子也够倒霉的。
桃仙人唉声叹气,苦中作乐地想,正好人死了红线也就不作数了,也算是因祸得福了。他准备回地府再找沈燃的魂,打算把沈燃的尸体抱起来就地埋了。
他刚一把把沈燃抱起来,就看到沈燃睁开眼,一脸得逞地笑,张嘴和射豌豆似的把嘴里的沙子全吐了桃仙人一脸。
昔合:哦,原来不是不在意,而是暗搓搓憋坏水儿啊,这小孩。
桃仙人震惊了,颤抖了,大概没想到这家伙整了这一出,脸上的表情是五彩纷呈,直接拿袖子抹了一把脸,把沈燃翻过来,扒下他的裤子就对着他白花花的屁股一顿好打:“我让你吐!我让你吐!我把你屎都打出来!”
昔合立在一边,权当欣赏戏剧了。不得不说来这么一下,原本黑漆漆的林子里好像也有了那么一点温暖的人情味。
桃仙人打累了,按摩着打红的手掌坐在一边:“我们得走了。”
“你不是住得挺舒服的吗?我看你就留下来呗。”沈燃捂住屁股站起来。
桃仙人目不斜视,仿佛被讨厌的人是他自己一样:“我倒是想多住几天,不过嘛,这里到底不是我们的家,咱们当客人当久了,也是会招人厌的。”
沈燃没吱声。他知道这是桃仙人维护他,所以没直说。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他被人欺负住不下去了。
“我们现在就走吗?”
“当然咯,我把他们厨房都掏空了,多吃点好上路。”
“你没和他们告别吗?”
“无根之人,四海为家,可不兴告别这种东西。”
沈燃有些犹豫,桃仙人摸了摸他的脑袋:“怎么,舍不得舒服日子了?”
“倒也不是……”沈燃回头看了眼巍峨的离宫,那里并没有什么可以让他留恋的地方,所以他是在犹豫什么呢?
“修仙者都是修天地之灵气的,幕天席地,四处流浪,除妖济世,是我们那一辈子的修行之道。”桃仙人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要害怕流浪,只要你走在路上,你就永远自由。这可比什么金屋银屋重要多了。拿什么我都不换。”
“走吧。”桃仙人对沈燃伸出手。
沈燃牵上他的手,昔合飞到沈燃的肩膀上,两人一鸟的新旅程就这样开始了。
春去秋来,不知不觉沈燃逐渐长成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郎。桃仙人对他倒是不错,昔合看着他把白玉京的修行术法都一一传授给了沈燃,如今沈燃也是个能使得一手好剑被凡人称上一句“仙人”的修仙者了。
虽然长得人模人样,沈燃恶劣的性格还是一点没变,只不过他现在更会伪装自己了,倒是能骗过不少不了解他的人。
昔合看着沈燃的成长,也不禁有些唏嘘。同时她也开始担忧起了自己,这里的几年又不知道是她时间线上的几年了。谢婉枝和未来的沈燃还在那里守着她的身体呢,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
通过这几年,昔合真正明白了这里并非是幻境,而是轮回镜真的让她回到了过去。如此一来,她既要小心不改变历史,又要担心自己也是历史中的一环,什么都不做反而会改变因果。
不过想太多也没用,还是顺其自然吧。
昔合梳理了几下自己的羽毛,又开始了每天必有的唱歌功课。只是她刚唱了几句就被沈燃大手一挥捏住了嘴巴:“你唱得真的很难听,还好你不是人,不然早被人打了。”
昔合气得叨了沈燃一嘴子。
讨厌!果然还是最讨厌!
-
星璇是第二次受小姐之托出门了。每次只要她一出门,四周的人都会纷纷投来羡艳的目光。无他,星璇双丫髻上插着的海珍珠和绣鞋上的碎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任谁看了都知道是从江南巨富杨府出来的下人。
据说杨府的黄金珠宝像沙石土砾一样堆在地上任人踩踏,连主子的夜壶上都镶满了翡翠珍珠。其财力可敌一国。
星璇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但是她已经换上了最朴素的装扮了,无奈还是和这些平民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在她看来最贫贱的装扮都已经是平民成人礼时才会穿一次就收藏好代代传承下去的礼服了。她作为一个下人,和这些起早贪黑的老百姓之间的物种差距估计比人和蛆虫的差距都要大。
星璇自然也是享受着这些目光的。她原本的家庭也不算好,只是她幸运地被卖到了杨府,从此过上了比一般富贵小姐都要享乐的生活。她越是对比这些穷鬼,越能感受到自己身份带来的优越感。
而且她也从来不把自己当下人。
比如现在小姐让她买些蜜饯回来,但不知道具体价钱的小姐总会抓一把金叶子给星璇。而星璇明知道真实的价格却从不提醒小姐,自顾自买着最便宜的蜜饯,把剩余的钱全吞了。在星璇看来,小姐人傻钱多,德不配位。身为富商之女居然和下人平起平坐,一点身份尊贵都没有。还屡屡纵容下人犯错。
星璇觉得小姐真是好命,这种猪脑子心还像团烂糊面团一样,身体也弱,如果是小姐被卖到外面,凭她那点脑子,早不知死在街头哪儿了。
星璇在心里这样想着,莫名地对小姐就有了一种高傲的优越感。是啊,小姐只是命好,她哪点比得上我呢?还有她那个未婚夫,是什么探花郎,长得那么俊,笑起来像是画上的人走了下来一样。凭什么好的都让她得了?
星璇嫌弃地跨过有水洼的青石路。如果不是小姐让她来,她怎么会愿意来这种地方!又脏又挤人又多!但等经过水面时,她还是忍不住朝水坑里看了一眼。肮脏的水洼倒映出一张闭月羞花的脸——确实有倾国之色,比起只是眉目清秀的小姐来不知道要高了多少个档次。
星璇有些得意于自己的美貌,她仰着脸走过街道,却意外看到小姐的未婚夫,被称作李三郎的男人正鬼鬼祟祟进了一家店铺。那店铺看起来黑沉沉的,也没有名称和招牌,反而用着布帘紧紧地盖着,像是在掩藏什么。
这家伙在干什么?马上就要同小姐成亲了,现在去这种地方是有什么阴谋吗?
星璇脑子里想过一万种可能,在她的想象中探花郎一会变成了邪恶的妖怪一把把小姐抓住吃了,一会变成了淫邪的歹人,合伙那个黑店店长一起把小姐卖到青楼,一会又变成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成亲后就败光了杨家的财产,还对小姐又打又骂,让小姐在大冬天洗衣服挣钱养活抽叶子的他。
星璇越想脑壳越冒烟,岂有此理!再怎么说小姐也是压在她星璇头上的人,就算是算计小姐也得是她星璇来算计,哪轮得到你这个鸡毛东西!
星璇转身去了一趟成衣店,换上一身粗布衣,首饰也全摘了,又去胭脂铺子把自己化妆成一个长着一颗大黑痣鼻歪眼斜的女人,在头上抹了几把灰,把光滑的发丝变得乱糟糟的,手也黑黢黢的,这才也进了那家店。
星璇进到店里面,店内光线昏暗,只点了几根蜡烛,四面的柜子里摆满了瓶瓶罐罐,但星璇实在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只是感觉上觉得这些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要买什么吗?”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星璇一跳。
星璇定睛一看,是一个少年郎,一身白底水蓝色花纹的轻衫罩在身上,显得脸水灵得像一把子能掐出水的小葱。他长得像尊小观音瓷像,额间也有一点红痣,也长得像木刻的人偶,好看是好看,就是哪哪看着不像人,盯久了容易起鸡皮疙瘩。少年郎的肩上还站着一只鸟,淡黄色的羽毛,脸上两团腮红,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像个死物似的。
星璇壮着胆子走上前,咳嗽一声缓解紧张:“我是受到朋友的推荐来的,说是你们的东西很好。”她说得模棱两可,显得好像自己很了解这家店一样,其实她心里也打着鼓。要不是为了小姐,她早八辈子跑了。
她现在抛出了一个话题,她在等对方接下她的话题。
“哦?是哪位朋友?”年轻的店长问。
星璇呼出了一口气,她就等着这句话:“他姓李,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
店长又长长地哦了一声,眼珠子一转:“我知道。他还没走呢。”
星璇眼前一花,店长已经站在了她身前,阴恻恻地笑:“你不看看你身后吗?”
【小剧场】
沈燃:新鲜的活人,玩心大发!
昔合:我鸟都不鸟你jp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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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新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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