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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   给伤口止血,离开现场,抢劫,灭口,换装,住进不必登记的无照小旅店。整个流程一气呵成,熟练得如同从未中断过杀手这个职业。
      南希尽量放松地平躺在床上,免得对外界过于敏感的反应令她的伤口再度渗血。
      天知道这是柔术第多少次救回自己的小命了。
      南希看着泛黄而且遗留着干涸水渍的低矮天花板。
      这又是第多少次命悬一线地被人追杀,狼狈得像条土狗?
      可这次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仇杀,不是泄愤,不是向裴罗嘉挑衅。对方真是为了杀她而杀她。
      真荒谬,这一世的南希连鱼都没杀过,却有人想杀她。

      那个人出招时的速度、一举一动所具有的“势”,只有组织里最顶尖的高手才拥有。
      如果不是用柔术挪移了心脏,如果不是自己可以反关节给这穿透性的创伤止血,如果不是经常受伤所以学会了怎样处理内脏出血的情况,如果自己真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平常人世界里的十七岁小姑娘而不是隐藏在人群中的杀手,她此时已经被杀死在漆黑的小巷里面。
      甚至根本无须多想,在自己十余年如一日的伪装下,自己认识的人当中有能力给自己带来致命危机的人只有一个——侠客。
      侠客的敌人不会为了一个都不知道的普通小姑娘出动这样的高手,而且从刺杀自己的人表现出的蛛丝马迹来看,杀了她似乎是有人特意拜托他为之。
      最主要的是,如果你没有在我出门前流露出杀意……侠客,今天你反常地流露出了急躁的情绪,虽然只有一瞬,倘若发现不了岂不是愧对了自己用几十年练就的观察力?
      假如你可以像平时一样将那些黑暗的东西滴水不漏地藏好,说不准我真的死定了。

      一周后,踏出那所小旅馆的不再是黑发黑眼的少女南希,而是有着火焰般短发的俊朗少年,凯。
      不管是不是侠客想杀她,她都已不能再用南希的身份在这座城市生活。
      闲暇时看的穿越小说里面,一票票主角们前仆后继地在穿越后的世界里翻江倒海大展拳脚,相比之下,自己这样死心塌地的窝在一个小城市、能宅在家里就绝不出门,是不是太缺乏上进心了?
      既然已经有家不能回,不如去见见丽莎,顺便游历一番异世界的大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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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丽莎来信时,说是马上就要和同伴启程前往一个叫做阿奇达拉的古文化遗迹……”
      南希,也就是现在的凯,坐在某辆正前往人迹罕至的古老小镇的长途大巴上,手肘支着窗棂,托腮望着窗外越来越荒芜的景色。

      一拳撂倒面前之前推销一堆破烂不成转而掏出刀子打算抢劫的猥琐男人,凯屏蔽掉周围面黄肌瘦的原住民绝称不上不友好的视线,走进森林边缘唯一小镇上的唯一商店。简单做了些补给,红发的旅人孤身进入了古语中被称为阿奇达拉的辽阔森林。

      裴罗嘉对于内部杀手的培训是非常全面的,野外生存自然也是必修课之一。在C级升B级的升级审核中,南希领到的过关任务就是杀死某个躲在非洲某处原始森林深处已经整整三个月的黑手党叛逆。
      和职业杀手相比,类似目标这样的门外汉对于南希的杀伤可能性趋向零,但对方凭借着逃入森林前就做好的种种陷阱和布置,南希不得不和这位狡猾的前黑手党二把手在密林中玩了将近两个月的捉迷藏。
      追杀、奔袭、隐匿、伪装,野兽的诡诈与凶狠在这场生死的较量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当那个在意大利叱咤风云近二十年的男人在南希手中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眼里面除了怨气和无奈,居然还有点欣赏。是啊,为了锻炼自己的野外求生能力,南希自从进入森林就没开过一枪,这种明目张胆地通过放水来锻炼自己的做法,估计也只有在升级任务中才会被组织所默许。
      而现在,那两个月中学到的东西全部派上了用场。
      危险的植物,危险的动物,危险的沼泽。这些或许还不算什么,但一些诸如可以绞杀大型猛兽的藤蔓植物、会发出震耳咆哮的食人花、酷似独角兽但长着獠牙吸血为食的神奇生物、湖边和鳄鱼共眠的通体青皮的绝色美女,让南希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正置身魔法世界一般。
      虽然在普通人的世界中南希对猎人这个职业也有所耳闻,却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允许猎人这种非常人存在的世界究竟和她原来生活过的世界有何不同。
      森林里的这些神奇生物,就是传说中的魔兽吧?
      那么以后猎取动物作食物要更小心才行,电视里不是说过吗,很多魔兽的血液都是有毒的……

      就连南希也不知道丽莎所说的阿奇达拉遗址是不是真的在这座原始森林之中。她曾借助网络查询过“阿奇达拉遗迹”这个关键词,结果没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如果不是突然想起“阿奇达拉”与市图书馆里某本神话故事书中记载的“诸神森林”有着相同的名字,南希也不会想到跑到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来碰运气。
      事到如今,她只是希望丽莎没有写错地址或者杜撰出某个地名晃点自己可怜的妹妹……而且距离收到那封信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她甚至不知道丽莎是否已经离开。
      在森林里没头没脑地转了将近一个月,南希很运气地找到了一处类似书上描述的阿奇达拉遗迹的小土丘。但是当她找到这里的时候,此处显然还没有被开掘过的痕迹。
      唉……南希叹了下气,丽莎不在这里,找到遗址有什么用?难道真是她想错了?
      由于天色已晚,南希决定明天再出发离开森林。
      在土丘的背风处搭起帐篷,拾柴点火做饭。当第一缕烤肉的馨香开始弥漫的时候,整个森里已经陷入漆黑的夜色。各种高度的植物以浓密繁茂的枝叶完全阻隔了月光和璀璨的星空,只有南希升起的小火堆给土丘的一角带来微弱的光亮。
      南希正要拿起架在火上的肉串,某种预警或说是直觉忽然击中了她。不动声色地把烤肉放回原处,左手扶着腿上枪套里那把从某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抢劫犯手里弄来的手枪,右手抽出比匕首略长的猎刀摆出戒备的姿态,在黑暗的环绕中闭眼凝神,动用每一个感知细胞搜索着空气中的异常。
      是错觉?南希皱眉感受了一会儿,一无所获。可是当她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瞳孔一缩。
      在她的对面,隔着火堆,坐着一个穿着斗篷的人……南希之前却一点也没察觉到他的到来。即使是现在对方就在眼前,也依旧没有一点存在感。
      比那天那个捅了自己一剑的人还要强。
      南希愈发戒备。

      “咳咳,不必紧张,我不是坏人……”大概是感到了南希这边的紧张,对面的人赶紧出声,顺手掀开了兜帽。
      兜帽下面,一张胡子拉碴的脸正对着南希友好地笑着。男人看起来大约三十出头,眼睛明亮有神,脸部线条明显,虽然一副邋遢的样子,给人的印象却是坚毅和干净。强大且纯粹,南希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
      见对面的红发少年仍不停地打量自己,对方很自来熟地自我介绍,“我叫做金,遗迹猎人。你是冒险者吗?能独自深入到这里,很了不起啊。”
      猎人?自己在城市里住了十多年都没遇上一个,结果一进森林就碰上了?这也太……“我的名字是凯,算是冒险者吧,来这里是为了找人,可是好像选错了目的地,所以明天就会离开了。”
      “在这儿找人?一定挺不容易的吧。我是为了阿奇达拉遗迹而来,等到在森林外待命的发掘小组领好装备,这里就要正式被保护起来了。”
      发掘小组?好像……丽莎就是干这个的吧?保护鉴定挖掘文物的工作者。南希一下坐直了,“发掘小组的成员也都是猎人吗?”
      “那到不是,发掘小组的成员都是普通工作人员,所以才需要我护送进来。前期的保护工作已经做好,工作人员的跟进倒也不急。……你要找的人是发掘小组的?”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你知不知道那个发掘小组里面,有没有一个叫做丽莎·西梅内尔的女孩?”
      “唉?”男人毫无形象地挠了挠头,“小组里面是有几个女孩子,但具体叫什么我也不知道。不如这样,明天我回镇上接应发掘小组的人进入森林,一起去接他们怎样?”
      “也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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