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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林嫣婚礼上的宾客,不仅仅是家属与朋友,还有部分是生意上往来的人士。林女士作为大公司总裁的秘书,认识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就算她辞去秘书职位,仍旧有不少名流巨商参加她的婚礼。更何况她的新任丈夫是美国一家大企业的总经理,她的家族也是一个书香世家,参加这样的婚礼也不算有失身份。

      “林姐,恭喜你!祝你和Mr. John白头到老!今天父亲不能亲自来参加你的婚礼,他交代我替他送上他的祝福。”

      林嫣的心一颤,眼眸闪过复杂的目光,快得令人无法捕捉。

      “谢谢你,小轩!也替我对师兄说声谢谢他的祝福。”林嫣极力控制自己的声音,不让人发现其中的颤意。心中无可抑制地一阵抽痛,同时带着一丝解脱。

      “小轩,这是我的儿子,林尔诺。诺诺,这是我大学师兄的儿子,雨轩,也是虹天集团的林大公子。”

      此时此刻,林嫣都不知道该如何理清那复杂的情绪。是无耐、心酸、害怕,还是各种不知明的情绪混合在一起,最终只留下抹不去的苦涩与愧疚。就让一切都埋藏在心底吧,这是最好的结果。不要怨妈咪,诺诺!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最亲爱的儿子。

      “你好,诺诺!”林雨轩微笑地看着眼前俊美的少年。就算看惯了俊男美女,都不得不赞叹一声,这个少年是上帝得天独得厚的杰作啊!(某仙:林大公子,你是神算吗?这样都被你知道,林大少的不凡英姿的确有上帝的一份功劳。至于这上帝是不是那上帝,大家继续支持本文就知道)

      眼前的少年,没有男子的那份冷硬,也不具备女子的柔弱气质,那是一种偏向中性的美。当然,这绝对不是时下那些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分不清性别的少男少女。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不会令人有违和感,也不会使人别辨错误他的性别。纵然他还是处于青春期,但也没有女孩子的柔美感。大部份十五、六岁的少年,脸部轮廓都不是特别明显,然而这个少年却轮廓分明,看起来有一种水墨画的感觉。不是鲜艳明亮,也不是黑白分明,更不是灰暗无色,那是一种融合了清新、淡雅和冷然的纯净色彩。不会使感到冷漠无情,也不会令人觉得热情如火。淡淡的疏离,有礼而不令人反感,同时也使人不过分亲近。

      这个少年根本不知道他自己有多大的魅力,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不知道当他捧着那束百合走进酒店时,造成的轰动有多大。那束花固然美得动人,然而捧花之人也毫不逊色,可以说花美人更俊美。

      这个少年怕是一个冷情之人。喜欢上他的人,注定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代价。但如若能得到他的温情,这人将会是世界上最幸福之人。有谁能令他敞开心扉,得到他的眷恋呢?得之幸,不得怕会落得一个伤心又伤身的惨痛收场。【注:这喜欢之人不单指爱人。】

      不得不说,林雨轩的确有当神算的潜质,看人一流。

      “林公子,你好!”在林雨轩评价着林尔诺的同时,林尔诺也打量着林雨轩。

      从林嫣一看到林雨轩时,林尔诺就注意到他母亲的不同寻常。他感受到林嫣不稳定的情绪,只是他不会追问原因,除非她自己想说。他看到他母亲在介绍自己给林雨轩认识时一闪而过的愧疚。他不想知道是甚么令她对自己感到内疚。只要她一直都是那个关心自己的人就行了,其他并不重要。

      林雨轩温文儒雅,有着淡淡的书卷味,与其说他是一位巨商之子,不如说他是一个书香子弟。他谈不上俊美,不过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二十多岁之人没有大多数时下年轻人应有的浮燥,实属难得,更不用说是生长在富贵家庭。

      是甚么样的环境造就出这样一位翩翩公子?当然,林尔诺不会认为他真的如表面那样无害。世界排名前十的大集团公子,无害?这样想的人脑子怕是被雷劈了,就算救回来,也是废物一个,不如赶快送到废物回收站,免得浪费资源,浪费空间。现在物价上涨,楼价狂飙,回收到废物站也算是对家人的一点贡献。

      林雨轩是一个怎样的人,林尔诺没兴趣去探究。一个好奇太多的人,很快就会变成死人。他不认为有必要与他有所交集,现在的生活够美好了,不必再锦上添花。

      可惜有时候,世事是难以预料的。未来谁知道呢?

      “诺诺,你帮我招呼小轩吧。妈咪去应酬其他宾客。小轩,招呼不到,勿见怪!”就让他们相处一下吧,毕竟他们……以后再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吧?

      “林姐,别这么见外!我也想好好了解诺诺一下。”

      温文有礼,稳重成熟,他真的只有二十岁吗?不过我的诺诺不比他逊色。林嫣挥去心中的内疚,自我安慰。

      “诺诺,今年十六岁了吗?看起来很成熟,想必很多女孩喜欢吧。”虽然林尔诺看起来很难亲近,但林雨轩就是有一种想靠近他的冲动。要知道与第一次见面之人谈这些话题是很失礼的,不仅有失身份,也有可能令对方反感。然而林雨轩就是不想客客套套地说些礼貌上的话。

      “还未到十六。女孩子吗?不知道。”林尔诺淡淡地看了一眼林嫣离去的身影,把目光放到面前之人身上。

      “过了这个暑假,上高一了吧。考上哪间学校了?”

      “嗯。华星高中。”选这间学校是因为它的环境是全市最好的。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委屈自己的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这点他从来都不否认。既然有能力过得更好,为何不去享受。

      “想不到,小诺是我的师弟。自从毕业后我都没回去看过母校了。”

      ……

      这场两人的对话,一个想拉近离,一个毫无感觉,有问必答,果然喜欢上林尔诺的人注定要先付出许多心血。当然此喜欢不是彼喜欢,林雨轩对林尔诺算是有好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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