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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我人生的第一篇小说 一篇写在1 ...

  •   接下来,我要放出我18岁时写的一篇小说,它很稚嫩,我也没有对它进行任何修改。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它,我放上来无非也是因为:我真的是个善于遗忘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再也找不到它的源文件。

      我打开源文件时,文档时间显示为2023年11月,也就是说我是在三年前写的。那时我应该在读大二,苦恼于数据库与人工智能之类的课程。我依稀记得当时还在忙碌大广赛的事情,和珊君、单君,忙得不可开交。

      在期末考试与大广赛的间隙中,我断断续续写完了这篇小说。现在回看真是一部相当糟糕的作品,寓意明显,对话直白,带着十八岁那年特有的用力过猛与青涩。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它很真实。为了保全这份真实,我不准备用现在的眼光和审美去修改它。如果有人看到,也不要嘲笑它的拙劣,因为我已经笑过了。

      我把它原封不动地呈现出来,我人生的第一篇小说,写完它半年后,我十九岁。那时我开始写人生中第一部长篇小说,也就是《退化笔记》。

      如今我21岁,站在这个时间节点回看自己的处女作,忽然发现自己从来没改变过多少。依旧喜欢让主角姓洛,依旧秉持那些天真的观念,甚至将它们安插在《退化笔记》中。

      人这一生写来写去,写的不还是那几个自己喜欢的命题吗,那几个反复追问自己的问题,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哲学。

      如果把它们搞懂了,这一生是不是也足够了?我一直在心中默念的那些词语,无非是伟大啊,梦想啊,挣扎啊,疲倦啊。但当我今晚看完这篇十八岁时写下的处女作,我忽然意识到答案在一开始我就给了出来。

      真正珍贵的只有你初涉世界时,一往无前的勇气。那将支撑你铸就伟大。

      原来退化中一个文明消亡的缘由,也早就在这篇小说中有了预兆。所以人思考的一直都是那些问题,我并不忌讳将它们暴露出来,因为我认为我写作的唯一优点,也就是真诚了。

      好啦,让我把这篇小说存档于此吧!

      《寻找伟大》

      “你需要找一份工作。”

      父亲对我说。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家,找到一份信差的工作。

      很快我领到了工作后的第一个邮寄任务。局长亲自交给我一大沓文件,同时还有一把黑色的手枪。

      “小洛,这次你送的东西很重要,务必把它们当面交给收件人。”

      我不关心要送的东西是什么。我的注意力在那把手枪上。

      和所有男孩一样,小时候的我有一大堆塑料手枪,我们在院子里排兵布阵,用不存在的子弹击中对方,然后大喊大叫着让那人出局。但现在我手上是把货真价实的枪,冰凉的、沉甸甸的。

      我很满意这份差使,它让我摸到了普通人可能一辈子也摸不到的枪,儿时枪林弹雨的梦复苏了。所以在局长说出“谁拒绝收件,就毙了谁”时,我没有疑惑,只是有些跃跃欲试。

      合格的信差不该问包裹里的东西是什么,但局长走时告诉了我。

      “是奖状,颁给最伟大的人的奖状。”

      伟大这个词对于我没有意义。我只是个小人物。

      我耸了耸肩出发了。

      这群人真有意思。在我心里世界上最伟大的人都已经死了,要颁奖只有去阴间。第一个人是一个作家,住在H县。

      我坐了二十七个小时的火车到了那座城市,它是个小县城,一条江从县中心穿过,每座桥上都有叫卖的商贩。

      县城里找人很方便,它就那么大,在高速公路上一脚油门就能掠过全境。你上一秒还喊着“H县到了”,下一秒就得懊丧地说“哦,H县过了”。

      我敲开了作家的门。

      “欢迎欢迎,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上门的信差了。”

      作家是个中年男人,五十多岁,很有名气。学生时代我经常看见他的书摆在橱窗的最中心,一大堆学生手中挥舞着他的书,兴奋地讨论里面的人物和剧情。

      “不用客气,这是我的本职。”

      我冷冷地说。

      我对所有作家有天生的敌意,因为我爱写作。当我面对很多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超越的作家时,除了钦佩,更多的就是嫉妒。

      所以有句话说得很好:我恨他,因为我对付不了他。

      我把证书从包里抽出来,递给他,说:“恭喜你,获得了最伟大奖。”

      “最伟大奖?”

      作家哈哈大笑,他打开证书,用文人特有的幽默眼神去扫视它。

      他嘴角的弧度消失了,变成一道僵硬的直线,接着又下垮,成为一条摇摇欲坠的拱桥。

      他合上证书,把它还给我。

      “什么意思?你不要吗?”我问。

      “是的,我不要。”

      “你觉得它配不上你吗?”心中的敌意让我添上了这句刻薄话。

      他的脸终于开始颤抖了,这之前他的表情总是平和的,有着志得意满的中年人偏爱的和蔼微笑。但现在他脸部肌肉痛苦地扭曲在一起,这反而让我有些后悔了。

      “我二十岁的时候从大学退学,我的专业是物理学,但我知道我爱的是写作。”

      他说。

      “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没有钱,也没有名气,这些我都不在乎,因为我有支笔就够了。只要我还活着,还能写字,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能难住我。”

      我倒是有些敬佩他了,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现在的我也这么想。

      “我在北京租了一个房子,或者说是房间。它的租金很贵,唯一的优点是正对明珠大厦,整个亚洲最繁华的地段。

      我无时无刻不在写作,累了我就下楼,站在明珠大厦底下向上看。它的尖顶直入云天,你仰断了脖子也看不到顶。我从来不进去,为什么要进去?我喜欢仰望雄伟的建筑,这让我觉得自己非常渺小,当我抬头的瞬间,整个首都的富贵繁荣仿佛都从那个看不见的尖顶上倾轧下来,我被巨大的重量碾压得无法呼吸,但也兴奋得要断气。

      我一天吃一顿饭,食物只是为了维持生命,生命对于我重要吗?写作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活着。

      就这样,我写完了人生第一部小说。”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迸溅着火花,年轻的灵魂忽然在这具渐渐衰老的身躯里复活了,那个以才气震惊文坛的青年穿过岁月,活生生地重现在我面前。

      “后来的事情就不值一提了。

      我得到了人们的赞誉,得到了钱,得到了名气。我结了婚,妻子很温柔。我还有了两个孩子,他们懂事又可爱。”

      “这很好。”

      我连连点头,像听神话一样听着我梦寐以求的人生。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我还在写作,读者越来越多,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我的人生已经圆满了——名利双收!

      直到一次签售会,一个年轻人问我能不能在他带来的书上签字。当然可以,他带来的书已经有些旧了,我认出来那是我的第一部小说。

      签完后,他对我说:‘李老师,我是读你的书长大的。我第一次读你的小说是在晚自习,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像被针扎了一样差点喊出声,然后我忘掉了作业,一口气读完了它。这期间教室和宿舍都熄灯了,我就用手电筒照着读。

      你是我最崇拜的人,我读过你所有的书。但是我越来越失望,因为在那些书里我找不到当年的感觉。我想可能是我长大了,不那么容易被感动了。但有一天我重新翻开当年的那本小说,就是我第一次读的那本,我看着第一段,潸然泪下。

      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其实能打动我的,永远都是当年那本书。这次我带它来,是想提醒你,你曾是个多么伟大的作家。

      我刚才说你是我最崇拜的人,是的,只不过我崇拜的是曾经的你。’

      他说完这话就迅速离开了,快到我来不及拽住他。

      我愤怒了!

      我想冲上去和他决斗,把这个口出狂言的小子揍一顿,要是手上有把枪,毫无疑问我会对着他的脑门来几下。

      一直到晚上我的怒气才消散,我告诉自己没必要为一个毛头小子动怒,我就这样回到了家。

      我打开电脑,准备写昨天未写完的情节。我顺畅地从上一段开始续写,但越写越觉得陌生。我疑惑地读着自己写出的文字,被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志得意满吓了一跳。

      恐惧突然攥住了我的心脏。我翻出我的第一部小说,从头读起。

      我被震撼了。

      我完全不敢相信这是我写出来的。我立刻拿起笔开始重新写一个开头,想要证明自己不可能输给二十多年的那个人。”

      他说到这,长叹一声,刚才的生气褪去了,看上去甚至比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又苍老了数倍。

      我说:“但是你输了。”

      “是的,我输了。就像四十多岁的女人再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年轻姑娘的嫣然一笑。那一刻我放下笔,熄灭了灯。

      我透过窗户看着外面,整个城市灯火辉煌,从外面漫进来的光也可以照亮书房里的一切。我听见有人在轻轻地叹息,那个看不见的幽灵出现了,他拿起我丢在桌上的笔,和我并肩站在窗前。

      我们忽然回到了明珠大厦的脚下。

      我看见他穿着一件发白的衬衫,神色庄严,仿佛披着铠甲,要用笔去征服这个世界。”

      他一口气说完这段话,就失力地跌坐在沙发上。他不看我,眼神飘忽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他们说我‘最伟大’?”

      他再次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我这一生最伟大的时候已经过去了,那时我蜗居陋室,那时我坚如黄金。”

      他没有再说话,整个人深深地陷入沙发中。

      我静静伫立了一会,没有开枪,悄无声息地退出了这个屋子。

      我连夜坐火车离开了这座小城,车窗外,南方青翠的树木飞快地向后退去。

      夜里一切都光怪陆离。

      我来到了B市,找一个女人。

      她可以说是默默无闻了,至少我没有听说过她。

      地址是B市的一个高档小区,里面居住的大多是中产阶级。他们比起还在廉租房挣扎的一些人生活当然是好多了,但也不过是条件优越的平庸。

      我敲门,此时正是周内,我已经做好扑了个空的准备,可她打开门热情地招呼了我。

      我由此判断她是一位家庭主妇。

      “我的信件?我怎么会有信件。”

      她有些吃惊,急忙打开包裹,低头细细地读起那张证书。

      长途的奔波让我有些劳累了,我很想在这个布置得井井有条又温馨的家中躺下来睡一觉。织花的沙发布垫、橙色的陶瓷花瓶、茶几上搁着的小点心,这些都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家。

      那时妈妈还在,她穿着淡绿色的围裙在厨房里忙碌,每个早晨我都在锅碗瓢盆的碰撞声中醒来。我躺在床上听她喊我吃早饭,清晨的阳光透过男孩总是拉不好的窗帘缝隙照进来,在白墙上画出防盗窗的影子。

      但我现在枯坐在别人家的沙发上。

      我看向那个女人,与作家不同,她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我猜测她会接受这份赞誉。

      她读完了证书,将它交还我。

      我愣住了,疑问脱口而出:“你不接受吗?”

      “我非常感激人们对我的认可。但我很惭愧,所以我不能接受它。”

      “抱歉,我可以问问理由吗?”

      “理由很简单。颁奖词中说我对孩子的爱是伟大的,因此才能在山石掉落时,用堪比世界跑步冠军的速度救出我的女儿。我认为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在当时那个情况,每个母亲都可以做到。”

      “证书里写得应该不止这些吧。”

      “也还有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譬如我操持家务,将我们的小家打理得还算不错。譬如我培养出了一个优秀的女儿,她现在在某个研究所工作,很多年没回过家了。这是她自己努力的成果,和我关系不大。”

      “这已经足够了呀,至少在我看来,你是个很伟大的母亲。”

      她温和地看了我一眼,说:“孩子,你也说了,是伟大的母亲。我年轻的时候是个老师,在西藏教书,而我的丈夫在南方经商。我们有了孩子,但都没有精力照顾她。为此我们尝试了很多方法,送回老家让亲戚们带、请保姆等等,就这样大概过了一年多。后来寒假我回去看女儿,她穿着她奶奶做的花布棉袄在床上爬来爬去,小小的,眼睛乌溜溜的。

      我当时心都碎了。你能想象吗,在老家那个黑乎乎的屋子里,她像个小花一样冲我笑。隔壁屋子传来大孩子们的打闹声,她的奶奶坐在屋门口搓麻将。

      一想到我的孩子会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我完全无法忍受。那个寒假我就辞掉工作,带着女儿去了南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她一下就长大了。她去上大学那天,我站在机场门口目送她离开,也第一次觉得生活空落落的。”

      提起女儿时,她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情,我有些羡慕。

      我又想起了妈妈。

      在我出生前,她也是个老师;我出生后,她只是我的妈妈。她毕业于S大的数学系,后来数学只存在她的账本上;她好像也是精通英文的,只是除了教我认那几个字母就再无用武之地。我翻相册看见当年的她戴着眼镜,白衬衣,浅蓝色外套,斯斯文文书卷气很足,笑得很优雅,只露出两颗牙齿。

      “女儿长大后,我想去找一份工作。但与社会脱节太久了,我不再有谋生的能力,时代抛下了我。一天我坐地铁,途径虹桥站,那里有一所中学。我看见孩子们背着书包一拥而入,瞬间挤满了整节车厢。我忽然意识到这本来是我每天都该看见的景象,但我现在是个旁观者。”

      她笑了一下,眼神有些忧伤。就像妈妈偶尔会在洗碗时停下动作,透过窗户忧郁地看着隔壁的小学,那里总是传来上体育课的孩子们的欢笑。

      没什么可说的了,我站起来,低声问:“我能抱你一下吗?你很像我妈妈。”

      女人愣了一下,她用属于一个母亲的眼神打量了我,然后紧紧地把我抱在怀中。

      我什么都不想了,我泪水横流。

      在我九岁那场地震中,妈妈埋在了废墟下。我不能理解她能这样狠心地抛下我,只是为了救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孩。

      那之后我怨恨了她很多年。

      也为她流泪了很多年。

      我要找到的最后一个人在S城。

      见到他很不容易,好在局长的面子够大,我得到了十分钟的会面时间,地点定在德利大厦的楼顶。

      这之前我只在电视上见过他,他惊人的财富对于我不过是数字。

      “实至名归!实至名归!”

      富豪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激动地同我握手。

      “我等这张证书很多年了,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它。”

      他在宽敞的办公室来回踱步,忽然面向我,说:“我知道你很难理解我现在的感受,但是我可以说,非常高兴,我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这代表了什么,你知道吗?”

      “我只是个信差。”

      “是,但你应该懂得的!你需要知道……”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上个星期有个女孩在你的公司里加班,她猝死了。”

      “这只是个意外,你提它做什么呢?”

      富豪有些不解。

      “意外,是,的确是个意外。她只是意外地连续工作了两天,意外地在一个晚上悄无声息地死在了公司里。”

      “我们给了她家人补偿。”

      “是的,七万块,真是笔了不起的巨款。”

      “只能说很遗憾。现在年轻人的身体素质都太差了,他们需要多锻炼。”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一大堆营养师排着队做营养餐。”

      我之前就提过了,我是个很刻薄的人。

      “我们的话题扯远了。”

      “并不远,我们不正在讨论你是如何伟大的吗?”

      “你对我有敌意。”

      “毫无敌意,先生,我是个信差。”

      “你认为我不够伟大吗?我创造了一个商业帝国!没有我,你们的贸易寸步难行。”

      “没有你,也会有其他人。”

      “傻小子,你什么都不懂,好了,请回吧。”

      他转过身去了。

      是个好机会。

      我举起枪,枪口喷出火焰。我没有听见任何声音,就看见富豪仰面向地下倒去,血很快地流了一地。

      他是唯一一个接受奖项的人,但我没有遵守与局长的约定。

      我若无其事地收起枪,离开了这间富丽堂皇的办公室。

      任务都完成了,我不急着向邮局汇报。回到家,那里父亲已经笨拙地做了一桌菜,欢迎他出差回来的儿子。

      “老爹,我回来了。”

      “儿子,你的工作怎么样?”

      “很不错。见到了很多人。”

      “那一定学会了不少吧。”

      “是的,老爹。”

      “能给我讲讲吗?”

      “没什么好讲的。老爹,你觉得你什么时候最伟大?”

      “什么?”

      “好吧,那换种问法,你觉得你这辈子什么时候最牛逼?”

      父亲顿时就眉飞色舞起来:“最牛逼啊,那当然是我十八岁第一次到长沙的时候了。我那时是个穷小子,兜里只揣了五十块钱,但我总觉得自己能打拼出一番事业来,谁也挡不住!”

      *
      这篇糟糕的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它还有另一个结尾。

      18岁的我是个很不成熟的人,所以当时写完初稿后又删掉了很多,换了一个结局。修改后的故事中,主角已经在局里工作多年,迟迟没有晋升。

      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的局长委托他去见那些人,路上的见闻几乎没怎变,总之最后主角回来了。

      结局在这里:

      第二天,我去见了局长。

      “欢迎回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明白你的用意,局长。”

      “不明白?小洛,我看过你大学时写过的文章,里面有一句我很欣赏。”

      局长张开双臂,仰面向天,像吟诵诗歌一样念道:“这一生,我要么变得伟大,要么死在伟大的路上。”

      他神色陶醉,发疯似地鼓掌:“好哇!写得好极了!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才招了你!”

      我面色苍白,一句话也说不出。

      局长一边鼓掌一边摇头,说:“但这也是我不提拔你的原因。我们要脚踏实地嘛,伟大这个东西太空了,虚得很,你懂吗?”

      我木然地点头。

      局长从抽屉里取出两份文件交给我。

      一份是委任书,另一份我辨认了很久,发现是刊登我那篇文章的校报。

      局长丢了盒火柴过来。

      我明白该做什么。我听见空气里传来几下摩擦的声音,看见火光在细杆上炸裂,无声地舞动着。

      火光舞动得很厉害,但室内没有风。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我把火柴凑近校报,双手不听使唤,努力了好几次也没有对准那泛黄的边角。

      火光还在跳跃,我的眼睛跟着手一起背叛了,它开始在火光里捕捉幻觉,所以我眼前不停地掠过年少的自己,那时我笑言割喉后喷出的不是血而是满腔孤勇。

      作家,白衬衣的作家!衣冠革履的作家!

      他其实就该永远在那间小屋里活着,不停地写下去直到死的那一刻。这样他穷困潦倒,他孤独无依,但他和他的文学永远伟大。

      但是能放弃吗?钱掌声喜欢的女孩温暖的家庭一排排镁光灯比太阳还亮。

      要是当年的我就好了,他会说这算什么,他渴望牺牲,渴望牺牲更多!可我怕得要命。

      我点燃校报,放手让它燃烧着掉在地上。

      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懂什么是伟大。

      局长站起身,踱步至我面前,和我一起注视火焰吞噬掉它的猎物,再随着校报的消失萎缩熄灭。

      地上只剩下一点点灰烬。

      我知道有什么东西离我远去了。我失去它了。

      局长用力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可以走了。他背着手回到那张红木桌子的后面。

      我没有离开。

      局长望着我,表情有些疑惑。

      “抱歉,局长。我漏了一件事情没做。”

      “什么事?”

      干我们这行的多少都带了枪,大部分时候它都是摆设,但现在它突然变得很有用处。

      我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

      局长愣住了。

      他看见那个年轻人倒在地上,子弹从太阳穴直射进去,开了个黑洞洞的大窟窿,没有血。而他的表情非常满足安详,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了无遗憾。

      “哦,哦。直到今天,我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种人啊。”

      局长自言自语道。

      他点了一支烟,静静地看烟雾填满了整间房。

      局长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看到那篇文章的自己。

      那天他在文章的结尾重重地划了几道横线,伤感地、不厌其烦地重复作者写出的孩子气的话,为他庄严天真的伟大泪流满面。

      “嘿,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变得和他们一样呢?”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和他们一样。”

      “别做复读机呀,我是问你会怎么做?”

      “那我就立刻死去。”

      *
      如今再看第二个结尾,忍不住想笑,笑这个结尾的幼稚,笑自己当年的青涩狂妄。又觉得自己应该对着太阳穴开上一枪。

      在这世界上,人永远最爱自己。而所有的自己中,又最爱曾经的自己。曾经稚气、狂妄、不够成熟、总是莫名其妙伤春悲秋的年轻人。我认为我并不如十八岁的自己,也不如十九岁的自己。

      我觉得自己成熟了许多,可忽然翻阅旧稿,面对三年前这份纯粹的真诚,我必须承认,如今的我已经失去了伟大的资格。

      那时候我还没有想出无端客泪这个笔名。我署的是本来想用于严肃文学的笔名。但我只写了两篇,就开始了退化笔记的创作。

      也许有一天退化这个宇宙的故事终结了,进化笔记也写完了,我就会去写什么非常严肃的东西。其实这篇算不上严肃,它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稚嫩的尝试,让二十一岁的我在深夜发笑,离开电脑看见长春将亮未亮的天色。

      长春是一座在凌晨三点就会破晓的城市。

      我的一位朋友之前看过这篇小说,也看过退化笔记,她有一次对我随口提起它们,说“你真是一以贯之”,我说没有啊,我变得庸俗愚蠢、丧失耐心了。亲爱的朋友,我已不再伟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我人生的第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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