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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后记 ...

  •   《红琉白璃》后记
      后记之一 撒个满天红花先
      写如此一中篇,字数不算多,却一点儿也不轻松。
      以往,我爱如何写就如何写,几万字来得轻易,无非花点时间而已。但那时思路散漫、驾驭不了文章,有头无尾的小说写了合计几十万,这大概就是大家常说的坑了。我总给自己挖个坑,跳下去,或数日,或周,坑怎也填不起来,只得跳出来。看着投了汗水心血的坑废了,自己最心痛。
      《红琉白璃》(下简称《红》),是在练了五六个短篇之后写的。写短篇真是练人,至少我知道了如何全盘构思、着眼大局,再不会临时起意灵感喷涌提笔便写,待写了洋洋万字才发现构思的巨大漏洞。
      《红》的大纲是一年前随手写下的,近来灵感贫乏,重拾过去智慧,大刀阔斧加以改动、日夜寻隙写作,终于写完最终章。
      于我自己,这个中篇是里程碑。姑且勿论读者喜欢与否,这将是我最最亲爱的一名孩儿。
      在此为自己撒花,芍药牡丹月季撒个满天华彩。
      天天,做得好!

      后记之二想当初……
      琉璃这对孩子,本来是存在于另一个框架更大的故事中的,那个故事写了七万余字,已经无可挽回地成为废坑。
      那个故事里,以琉为主角(不过名字原本不叫琉),故事复杂、病症复杂、绵延数年、角色众多、牵涉到东西南北四地江湖。那个……我实在未必把握得了……
      在动笔写之前,大纲里的杜仲其实是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儿,一心一意跟着璃,总怕他自暴自弃、怕他为了琉牺牲自己。照大纲写的话,杜仲的形象会更丰满,璃这边的故事也丰富些。不过,考虑到我写的是中篇,还是降了杜仲的地位,反而大大升了夏行简——其实,他出场的头两次,我根本就没想到他后来会得到这么多篇幅。他与璃的友情,写起来真是有趣~(是友情!与bl无关。本人不反对bl,但这两位只能是朋友!)
      云满这小孩儿,作用就是开头引出主角而已。但这种呆愣愣的角色写起来心情格外好,另外有他在容易拉动情节,真是乖孩子啊,摸摸~
      向晚似乎写得太柔情了,原本是打算弄个狠角色出来…………呜呜。
      关于结局,我其实早就定好了,在写文的过程中,也一直是坚定不移的:
      璃死,琉活。但琉也未必就能好好地活。
      但是写到倒数三四章的时候,改主意了。一方面真的同情琉璃,一方面,悲到那个程度的文章,总觉得过火了。既然苦了他们一路,到最后还是让他们来个happy ending算了。

      后记之三遗憾还是很多滴……
      我是极力描写悲苦的,但不知读者看了感觉如何。琉的记忆和璃的头痛我都强力写了,但总觉得和预期有些不同,究竟差别在哪里……待我再慢慢研究。
      璃的性格变化是我心中的痛啊,让一个人那样地丕变来丕变去,实在很不真实……虽然我反复强调他性格大变的理由,但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突兀……
      遗憾的解决办法是这样的:
      我打算过个十天半月再重读《红》。我现在身在庐山,自然无法识得其真面目,待跳出庐山,回头再看,当能把现在觉得不清不楚的问题看个透彻。

      后记之四 关于其中的神秘人物
      发现神秘人物了没有~~~
      是芝宜和头上插角的少年。
      他们出现得突然,消失得突然,并且,关于山蛟门的情况我也介绍得颇为模糊。
      那是因为,他们会在接下来的某一部小说里当主角~现在来露一下脸啦,顺便接一下情节。(汗……我水平不够,有些地方真的不知该如何衔接,只好借人出场。)

      后记之五 关于我的风格
      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适合写古代小说,我也喜欢古代的东西,总觉得古时留下的物件、传统、文化是相当的迷人~
      写到现在,凡是完结了的小说,都是悲剧性的,命运感很强。那与我的生活环境及考虑的问题有关,虽然我是个挺乐观开朗的人,但对于疾病、生死、命运之类的东西考虑得是比别人多些。
      写疾病、悲剧太多,我都倦了,下一篇,想写稍微轻松些的,不过大概不会轻松到搞笑的程度。
      说是“下一篇”,但我脑子里空空如也,究竟何时开始下一篇呢?那就要问上帝啦。

      后记之六胡乱谈
      如题:胡乱谈。
      我最近爱上了俄罗斯的vitas,真是好华丽的高音,飘在那样高的地方,晃悠、晃悠,如日光晃眼。其人长得亦极美,漂亮若画。无论传言他喉咙开刀或是其他什么也好,总之我就是爱上他了!
      想看藤原道纲母的《蜉蝣日记》,不知中国有无出版,遍寻不得,咄!想再看一遍紫式部的《源氏物语》,近来无闲暇,只得等到暑假。想看清少纳言《枕草子》的完整版本,想必要找到也得花番力气。对于皇朝三才女之一的和泉式部,不知怎的兴趣就是不大,她的作品……以后再说。日本文学是我的爱~
      说起日本文学,怎能不提芥川龙之介大人?彼英俊大人,三十五岁年纪服毒自杀离开这恍惚世界,留下为数不多的作品,全是杰作!强烈推荐《鼻》、《密林中》、《侏儒警语》。
      世界杯要开始了,不过小人不怎么喜欢足球,要看也只看上海申花的比赛~偶喜欢的,是美式足球,也就是——橄榄球!真是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头脑与身体的统一!我曾觉得橄榄球运动太粗野,但自从今年初看了美国超级碗比赛之后,立刻投入橄榄球爱河~
      最后以食物结尾,大家吃过韩国烧烤么?真是美味啊!!喷香烤肉沾上鲜辣酱料,与甘脆黄瓜条一起裹上碧绿清甜的生菜,一口咬下~~~~~
      美味不可言喻~~

      罗嗦了这么多,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大大我要由衷说一声:佩服。
      感谢所有为我写评留言的朋友,我的很大一部分动力就是你们的评……多谢,多谢。
      小人去睡了,下篇再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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