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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这应该算长评了吧?汗~~~~~
    宋以前就不说了,那时没有很明确的定义,而且实际操作中遇到庶子与嫡子打财产官司常常数年
    不决,虽然说也有官府想多挤一点钱这种说法但更多的是世俗默认中的嫡庶之别,要知道唐初不
    要说是嫡庶还有豪族士族寒门之分的。
    从宋代开始,即出现开明的士大夫的遗嘱中出现诸子平分财产的信息,但是这财产的范围指代的
    是诸子的父亲这一辈所赚取的财产,所以你往往会奇怪,为啥一个世家大官财产加起来才几百两
    银子一两百亩地?那是因为中国古代的宗祧继承一直系于嫡长子,身份地位的继承(恩荫)只限嫡生
    子。宗祧继承就是说举凡祖屋/祠堂/家庙/祭田/祭器等等这些都是不分的(包括祖上指定不能分
    的东西,比如说藏书、御赐之物等),都是给嫡长子的,如果嫡长子死亡就给嫡长孙,要嫡长子
    嫡长孙都死了后继无人了,才能轮到嫡次子,嫡子嫡孙都死光了才能轮到庶出的长子(有些情况
    下嫡系无子就算断了继承也有的,最有名的例子诸侯王嫡系无子除国)。具体可以参看孔府孔家
    ,如果看了他家亲们还说诸子平分财产指的是所有财产那请自打耳光哈,他家可以说是儒家代表
    了吧。也就是说法律中财产的诸子平分是指父亲这一辈去掉祖产剩下的财产,于是财产分配上如
    果没有官方认定的遗嘱的话,举例一个人有一个嫡长子一个滴次子一个庶子那么他财产法律上的
    平分如下:嫡长子继承宗祧+祖上规定不能分的财产、身份地位、母亲嫁妆的一半、父亲财产的三
    分之一;滴次子继承母亲嫁妆的一半、父亲财产的三分之一(如果父亲的恩荫有两个名额那也能
    继承);庶子继承父亲财产的三分之一。如何,高下立现了吧,明显拿到的钱肯定是不一样的啦

    再说说宋代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承认的遗嘱,那选择范围就多了去了,甚至有把财产留给侍妾的事
    情发生。这种例子超级少,于是我写一下,多的例子就不举了,不然成论文了(南宋时,安徽六
    安县有个人很宠爱侍妾,临终时留下遗嘱:所有遗产由自己的两个儿子和侍妾均分。两个儿子很
    气愤,认为按照当时法律规定,侍妾没有分享遗产的权利,于是起诉到官府。地方官杜杲作出判
    决:“《传》云:‘子从父命’。《律》曰:‘违父教令’。是父之言为令也。父令子违,不可
    以训。然妾守志则可,或去或终,当归二子。”不过到了明朝法律不承认遗嘱了,但是民间还是
    盛行的,具体可以看三言二拍。
    从三言二拍和元明话本中大家都可以得出信息:法律归法律,人情是人情。中国一向是情大于法
    ,宗法大于国法的。于是大多数情况下庶子拿到的钱肯定是要吃亏的,甚至在父亲死后庶子庶女
    妾被嫡母卖掉的情况也是有的,当然啦,反过来宠妾灭妻的也有的。
    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诸子平分父亲的财产就像不能拖且农民工薪水,男女平等,公务员考
    试不看爹娘一样的。
    就本文来看,如果员外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律,遗产应该这样分配:首先,三个孩子(包
    括女孩)都没有嫁娶,按律应扣除三人的嫁娶费用剩下的苏员外自己的财产平分。长庶子(平安
    )可以分到除宗祧+祖上规定不能分的财产之后,苏员外自己财产的1/2,嫡长子可以得到宗祧+祖
    上规定不能分的财产+苏员外自己财产的1/2+他老娘的嫁妆(多少看他老娘高兴),女儿可以得到
    嫁人的费用+母亲的嫁妆(多少看他老娘高兴),这是一开始就要扣除的。至于三人的嫁娶之资是
    归嫡母管的。所以,就算平安运气好,分到的钱也肯定不如他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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