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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日与她,初初相见 《Anch ...

  •   Took the breath from my open mouth 你从我微张的唇间,掠走我的呼吸
      Never known how it broke me down 却从未知晓,这温柔竟将我心底的柔软击溃
      I went in circles somewhere else我在无人的角落,徘徊往复
      Shook the best when you love was home 当你让我的爱情有所归宿,我的心也为之撼动
      Storing up on your summer glow 我将你那如夏日余晖的温暖,悉数珍藏
      Anchor up to me, love 爱情之锚将我紧拴。
      ——《Anchor》Novo Amor

      浴后的女孩慢悠悠地理好衣衫,走出卫生间,径直坐到我身侧的沙发上,身子一歪,便轻靠过来,头恰好枕在我的大腿上。
      那动作熟稔得仿佛早已重复过千百遍,落点精准,分毫不差。
      眉眼间带着几分妖娆亲昵,却无半分风尘气。
      可明明,今日我与她,才是初初相见。
      女孩却仿佛是与我相处多年一般,亲昵得自然,从容得坦荡。
      女孩没有看我,只是闭着双眼,静听着耳畔的旋律,一语不发。
      电视柜上的 Marshall 小音响,正低低吟唱着 Novo Amor 的《Anchor》。
      杭州 3 月的天气已经没那么冷了,但我怕冻着女孩,屋内始终开着空调。
      暖风轻拂,蹭过我与她裸露的肌肤,柔柔的,温温的,像一层薄纱裹住了时光。
      我仰头靠在沙发椅背上,也如她一般闭了眼,与她一同沉溺在这昏暗的灯光里,分享此刻的氤氲与暧昧。
      她的呼吸渐渐沉了,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我裤缝的褶皱,似在确认这片刻的真实,生怕一睁眼,便成泡影。
      她枕在我的腿上,安静得像一封未曾拆封的情书,既不索取,也不追问,只把整个黄昏的温柔重量,轻轻搁在我的膝头。
      房间里的灯光昏黄柔和,她的头随着音乐的节拍微微晃动,半长的发丝顺势蹭过我大腿内侧,漾开丝丝细碎的痒意,漫到心底。
      她的头发从黑渐黄,显然是染过的颜色褪了,发根处新长出的部分乌黑柔顺,发尾却微微焦黄,带着几分干枯的硬挺,像藏着几分不为人知的倔强。
      她睫毛细软,鼻头小巧圆润,唇瓣粉粉的,脸颊还凝着运动后的淡淡红晕,鲜活又动人。
      我低头看了看女孩舒适恬静的样子,只觉得她枕着我腿的样子,好像一只慵懒的小猫,有点可爱呢。
      这片刻的安逸与宁静,像一缕微风,拂过我原本波澜不惊的心湖,漾开圈圈细碎的涟漪。
      屋内唯有 Novo Amor 空灵的嗓音,似呢喃,似低语,在空气里绕着。
      「Anchor up to me, love/爱情之锚将我紧拴」
      「Anchor up to me, love/爱情之锚将我紧拴」
      .....
      我挺喜欢这位来自英国小镇的民谣歌手。
      这男的就是那种非常标准的欧美人长相,年纪不大,胡子拉碴,挺显老的,偏偏嗓音温柔,唱尽了温柔与怅惘,风霜与豁然开朗。
      第一次听他的歌,是在一次深夜下班时打的滴滴专车上,车主放的。
      深夜,街道上也没有嘈杂的车声。
      疲累的我,只伴着敞开的车窗灌进来的清风,静心欣赏了车主的好品味。
      这首歌一听便动了心,偷偷拍下歌名,还要求车主重播一次。
      那旋律,像深夜下班时,独自走过地铁通道,与角落里邋遢的流浪歌手四目相对,他便为你一人弹唱一首带着淡淡忧伤的情歌。
      像吟唱久别重逢的恋人,在你满身疲惫时,轻轻拍着你的背,叹息你的落魄,温柔你的潦草。
      短暂的交汇后,便各自奔赴前路,只留空旷的回音,漫着离别的寂寥。
      大抵,这就是所谓的文艺吧。
      我搜过这个歌手,听说他因失恋才提笔写歌,「Novo amor」不是本名,是他的艺名。
      「Novo amor」在加利西亚语中意为「New love」,大抵音乐,便是他失爱后的新寄托。
      真挺好的,充分说明人只要寻得一处精神寄托,便不至于坠入彻底的绝望。
      把爱情当作唯一精神寄托的,才是最容易失望的。
      不过也怪歌手那时候还太年轻,二十出头的年纪,才会觉得一场失恋,就人生灰暗。
      等多吃几年苦,多失几次恋,他就会知道,这世间许多东西或许不会消散,但爱情,向来是最易逝善变的那一个。
      其实我英文不好,听英文歌,大多只是贪恋歌手的嗓音、唱腔与曲调,至于歌词唱的是什么,我大多听不懂,不过是听一份感觉,一份心境。
      他的歌声,带着潮湿的海雾气息,温柔的低吟像潮水般漫过耳膜,浸透神经。空灵、清冷、干净到近乎透明,带着一丝易碎的脆弱,却又稳稳妥妥的,让人觉得安心。
      像清晨的薄雾,像深海的微光,像落雪的深夜。
      音响里的吉他泛音微微震颤,轻得仿佛下一秒,便会散作星尘,飘向远方。
      怎么样,我形容得还算文艺吧?
      I 人总因为话不多,而显得沉闷,所以就需要一点内涵,来提升魅力值。
      不然,咋忽悠小姑娘呢?
      我没有好脑子,玩不转电脑、军事、科技、历史那些聪明人擅长的话题,所以我选择艺术。
      艺术这东西,是很见仁见智的。
      不像公式定理,有准确的结果和对错,艺术没有标准答案,就可以千人千面,价值就无法估量,可以归结于喜好与眼光。
      著名情绪管理差生——天才画家梵高先生就是个很不爱说话的 I 人。
      他活着时,他的艺术一文不值,无人问津;待他离去,他的遗作却千金难求,奉为瑰宝。
      也是时势造英雄吧。
      艺术在过去,可不是普通家庭能触碰与承担的。
      在梵高的时代,生存都是艰难的事,会画画且有财力画画的人本就凤毛麟角,有创造力、生命力的画家自然就是时代瑰宝,可遇不可求。
      而现在,艺术的成本与门槛逐渐降低,普通人也可以有机会选择艺术。
      自然,学艺术的人多如牛毛,要在当中脱颖而出,就难如移山了。
      但壁垒依然存在。
      选择学艺术前,有钱人家的孩子,自小接触到的艺术气息与品位,和普通家庭,不可同日而语;学艺术的过程中,富家子也有无数拓宽自己眼界和交际的方式,寒门却只能闭门造车;学成后,上流阶层自然有铺好的平坦大道让小辈青云直上,而平民阶层只能四处碰壁,与无数人竞争那万分之一的出头机会。
      比如,去年韩剧《黑暗荣耀》里面的「李莎拉」。
      她靠家族重金打造成「知名画家」的方式,我在生活中也见到过,但我除了羡慕一秒和背地里蛐蛐两句,根本没有其他的想法。
      我成不了梵高,也成不了李莎拉,甚至连李莎拉背后的枪手,我都没那个资格。
      那个枪手,至少画得有灵气,才能被选中作为替画,哪怕不能出名,起码能解决生计。
      在平民阶层里,能解决生计,甚至都算一种本事了。
      我呢,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们对我的作品评价就很一般。
      就像亦舒评价李嘉欣「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我的作品,老师总是评价很工整,但没有灵气。
      我有自知之明,不需要老师再三提醒,我自己都能看出来,我不是搞艺术这块料。
      毕业后,我也完全放弃了与艺术专业相关的工作,选择了靠脸吃饭的行业讨生活。
      嗯,上帝给我关上了艺术的门,但没有绝了我所有出路,他仁慈地给我留了个小窗。
      我的脸,挺好看的。
      好看到可以混饭吃的程度。
      我从小就知道,我长得挺好看的。
      我是在夸赞声中长大的。
      小时候,周围相熟的邻居阿姨,经常会给我零食,甚至拉我去他们家吃饭。
      一般来说,像我这种长得好看,从小就很受欢迎的情况,本来应该养成自信开朗的性格的。
      可惜,我是二班的,我是 I 人。
      二班还有流川枫那样虽然 I,虽然成绩不好,但长得帅,有着自己专长,在自己专长(篮球)上闪闪发光并成为事业为此奋斗的帅哥类型。
      很遗憾,我也不是二班的风云人物。
      我很普通。
      除了脸长得好看点,我没有别的优点,没有特别擅长的事,也没有愿意为热爱的事去奋斗的恒心和毅力。
      我成绩一般,没有上进心,不热心,也不善良。
      我是个无趣的人。
      没有热爱的人,不仅无趣还无聊。
      与别人聊天,我总没什么话题,也没什么耐心去倾听别人的琐事,安慰别人的情绪,所以我素来不喜欢与人沟通,与人亲近,我甚至觉得,和朋友同学邻里打招呼都是很麻烦的事。
      渐渐的,很多人说我内向,后来变成冷漠。
      小时候喜欢给我零食的那些阿姨们,也不再热脸贴冷屁股来跟我打招呼了。
      我成功杜绝了那些我认为麻烦又烦人的「无用社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今日与她,初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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