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俺的花痴大计,从本章开始,改走文学青年路线了
大家以为如何?
我的转型还算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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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杭州,俺只去了一次,已经是前年的事情了。只记得那天有三十九度,我穿着件黑T恤,从中山公园一路走到断桥,被晒得无语。
晚上到了上海,接我的同学一看,问:“原来你坐的那节车厢还管运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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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发花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谁叫俺少那根筋呢。
最郁闷的是,昨天还是没能逃脱房东那个鬼孩子的荼毒。
昨天我坐在厨房吃晚饭,一边吃一边酝酿情绪。该小子洗完澡,只穿了浴袍也在厨房看电视。
他有个四岁的小弟,房东出门买东西,把小弟交给他看管。
小弟想撒娇,跳到他身上,偎在他胸前蹭。他双眼紧盯屏幕,完全无动于衷。我无语,密切关注,看他什么时候发飙。
广告时间,他终于低头,注视小弟半天,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
“别摸了,我又不是女人……”
我……$%£^&@……狂汗……暴走……
刚酝酿出来的情绪,全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