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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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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某个晚上试过林清煮过的菜之后,我就知道什么叫做不识货。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他做菜的过程,打晕我也不可能相信,这个男人煮的菜会好吃到这种地步,无法形容的美味,我甚至在心内大呼,为什么天底下如此好味的食物竟然被我吃到了?这年头帅的男人本来就少,帅得来又会煮菜的男人应该是少上加少吧,却偏偏给我撞到,发作一下自己的阿Q精神,其实我也挺幸运的。
可是惨了。见过了这么好看的男人之后,吃过了这么好菜之后,我以后的对男人的标准、对菜的标准应该怎么办啊?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吧:曾经仓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难道以后我想见好看的男人想吃好吃的佳肴就只能找林清么?发烧了,发烧了,才吃了人家煮的一餐饭,所有的好感都跑出来了,嘴馋病发作!
原来天下真的没有免费的“晚餐”。当林清把契约书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上当了。这个家伙真的太聪明了,竟然这么容易就看出了我的弱点——好吃懒做,看来是想用美食作诱,彻底改变本姑娘的懒散个性。
那个不平等的契约书内容如下:
林清与曾泡泡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对他们合居生活的家务作如下的分担:
林清的义务:每天为曾泡泡提供一顿亲手烹饪的晚餐。
曾泡泡的义务:
1、每天对房子的公共场所作一次清洁。
2、不得在大厅制造垃圾,或者把非垃圾制造成垃圾的样子。
3、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把衣服泡在水里并霸占洗水间的时间长达一个星期。
4、非必要时,不可以到林清的房间寻找自己的物品。
5、必须每天清理当天厨房卫生,不得招惹类似小强的动物。
6、冰箱放置零食的面积不得超过一半。
7、每次回家进门,必须把鞋子整齐摆置于鞋柜,请不要把鞋子当足球。
8、任何个人的用品,不得堆放在大厅里。
9、请于每天晚上准备好第二天上班的衣服,不得在大清早找不到物品的情况下大呼小叫, 打扰林清的清梦。
10、在任何情况下,对林清的称呼不可以是大叔。
以上条款林清与曾泡泡一旦签字,视为同意。如任何一方违约,另外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金额每次为50元。
这算是哪门子的平等啊?这一份算什么协议,根本就是对我那些小毛病作一个总结盘点嘛!无非就是看不惯我在大厅乱丢东西,偶尔忘了洗手间里还泡着衣服,为了环保并且节省能源碗筷堆到一定的数量的时候才一起洗,找到不到自己的东西有时候跑到他房间问一问而已。他煮一餐饭,就要我履行那么条义务,我严重的抗议!
林清这家伙倒是信心十足,好像已经是预料中事,仿佛我一定会签下这份没有公平可言的合同,还挑着眉毛对我说:“我猜你一定会签的。”
“这是不可能的事,你发梦吧!”我以非常坚定的口吻回敬他。
“等着瞧吧,我猜你坚持不到三天。”这个男人天生就这么有自信吗?能这么小看别人吗?
我牢固的立场到第二天后,边缘线开始慢慢的瓦解了。这个有着天使般脸孔的男人的确也有着魔鬼般的心肠,总是每天在我饿得饥肠辘辘的时候就煮着满满一桌子十里之外都可以闻到其香味的“满汉全席”,他明知道我口腔里的口水早已泛滥成灾了,却表现出一副无辜的模样,还不忘提醒我:“你可吃,真的可以吃,没有问题的。”
真是一个恶毒的家伙!好想将他一脸的美色给毁掉。天底下所有的好事都被他占光了。
结果我坚持了四天乖乖的签了那份完全失威的合同。人有时候不能太被人了解,一旦被敌人了解到你的弱点就只会被敌人吃得死死的,我就好像那个喜欢上糖果的孩子,傻傻的被拿着糖果的人指挥着,没有回击的余地。
可也不要当我傻子,最后我还是改了一些条款:林清的义务:加了一条第二:不能称呼美人曾泡泡为大婶。本来想加多一些约制他的条件,可是在这个眼节上,这个家伙倒成了完美的了,实在挑剔不出什么毛病。
违约规定改为:曾泡泡违约一次罚款10元,林清违约一次罚款100元。不能怪我贪钱啊,他只需要遵守两条款,而我有十条款,做人也不能傻得太过份吧,难得他也没有异议,仿佛自己一定不会违规般。
林清拿着我签完的契约书,一脸的坏笑。我心里暗自激气,只能怪那张贪吃的嘴巴。
“你看吧,输了吧?”挪揄我是他人生的快乐吗?
“我没有输,你说我坚持我不了三天,结果我坚持了四天。”这也算是胜利吧!死皮赖脸就是输了也不能认输。
“哈哈~~~姐,你真的好风趣啊!”真是一个莫明其妙的人啊,看来因为工作关系,压抑得很痛苦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好笑的事情,他却笑得那么的夸张。
“大叔,你是有毛病吗?即使我真的输了,你用得着开心成那样子吗?”一点风度的没有,才打胜一场小战就自满成那样了,一点也不懂得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看来是应该没有读过什么书,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男人。
“不要说我不提醒你,你已经犯了第十条,不得叫英俊如我大叔。”他一副好心提醒我的口吻。
我才不理啦。反正都输了,无论如何也要叫够本:“大叔、大叔、大叔~~~~~”心里还不忘默数到第十遍,就停下来了。
果然,他那笨蛋家伙无全不知道我诈,回敬了我一句:“你这个大婶,真是~~~`”罚款的事情就抵得烟消云散,嘻嘻,我真是天才!
“看吧,我叫你十声大叔,你叫了一声大婶,抵消啦。”看来这份契约签得好啊,我还有终于尝到第一个甜头了。可怜的大叔,以后就慢慢过大叔的日子吧。
“一把年纪还幼稚成这样子~~~”那副故作成熟的模样,那才叫幼稚呢。
“孩子,你照照镜子吧,你就会了解什么才叫做幼稚了。”哎,真是浪费了他那副身材了,那么强壮的身躯,却有只长了一个“孩子”的脑袋,难怪有一句粗俗话叫做“胸大无脑”。好像是形容女人吧,随手捻来借用一下吧。
“什么,幼稚,我幼稚,我看你才幼稚吧!”你看吧,你说这个男人哪一点不幼稚了,说他成熟不好,说他幼稚又不行,还不肯承认自己幼稚。
我的人生算是改变了吗?
林清倒是好,签了契约之后,每都倒是像个少爷般对我颐指气使。听得他一句最多的话就是:喂,那里脏了,罚钱。再这样子下去,我这个垃圾婆也变成洁癖狂了。也罢也罢,看在钱的面子上,我忍了。
我怀疑自己是否有某种被虐待的倾向,因为我竟然渐渐喜欢这种生活。以前那个随心所欲的我不见,我学会了计划,在睡觉之前,竟然有了列清单的习惯,计划着明天应该做着什么,不能让自己出错,不能掉以轻心让林清看笑话,仿佛是一场比赛,我不能输,原来我身里也有好胜这种东西。
接着,我发现了我竟然有了母爱的天性。这种原来离我遥不可及的感官突然入侵到了我的身体里,我开始喜欢上丑丑,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的喜欢,担心它吃不饱,吃不好,担心它会睡不好,担心它会生病,我甚至开始了解林清的心情,还自封自己为丑丑的“妈妈”。不对,不对,林清是丑丑的爸爸,我成了它的妈妈,那我跟那个混蛋不就成了小两口了?乱七八糟的思想,停止思考。
走在路上时候。我再也没有了那种彷徨迷茫的感觉。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煮着晚餐等着我回去,我知道,那里有未完成的任务。我知道,家的门口,还有一条叫做丑丑的狗等着我。
我学会了清洁。我学会了有目的。我学会了有责任感。应该感谢林清,当我脑海里浮现出个“感谢”这词的时候,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我竟然会感谢他。但他只是一个房客而已,就像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只走累了在我这里暂停了一下。我严重的警告自己对他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曾泡泡,如果你林清对任何的想法,你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