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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辩口利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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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莲香的尸首便被搬上了堂前,张三李四也被带了上来。
人死了三天,就算现在天气逐渐转凉,尸身也不免有些腐败。面对莲香的尸首,张三李四皆面露难色,宋元石则走上前去,一边翻动莲香的尸首,一边把看到的伤情大声报了出来。
这是在报给屏风后边的木恬听。
莲香身上有不少瘀伤,左手臂上边骨头有些不正,应该是以前受过外伤。瘀伤中心发紫边缘发青,是已经开始好转的迹象,说明这些伤至少是死前一到两天受的,与肚子上的致命伤并非同一时间所致。
莲香腹部的伤口很小,真正好,就是一把腰刀的宽度,一毫不多,一毫不少。
她腹部以下的衣裳都被血沾透,胸前沾了不少飞溅的血迹,身子背面的衣裳也是如此,想来是受伤后没有立刻倒下,而是走了一小段路,最后躺在了血泊里。
脚上的鞋袜一片通红,可以想象是如何在闵友才门前留下了一串血脚印。
木恬一听,便觉得此案有毛病,有很大的毛病。
闵友才的确是被诬告了。
宋元石报完莲香身上的伤,随即向知府行了个礼,开始问跪在一旁的证人。
“张三、李四,敢问你二人是在何时何地看到闵友才行凶。”
“就在闵家门口,五更天。”
“对,五更天。”
“具体是几时几刻呢?”
“寅时一刻许。”
“哦,张三,你记得很清楚嘛。”
“我看见闵友才行凶后三刻左右,打更的人就来打了更,打更是寅时四刻,那闵友才行凶,自然就是寅时一刻。”
“也就是说,你‘看’到他行凶时,天还未到五更。”
“正是。”
“这就怪了,莲香身上除了腹部的一道伤疤外并没有其他新伤,指甲里也没有碎布血迹一类缠斗的痕迹,如果闵友才和莲香二人有过争执,则莲香的身上不可能这么干净。
“也就是说闵友才如果行凶,一定是快速靠近,一刀毙命。如此电光火石之间,你是如何对闵友才行凶未卜先知,顶着五更天的宵禁,出门看到闵友才家门口的呢?”
“我没出门,没出门,就是在自家院中蹬墙查看。我听见闵友才家有开门的声音,好奇他平日里都睡到日上三竿,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这才蹬墙查看。”
“你放屁!老子睡觉都没关大门,你听到开门声个屁!”
“肃静!公堂之上,岂敢咆哮?”
闵友才被知府一声喝住,不服不忿的闭上了嘴。
“张三,你可想好了。昆明城里家家户户的院墙都有一人多高,先不说你如何快速登上去,就是趴在院墙上,隔着一丈多的走道,你也很难跨过闵家的院墙,看到院内的场景吧。”
“我家和闵家是正对门,蹬在墙上,正好能看见闵家的大门。莲香敲门闵友才来开,莲香见他手里拿刀,顿时大惊,转身逃跑。”
“他追上前去,捅了莲香,随即莲香倒地,他才回到院里。”
“你呢,李四,你也是如此吗?”
“正是,正是,正如张三兄所说。”
“荒唐!若是你二人真见到闵友才行凶,断不可能有如此之言!你说莲香见刀转身就跑,既然已经转身逃跑,又为何伤在腹部?”
“就算是闵友才追出去伤人,把她擒住后捅伤了腹部,后才回到院里,那为何血脚印是由闵友才家门口向大街上,且只有一行!”
“你二人可看莲香的鞋袜,仔仔细细瞧清楚了,腹部的血涌流向下,把她的鞋袜染成了深红!若要说闵友才家门口的一串血脚印是谁所留,那只能是死者莲香!”
“张三,李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二人证言皆为作谎?”
方知府又一拍惊堂木,吓的二人不住发抖。
“我……我其实没看见闵友才行凶,就是隔着门,听到莲香惨叫。听了一阵子,发觉今日莲香惨叫不绝,不似往常,且声音越来越弱,这才蹬墙一看。”
“这一看……就发现莲香她……”
“大胆,那你为什么说看见了闵友才行凶!”
“大人,大人饶命!小人只是想那闵友才素日喝了酒就爱打他老婆和老婆的陪嫁丫鬟,对我们这些四邻也是非打即骂,纯是个泼皮无赖。”
“他老子早年就是因为鱼肉乡里,才叫给抓起来在牢里畏罪自杀。如今莲香浑身是血,肚子上插着他老子的刀,人就躺在他家门口,这不是他杀的,还能是谁杀的啊!”
“你放屁,我父亲怎样还轮不到你来说!你有哪只眼睛看到我父亲鱼肉乡里,又有哪一次受了我父亲的害!”
“好了,张三!李四!你看见什么就说什么,没看见的不要想当然的信口胡诌,念你二人是第一次上公堂,本府不追究你二人的罪过。只是下一次再有此事,一律以扰乱公堂罪处。”
“元讼师,你可还有什么别的要讲的。”
“这、知府大人,此二人明明没有看见闵友才行凶,却张口胡言,摆明了是因过往旧怨有意陷害,此二人之言尽不可信,如今王爷当面,还请大人明察。
“今日有殿下在在堂,行事自当秉公持正,加十二分的小心,不敢错漏。只是就算无人看见闵友才行凶,那插在莲香腹部的腰刀总做不了假,既然是他父亲遗物,平时应当是保管妥当,不会随意丢弃。”
“这样的一把刀,插在死者莲香的身上,行凶之人,除了闵友才,难道还能另做他想?”
元宋石开始拿折扇不停的扇风。
“不是我啊!这讼师不是说了吗,他们几个合起伙来撒谎,这是诬告!放开我!”
“肃静!闵友才,再敢胡闹,我就要狠狠的打你几十大板。”
如此明显的破绽,小方怎么没看出来?
【故意的吗?】
木恬把茶碗重重的放在桌上。
从屏风里传出的动静比小方的惊堂木还有用,一时间别说堂下跪着的张三李四闵友才等人,就连衙门里的大小官员,也是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依下官看,这既然也没有人看见闵友才行凶,闵友才也说自己是被冤枉,想必凶手应该另有其人。大人,咱们不如将闵友才当场释放、当场释放……莫要冤枉了好人,也让大人您一世英名受损啊。”
云南府的通判急的满脸通红直冒汗,赶忙上前搂住小方的腰,另一只手藏在后边轻拍他的肩膀。
小方把他的手拂下去,不太用力却很坚决的将他赶到了一旁。
“元宋石,你是闵友才的讼师,你若要有什么要辩的,就趁现在赶快说来。如若无话,本府可就要……定罪退堂!”
“大人且慢!”
“哦?你还有话说?”
“禀大人,方才您说杀莲香的刀,是闵友才父亲的遗物,平时保管的很好外人碰不着。您因此断定,持刀之人一定是闵友才。”
元宋石把折扇一收,一只手背了起来。
“可三天前的晚上,却不一定。刚才闵友才自己也说过,他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没关门,且烂醉如泥,再睁开眼人就已经在牢里了。若说有人在这期间潜入他家,拿走了他父亲的遗物嫁祸给他也并非不可能。”
“当天晚上闵宅有没有关门落锁,叫来与他同居的后母夏氏一问便知道。小人请求,提问后母夏氏。”
“好,那就如你所言。左右,带夏氏上堂!”
继子过堂,夏氏这个做后母的不好不管不问的待在家里。是以她今天一早就来了云南府衙,此时正在后堂等着判决下来,她得接了令签,再送些牢里的用度衣裳。
有衙役绕过禁庭卫来拉她,夏氏没想到自己也会被带上堂前,以为是拉她过去挨打,吓得她把手里的包袱都扯散了,掉了一地男人的秋装。
旁边的闵友才一看夏氏包袱里的东西,当即对她破口大骂到:
“你这不守妇道的女人,水性杨花,不知检点!我父死了才没几年,你包袱里装着这些玩意是要去私会哪家的情郎!”
夏氏被自己的继子如此辱骂,也没有反驳,就是咬着手绢,把要掉出来的眼泪又憋了回去。
“闵友才,当堂骂母,你敢如此狂妄!本府如不打你,岂非要叫人耻笑我大周衙门没有孝道纲常,来人,给我狠狠的打!”
“大人且慢!”
“元宋石,你又有何话讲?!”
“禀大人,这一家之间,不辟刑律,大人虽是百姓父母官,但也不能对百姓的家务事事事判罚。依大周律,辱骂尊长是大罪,但需亲告乃坐。若没有亲长告状,恐怕大人您,不能以辱骂亲长的罪名打他。”
“夏氏!这竖子对你如此辱骂,你告还是不告?”
“妾……妾不告,友才乃妾子,是骨肉至亲,怎可因为一两句话就告状打他……”
“好好好,你不告,不告便罢!闵友才,你辱骂继母本府打不了你,可你咆哮公堂,本府总能打得。来人呐,给我……”
“知府稍慢!诶呦知府您稍慢……王驾之前呐,不宜见血,这闵友才聒噪,叫人堵上他的嘴就是,何必要惊了王驾。”
元宋石拦完通判官拦,拦的方斐存是一股子血就梗在了胸口。
二人这一通釜底抽薪,把木恬也给顶的够呛。他本意不是来找小方麻烦,可现在这事都是下边人按他意思来的,他真是有嘴也说不清。
希望小方可千万别怪他。
他看着这闵友才也确实是疏于管教,说出来的不像人话,木恬都有点听不下去了,想来是早早的丧了母后又丧父,也无人教他这些。
木恬授意禁庭卫把赶紧拿布把他的嘴塞上,省的他又说出什么混账话来。
“夏氏,我且问你,三天前的晚上,你们家关门落锁了没有?”
“这……那天晚上,友才喝多了才回来,一回来就脾气不好,我怕说多了惹他厌烦,只把他迎进门,就回屋里头了。至于后来友才有没有关门,妾是一概不知。”
“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关门?”
“妾当时回屋回的急,并未关门。”
那不是回屋的急,应该是被闵友才骂哭了跑回去了。
“禀知府,正如夏氏所言,当晚夏氏并未关门,闵友才又酩酊大醉,闵宅门户洞开,若有人进入里头拿上腰刀嫁祸给他,也完全可能。”
“什么完全可能,本府看你是完全诡辩,你说有人嫁祸给他,那你倒是说说,是谁嫁祸给他啊?”
“我想……陈甲,最有嫌疑。”
总算差不离说到点子上了,但还差一点。
木恬性子急,有些事摆在眼前,大家绕着它说来说去就是没人在意它,实在是把木恬憋的够呛。要不是得端着王爷的架子,木恬现在就冲出去把这讼师的折扇一抢,小帽一戴,给方知府来个漂亮的。
“知府大人请细想。莲香于昆明城内被害,张三李四只听到莲香叫声,却没有看到行凶者是谁,此时现场除了在家中闭门未出的张三李四,闵友才以及夏氏,竟然还有一个家住在宜良县的陈甲。”
“莲香被害是当日早上寅时一刻,此时宵禁尚未结束,天还没有亮。宵禁结束街上就会有行人,张三李四也要出门查看,陈甲要想第一个发现莲香的尸体跑去报官,则他必须在寅时三刻之前见到死去的莲香。”
“昆明城大门宵禁之前就会关闭,一直到次日宵禁结束才允许人进城。家住宜良县的陈甲要想在寅时三刻之前出现在女婿闵友才家门口,就只能头一天晚上就蹲在附近,在宵禁之中躲藏。”
“请试想,若无见不得光的大事,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五旬老汉顶着宵禁蹲在自己女婿家门口一直到寅时三刻,目睹了莲香被害但仍不出声,除非——他就是杀害莲香的凶手。”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看起来闵友才也同意这个说法。
“陈甲见到莲香尸首前去报案,这本是人的本分并无奇怪,可他为何要舍近求远越过昆明城衙直接到四十里外的云南府,顶着越诉的罪名告到云南府上来。莫非他是怕昆明城衙里巡城的衙役在闵宅附近见过他的身影!”
“嗯,言之有理。可这样只说明了陈甲也有机会,仍然不能说闵友才就不是凶手。你要主张陈甲是杀人的真凶,可有什么实在的物证人证?”
啊?这几个意思?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就是普通知府也应该至少叫来陈甲当庭对峙。怎么一向秉公廉明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小方大人,今天却像是跟闵友才杠上了非要治他个杀人之罪。
“这……小人手里,没有证据。”
“本府办案一向讲究证据确凿,你这口说无凭恐怕不能服众,眼下无论是认证物证,都指认闵友才酒后冲动杀人,光凭你这一番话就把案情全部颠倒,本府恐怕不能苟同。”
“知府大人,本王听着这案子十分有趣,也想说两句话,你就当本王也是讼师,今天也给这闵友才助助讼如何?”
木恬忍不住了,推开屏风准备亲自上场。他早就想和小方正面交一把手,看看在审案断案上,到底是谁更胜一筹。
“方知府若要定闵友才有罪,应当证据详实口供确凿。而非在闵友才和陈甲都可疑的情况下,因为陈甲先状告闵友才就认定闵友才是凶手。”
“要说证明陈甲才是凶手的证据,那应该官府去查验而非闵友才主张。若果真要说道起来,本王不能证明自己三天前不在当场,也不能证明是陈甲杀害了莲香,难道本王也有嫌疑,方知府也要拿本王去问罪吗?”
“下官惶恐。”
“方知府先不忙惶恐,本王这个讼师虽不能证明陈甲就是凶手,却有几点能够证明闵友才不是凶手。”
“杨宽,出列!”
“属下在!”
木恬走到一个禁庭卫身边,一把把他拉上了公堂。
“本王记得你是镇南军骁骑营出身,跟方知府讲讲,你可会用腰刀?”
“回禀王爷,回禀知府大人,属下是庆安七年从骁骑营升拔到禁庭卫,来到禁庭卫之前在骁骑营是个什长。”
“眼前作为凶器呈堂的腰刀,正是骁骑营的装备,通常都是跨马的骑兵,在马朔长枪之外近战时使的兵器。”
“腰刀长而弯、刀身如新月,正是为了马上作战设计,盖因马上作战骑马冲锋,重的是劈砍而非戳刺。”
“在骁骑营时教头常教授,腰刀用时要自上而下,刀身劈砍形成弧线,人若在马上,则弧线正好取步兵咽喉。”
“来人呐,绑个靶子来,咱来试试看看。”
旁边有禁庭卫马上得令转身离去,不到一刻钟就绑了个麻席卷成的人形。
木恬示意杨宽上前拔刀挥砍,闵世杰那把刃上都是缺口的老古董在他手上如锋利神兵,一下子就在靶子的中段留下了一个横向弧形的切口。
“新月形的腰刀若要砍起来,这样的伤口才是常见形状。闵友才,你父亲就是骁骑营出身,你可会使这个腰刀?”
有人上前拔下了闵友才嘴里的破布,把他拉过来,木恬本想让他试试看这腰刀。不会使,使得不好也无妨,不如说就是不会,木恬才好接着为他辩驳。
谁知道闵世杰这家伙还真教这小子点真东西,闵友才上来拿起父亲的遗物就砍,也在靶子的中段留下一个弧形的切口。
行吧,会用腰刀也行。会用有会用的说法。
“正如知府大人和在堂的各位所见,闵友才会使腰刀而且使的还不错,这样的人若要在酒后冲动之下杀人,会选择用弧形的腰刀刺,而非更顺手的劈砍吗?”
“杨宽,你用这腰刀刺一下靶子试试。”
骁骑营出身的杨宽拿起腰刀,把手腕拧成一个怪异的姿势才勉强用刀尖抵住了靶子。接下来把刀一点点推进,因为力筋不顺刀又是个缺口的旧刀,磕磕绊绊卡住好几次,硬扎进去了一看,靶子的刀口附近已经被扯的乱七八糟。
木恬上去把莲香尸身的衣服掀起,叫小方和众人前来观看。
“诸位看看莲香尸身上的刀口,与靶子上戳刺的刀口有什么不同。”
“靶子上的大而破,尸身上的则正好是一个刀身大小。”
“没错,就算是会用腰刀的前骁骑营什长,用腰刀戳刺也难免不顺手,伤口不会如此小而规整。”
“闵文才亡父是骁骑营副将,他本人戴着镣铐也能挥刀如常。或许他真就是此道天才,下刀利落也未可知。”
“好,方知府既然有此一问,那本王就当场给方知府瞧瞧功夫。”
木恬提起腰刀,看都不看,一拧手腕甩刀一扎,刀就像一条银蛇,咻的一下就钻过了靶子。
留下的刀口,恰似尸身上那样。
不,或许比尸身上的还小。
骁骑营的人是怎么教的木恬不知道,木恬没在骁骑营呆过,也没用过这种制式的腰刀。可骁骑营是闵渊建起来的,教头教的通用刀法也都从闵渊这来。
至少在使腰刀这一项上,直接师承闵渊的木恬,是他闵世杰祖宗的祖宗。
“这可是一把破刀,刃几乎都磕没了。若想扎出这样的口子,除非力道极巧,力筋与刀身的走向完全一致。”
“方知府,你是说,这样的一刀,是一个从前一天晚上就被人目击当街饮烈酒,还不到家,就醉的连走路都东倒西歪的醉汉扎出来的吗?”
“他都有这个能力扎出这样一刀了,为什么不把莲香在院内悄无声息的杀掉,一定要让人死在大街上呢?这样岂非给自己找麻烦?”
“方知府,你没骑过马打过仗,不会使腰刀,本王不难为你,可有一点,聪明如方知府你一眼就看出了毛病,本王就是不知道你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说。”
“下官不明,还请王爷示下。”
“你不要装糊涂,死者莲香的尸首上胸口衣襟处都有飞溅的血迹,这说明腹部伤口出血甚多,如果真是遭人所害,那凶手身上也定然浴血。”
“本王看闵友才光着膀子的样子,不像换过衣服。我想请问知府大人,从抓人到现在,可有在闵友才身上发现血迹啊?”
“也许他赤裸上身,就是把血衣处理掉了。”
“酒后冲动杀人者,还有心思处理血衣?既然有心思处理血衣,却对门外的尸首和尸首上插着的刀不闻不问?方斐存,你自己想想,这合理吗!”
木恬走到小方的案子前,抓起他的惊堂木就是一拍,讲到激动处带了点内力,一个不小心,直接把惊堂木拍炸了。
把小方给惊的表情空白了一瞬。
木恬也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头了,这样在公众之下针对小方,会给整个云南府传递错误的信号——镇南王不喜欢这个新来的云南知府。
这对初来乍到,被贬到云南官场的小方来说,很不好。
木恬决定适时的找补一下。
他十分亲切的钻到小方的座位旁,把他引到主位上坐好。
“文质(方斐存的小字)啊,我的好文质兄,我知你一向秉公,才识又高。你不如就告诉弟弟我,究竟为什么抓着这闵友才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