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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布鲁克林 ...
chapter12.
我在当时并不明白林格终是怎么想的,她明明可以一声不吭就离开,为什么还要在临走之前说一句再见呢?其他的话什么都没留下。再见?我又开始咬文嚼字,想不通林格终的意思是,我们最起码还能有一次的一面之缘还是再也不见了,每到这种时候,我就又想起她人畜无害的脸,什么感情都荡然无存的一双眼睛,却让人心里发毛,感到前所未有的觳觫,好叫遇到的所有灵魂都对她言听计从。
我的包里有她的一张旧照片,是林格终18岁时的写真照,我甚至开始嫉妒那个摄影师,见到了她最适合有另一块半壁江山的大好年华和未经世事的可以信任的良善软弱,总之我又心乱如麻,我觉得她太看轻我吗?
我的手指开始摩挲她的眉眼弯弯,心里不断想着两个字:再见。
是因为看轻,还是因为不能并肩,还是因为如果我不能和她并肩。
谭且就可以吗?因为他是法律关系上的哥哥吗?林格终。
我太高估他了,下一秒我就接到谭且的电话,问我知不知道格终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这是真的,比起相爱,我更在意她是否高兴、健康、完好无损,我指的健康是心理上的,在牛津的那一年,除了功课,我一直不断挤压自己的课余时间学习心理学的书,一直试图告诉林格终,你太低估所有人了,包括你自己,也包括我。
“我不知道,她连你都一声不吭,怎么会告诉我。”
她在英国是我唯一知道的消息,我并不打算将它分享给我的“情敌”,起码在我眼里是不打算的。这当然奇怪,奇怪到了一种我们全都用无法言语表达的地步,我只想问林格终要个答案,我又只想问林格终要个答案。
然而问题是什么呢?我暂时没有想到,或许只是想质询她,你为什么还不肯放过自己,是身为天之骄子的傲慢吗,为什么还要紧紧揪住那么多年以前的错误不放。
我想让你高兴。
我的心里有一种预感,她又在我们都看不见的地方自伤了,自怨自艾而不自知,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林格终,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跟你换个名字,你的现在,实在太生硬了,像雪茄成了漆皮,我珍藏的那一种宝贝,好久没有翻出来看过,就在冬季死去,以完全不知名的方式,我哭泣,无理取闹,大喊大叫,筋疲力尽,茫然无措,想要不要算了,是不是只能算了。
就是只能算了,要不然呢?是因为她自己这么想的。我又开始嫉恨她的名字不属于我,是不是只要将我们的姓名对调,一切就全都对上了呢?师姐,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就此收手呢,在关于你的问题上,在那天重新一见钟情的模拟法庭上,你为什么觉得我在见过你带给我的乱花渐欲以后,会出现可以放下的可能呢。
你说欲词。
这么叫她,这么称呼她,我只觉得真是罪过,我看过那部电影,但不爱盛夏,不记得其他事情,除了这个名字。这是我第一次开始问询自己,有什么机会找到她吗?不是有什么机会,而是有什么资格去找她吗?
明知现在的绝对是爱而不得,明知她的痛苦不是我如今可以能共担,那么谭且算什么?他也什么都算不上吗。
哥哥。
这是一个绝妙的称呼。
林格终亲自选择的家人。
原来如此,好像就快真相大白了,又好像远远不是,林格终是这么轻易就能猜透的吗?
我想不通,只能抓耳挠腮地大骂一声“去你妈的”。
但总有一天会的,我这么安慰自己,如果我的执念、心愿、喜怒哀乐都再也无法离开林格终的名字,那就抓紧到可以并肩的那天,我相信总会有的,这就是我的信念,此生唯一的追求,除此以外,好像全都是如浮木一般可以落在水面漂走的,全看运气能不能有花自飘零眷顾。
从头到尾,我的所望只有这一个。
我想买一张最快的重返伦敦的机票,向谭且递交辞呈,一言不发地去追上林格终,疯狂到极致就会成为一种平静,我不想成为怒火的奴隶,不想成为凛冬的主宰,我只想看懂林格终,于是我思考起来,会不会是只要比他先找到就可以呢。
不是的,我的手指飞快划过手机上的机票往返,对我们来说都是牛津,但我的预感只有两个字:伦敦,我必须找到她,但不是在她不想的时候,我需要等,再等,再多等等。
格终需要一些时间,她在感情上有一些难以言喻的大小姐毛病,这样的事实反而让我的唇角淡淡勾翘起来,最起码我知道了,她还从来没有在真正意义上的,喜欢过的人,她对爱一无所知,这不同样是一种天赋和手段吗,她不擅长,我却率先发现的手段。
我现在早就忘却当初慕名而去的圣三一,早就忘却自己喜欢牛津是因为它的学术氛围如此浓厚,早就忘却我最喜欢的城市就是伦敦。
对我来说,是城市更大还是学院更大呢?
它们是平等的,我哪一个都割舍不下,是因为林格终也哪一个都割舍不下吗?
她选了牛津。
林格终坐了多少次绿皮火车,只是为了去自己喜欢的城市平复学术压力,只是为了看着。她真的会有压力吗。
筋疲力尽的人真的会有压力吗。
我尚且可以怒火中烧因为脾气喜怒无常向刚申请上的好前程说再见了,林格终呢?
师姐,你呢。
我有一种堪称恐怖的预感,是的,它每次出现就是因为格终,她要一直这样下去,不可转圜地将笑留给剩下不明所以的人,到英国孤独终老,不让任何人找到,不为任何人做任何事,然后苟且偷生。
就这么苟且偷生下去,永远,永恒,陷入无尽的虚空,画地为牢。这何尝不是一种毁灭,唯一一种无药可救的毁灭,我坐在台阶上,突然对不知所谓的以后宽容起来,但越想越深,陷入一种不可自拔的美梦里。
提示音让我回过神,看向微信弹出的信息,才发现我刚才真的向谭且提交了编辑好不过一秒钟的辞呈,被他驳回了。
谭且把我留了下来,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他应该在想,幸好我没有去其他人面前说这件事,她们肯定会觉得我是个疯子,劝他赶紧把我开除。
很可悲,竟然只有他能懂我到底每时每刻在想什么。
我请了病假,不言而喻的默契在我和这个新任老板的氛围中沉默地蔓延开来,我们都只是为了找回同一个人,不止一副躯壳,我们,就是我们,全都希望她将心和灵魂找回来,有一个可以安置的家乡,为此甘愿做任何让步。
除了她自己。
“她一定就在某个角落坐着,我明白,真的明白。”
“这也是唯一一件我可以懂她的事,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再跟谭且争论下去了,我想去布鲁克林。”
我在备忘录中这样写道。
大学时期,学生们办了几乎所有国家的学生签证,这是共识,学签之后几乎不太可能在工作上有什么出路,出国的道路,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共识。
格终是我遇到的唯一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人,我从前不理解为了什么,现在也不。
我只是想找她说清楚,但死活都找不到她人,那就让谭且找去吧,我有些累了,这是在追逐林格终的路上,我第一次愿意停下来仔细看看周围,林格终在上海的房子,她说这里是家。
但对谭且来说,如果找不到林格终,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莫大的煎熬,有时候我在想,他真的从来不会累的吗?
和林格终的关系,从来不会疲倦的吗?我才到此地步,好像就已经开始自愧不如了。
我或许需要去布鲁克林思考和林格终的关系,既然突然想到这个地点。
其实我对这里一窍不通,只知道它的名字,刚刚搜过才知道是纽约的街区,原本并不好过的地方,全靠移民撑起后来的光明。
光明?我对此嗤之以鼻,一并表示目前为止还没见过几次光明,连历史书里也不多见几次,我们都没有勇气去做那个改变巨大的现状的人,我又在这种时候想起林格终,但是我需要冷静。
我目前的心力剩得不多,在枯竭以后,那天我看到林格终时,我只想把剩下为数不多的幸福和美好都送给她,不管她在不在意,需不需要,我都想要。
现在看来,即使我不算自作多情,也实在小看林格终太多,她从来都是可以靠自己一个人杀出一条血路的,我反而想要成为目光紧紧跟随的,那个台下的看客,然后叹为观止。
我的目光看向窗外前往布鲁克林的云层,没什么不一样的,只是突然又感到迷茫和犹豫不决,为了要不要放手,为了我自己到底算什么,如果她从来没有轻视我并且被我从最开始就察觉到了,那么我到底算什么?
师妹?
林格终,你真是找了个好借口。
又找了个好借口,我对此咬牙切齿,然后冷笑一声,蜷缩在经济舱的座椅里睡着了。
这些根本不重要,这是和林格终学的,我迄今为止仍然对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一无所知,对她的一切一无所知,那些冰山一角,全部都是,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分开一段时间了,不然是否会被她一直看轻下去呢?
不爱就是看轻吗?
是只把我当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孩子说教算看轻我。
我想在这个纽约的街区做些什么,因为她。
我想找到我,我猛然惊醒,我竟然把自己给忘得一干二净,从头到尾,赤身裸体。
大病没愈,休养生息我慢慢写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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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下一本《蒙尘剑》 不出意外的话我总是出意外,妹子们可以等养肥再看。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