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第 12 章 宋雨眼 ...
-
宋雨眼睛一会闭上一会睁开,他的脸上划过50滴泪珠与49颗雨水
[恭喜宋雨完成任务]再次睁开眼,周围由纯白变成带西方韵味的卧室,小姨握住他的手
[小雨,我这儿有“黄粱一梦”“庄周梦蝶”与“痴人说梦”]她随手抽出一本书,《天方夜谭》。[你的奖品是从中挑选]
宋雨看着倒在胸脯上,转头指指书架上一本红色外壳的书。合上眼
[小雨,你要知道。他们是虚假的,只有我们才是真实的]小姨开始念起红书里的故事
……
“叽叽…叽”鸟儿还在鸣唱,太阳早已攀出墙头。“哎呀,主子啊”,小老头在屋外踱着步子,来回走
“滚!”这地方宽敞,周围廊只绕这一屋走动,围榜有山有水,有花有木。老头气有些短,咕噜噜叽叽喳跌坐在石阶上,他用手拍拍心胸,又抚抚脑后的花,叹出口浑气
“啪!”繁门被猛地打开,这出来的人可不得了了,真是美得惊天地泣鬼神。似有一捧无形的云,要将他捧去天上做神仙才好。
小老头连连直起身,拍拍褶皱的衣摆,低下头,侍立在旁
“好你个李乐安,又**去告状了是吧”,那美人出口街巷味,娟丽的脸蛋有些红晕,眉头皱起。他挽挽长袖,步子踏得响,从旁随意抽出根枝桠,就往老头身上去,老头势要比那鸟儿叫得欢。—那枝条足足有小指粗,却被宋雨轻松折断—
“小雨”廊处传来声响,宋雨勉强停下作业,应声望去。唤他那人竟长的跟这小老头大差无几,可那人黄袍身,帝王像
他是孤身一人来到,看着风尘仆仆,像早朝刚结束。
宋雨同样皱眉看他,手里的枝条握更狠些。“李乐安”,他唤这名,两人同时看向他。李乐安双手下垂,笑着朝他走来。李乐安换下格挡的动作,垂眸不语。
李乐安接过枝条在手中把玩,宋雨被拦住肩膀,往外走。“你什么意思”
“嗯?什么意思”
“我说凭什么不给我出去”
“嘿嘿”
李乐安每见到这个人,心就闹腾,可太爱了。
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他,心里就“咚,咚,咚”地响,父皇说是在西边战场上捡的,我可心疼了,什么山珍海味什么琼枝玉叶都第一个要给他,其他人还不配跟我争这个位置。愈大了就愈喜爱,宫里宫外的,只要是见过认识小雨的,都一定会喜欢上他的。小时候爱交友,也给小雨解释了很多朋友,可稍稍长大点,就想小雨永远孤独的在自己身边,我是不是有病啊!
病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幻觉,为什么会有一个跟我举止长相一样的人在和小雨说话,那是我吧,小雨叫他李乐安
“李乐安,你笑*啊笑”宋雨夺过枝条,大步朝廊外走,李乐安小跑几步,就有些喘气了,年龄大了身子骨越来越差,手拍拍心胸,突看见小老头还在呆呆看着他,李乐安越看越来气
手伸进花丛里,硬是手都有些磨皮,才扯下根枝。垂在手侧,小老头还看着他,枝就往老头身上砸。老头有些呆傻,喘着粗气,李乐安枝一过来就躲
平时威严的太上皇,此时却与街巷泼妇无差
那不是我,我可以摸到他甚至能和他说话,他跟我长得一模一样,说话语气也都一样。“你是谁”,“你是谁”。“我是李乐安”,“我是李乐安”。“离小雨远点”,“离小雨远点”
宋雨也觉好奇,左右打探我们两个,问了很多问题,就连我与宋雨小时候的私密话,他都要跟我用同样的神奇回味。“哈”小雨笑得开心,我见他那样,有自豪也有失落,小雨是在为我还是为他
宋雨抽出跟小指粗的枝,朝我们打过来。他流出的血竟也跟我一样,我便跟他大打出手,小雨在旁看着,直到他有些乏了,回房,我们才停住
—小时候喜欢跟小雨到处玩,还只能跟小雨或是其他朋友,若是有外人就要打,不论是谁,只有从小带我大的奶妈和一个老太监会留情。我打人很厉害,父皇以前担心,会安排几大个人藏着躲着要来看我,小雨也厉害,会笑着指出那些人藏哪了。(当然了,我功课自然是好的,不然一天连小雨的脸都见不到)—
他也与我回了同一处屋里,简直是恼。可我也无力再争。我们同在一书桌前,旁边灯火灼灼,我发现一本红皮的书,翻开,书中道:
天肝者,非五行之产,乃天地瘴疠交感所结也。其形质不定,或如凝脂,或如石髓。五百岁为一劫,历四时轮转:一百五十载逢春,一百五十载遇秋,复五百载而四序俱全。
是物也,身具异禀,常散异香。春时之香,可愈沉疴,活死人;秋时之臭,能起瘟瘴,千里户绝。故古之方士云:“闻香而趋,遇臭而遁,此天地生杀之气也。”
传有秘法:食其一片,可驻容颜,得长生久视。然此法逆天,实为诅咒之始。服食者须以天肝为饵,时时啖之,若中断,则其身渐与天肝同化,亦开始周而复始,散发异香或恶臭。然此效不施于外,反作用于己身:香时如沐春风,臭时则病骨支离,痛苦万状。唯一解脱之法,乃是诱他人分食己身,将此法与诅咒,一并渡之。
翻页,书中又道:
太古之初,人如土木,无情无欲。及至奔波于尘世,受风露侵染,方生七情。有情至极,则能感召虚妄,化生一物,名曰“地宝”。
地宝之貌,与所感之人无异,宛如同胞。然其独缺原主最为酷烈之一情——若原主善妒,地宝则无妒;若原主易怒,地宝则无怒。宛如镜中倒影,形似而神非。
是物寿限诡奇:孕育五十载方得成人形,存世四十九年,最终用一年时光,消散于无,复归于大地精华。
地宝欲存于世,须以肉为食,尤嗜人肉。食之,则形神稳固,渐通人情。若久不食,则形骸渐朽,神智蒙昧,退返于蒙昧之态,与“成人”之途背道而驰。故地宝亦混迹人间,奔波劳碌,于烟火尘世中,偷学、模仿,积攒那本不属于它的七情六欲
至此,我看向手上被枝抽出血痕的地方,已经结痂了,再扣掉。我会吃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