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唐朝散官—本品制、散官番上制度和流外入流制度
散官—本品制:“阶职分离”的官僚等级制度,散官品级(本品)定待遇和等级身份,职事官定实际职权,就算被罢免职事官,只要本品还在,待遇仍会保留。
散官番上制度:四品以下、九品以上散官的入仕前实习制度,未获职事官的散官按规定去吏部(文)、兵部(武)轮值服役,届满后通过铨选才有资格任职事官。
流外入流制度:流外官员分九品,一年一考(本文为凸显男主能力,改为了一年三考),三考一转即升一品,升至流外官最高级勋品,期间需攒满“八考”,即可参与吏部小铨(流外铨),通过后方可正式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