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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秦也默 我决定搬出 ...

  •   我决定搬出去住。

      因为我凶悍的老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扯起嗓子冲我大喊:“沈挽歌,再不结婚就别想进这个家门!你妈我这么多年白养你了,老了老了想抱个外孙子也没得抱…… ”

      通常懦弱的老爸这时候总是投来同情的一瞥,然后继续假正经的看起晨报。有时候他会叹口气,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我看你啊真不该叫沈挽歌。”

      我翻白眼:“那叫什么?”

      “沈晚婚。”

      我二十八岁了。

      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

      从幼儿园粘我到现在的死党杜天乐问我:“挽歌啊挽歌,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个同性恋。二十八年来,怎么就从没有见过你爱过谁呢?”

      “有啊,怎么没有。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隔壁卖水果糖的大爷。”

      “……”

      爱?或许有过吧。是午后沉静的阳光下,高挑削瘦的背影,是擦肩而过时不经意回头,交错在一起的目光,还是大雨倾盆而下时,怀中的一点颤抖的温暖?

      时间太久了,久到忘记爱是什么样的,久到忘记怎么爱人。

      晚上回家时,破天荒看到老妈笑容和煦的站在门口迎接我。

      肯定有诈!看着老妈那笑成一团的脸,我的背后突然寒气乍起的。偷偷看像老爸用眼神询问:“她吃错药了?”

      而老爸竟然也冲我笑得异常诡异。

      果不其然,饭桌上,老妈亲切的拉过我的手表面满脸笑意实则暗藏杀机的对我说:“挽挽啊,这个星期六我给你安排了相亲,对方很不错哦,人品好的没话说,长得也挺俊,还是个医生呢。”

      “哈,哈……”手被老妈紧紧地攥住,我只能无机质的干笑。

      老妈说得到好听,有才有貌又多金的男人还需要相亲?

      呜呼哀哉,天亡我也!

      杜天乐这个妖女听说我要去相亲,乐得跟苍蝇见着了屎一样,简直找不到北了。

      “哎我说,相亲的是我,你高兴什么。”

      “独身二十八年的老处女沈挽歌竟然要去结婚,太惊爆了。你说这消息要是被那群没良心的知道了,还不闹翻了!”

      那群没良心指的是高中时代一群死党。高中时我们这帮小女生雄赳赳气昂昂的发誓一辈子不嫁男人,那坚定劲儿啊没说了,八百头牛也拉不回来。可如今,也就剩下我和杜天乐这小妮子坚守阵地。不过杜小妮子多少还有个痴痴守候苦苦等待的男朋友李啸言,而我呢?

      “你要是敢跟她们说,我扒了你这张妖精皮,看你家李啸言同志还敢不敢要你。”

      “哼,啸言才不会。”妖精脑袋向上一横,说得自信无比。

      在极度的不情愿中,星期六到底还是来了。

      早晨灿烂的阳光中,我被老妈揪着耳朵叫起来。洗脸刷牙套上衣服被塞进出租车迷迷糊糊的我就站在了一间餐馆门前。

      迷惘地站了好一会儿,在门旁的两位迎宾小姐无数次欲言又止的尴尬表情中,我终于想起了我该干什么。

      推门进去,清凉的气息迎面而来。冰凉的温度是顺着毛孔刺溜的涌进去的,衣衫单薄的我打了个寒颤。然后我看见了那个朝我走来的男人。

      他温柔的笑着问:“请问是沈挽歌小姐吗?”

      我愣愣的点头,一边发出“嗯嗯”的声音,一边打量眼前的男人。修剪合度的黑色休闲西服,没有打领带,衬一件白得刺眼的衬衣,松开三颗扣子,露出尖锐的锁骨,有点苍白的皮肤,淡薄的嘴唇,高而挺的鼻梁,笑意盈盈的眼睛,干净没有狡诈。

      嗯。我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老妈眼光还不错嘛!是个极品。”

      “沈小姐说什么?”

      “我……”

      “咕噜咕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空荡荡的肚子竟然丢脸地叫了起来。看着眼前笑容僵在脸上的男人,我尴尬的笑了一声:“哈,那个、我说我们不该吃点儿什么吗?”

      一天下来,我发现我身边这个叫做秦也默的医生是个非常不错的男人。他能非常镇定的并且带一点欣赏的眼光看着我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的吃早饭,从始至终没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厌恶惊叹鄙视或者装不认识(这种事在我吃饭的时候杜天乐经常干);他能在我吃完之后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用牙签剔牙的情况下,仍旧能面不改色地称赞我“沈小姐好饭量”;他能在我调侃他“你学什么狗屁医学,真该学音乐,连琴都沉默了,那功夫肯定不是盖的”的时候,也能笑容满面;他能在逛街的时候细心的让我走在右侧,随时调整自己的脚步配合我;他能陪我在电影院看枯燥无聊的搞笑电影,忍受我犹如精神病人般放肆的笑声和满口乱喷的零食;他甚至能在被我折磨了一天的情况下开车送我回家,并温柔的问我:“挽歌,下个星期有空么?再一起吃个饭吧。”……

      后来我向杜天乐介绍秦也默的时候,她瞠目结舌,眼睛发直地摇着头对我说:“天啊,真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能忍受你的男人,还是这么一个大极品!”

      而秦也默却用千年不变勾魂夺魄的笑容答曰:“挽歌是个好女人,能遇到她是我的荣幸。”

      从此,我成为杜天乐最嫉妒的人。

      二十八年。呵,二十八年啊。

      我顶着黑眼圈雀斑以及青春痘站在镜子前刷牙。一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沈挽歌,二十八年了,你这坨牛粪终于找到看得上你的鲜花了。感谢上帝吧你,哦弥陀佛。”

      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却逐渐沉下去,沉下去。

      沉到我看不见的,记忆的阴影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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