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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一只耳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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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耳朵用来听歌,一只耳朵用来听露露的碎碎念,她在床尾刷着手机,突然问我,“诶,小黑,你认不认识林夕?”
“我初中同学有个叫梁伟文的,你认不认识?”
她扭头白了我一眼,“什么梁伟文啊,我说的是林夕,写红豆的林夕,红豆你听没听过?”
我想了一下说,“露露,我应该是比你大三岁,不是大一轮。”
“你好意思,明明连匆匆那年都不会唱,你就不爱听王菲。”
“你不要混淆概念,我是不常听,不是不爱听。”
“噢,我知道了,不常听不是不爱听,所以你爱听王菲吗?”
“一般。”
露露朝我丢过来一个枕头,“你就脱裤子放屁吧。”
我接住枕头,“好了,说说你又发现什么了?”
“我是看到一个评论,说林夕把‘得不到’三个字换了几百种说法,然后我就去搜林夕的感情史,看完很不理解,什么感情值得用一生去耗尽?如果林夕是为了写词,那么评论区里那些蹉跎光阴的人又是图什么呢?”
说着露露少见地露出十分严肃的神情,问,“要是以后我跟你掰了,你会很快放下我吗?”
“你问的问题不严谨,多快算很快?”
阳光穿过百叶窗,落在露露的脸上,她笑了一下,说,“越快越好的那种,最好一觉醒来,就下定决心日后不要再牵连。”
这时,音乐放到陈奕迅的□□,我低头看见作词人一栏: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