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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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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鹊记得,上小学时候老师教他们如何去写日记。她也还记得,那本日记她只写了不到十页,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她自认为自己的记忆力很好,之前总是觉得日记这个东西很没有必要,顶好的日子或者顶坏的那些日子忘不掉,而那些乏善可陈的平常日子,也的确没有记下的必要。
于雀认识阿瑛的时候,才九岁。若干年后的她已经三十多岁,马上将要迈入四十大关,恍然发觉自己的记忆力其实并没有那么厉害,细节在褪色,都快要是纯白,只有粗枝大条尚能想起。
时间才是最厉害的物什,一切只不过是时间不够久罢了。
久在那之前,她有一顶白色的鸭舌帽。
要知道夏天流了汗头发粘在头上会很难看,显得脏兮兮的,所以那天她戴了一顶帽子。回程的大车上没有空调,一车人闹哄哄、热烘烘的聚在这一方地方,叫她不仅汗湿了背还跟喝大酒一样红了整脸。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车,还要再走一大段上坡路。好久不走这样的路,这突然一下子还是有些吃力。心脏与血液“咚咚咚”地蓬勃着,所以这般的红色啊,是一直没有消却下去。
白与红,照例来说是一对很契合,且很有生命力的颜色。可吭哧吭哧爬山的于雀只觉得,那快要了她半条命。
真是要命的颜色,于雀不止一次这么想。
一如这般的夏天,山上开最好的红花是杜鹃花。高处的花开得晚,却也是毫不逊色那些早开的花朵。人们管这花叫映山红,因为只要这花一开起来,就像是有人在天边上点了一把不肯灭的火。
映入眼帘的不仅是杜鹃花这样的红花,在那高高的树叉和门头上,还有做喜事用的大红花球和缠花,一齐贺送着这良缘夙缔,佳偶天成。
踏入院门,红绸更是如泄水纷垂,扰得人眼前缭乱。红绸,红花球,红喜字,红对联,红桌布,连地上的鞭炮碎屑都是红的,铺了薄薄一层,踩上去沙沙响。
望着此的于雀长久不语,她心说这喜事莫不是有些红过头了,因为她良好的记忆告诉她了一件事:薛禄瑛,即阿瑛,心所向往的应该是一场盛大的洁白。
雪白的婚纱,头纱,还有捧花。
“最好还有很长的鱼尾巴拖在地上,那样才好看。”
她说这话的时候,于雀正侧过头看她。
于雀:“为什么?”
“有什么为什么?”阿瑛将衬衫袖高高挽起,用溪水洗着脸,“人不可以有梦想吗?我从来没见过那样式的衣服。”洗完脸的阿瑛用湿漉漉的手背蹭了一下额头,探着头,正用水面看着自己的倒影。
于雀没再说什么,她闭上眼在脑中想象,阿瑛人生的白,这样的衣服确实很适合她。她睁开一只眼,又瞄了一眼身旁的人。
倘若她是阿瑛,也不是很难理解纳西索斯为什么会爱上自己的水中倒影。
她额头上的水淌下,打碎了如镜般的水面,水波荡漾湮没了波澜。
水面上的存在已经不太具体。
那天,是何时何日何年何月呢?
她雪白的面庞,她鲜红的嫁衣。与之相配的竟是熏红的脖颈,和一顶再平平无奇不过的白色鸭舌帽。
于雀感到惭愧,她压低帽檐,把大半张脸都遮住。
她是偷偷回来的,从前是在订婚宴上说好结婚她就不来了,加之又在后头大闹了一通逃走,任何在这片土地的情谊都已经随着她的身败名裂而结束,按照道理来说是万万不可回来。
远在外头,没有任何的消息和口信。她说不清那是什么,可终归还是觉得要再去一趟的,再见上一面,想知道你究竟好不好。若不这么干,就跟这辈子都得不到安宁了一样。
反正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事儿她干得不少。
只要不惊动任何人就好。
阿瑛夫家的院子在村落的低处,于是于雀经过了那棵老树,爬到了山坡的背面去望那山下的院子。
她想自己应当是错过了吉时,院子里摆了几桌酒,但人已经散了大半,只剩零星几桌还坐着人,杯盘狼藉。
等待的心跳就犹如吃杀猪菜时剁肉时敲碎骨头的声音一般,咔咔响,完全让人的心情踉跄。好在她坐在那里没有等很久,否则可能真的会变成心率紊乱的毛病。
阿瑛坐在堂屋的门槛上,一个人。红衣服还穿着,但外面的喜褂脱了,只留里面那件水红色的单衣。头发也松了,发髻歪向一侧,几缕碎发垂在脸旁。
至于具体的样貌……说不清啊,道不明。
只要再近一点就好。
身体先于意识动了,反应没有迟到。人就是这样得寸近尺、贪心不足的生物,她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山路像一条倒淌的河,翻过一个坎,就到了从前的水塘。
于雀脱了鞋祙,往深处淌,任由水没过自己的小腿。
今儿天亮堂,又是十五圆月。水塘里的月亮被她踩碎了,一片一片亮晶晶的银光从脚踝边荡开,又慢慢聚拢回来。水是温的,白天晒了一整天的暑气还没有散尽,裹在小腿上,像一层软和的绸。
她又往前走了一步,水没过膝盖。裤腿滑下来,湿透了,沉甸甸地坠着,贴在皮肤上。芦苇在身后沙沙地响,于雀停下来,望着水中央那轮完整的、被自己搅碎又重聚的月亮发呆。
水很温柔,她一点也不想蹚出来。
“傻站那儿做什么。”声音盖过了芦苇的沙沙,语气硬邦邦的。
“啊……”于鹊没敢回头,喉头哽了哽,想说的话全被四周奇异的寂静吞了下去。
薛禄瑛折了一枝旁边的树枝,狠狠地抽到于鹊的小腿上,虽然用了巧劲儿,但还是惊得于雀赤脚跳上了岸边,不得与她面对面。
这下真的见了面,于雀一下子就分出来了她和上次见面的区别。
“我看见了,我问你一直站那儿山头上做什么。”她突然又改了语气,“……不,不,你还回来做什么?”
于鹊有些发懵,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你难道没想过我会回来吗?”
“我当然有想过,我当然想过你……可难道,你不是不该回来的吗?”阿瑛伸出手,指尖戳在于雀的肩膀上,戳得她不自觉地往后仰了一下。
“……是,是这样没错。”于鹊垂下头去,“我是不该回来的。”
“但是明知故犯的人还少吗?世界上明知故犯的肯定不止我一人啊——”于鹊上前,拉住了阿瑛的衣领,“薛禄瑛,你呢?”
月光照在阿瑛的脸上,她没什么动作,只是笑笑:“我?我什么。”
十五的月亮白又大,于雀忽然想起一个银猫婆婆的传说。大人总用这个故事吓小孩,只要夜晚上山被月光照到,就会被银猫婆婆叼走吞进肚子,她小时候很害怕这个故事,就像她现在也很害怕阿瑛会被吃掉。
“你想问我什么。”
“你这一辈子就不会后悔吗?”于雀的手松了下去,几乎是荡在她的衣角。
“于雀,人这一辈子一定会有后悔的事情。比如后悔从前撒过的谎啦,没有好好读书啦,后悔从前的种种……但我不后悔认识你,所以你要记得,我后悔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都是我做的选择,我种的因果,好不好?”
于雀好一会儿没说话,她觉得自己现在的模样肯定不好看。于是把帽檐又往下压了压,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下巴和一截发红的脖颈。
她摸摸脖子,过了半晌,才闷出了句:“你愿意走么?”
“嗯?”
“就是和我走呐。”于雀默默提高了半分音量。
问完这句话,她的心都悬在了悬崖的尖尖上。
阿瑛没有回答于雀,只是抬手摘下了她的帽子,端起她的下巴与她静静对视着。虞鹊想,这大概是细数她们的友爱之后的一句珍重。珍重么,怎样解释好呢。可以说是希望你不止生日快乐,还要平日快乐,日日快乐吧!
于雀问:“你为什么这么看我。”
“就是看看你啊。”她叹气,“像是你这次跑回来看我一样。”
良久,她突然冒出来一句:“你的眼睛真的很漂亮。”
不过,于雀才刚开始愣神,阿瑛就已经言归正传了。
“其实你上回走的突然也挺好,这样我就不用和你告别了,就是闹得阵仗有点大,闹得人尽皆知。这次你就悄悄地走吧,也还是一个人走,不要多出了变数。”阿瑛推开了于雀的下巴,“走吧,反正你人已经湿了,就从水这儿快快蹚过去,绕到后山走,这样路近些……我必须得回去了。”
“你也不要再多记挂我。”她说,“等中秋吧,等到了中秋你先给我寄封信来,不要署名,我一定会知道是你。然后你再等等,我也会回一封给你的。”
于雀几近快要落泪:“真的么?”
“是真的,我不骗你。”阿瑛重新替于雀戴上帽子,“不要哭,不要让我担心你,要好好的。”
一阵风吹来,险些吹飞于雀的帽子。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帽子摘下来。
“这个留给你吧。”于雀把帽子戴到了阿瑛的头上,心说白色确实也是很好看的颜色,也很适合阿瑛。
“好看吗?”她问。
阿瑛没有拒绝,反倒抬手摸了摸帽檐,照着水面看了半天。
于雀说:“好看。”
“这颜色好是好,就是容易脏了些。”阿瑛抬手把帽檐往后拨了一点,露出整张脸来,“我收下了。”
最后,她撩开于雀头发,轻轻碰了一下她的额头。
“保重。”
于雀有些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又回到水中央的,月亮随着她的步伐变化出八种盈亏,历经种种,等到再一次月圆,她才上了岸。
虞鹊提笔在本子写起了字。
今天是冬至。
搬到新家后,她和陈于特意留了一间房间当书房,用来看书写字什么的,她很喜欢这个房间。虞鹊很怕冷,而这个房间朝南,阳光很好,暖哄哄的。所以除了睡觉吃饭的时间,她基本都在霸占这个房间。
书房的隔音也很好,陈于在窗户旁边放了一张躺椅,虞鹊下午闲着无聊没事儿的时候,经常躺在上面晃吧晃吧就睡着了。
好吧,或许房间外的味道是隔不掉的,虞鹊已经闻到了羊肉汤的味道了。虞鹊记得很清楚,很早之前陈于就对她的厨艺有诟病过,但她承认,她的确是在这一方面比不过她。
陈于烧饭的手艺很好,她自己说是因为之前在餐馆打过几年工耳濡目染的原因。
陈于是不大吃羊肉的,她总觉得味道大,唯一可以接受的就是羊肉串这种大量调味过后的羊肉。但这是虞鹊非常喜欢的食物其中之一,所以不爱吃归不爱吃,陈于还是常常会烧羊肉。
虞鹊把笔帽扣好,起身,推开书房门问陈于:“今天烧羊肉了?”
“嗯啊,白萝卜羊肉汤,今天不是冬至了吗?”陈于说,“都说冬天吃羊肉好啊,还有冬吃萝卜夏吃姜,虽然你要是问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了。”
今天是冬至,一年中最短的白天,也是月亮的天下。太阳呢?太阳在今天落得无可再多落一分了,于是触底反弹回来。转日,便拥有了更长久的白天和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