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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荆州城 非梦非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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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众人大多是听过这琴声的,正是那日销金馆内琴娘所奏,只是这曲子似乎是变了调,不像当日的高山流水,反而像是刚从忘川河里爬了出来,从心底渗出寒意。
“馆主今日怎得不来陪阿狸了?可让阿狸好找。”
稚嫩的少女音从头顶传来,众人抬头看去,房梁上坐着的赫然便是当日为秦夭夭众人带路的狸奴,只是此刻的狸奴的脸上并非当日纯真模样,碧绿的竖瞳异常诱人,摄人心神。
她悠闲地交叠双腿坐在房梁上,白嫩的小脚丫俏皮地耷拉在半空一摇一曳,带动着脚踝上的银铃时不时响动,仿佛与红线上的铜铃共同为屋外的琴音伴奏起来,撩动着众人的心。
烦人的琴音入耳,众人一时头痛欲裂,而在众人强忍脑中不适时,只有钱万三像个没事人。
一个小姑娘的模样也不知为何有这般媚骨姿态,钱万三的眼珠子就像是被焊在了狸奴的身上,如痴如醉。
他像是被勾了魂,双眼失焦,竟然一步一步走向狸奴。
“万三!”长生的脸上少见地出现一丝担忧,而他的焦急似乎并未唤回钱万三的意识。
众人手心捏汗,耳边的琴音诡异地很,竟能使人乏累,似乎下一刻便要睡去。
狸奴手指朝着钱万三一勾,后者竟然双脚凌空飞到了她身边。
她伸手勾住钱万三的下巴,一脸笑意:“当初的毛头小子如今都长这般大了。”
秦夭夭眉头一皱,她不能看着自己的师弟遇害,瞬间指尖一道凌厉的金色灵气就毫不客气地挥了过去。
“放肆!”
那狸奴在房梁上灵巧地一转身就毫不费力地躲过了秦夭夭的攻击,那灵气瞬间击断了房梁。她似乎也不恼,反而轻巧地跃下了房梁,落到了秦夭夭用血线编织的阵法上。
“夭夭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朝歌瞬间揽过了秦夭夭的腰肢将她扑倒在地,眼里满含担忧。
一切发生得太快,秦夭夭甚至来不及反应,她的视线被朝歌的身躯遮挡,耳边只剩下巨大的轰鸣之声。
待一切归于平静,整个杏林堂已成一片废墟。
而那些废墟没有掩埋众人,反而像是被炸开散落堆积在四周,没了杏林堂,耳边的琴音听得更真切,那隐隐的昏睡感愈来愈甚。
朝歌依旧将她护在怀里,只是此刻已是没了意识。
秦夭夭也没有了力气,在失去意识前她强撑着自己的眼皮,透过朝歌的肩紧紧地盯着半空中的狸奴。
那血线阵法不知为何竟毫发无损浮在半空,缓缓地旋转着,裴铖和卜善财依旧坐在阵法内。
秦夭夭看见狸奴抱着钱万三赤足走在极细的血线上仿若无物,一步一步走向阵法中央,雪白的脚底染上一丝血色。
脑海中又浮现出狸奴的声音。
“睡吧,沉入梦乡,那是你的归途。”
黑暗,一望无际的黑暗,像是失足坠入了无尽的深渊不断下沉,秦夭夭伸手想抓住什么,她感觉自己确实抓住了,可是她眼前一片黑暗,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陷入了梦境,梦里,她似乎成了另一个人,又似乎,这个人就是她……
【荆州城】
要说这荆州城的火把节,那可是大有来头。
据说这人族的文明的诞生,便是“火”的出现。火由天而降,最开始人族认为那是天神赐下的神罚,因为有火的地方一切都会化为灰烬,这个地方一定触怒了天神才会被神毁灭,焚烬一切。
人族当时本来就食物短缺,看着被天雷烧死的动物谁也不敢上前查看,直到后来遭逢大旱,大地上没有水,也没有食物,饿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直到雷电携雨而来,大地得到了宽恕,人族才明白这是上天的恩泽。更有勇士敢于取来天火烹制生肉。人们发现用天火烹制过得肉类格外的香。
火被人族奉为上天的恩赐,是破除邪祟的吉祥物,人们也相信在火光见证下的男女能有一生无病无灾,火能焚烬她们一生中所有不好的东西。
到了火把节这一天,荆州城会在空旷处架起很大的篝火台,打着赤膊的汉子们会抬起巨大的木头一根根垒起来的,这个篝火台足足有十丈高。
到了晚上男男女女手持着火把,换上盛会的服饰,戴上面具来到会场。
大家会一起围着燃烧起来的篝火台跳舞,不远处的湖边,更有大家共同选举出来的打火人为大家打出壮丽的火树银花。
在火把节这一天,通常都是姑娘会将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心仪的男子,如果对方答应了,男子便会佩戴上这只香囊在会场上出现在姑娘面前,邀请姑娘在火光中共舞。
或者有姑娘着急成亲但是还没有定亲,那么在这一天勇敢的姑娘便会在站上火台,大胆地说出自己的要求,如果有男子看上了女子,男子便会跨过火台前一串的火盆来到女子面前,女子同意了,也会将自己的香囊亲手带在男子腰上。
这一天,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定情的男女更是会被大家簇拥着送上祝福。等晚会结束,众人会将家里认为不吉利的东西扔进火台里烧掉,让火带走邪祟。
蛮有趣的节日,夭夭都不敢想象那场面会有多么壮观,而众人一进荆州城,那袭面而来的节日氛围是那么浓厚。
一进城门便是看到沿路都是各类花灯,各种面具摊位,香囊材料摊位,吃饭的小摊上推出火把节限定美食,成衣铺推出火把节节日服饰,小二在门口吆喝着免费赠送火把节限定妆造……
“客官,这前面不远就是这次火把节的会场了,今日各位客官来得可真是时候。”
车夫大叔驾着马车慢慢向前走着,也不着急,听着车内不断传出来的惊叹也是不由生出一丝自豪。
众人的视线逐渐开阔起来,的那被房屋遮挡湖面也是逐渐露出了真面目,湖面的水榭很漂亮,车夫大叔说那被选出来的打火人便会在这水榭前展示火树银花。
在马车的另一侧便是已经搭好的火台了,一旁的树荫处打着赤膊的汉子还在打趣他们中年纪最小的小伙子,听说他已经收到了姑娘送的香囊,现在可不正挂在腰间生怕别人不知道呢,汉子憨憨的脸上满是笑意。
“客官,我就先送你们到这里了,你们可以四处转转,我得先回家报个信,这荆州城你们不太熟,等今晚晚会过后你们还是在此处等我,到我家歇个脚吧,让我也尽个地主之谊,我娘子烧的菜也是味道极好的,明日我再带你们到各处转转,这荆州的风景可得游玩个两三天呢。”
“那可太好了,谢谢大叔!”夭夭欣然应下。
“这大叔和你的关系倒是愈发好了。这平时可是不见他多说一句话。”
待大叔驾着马车离开,朝歌悠悠地来了一句,听到他语气中的不快,夭夭不由怼了他一句。
“本姑娘就是人美心善怎样,人家大叔一路上可没少给你端茶送水,对你也不错了。”
“也不见你对我说话这么客气。”
“你交伙食费,我也对你客客气气的。人大叔还给我们的车马费打八折了呢!”
身后的钱万三哪里敢多说一句,有时候他不得不佩服朝歌的勇气,他难道不知道谁有钱谁是老大的道理吗?
三人兴冲冲地穿梭在街道两旁的各种摊位上,逛了一大圈下来,三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各种小食,嘴里也是时刻塞满的状态,栗子糕很松软,糖葫芦酸酸甜甜,那烈火烤出来的肉串儿更是一绝。
眼瞅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三人吃吃喝喝到了成衣铺前,穿着特色火把节服饰的老板娘热情地揽客,秦夭夭小眼睛滴溜溜地一转,推搡着两人就到了成衣铺子里。
这一路上她看着所有的人都穿着好像是节日特制的服饰,既然过节当然要有个过节的样子。
她塞着栗子糕的嘴含糊不清得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有他俩能穿的火把节衣服吗?”
“有有有,那可太有了,哟,瞧瞧小哥俩这身板,那可是多好的衣架子啊,麻子!你磨蹭个啥,去把店里卖的最好的样式取来给小哥俩试试,姑娘我说你可太有眼光了,我和你说,就咱店里这质量,出了我这店你可就找不到第二家了,这火把节多少衣服都是从我这店里出去的啊。”
还在铺子里忙活的伙计连忙停下手中的活迎了上来:“好嘞,就来!客官,咱衣服这边试穿嘞!”
老板娘见这生意来了,更加热情似火,听见秦夭夭豪爽的语气就知道这单八成是稳了,兴高采烈地吩咐店小二将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两人拉过去看衣服。
朝歌一脸不解:“夭夭,你这是要给我们买衣服?”
“对啊,火把节嘛,不穿这衣服感觉都融入不进去。你们尽管选,我买单。”
“这衣服嘛,虽然比不上我的冰蚕丝,但也马马虎虎吧。钱万三你不许和我选一样的!”
“朝歌,说这句话前麻烦把你的嘴角压下去!瞧你那得瑟的样子。”
两人二话不说就跟着麻子去选衣服,秦夭夭看着两人认真的样子也是一脸欣慰,这应该,是他们一起过的第一个节日吧。
一旁的老板娘自来熟地凑到夭夭身边,在夭夭身边打量起两人,又用手肘碰了碰她,一脸八卦模样。
“小姑娘,这两个,哪个是你相好?”
“!!!”
老板娘一句话,秦夭夭瞬间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连忙将脑袋摇成拨浪鼓。
“欸,别不好意思嘛,是不是右边那个?”
秦夭夭顺着老板娘的目光看去,脸瞬间爆红,她和朝歌八字还没一撇呢!
“啧,看来我眼光还不错,瞧瞧多好的小伙子呀,我和你说,这么好的男孩子可得看住了,不然有的是姑娘惦记嘞,今晚你们要一起去火把节晚会吧,你这也没送你对象个香囊什么的,我敢打包票肯定有不少姑娘给你对象塞香囊,这样吧我拿个香囊给你待会你给你对象带上。”
“不是的老板娘,他还不是……”
“诶哟这脸都红成啥样了还不是,诶呀,妹子你听嬢嬢说,嬢嬢我是过来人,嬢嬢亲自选套衣服,让我家姑娘给你做个装造,我家姑娘那手艺可不是吹的,好得不得了,保证这晚上把你家对象迷得五迷三道,那眼珠子就直接栓到你身上跑不脱!”
“欸妹子,左边那个,有相好不?”
老板娘话题转得太快,秦夭夭一时愣在原地:“啊?没,没有。”
“我家姑娘可漂亮了,看着和这个小伙子蛮登对的,走妹子让我家姑娘给你搭衣服,待会儿忙完了带我家姑娘下来看看。”
老板娘丝毫没有给夭夭反悔的机会,拉着夭夭就上了楼,急吼吼地敲开了楼上的一个房间。
一个面容清秀的姑娘开了门,不过姑娘身上的火把节的长裙却让夭夭移不开眼睛,那是如同火焰一般的张扬的颜色。
老板娘没有说错,朝歌是真的移不开眼睛了,换上衣服的夭夭像极了他记忆中的样子。
一袭白裙无垢,两分巧笑如她,眼眸微抬似水,青丝三千不忘。
秦夭夭小心踏着楼梯,洁白的亚麻长裙裙摆被她提起露出小巧的皮靴,一串串小小的银铃随着她的步子传来阵阵悦耳的叮铃,声音不大,却足够撩拨朝歌的心。
下了楼梯,夭夭缓步向朝歌走来,绳编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勾勒出夭夭曼妙的曲线,裙摆被她放下,长裙上勾勒的如火般的花纹被完全展示出来,红纱披肩随着裙摆摇曳,她如同走在火焰中的少女。
她走到朝歌面前,蓬松的麻花辫更显出了少女的俏皮,如此距离,朝歌更加看清了夭夭,她眼角的朱红花钿是那么夺目,穿插于她发间的银饰以及她额间的一抹倾城色,都让朝歌移不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