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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将军也不想自己唯一的孙女卷入到权利斗争中,为此举办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比武招亲大会,众多高手都慕名而来。当真是盛况空前!

      那些高手们,已经打了三天了,今天晚上,就会决出胜负,确定李小姐夫婿的人选。

      当然,最后还需打赢李小姐或者得到她的认可。”

      正听得起劲。

      店小二在包厢门口敲了敲门,说道:“客官,外面有一位公子找您。”

      林月长一愣,想不出有谁会来找他。他在安城除了一个多年未见的李府,并无熟人,李府不知道他来了安城,更不可能是四处躲藏的祁商。

      思考无果后只好说:“请他进来吧。”

      进门的竟然是在城门口的青年。青年神态自若的行了个礼,然后在林月章的允许下,坐到了他的对面。

      林月章细细打量对方:青年虽然穿着朴素,有些地方还打了补丁。但是相貌端正,一举一动的尽显风雅,颇有书生的风雅姿态,不像是一个毫无见识的普通布衣。

      只听青年开门见山地说:“公子,我们曾在城门口见过,您或许不记得了,但我当时就觉得您气宇轩昂,定是不凡之人。我想与公子做个交易。”

      林月章起了些许兴趣,轻轻挑眉。反正现在自己也不急,祁商的定然不会这么轻易就让人查出踪迹。不如听听这个青年想要做什么。

      轻轻颔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青年继续说“在下闫宋,是今年进京赶考的考生。只是我一届寒门子弟,很难能在权贵云集的京城出人头地。

      但我有信心成为今年的登科状元,只希望能够成为阁下的门人。只想请阁下帮助我在朝堂站稳脚跟。”

      “还未科举,便笃定自己能够成状元,真是口出狂言!”林月章冷笑一声,但心里又有些狐疑:这闫宋不会是皇叔派来试探他的吧?皇叔虽然对他很好,但皇叔的态度还不明朗。

      “而且,你又为何觉得,我可以帮你在朝中站稳脚跟?”

      闫宋一脸真挚诚恳:“实不相瞒,在下曾有幸在边关见过林小将军一面。

      如今的大燕像是一盘棋,执棋之人便是各方势力。

      而陛下刚刚登基,太子失踪,朝局动荡。您不仅是太子的竹马,陛下最宠爱的小辈,更是手握重兵的将领。

      所以您必将是影响棋局的关键人物!”

      “那你你又怎知,我不是棋子之一呢?”林月章反问道。

      闫宋露出一个内敛的笑:“您不可能会甘心成为别人的棋子。当然,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猜想,如果有哪里说的不对,请您见谅。”

      林月章蹙起眉,不明白他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执棋之人?他说的是皇叔吗?

      答案在心里转瞬即逝,无处寻起,这种感觉不怎么美妙。

      “好,我可以帮你。”林月章仔细分析了一下利弊,闫宋气质不凡,应该是一个可塑之才,于是答应了他,“前提是,你必须一心为了百姓,为官清正廉洁。”

      闫宋的眼睛亮了起来,没有了刚刚小狐狸般精明的样子,恢复了人畜无害的书生气质。对林月章说:“多谢将军赏识,在下定不辜负太子。”

      正事聊完后,林月章便与闫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两人逐渐熟识起来。

      林月章对颜宋有了很大的改观。起初以为闫宋只是一个有些小聪明的野心家。

      没想到闫宋与那些攀附权势之辈不同,他有自己的真才实学。特别是对付荆瓦的看法,与他极为相似。

      除了祁商外,再没有人能与他谈得这么投机,连傅言遇都没有。

      林月章与闫宋越聊越兴奋,已经以闫兄、林兄相称了。

      闫宋更是对自己能得到林月章的认同而欣喜,他曾在无数个日夜中期待着与林月章的重逢。

      十五年前,林月章五岁。

      那时,林月章正随着爷爷在边关生活。
      棘瓦族派了小部队偷袭,成功攻破了沙城旁边的一座小城,在城中烧杀抢掠,坏事做尽。

      城中的百姓纷纷往沙城逃窜,成为了难民,闫宋便是其中之一。那时的闫宋也不过是一个八岁稚童,不过是睡了过午觉的功夫,家中便闯进了一群外族人,开始搜刮起他家的金银珠宝。

      他被母亲的丫鬟椿莺抱起来,从后面跑走了。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中燃起了熊熊火焰,将他的父母兄长和童年回忆烧得一干二净。

      哪怕他再回去找寻,却连亲人的尸骨的没有找到。

      小小的他,将仇恨深深地埋入心中,也意识到了,想要报仇,必须要变得很强大,强大到没有人敢欺负你!

      但他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活下去。将他救出来的椿莺,在半路时,被荆瓦士兵抓走,现在生死未卜。

      他随着人群逃命,过了几日食不果腹的生活,他来到了沙城。

      在沙城,他见到了拉着林老将军的手,向前朝他走来的林月章。

      林月章被侍卫们护在身后,但闫宋还是能透过身体间隙,看清林月章的表情。

      光洒在林月章身上,闫宋在他身上看到了与幼童不符的神性。

      “请各位安静一下。”稚嫩的声音在嘈杂的人群中响起,很是突兀,于是人们渐渐安静下来,林月章接着说,“我们会派人前来分发米粥,请打开保持好秩序,不要着急,每个人都有。”

      等到施粥的时候,林月章就站在旁边看着。轮到闫宋时,林月章叫住了他,把他带到了后面。

      不仅让他吃饱了饭,还个他找了一个很好的家庭,让他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变强。

      自那次相遇之后,林月章就成了闫宋的信仰。闫宋本以为要步入朝堂才能再次重逢,没想到能够有意外之喜。

      两人一起用完午饭。

      林月章与闫宋相别,独自一人上街游玩。

      林月章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候。

      他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享受着这难得的自在时光。

      他走到一个小摊旁边。这个小摊上买的是各色糕点,种类繁多,琳琅满目。林月章作为一个甜食爱好者,见到如此多的美食,移都移不开眼。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糕点,大手一挥,直接每样都买了点。

      小摊的老板说:“一共是二百二十五文钱,算您二百二十文就好了。”

      老板的口音有些特殊,不像是本地人。林月章爽快地付完钱后,随口问道:“老板,您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

      只见老板的脸刷的黑了下来,但马上又调整回笑容满面的样子,说话有些支吾“我是外地来这做生意的,好几年了!”

      林月章没有错过老板的脸沉下去的那一瞬间,但他以为是戳到了别人的伤心事,便没再多问。

      林月章一路走走逛逛,无意识间,就走到了比武招亲的擂台处。

      擂台上,一个身材高挑的青年与一个壮硕的男人在对战。

      只听旁边的观众在小声讨论。

      “也不知道会是谁赢?”

      “肯定又是辜少侠赢!”

      “对啊,辜少侠已经连胜六场了,这是最后一场,胜者就是李小姐的夫婿了。”

      “辜少侠和李小姐还真是般配!”

      林月章心想:那个青年,应该就是他们说的辜少侠吧!

      果不其然,没有几个回合,那个青年就将壮汉打趴在地上,壮汉有气无力地认输。

      李小姐亲自下场和那个青年比了一场。

      这李小姐名红缨,长相端庄秀丽,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但手里提着的红缨枪,为她增添了几分硬气,看起来英姿飒爽,反差感极强。

      而那个青年,一看见李红缨,嘴角就没下来过,呆呆地望着她,很难让人不怀疑这是那个连胜七场的强者。

      李红缨迫不及待地说:“请赐教。”然后握着长枪朝前刺去。

      两人打得有来有回,难分胜负。最后以平局收场,台下爆发出轰鸣般的掌声。

      结束后,李红缨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台下微笑鼓掌的林月章。

      主要是林月章长相太过惹眼,就算只穿了一身简单的水蓝色长衫,还是难掩其风华。

      李红缨拉着青年跳到台下。此时的众人见比试结束,也都各自散去了。

      李红缨带青年来到林月章的面前,高兴地说:“林哥,多年不见!”然后介绍道,“这位是辜鸣鸿。是…是我未来的夫君。”

      李红缨毕竟还是未出阁的小姑娘,说完这句话满脸通红。而旁边的辜鸣鸿听到“夫君”二字,也跟着涨红了脸。

      李红缨用手肘顶了顶他,辜鸣鸿才回过神来,赶忙抱拳:“林小将军,久仰大名。”

      辜鸣鸿是一位武学世家的公子,长相阳光帅气,笑起来还有两颗小虎牙,很有少年人的朝气。

      金童玉女般的两人,特别是辜鸣鸿看向李红缨的眼神,满是痴迷的深情。

      林家与李家是世交。李老将军与林老将军都是跟着燕高祖一起打天下的,是交过生死的兄弟。

      林月章小时候就见过李红缨几面,李红缨将林月章奉为偶像,总是跟在林月章的身后作一个小尾巴。

      只是到了后来,林月章的爷爷病逝,林月章扛起了林府的重担,两家就很少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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